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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部分

大汉昭烈帝-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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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林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今天与刘备的初次见面,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过于诡异了。

    在刘备军中,简雍却是不解地问道:“那个年轻人虽然有些骨气和傲气,可也不值得玄德你如此厚待吧。”

    “我倒是觉得这个年轻人不错,搞不好是个刺史的材料。”刘备呵呵一笑,背着手向前走去,“在河内这里招揽些人才,以后会有好处的,区区一个官职又算得了什么。”

第286章 河内司马() 
话虽这样说,可无论刘备还是简雍,都根本没有把常林太当回事,包括刘备说他能当个刺史,也不过是顺口说说而已。

    其实刘备不知道,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个河内小子乐善好施,经常救济乡邻,被曹操慧眼识珠,从一介县令做起,历任博陵太守、幽州刺史,所在之处,均是政绩斐然。

    常林追随过曹操、曹丕、曹睿这三代人,最后在九卿之一的光禄大夫位置上光荣退休,并多次推辞三公之位,八十三岁去世,死后还被追封为骠骑将军,谥号贞侯。

    不太夸张地说,刘备这次算是捡了一块雕琢之后便可以大放光彩的璞玉。

    得知王匡的主力已经被他带着去了西边,刘备担心他一旦战败,董卓再将注意力放到黄河北岸,便下令先锋部队加快脚步,尽快赶往孟津地区。

    数万大军人吃马嚼,每天光粮草消耗就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单单靠自己携带过来,以及从冀州韩馥那里允诺提供的粮草,只怕是不够支持大规模作战,为了在河内郡获取支援,刘备与简雍,还有幽州商会在怀县一带驻留了两三天,与河内的世家大族又进行了友好的沟通和交流。

    河内隶属于司隶校尉部,拱卫洛阳北部,相当于后世的顺义和昌平,由于毗邻京城,这里的世家大族历来都能沐浴到浩荡的皇恩,又占据着通往河北地区的咽喉要道,无论经商从政都是近水楼台,个个都是身家丰厚。

    在过去两年时间里,河内世家与幽州商会多有往来,相处得极其愉快,此时面对幽州牧刘备和他麾下数万大军的“诚恳求助”,这些人精更是毫不犹豫,纷纷慷慨解囊,为大汉人民反抗董卓暴政的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据说王匡在河内当了半年太守。得到的资助还不如刘备这三天时间捞得多。

    “钱也骗到手了,粮食也骗到手了,人家的美酒佳肴也享受了,你还拉着一张臭脸干什么?”

    好容易告别了热情的怀县世家,幽州军继续踏上西去的征程,可是简雍看着在颠簸的马背上摇头晃脑,脸色极为不爽的刘备,便忍不住出言嘲笑起来。

    “我是头晕。”刘备强忍着颠簸带来的呕吐欲望,用马鞭指着脚下崎岖难行的黄土路面,“那群蠢材钱多得要从仓库流出来,家里的僮仆穿戴都比得上普通官员了,居然舍不得帮助家乡修一条好点的路。”

    简雍却是笑道:“若是太平盛世,修路架桥这等邀买名声的好事自然人人抢着去做,可如今谁知道第二年的天下会变成什么样?只有你刘使君这样财大气粗的傻子才会一个劲地砸钱修路。”

    听简雍说,就连他们现在走的这条路,都是二十多年前颍川太守司马儁告老还乡之后,看见家乡道路难行,召集世家大族集资翻修的,过了这么长时间,原本平坦坚实的路面再次变得崎岖不平。

    “什么事都得有德高望重的人牵头才好做啊,诶,司马家在河内也是望族,怎么我在怀县没有见到他家的人?”刘备突然开口问道。

    “河内司马氏的直系在温县,距离这边大概七十里,这一代的家主司马建公性格耿直,即使是参加宴会都一丝不苟,跟怀县那群花天酒地的土包子搀和不到一起,平日里也少有往来。”情报工作可是简雍的强项,讲起这些名人轶事也是如数家珍,滔滔不绝。

    “哦——原来如此。”刘备点了点头。

    世上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巧合,就在一天之后,刚刚渡过济水,越过李城,正准备继续向温县、河阳一带进军的刘备主力,就遇见了一支由数百人组成,车马辚辚,扶老携幼,向东缓缓而行的队伍。

    这些人见到幽州大军声势浩大,军容肃整,不敢留在路上,慌慌张张地牵着车马避到道路两侧,忙乱之中又有几辆装载着财物的马车翻倒,一时间求救声,马嘶声,孩童的哭闹声交杂在一起,将整个队伍弄得一团糟。

    “派两队人去帮忙,再把对方领头的人带来,务必要以礼相待。”刘备见对方是为了避让自己的人马而弄成这样,心中有些不快。

    汉军编制以百人为一屯,每屯又设两队,有这一百名精干士卒帮忙,顺带气场压制,那支百姓队伍很快就恢复了秩序。

    片刻之后,一名年轻人带着个半大少年来到刘备马前,不卑不亢地拱手行礼,自报家门。

    “在下司马朗,见过使君。”

    “小民司马懿,见过使君。”

    嚯,司马懿!

    刘备对这二人稍作打量,之后便甩蹬下马,脸上露出了和煦的笑容。

    大军继续前行,刘备、简雍和司马兄弟则是坐在道旁一处较高的小土包上躲避烟尘,不紧不慢地聊起家常来。

    经过一番交谈,刘备才知道这群人是干什么的。

    他们是要去关东避难。

    包括司马朗自己,都是从洛阳逃出来的。

    司马朗和司马懿的父亲是司马防,也就是之前简雍提起的司马建公,由于学识过人,之前在朝中担任治书御史,结果董卓擅权,又搞出个迁都的决议,司马防眼见大事不妙,自己又无法脱身,便让长子司马朗带着家人返回温县,免得全家都跟着董卓一条路走到黑。

    可是司马朗刚刚携带弟弟们离开洛阳就被人告发,并且被抓到董卓面前,他好不容易用托词哄过董卓,逃得一条生路,又花重金贿赂董旻,这才带着家人返回温县。

    回到温县之后,司马朗觉得河内郡与京城距离太近,不可避免要被战火波及,不如尽早逃难,前去黎阳投靠统领兵马的乡邻赵威孙,然后观察形势。

    怎奈温县人安逸惯了,不愿跟随司马朗背井离乡,闹到最后,只有司马家族的世交好友赵咨带着家属,和司马防的家人一起踏上了东去的道路。

    也就是刘备见到的这些人。

    “适逢乱世,求生不易啊。”听了司马朗讲述的事情,刘备也不禁感慨起来,但是没过片刻,他的注意力就被坐在一旁,始终盯着自己看的司马懿吸引过去了,“小子,看什么呢?”

第287章 鹰视狼顾() 
面对刘备这个位高权重,并且身边有数万大军壮声势的幽州牧,面容稚嫩的司马懿却没有半点畏惧之色,还是保持着端端正正的坐姿,朗声答道:“小子是想看看,以一介平民之身起家,为国四处征战,平定北疆,名震天下的刘玄德,究竟有何过人之处。”

    年纪轻轻就这么会拍马屁,这小子日后前途不可限量啊,刘备心里想着,脸上笑意更盛了。

    司马懿初生牛犊不怕虎,自然不怕刘备,可是司马朗肩负着整个家族的安危,却是一点都不敢怠慢,他见刘备笑得古怪,连忙起身谢罪,“舍弟年幼无知,不知礼数,还望使君不要见怪。”

    “无妨。”刘备随意地摆了摆手,从衣兜里摸出一面玉牌,将其递给司马懿,“当今天下大儒郑康成、卢子干和蔡伯喈几位都在幽州开馆授徒,有意的话就去看看,若是想要做官,他日拿这块玉牌来找我也行。”

    在司马朗惊讶的目光注视下,司马懿坦然起身,双手接过那面只有半个手掌大的玉牌,并且低声致谢,但是看他的神情和眼神,这玉牌的吸引力,其实还比不上刘备身上穿的羊毛大衣。

    这也难怪,按照时下流行的服饰风格,有点身份的成年男子都要穿着深襟大袖的长袍,身上能装东西的部位只有衣襟和腰带组合出的空间,还有两个袍袖,可是刘备等人穿的大衣,却是采取后世的样式,在司马懿眼中看来就十分新奇了。

    尤其是设置在腰间两侧的斜兜,既可以放置物件,天冷时又能把手插进去取暖,实在是一举两得,别出新意的设计。

    听了司马懿发自内心的赞叹,即使刘备这些年来已经把脸皮修炼得刀枪不入,也难免有些微微发烫,他根本不懂服装设计,在辽东那边“设计”出来的所有新式衣服,都不过是用炭笔在白纸上随意涂画,然后再由专业人士加以改进润色,所以此时司马懿大加称赞的兼具后世简约风格和华夏传统美学的羊毛大衣,实际上的作者还在幽州默默无闻呢。

    “元绍,去找一件小号的大衣来。”用他人的心血获取对面的少年花费那么多口舌,让刘备觉得受之有愧,不给点好处的话,他自己心里都过意不去。

    片刻之后,一件用绸缎包裹,崭新的羊毛大衣就被送到众人面前,刘备轻轻将其拿起,再次递给司马懿,“好东西就像良将贤才,需要有人识货才行。”

    司马懿又惊又喜,连忙再次起身,郑重其事地双手接过,和弟弟激动的神情不同,司马朗的脸上,却是隐约有些疑惑。

    河内司马氏虽然祖上出过一个征西将军和两个太守,父亲司马防也曾在州郡任官,此时更是担任治书御史一职,但是严格说起来,影响力不过局限在河内一郡。

    说得再谦虚点,不过局限在温县周边。

    可是刘备身为堂堂幽州牧,陆城亭侯,却对自己这个刚刚行过冠礼的年轻人,和司马懿这个还不满十二岁的黄口孺子以礼相待,并且又是玉牌又是大衣,活脱脱一个钱多得没处花的土财主模样。

    再回想刚才这刘使君说的话,什么良将贤才什么识货,似乎更是别有所指。

    就算他想拉拢司马家,也应该找上自己这个嫡长子,可为什么把自己扔在一边,反倒对司马懿另眼相看呢?

    司马朗怀着满腹的疑惑,开始仔细打量这个比自己小八九岁的兄弟,想要从他身上找到一些异于常人的闪光点来。

    除了司马朗,席间还有另一个人心不在焉,这人便是简雍。

    自从前几天刘备对常林青睐有加,简雍就觉得自己和刘备之间,肯定是有一个人的眼光出了问题,到了今天,遇见司马兄弟,他更是坚定了这个想法。

    在简雍看来,司马朗高大伟岸,相貌端正,神情坦荡,无论说话还是动作都极为讲究礼节,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君子,若是再有些才能,一定能成长为德高望重的重臣,至少也是名士之流。

    反观司马懿,身体倒是不错,才十二岁的年龄,就已经长得颇为高大,像是十五六岁的寻常少年,除此之外,也就是目光炯炯有神,和刘备交谈的时候神情极为专注。

    什么时候目光有神也成为大优点了?

    简雍一会看看刘备,一会看看司马懿,却始终找不到什么令人恍然大悟的点,就在他百无聊赖的时候,道路上的幽州大军已经通过了这一段道路,继续向前去了。

    “耽误诸位这么长时间,真是过意不去。”刘备见烟尘渐渐散了,便微笑着站起身来,看着不远处或推或拉,将车马重新弄回路上的司马族人。

    作为世家出身,从小被教导礼仪的士人,司马朗立刻就明白刘备要走了,他连忙跟着站起身来,充满歉疚地说道:“使君肩负重任,还在百忙之中赐教于我兄弟,司马朗感激不尽。”

    刘备点点头,略一思索之后说道:“你们要去的黎阳怕是也安生不了,过上几年就会变得比河内这边还乱。”

    “谨遵使君教诲,我兄弟必将牢记于心。”司马朗躬身谢道。

    车轮声辘辘响起,司马家和赵家的队伍再次踏上逃避战乱的道路,只是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将会是什么。

    刘备站在小土包上,目送着司马兄弟并肩走向不远处的队伍,突然扬声叫道:“司马懿。”

    这个时代的男人到二十岁才有字,在此之前,人和人的往来一般都是直呼其名,司马懿自然也不例外,听到刘备叫他,马上转过头,疑惑地仰望过来。

    “天下这么大,多走走,多看看,幽州那边就很好。”刘备笑着说道。

    司马懿转过身来,再次郑重行礼。

    看着司马兄弟走远,刘备喃喃念叨起来,“朗懿,朗懿,没想到这司马防还是个德粉,哎宪和,你还看什么呢?”

    简雍却没有刘备的闲情逸致,他死死瞪着司马懿的背影,沉声说道:“那个司马懿刚才回头的时候,整个肩膀都纹丝不动。”

    “嗯,看见了。”

    “这是鹰视狼顾之相,其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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