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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部分

歌行大隋-第87部分

小说: 歌行大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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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宣华越过齐肩高的垛子,看向城外。曾几何时她也是如织人流中的一员,自由自在的逛着商贩摊上的小饰品或是小零食,虽然比不上如今头上的珠钗与锦衣玉食,却是难得的自在。

    陈宣华把衣袖一甩,脸上本来略带伤感的表情换上了坚毅。自己费尽千辛万苦不就是为了住在这座皇宫中吗?如今她的愿望实现了,她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巩固自己的地位,长长久久的住在这里,就算有一天香消玉殒,也要葬进皇陵,即便是身死,也要享受一国皇后的尊崇。

    她高傲的抬着头,藐视的看着城下的芸芸众生,仿佛就在看一群蝼蚁,庸庸碌碌的过活。

    大陈皇宫内,本来应该议政的朝堂,一片莺歌燕舞。陈叔宝斜靠着身子坐在龙椅上,左右美女环绕,花枝招展惹人怜爱。

    陈叔宝一手环着一个美女,在腰腹间摩挲,惹得美人儿娇嗔不已。陈叔宝饮过一杯美酒,哈哈大笑,揽过美人儿狠狠亲了一口,又是一阵大笑,好生豪迈。

    下垂首坐着两位陈叔宝所倚重的重臣,正是大名鼎鼎的孔范、江总。

    孔范眯缝着眼看着场下的歌舞,丝绸穿在舞女身上变成了一道道的美丽的风景,似风拂过心头,令人做痒;似垂柳招摇,春意盎然;似春水在山岭间盘桓,温柔媚惑。

    看着舞女舞动时时隐时现的春色,孔范眼眸中闪现着点点银光,饮下一口酒,光芒更盛。

    江总则闭着眼睛,脑袋微晃,饶有兴趣的听着鼓瑟之声,一副大雅之人的风范。

    孔范鄙视的看了一眼江总,这个伪君子私下里比谁都要无耻,平常却是一副清高模样,演戏的功夫却是一等一的好。

    “两位爱卿,你我君臣共饮一杯如何!”陈叔宝引二人为知己,吃喝玩乐都少不了他们,甚至在宫中留宿宠幸宫女也是寻常事,可见盛宠之烈。

    孔范与江总恭敬的端起酒杯,饮尽!

    他们虽然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重臣。难得的是,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们知道如今的富贵荣华都是眼前这个不学无术、贪图享受的帝王给的。

    所以他们对陈叔宝是忠心的,尽可能的想办法拿主意让陈叔宝玩得开心、玩得尽兴;但他们对于陈国的江山却是奸佞之徒,如此君王不早朝,臣下不思政务,整个朝廷一片乌烟瘴气,若不是历代陈国帝王的积蓄,陈叔宝此时只能喝西北风了。

    孔范沉沉的叹了一口气,大有败兴之意!

    “孔爱卿为何叹气,你我君臣不必忌讳!”

    “在建康城内流传着一种美酒,一经传入就受到贵人们的追捧。起初只需要二十斤粮食一坛的美酒,黑市已经抄到了百斤粮食一坛。”

    陈叔宝虽然久居皇宫,受着全国美女、美食、珍宝的供奉,地地道道的宅男一枚。但也知道百姓买卖用的是银钱,绝对不是用什么粮食。

    “粮食换酒,倒也新奇。爱卿你可是勾起了朕的口舌之欲了,明天可一定要给朕带一坛来!”

    “我主富有江南,喝些美酒哪里用得上等到明天!”

    孔范拍拍手,有军士抱着一坛酒走到殿前。孔范接过酒坛,先给自己斟满一杯,贪婪的嗅了嗅,然后饮尽。

    倒不是孔范贪杯,也不是无礼。而是帝王饮食,必有人试吃,为的就是防止有人下毒。

    有美女将坛中酒倒入一把精致的银壶中,壶把柄上镶满了珍珠宝器,只是这一件器物,就是价值不菲。

    银壶可以试毒,更是风雅之物,用泥坛倒酒实在不雅!

    陈叔宝将酒杯放在眼前晃了晃:“清如泉,香若兰,好酒,好酒!先祖给了朕这般铁桶的江山,还有这使之不尽的粮食。若不好好享受一番美人、美酒实在是辜负先祖福荫!”

    “万岁所言极是!”孔范与江总适时的拍着马屁:“这诺大的江山都是陛下的,享尽天下美人、美酒才不辜负了陛下的万金之躯!”

    (本章完)

第177章 “小常”觉醒() 
“好酒!”陈叔宝赞道:“孔爱卿真的是害朕啊,饮了此酒,之前所饮简直难以下咽!”

    孔范拜倒:“此酒乃是酒中极品,臣用五百斤粮食才换了一坛。我皇富有四海,江南更是撒下一颗草籽都能长出粮食的沃土,我皇何愁没有美酒!”

    “哈!哈!好!好哇!这件事就交给爱卿去办了,先来一百坛,不,五百坛!”

    孔范面露难色:“陛下赎罪!数万斤粮食,臣家中实在难以拿出来!”

    “爱卿多虑了,朕的酒钱还用不着爱卿你出。前些日不是筹备了不少军粮吗?你去先行借用,朕会给他们补上的!”

    “陛下英明!”孔范、江总心悦诚服的道。

    在他们心中,也许这真的是一个好主意。但动用军粮的后果,不知道他们想到过没有。

    “皇兄,万万不可!”陈宣华自城头下来,便直接到了陈叔宝寻欢作乐之所,恰好听到了军粮换美酒的荒唐举措。

    “隋军陈兵江南,蠢蠢欲动。我大军应该随时准备开征。如此紧要关头罔顾士兵餐饭,实乃自毁长城!”

    江总眼珠转了转了,一双豆粒大小的眼睛总算睁开了少许:“公主殿下不必杞人忧天!大隋几十万大军为何迟迟不敢动作,还不是畏惧我皇之威嘛!

    那杨广小儿只是虚张声势罢了,不必惊慌!”

    陈宣华看了一眼正在和美女嬉戏的皇兄,有些气恼的道:“杨广虽然是皇子,但绝对不是轻与之辈,隋军不动,定然有大图谋!”

    “哈!哈!”江总大笑道:“公主殿下对这位晋王倒是了解的很,难道坊间传闻是真的?当日公主殿下去江北,已经与杨广有了秦晋之好!

    如此倒是一件美事,若公主嫁给晋王,两国修儿女亲家之好,免了战火之苦,也是百姓的福祉,我皇的隆恩!”

    “你。。。。。。你。。。。。。”陈宣华脸色铁青,气急之下,竟是说不出话来!

    “好!好。。。。。。”陈叔宝连说了几个好字,也不知是在说酒好还是美人儿好还是这和亲之策好!

    。。。。。。

    。。。。。。

    高度酒穿越千年提前来到这个时代,究竟会起到怎么样的催化作用,这恐怕就连常歌行自己这个始作俑者都无法估量,更无法控制。

    此时的常歌行正拎着一坛酒,晃晃悠悠的走在小路上,一辆马车不紧不慢的行在前面,与常歌行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在回来的路上,常歌行一行人遇到了几波前往各地送酒的商人,在常歌行有意无意间显露英雄剑的前提下,白白得了数坛美酒,不禁勾起胃肠里的酒虫。

    行了一路,喝了一路,酒气更是飘散了一路。白酒开坛那是酒香,可经过常歌行消化后,从汗毛孔散出的味道就成了不折不扣的酒气,更是夹杂着一股汗臭在里面。

    李秀宁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常歌行赶出车外,扬言什么时候他身上的酒臭散尽了,才让他进马车。

    可是,李秀宁低估了常歌行好酒的程度。常歌行下车前还不忘抱走了一坛酒,就这么走三步一小口,走十步一大口,倒也不觉得劳累,反而惬意的很。

    李秀宁嘴里骂着酒鬼,气哼哼的躲进车里不再搭理常歌行。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哈!哈!好酒,好酒啊!”

    常歌行嘴里念叨着不知从哪里抄袭来的诗词,放生大笑,宛若一个狂放书生。狠狠擦了一下嘴角的残酒:“长山,生而为男儿,不痛饮过几回,不大醉过几回,真是白走一遭,下辈子不若投胎成为一个女儿家算了!”

    伍长山眼角撇着车厢里数坛美酒,狠狠的咽了一口吐沫,他也是好酒之人,觊觎那几坛美酒已有多时,既然晋王殿下已经发话了,不如。。。。。。

    只是,一声冷哼打断了他美好的想法。李秀宁警告的看着伍长山,使得伍长山瞬间回到了现实。这位姑娘娘可不是自己能惹的,没看到嘛,就连晋王殿下都要让着她三分。

    下辈子做女人,总比这辈子做太监要好吧!

    “快点!是马没吃饱还是你没吃饱啊!”李秀宁没好气的催促道。

    伍长山看了一眼迈着醉步的常歌行,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今天我即便怕了这个女人也不算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吧!更重要的是,自己后脊上可是抵着一把凉飕飕的宝剑,正是被常歌行随手扔在车上的英雄剑。

    要是其他兵器,自己还可反抗一二,即便是死了,弟兄们没准儿也会给自己一个说法,哪怕是骗鬼的理由。

    可若是死在英雄剑下,就真的白玩儿了。英雄剑在伐陈大军中的威望堪比尚方宝剑,死在此剑之下,即便无罪,众将士也会编排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比如:谋刺!

    想到这里,伍长山激灵灵打了一个哆嗦,手中的马鞭鬼使神差的挥下,吃痛的马匹拖着马车,扬起蹄子没命的奔逃,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缓解臀部火辣辣的疼痛。

    拍马屁无罪,可是打得狠了,就不要怪马儿尥蹶子。

    常歌行看着消失的马车,醉眼朦胧的遥遥头,又是一大口酒喝下,无比舒爽的打了一个酒嗝。

    马车狂奔了二十余里,伍长山心下却是活络的很。自己这一鞭子肯定是把晋王得罪惨了,以晋王的脾气,免不了给自己穿小鞋,以后军中的日子恐怕会难过的很。

    不如投靠李秀宁!这位主子不禁人长得漂亮,武艺高超,最重要的是能够制得住晋王。

    “李将军,在下其实仰慕您已有多时。。。。。。”

    “回去!”

    不等伍长山将打了数遍腹稿的表忠心的话说完,便被冷冰冰的两个字怼了回来,使得他有一种岔气的感觉,深呼吸了几次才将气息调均匀。

    “我就知道,您就是心善!”伍长山拨转马头,还不忘拍了一记马屁。

    (本章完)

第178章 新队友() 
待到李秀宁找到常歌行,他已经醉倒在路边的草丛中,若不是酒坛碎在了路中,一片瓦砾十分显眼。想要找到常歌行,还真要费上一番功夫。

    这要是被哪个陈国士兵捡了“尸”,可真是有种上班路上随手买了张彩票,结果中了五百万般的精彩。

    “带上你们家王爷回石子冈!”

    伍长山屁颠屁颠的搀起常歌行,就要回到车内。

    “还是让他骑马吧!这样醒酒能快点儿!”

    李秀宁一声呼哨,小白从旁边草丛中窜出来,殷勤的在李秀宁面前卖着乖。

    “你的主人就交给你了!”

    小白瞥了一眼醉得不醒人事的常歌行,不满的摇了摇头。载着这样一个酒鬼实在是太丢马脸了,但鉴于李秀宁手中的长鞭,小白还是很听话的跑到常歌行面前。

    距离石子冈越近,所遇陈军的数量越少。相反,隋军的小分队与斥候却逐渐密集起来。毕竟,高熲在石子冈前的数万大军可不是摆设,若是有人轻撸虎须,那些隋军完全不介意塞塞牙缝。

    李秀宁半眯缝着眼睛,一手拖着香腮假寐。眉头时而紧皱,时而舒展,也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伍长天一边赶着马车,一边将漫天诸神祈祷了一个遍,希望这些神佛能够保佑晋王殿下是一个健忘的王爷,保佑他老人家一觉醒来就是一个新的开始,千万不要追究今天发生的事儿。

    常歌行像是一个破麻袋般搭在马背上,这个姿势绝对算不上舒服,若说有什么优点,就是有助于胃内酒精的排出。

    小白内心是崩溃的,驮着这样一个醉鬼,真是可惜了自己这身雪白、干净、没有一根杂色的皮毛。

    一个月的时间,石子冈确确实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原始的风貌被灰白色的混凝土颜色取代。

    石子冈前的两颗虎牙,如今像是淬了剧毒的箭矢,死死钉在广袤的江南大地上。矗立在丘陵上的箭楼,均高临下藐视四方,正是占据了易守难攻的位置。

    虽说是箭楼,但整座堡垒的基石与丘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完全是丘陵的延伸,丘陵上的小道走到尽头就是箭楼的城墙,完全没有什么立足之地可说。

    高熲倒是尽忠职守,虽然好奇石子冈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却从来没有踏进过一步,就连想法也只是想想罢了。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获得长久的人绝对不是知道得多的人。

    虽然无知的人不一定长命,但知道了太多自己不应该知道的事情,绝对会短命却是真的。

    高熲迎出大帐,这段时间他只负责守住石子冈,说起来却是要比韩擒虎、杨素清闲了很多,一身杀气也内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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