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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极品中书郎-第3部分

小说: 极品中书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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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会唱小曲儿?”程玉山满脸地不屑,作为读书人吟诗作对那是风雅,但是唱曲岂不是成了伶人?

    好在这里是风月场所,自然没有那么多的规矩,而且林轩唱小曲儿,说明没把他当外人。

    作为现代人,跟朋友出去唱K,自然不是什么大事,况且林轩在后世,那可是出名的麦霸。

    不过这里是古代,自然不能唱太露骨的,而且白话文古代的土鳖们也听不懂。

    “我给你唱个《烟花易冷》吧!”林轩喝着米酒也没有度数,轻咳几声便唱道,“繁华声遁入空门折煞了世人,梦偏冷辗转一生情债又几本……”

    潇湘姑娘见客人要唱曲,琵琶也不在弹了,来这里的才子的确有唱小曲的,只是唱得不是那么好。

    这些本是女子表演的项目,因为声线不一样,男子声音低沉,把词牌的气氛都破坏了。

    但林轩则不同,他所唱的词曲新颖不说,而且还带着一丝柔情跟悲伤,视乎有两个相爱的人在彼此等待着对方……

    潇湘姑娘面露惊讶,渐渐地地变得有些悲伤,心里暗暗思索:他,还真是不一样呢!

    虽然林轩是名不经传的小人物,但她可以肯定,只要此曲流传开,必定声名鹊起,千古流芳!

    “伽蓝寺听雨声,盼,永……恒!”林轩用敲字敲着餐碟来打击节奏,而且越唱心情越差。

    因为他再也回不到自己的年代了,只能独自在这个时空漂泊着。

    父母,家人,基友,东瀛老师们……你们只能存在我的记忆中了,成为永远不能示人的秘密了。

    林轩鼻子有些发酸,看着程玉山正擦着眼泪,无比惊愕道,“我擦,你哭什么,也太不尊重我了,把人唱哭了,这可是大忌!”

    穿越以后,他觉得自己的嗓音清脆了许多,也不至于这么难听啊!

    “没什么……”程玉山与衣袖擦了擦眼泪,无比感慨道,“天底下居然有这么动听的词曲,让人勾起了前世的思念!”

    林轩心里恶寒,这古代的文青病还挺严重啊……

    “哎呀,行啦,就一首破歌,至于嘛!”林轩拍了拍他的肩膀,拿起酒杯道,“你要是喜欢,我哪天给你唱个十首八首的!”

    “你还能唱?”

    陈玉山直接把酒喷了出来,无比错愕道,“贤弟,不是愚兄说你,这词曲并非正道,还是用心专研圣人之言!”

    林轩翻着白眼,这都考上贡士了,怎么还专研呢,没好气道,“那你不喜欢,我给你做个诗总行吧?”

    对嘛,这才是读书人该干的!

    程玉山心中大喜,急忙道,“贤弟快快吟来!”

    潇湘本来是要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结交林轩的,但是听到林轩要做诗,便驻足倾听,想来应该是极好的。

    “咳咳咳……”林轩沉思几许,他在寻思到底要剽窃谁的。

    文人雅士做诗,是有时间限制的,大多都以击掌为限,程玉山拍手数数道,“一,二,三……”

    “有了!”林轩忽然灵机一闪,朗声道,“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啪嗒……”

    潇湘姑娘手里的琵琶直接甩在地上,她感觉这首词借古抒怀,雄浑苍凉,大气磅礴,可堪称千古绝唱。

    这人可真是难得一见的才子啊!

    程玉山的表情也很不自然,他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林轩,心里暗暗吃惊:这小子这么有才华,殿试怎么也能在三甲之列啊!

    哎呀呀,那状元到底是多有才华啊!

    不知怎么的,程玉山心里有些小确幸,看来自己能得个贡士的头衔,已是祖坟冒青烟了。

    “咦,这位姑娘怎么出来了?”林轩心里得意,却发现潇湘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

    屏风后走出来一位二八年华的少女,她身穿轻纱薄衣,透着大红云缎窄褃,下穿淡绿色石榴长裙,扭动细柳纤腰,迈着莲步。

    女子身材苗条,皮肤细润宛如温玉,粉面含春,眼眸如清波流盼,香娇玉嫩秀靥艳比花娇。

    程玉山神色有些激动,能马上就见到真人,可是开了先河,急忙道,“潇湘姑娘,在下程祥,字玉山,今日能一睹芳容,真是三生有幸。”

    这里的姑娘跟后世的明星无异,举手投足都要有范儿,不可能来了就见面。

    即便再是才华横溢的大才子,也得折腾几趟。

    男人都特么贱,越是得不到的,越是最好的。

    相传只有宋徽宗赵佶,在当天晚上就见了李师师,说明他这个皇帝的才华的确不一般。

    潇湘姑娘手捧琵琶微微施礼,神态端庄道,“奴家见过两位公子。刚刚听见有人唱得新曲,奴家仰慕万分,特来求教。”

    程玉山恍然,急忙向林轩眨眨眼道,“这是在下贤弟所做,不知姑娘觉得如何?”

    “自然是极好的!”潇湘微微一笑,望着林轩道,“敢问公子可有曲谱?”

    林轩情绪不是很高,摇头道,“就是平时没事哼着玩的,姑娘要是喜欢,我在唱一遍就是了。但是得给银子啊!”

    作词作曲得有版权呀,虽然是在古代,那也得意思意思。

    “咳咳,这个,潇湘姑娘莫要见怪,我贤弟脑子……”

    这话可把程玉山给噎坏了,你小子也太不懂风情,人家娇滴滴的大美人,找你要曲子,你还向人家要钱……

    这事办的,实在是太牙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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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5章 这个小周不一般() 
文人骚客,以混迹风月场为荣,更有才华横溢的才子,将作品赠与佳人,成就一段郎才女貌的风流佳话。

    跑到晴楼卖歌赚钱的,林轩当属首位,算是开了读书人的先河!

    “理当如此!”潇湘倒是觉得没什么,秀美微锁,低吟道,“如此大作,奴家愿出五两金……”

    林轩神色一变,扭头问道,“五两金能买多少米?”

    他对古代钱财不是很了解,而不管时代如何变化,米粮的价值是恒定的,至少是一个参考标准。

    这个时代,五两金,相当于后世十万块钱,而老百姓大多使用铜钱,只有商贾才用金银交易。

    程玉山也反应不过来,嘴角抽了抽道,“好,好多米粮的……差不多是一年的俸禄!”

    我擦,这么多?

    林轩二话不说,直接露出笑容,“啥也不说了,我马上就唱,这位姑娘,您还要别的歌曲吗?咱们到时候一起算,我在给你打个很折!买六首送一首……”

    潇湘不知该如何接话,这小子的确有才华,只是太市侩了!

    “那,那好吧!”潇湘心里有些赌气,天底下的词曲能有多少,我就不信,你还能写出多少好词曲来。

    此时月牙如钩,京城之中灯光如繁星点点,飘香阁也迎来了黄金时间,出入此地的才子富户渐渐多了起来。

    既然收了钱,林轩自然要把词曲交给潇湘的,他反复的唱,而潇湘记曲,程玉山记词。

    林轩的选材也都是后世的中国风,总不能弄些里面夹杂英文的时尚音乐,古人是无法接受的。

    《千里之外》《白狐》《千年泪》这些歌曲林轩信手拈来,不管怎么说,能赚钱的机会千万不能错过。

    短短两个时辰,林轩就写出了六首歌,同时他也暗暗吃惊,潇湘的确很有才华,短短的时间,就将这些词曲全部记住,并且用琵琶弹得流畅。

    心里不禁感慨:唉,也是位才女,奈何流落风尘!

    忽然,包厢的门被推开了,走进来一位跟林轩年级相仿的少年,他身材白色绫罗长衫,头上扎着一只白色玉簪,看起来威风凛凛。

    少年的衣着并不华丽,只是身上的那股气质,让人觉得高不可攀的感觉。

    在他的身后,还跟着四名身材魁梧的下人,他们脸色凝重,一副我不是好惹的样子。

    反而少年身边的老管家,满脸的笑容,拱手道,“诸位,我家小主人刚刚听到几位在唱曲,便想结交一番……”

    林轩直接打断他的话,指着白衣少年道,“他是哑巴吗?连句话都不会说!”

    “放肆!”

    “大胆……”

    身后的几个下人怒不可,似乎林轩犯了什么死罪一般,纷纷准备上前将其诛杀。

    谁都能看出来,这个少年的身份不一般,很有可能是某位王爷或者是国公的子嗣,自然身份尊贵,不屑跟凡夫俗子先开口。

    “这位公子,我贤弟脑子不好……”程玉山急忙出来打圆场,施礼道,“这位公子,莫要与我贤弟一边见识。”

    “大哥,这没你事!”林轩直接站到前面,凝视这白衣少年道,“相互尊重懂不懂?你进来做自我介绍,我们愿意,你就留下,不愿意,你就得走!”

    “狂妄,简直狂妄至极!”老管家气哼哼的职责林轩,破口大骂道,“小畜生,你知道我家小主人是谁吗?”

    “你是天王老子又如何?”林轩大声咆哮一句,指着门口道,“这是老子的房间,我不欢迎你们!”

    他最讨厌嚣张跋扈的人,尤其眼前的阵势,更确定少年是某个衙内大少,仗着父母的权势作威作福。

    虽然林轩已经算半个官场中人,可他并不认为这种就应该拉拢,没准会惹来杀身之祸。

    老天欲使他灭亡,必先让其疯狂,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白衣少年微微抬手,伸手施礼道,“在下姓薛,单名一个庆字,乃是京城人士,平日在家久了,下人奴仆都逆来顺受,不善与人交往,还请两位仁兄见谅。”

    程玉山恍然,急忙谦虚道,“哪里哪里,我等也没放在心上,在下程祥,这位是我结拜兄弟林轩!”

    白衣少年微微点头,发现林轩的眼神依旧不善,沉声道,“怎么,这位仁兄不会小肚鸡肠吧?”

    既然对方已经道歉了,而且自己这边也没有对抗的资本,也只能找个台阶下来了。

    林轩微微一笑,伸手道,“坐吧,想吃什么随便点,我大哥付账!”

    程玉山:“……”

    薛庆爽朗一笑,深深的打量着林轩,“林兄倒是一位妙人!”

    潇湘在旁未发一言,他倒是觉得林轩懂得进退,又不畏强权,这个薛公子的评价倒是很贴切。

    四人落座,老管家依旧站在主人身旁,小心翼翼的斟酒不菜,手法十分纯熟。

    “哎,你不装壁能死不?”林轩实在看不下去了,指着老管家道,“他都赶上你爹岁数大了,你没长手啊!老伯,你也坐下一起吃。”

    老管家面露愤怒,刚准备训斥他几句,反而却被薛庆拦住了,他点头笑道,“嗯,林兄所言极是,徐伯,你也坐下吧,这不是在家里,没那么多规矩。”

    主人发话了,老管家轻声称诺,便小心翼翼地坐在旁边,他身体视乎有些僵硬,而且凳子只坐了一半。

    三位本来就是年轻人,聊得话题也比较多,纷纷对林轩刚刚做的曲子进行评判。

    “哎呀,我说你们就是没见过世面!”林轩觉得米酒味道很不错,所以喝的特别多,大声吼道,“男人,就要唱男人的歌!你们跟我一起唱:长路漫漫任我闯,带一身胆色和热肠,找回自我和真情,停步处便是家乡……”

    要说想尽兴,必须喝大了唱歌,而且在半醉半醒之间吼起来,就会更兴奋。

    三个年轻人都被歌声所感染,相互搂着肩膀边敲边吼,开始了个人演唱会模式。

    老管家可吓得不轻,外面已经站满了围观的人,若不是门口有四个大汉守着,怕是要冲进来凑个热闹了。

    “来,接着喝!”林轩将酒壶直接摔到地上,搂着薛庆道,“哥们,这酒不行呀,得弄点度数大的啊!”

    薛庆喝的满脸通红,指着老管家道,“去,把女儿红给,呃,拿来……”

    “不用,不用……”林轩摆摆手,开始摸着大腿,叽叽歪歪道,“擦他妹的,老子钱包呢,服务员,上威士忌,外加四瓶绿茶!”

    老管家急忙把小主人扶起来,焦急道,“这位公子,天色以晚,我看今天就算了吧!”

    他现在都要急死了,这件事要是被老太太知道,免不得要被责骂。

    “嗯,行吧!”林轩忽然伸手拉住老头的,晕晕乎乎道,“先别走呀,咱们留个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多少?”

    “什么号码?”老管家楞了一下,随即便知道,这货是喝多了,带着歉意道,“哦,以后,以后在联系,我等就先告辞了。”

    古代喝的米酒虽然度数低,可后劲大,林轩也是晕晕乎乎的,直接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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