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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复汉-第12部分

小说: 复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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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小郎君说的,你们还没有听明白?只诛首恶,胁从不问!而今首恶已经伏诛,你等还不快快投降,否则不仅徐平,李成也是你们的下场!”说着,徐大虫从身后家丁手里取来一个包袱,然后将包袱一抖!

    哗啦啦

    九枚人头落地,在地上相互碰撞着,发出沉闷又恐怖的响声。

    “这,这是李成!你们把他杀了!”花白胡子的族老颤声说道:“我徐家堡与李家堡世代交好,你们竟然将他们的族长给杀了!”

    “李成卖国求荣,对异族卑躬屈膝,某只恨杀得太晚!”徐大虫傲然说道:“还有谁敢以身试法?你们须知,某家的长刀不是好惹的!”

    他手里长刀如冷月,在日光的照耀下放射出令人心悸的光芒。

    族老们面面相觑,用眼神交流着彼此的想法。

    刘正差距到火候一到,开口说话:“我乃是大汉楚王之后!深受南朝荆州刺史桓冲大人青睐!要带领徐家堡全族前往南朝避难!南朝地多人少,是太平之地,正适合宗族繁衍生息!只要你们今日投降,协助我们统领全堡人民,不仅饶你们一命,日后还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一边是近在咫尺的刀锋和死亡,一边是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是毕竟还有个盼头的未来,这个选择题并不算太困难。为了理想和信念牺牲的卫道士自然是有的,可是并不存在于在场的十一位族老之中。

    花白胡子族老用颤颤巍巍的声音问道:“刘小郎君,此事,此事当真?”

    刘正哈哈大笑道“如何不真!你们只道这北方是好地方,却不知道北方虽然农业发达,田连阡陌,却也是兵家用武之地,兵连祸结,不可胜计!这南方才是真正的风水宝地,不仅雨水甚多,而且气候温热,最适合种植水稻!我会带你们去南荆州之地,彼处土地甚好,一年两熟,只要用了我的法子,一亩地一年便可以收成六七百斤!”

    “六七百斤!”众人纷纷交头接耳起来,虽然听不清他们究竟在说什么,但是很明显是被这个数字吓到了。

    明代南方粮食亩产普遍高于北方,上田可以达到六七石的产量,哪怕是下田也至少有一两石。不过那是在南方得到普遍开发之后的结果,但是在这个时代,只要注意农业技术的培养,亩产一两石,一年两熟,还是可以有六七百斤之数的。

    这些人对于刘正的话未必全然相信,毕竟任何一个宗族都是安土重迁的,若不是实在活不下去,谁愿意去到异乡求生。可是人都是需要理由说服自己的,刘正的话未必属实,但是毕竟给了他们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很多时候事实如何并不重要,只要自己相信,能把自己骗过去,那就足够了。

    眼见众人已经动摇,刘正微微一笑:“徐兄,把咱们的酒拿上来,给他们看看我的本事,让他们知道我没有骗人!”

    徐大虫闻言,有些不满地说:“这太浪费了!这酒可都是十斤出一斤的好酒,为了证明小郎君的本事,就把这酒拿出来!太亏了!”

    “无妨!咱们是要让徐氏一族永远生息繁衍,而不是彻底斩尽杀绝,能够以理服人的,何必动刀动枪!”

    说着,就有家丁抬着一桶酒进来,虽然隔着盖子,可是扑鼻的酒香仍旧充斥了整个房间。

    一名族老用力吸了吸鼻子,失声惊叫道:“这等好酒!隔着盖子,如何都能透出来!”

    “这边是透瓶香的本事了!没有这等服你们!”徐大虫咧嘴一笑,用一个葫芦瓢从酒桶里面舀出一瓢酒来。

    经过蒸馏和过滤的酒液透明而晶莹,好像是初秋时分草叶上凝结的清露。

    香味更加浓郁了,这给所有人都造成了无与伦比的震撼,何曾有人见过这样浓郁的好酒!

    酒如烈火,可是凡酒是小火苗,此酒却是熊熊烈火,燃遍天际!

    徐大虫贪婪地吸了吸鼻子,用力把一瓢酒全倒进嘴巴里!

    哈!

    他高呼一声,吐出长长的一口气来,随即一抹嘴:“好酒,真是好酒!就冲这酿酒的本事,也足够世世代代富贵安康了!”

    族老们忽然忘记了眼前的情形,他们眼巴巴地看着徐大虫喝酒,也想要分一杯羹。

    人都有好奇心。

    家丁们给族老一人倒了一杯酒,所有人喝过酒的族老无不脸色通红,可是随即就激动万分!

    “果然是好酒!何止是透瓶香,简直就是香飘十里!”

    “这样的酒,若是卖给胡人,只怕一桶就能换数十匹上等的战马!”

    “若是这方子能落在我徐氏手里,只怕这子子孙孙就有一技傍身,如何害怕迁徙!”

    少数民族多是牧民,这些人酒瘾最大,比如后世蒙古人最是馋酒,若是酒瘾上来,哪怕是卖了摩托车换一瓶酒都有之,也因此历代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互市贸易,除了茶叶、铁器之外就是酒为交易大宗。

    众族老一时忘了举族迁徙的痛苦和被人胁迫的恐惧,纷纷被这透瓶香的气息征服,又被未来的美好前景吸引,开始议论纷纷。

    刘正看到众人已经被打动,这才慢慢说道:“我刘正向来做人恩怨分明,我要求徐氏举族迁徙,一是不要给胡人留下资敌的粮草,二是我初到南朝,寸功未立,不能服人,因此要借着你们的势力绞杀一只胡人,立下功劳,以便在桓大人面前立足!我也不亏待你们,这方子,若是你们想要,咱们就一同经营,对半分账,你们意下如何?”

    “小郎君竟然如此慷慨!”一个族老有些不相信地问道“若是如此,这迁徙又算得了什么!金山银山不足恃,唯有一技傍终身!真能如此,我徐氏一族反倒是受了小郎君天大的恩惠了!”

    说罢,他生怕刘正反悔,连忙下跪说道“在下徐康,愿意听从小郎君号令,举族迁徙,死不旋踵!”

    有了带头的,剩下的所有人也都拉下面子,一个个跪下称颂道:“愿意听从小郎君号令!”

    看着眼前乌压压跪倒一片的人,刘正心中一阵激动,哈哈大笑道:“好,很好,从今以后,你们徐氏一族就在我的保护之下,只要有我刘正立身之处,你们徐氏一族就会繁荣昌盛,生生不息!”

    一座军营矗立在旷野之中,说是军营,其实更像是宿营地,因为除了四周浅浅挖出来排水兼御敌的壕沟之外,这座军营没有其他的防御设施了。营地里面错落散布着星星点点的帐篷,这种帐篷由牛羊皮精心缝制而成,讲究的还用了多重皮革,可以遮风挡雨,更兼保暖抗寒,是游牧民族外出宿营时的必备之物。

    几十匹马在一条小溪的一侧草地上悠闲地吃草,这些优雅的生物身体平均有一米五到一米六左右,身体强健,形容俊美,浑身上下耸动着强健的肌肉,随着他们的动作不时隆起而塌陷,显示出了人类难以匹敌的力量。

    这些生物的尾巴不时摇摆着,驱赶着凑近的苍蝇蚊虫,它们神色平静,看上去温顺的很。

    但是这只是一种假象,一旦遭遇战事,这些精心训练的生物就会全身披挂皮革或者铁片制成的马甲,承载着身上的骑士,向着敌人的阵线发动一往无前的冲锋。除非经过精心训练的战士,少有人能够在上千骑兵集群突击的震天撼地景象中坚持阵线。而这,也就是胡人纵横中原所向无敌的原因之一。

    几名胡人士兵坐在一颗大石头上,百无聊赖地看着马匹吃草饮水,这景象在没有见过马匹的人看来颇具自然意趣,可是在这些已经和马匹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牧民看来,就没有什么新奇了。

    战马一般不吃青草,他们的饲料是精制的干草、谷物、豆类,若是战事紧急,消耗太大,还要给他们喂食鸡蛋,偶尔吃青草其实只是当作零食而已。

    因此,他们回去之后还要给马匹喂食,眼下只是将马匹放出来放风罢了。

    无聊之下,三个士兵开始聊天。

    他们都是后秦帝国的士兵,和十六国时代绝大多数帝国一样,帝国境内施行郡县制和部落制双重制度,他们并不从属于某个行政机构,而是一个小部落的成员。

    这些人穿着羊皮的袄子,哪怕暮春天气已经颇为炎热,仍然不愿意将它们脱下。与汉人不同,他们头上扎着长长的辫子,并穿戴幅巾或者高冠。

    一名士兵似乎颇为热心政治,他对着两名同伴开口说道“你们有消息没有?到底什么时候打仗?”虽然谈论的是恐怖而又残酷的战争,但是他的语气里却没有丝毫畏惧,取而代之的是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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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懦弱汉人() 
他是一个颇为年轻的士兵,下巴上还长着褐色的短须,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这样的年轻人,对于战争自然充满太多浪漫的想象。

    一个士兵看样子是个老兵了,他的左额头上有一条不算很长的刀疤,从眉间直接划到头上,听到年轻士兵的话,不由得嗤笑道“小子,这就想打仗了?我不知道你阿爷是怎么教你的,告诉你,战场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只要上了战场,这命就不是你的了!能不能活着回来,得靠老天保佑!”

    青年士兵似乎有些不满,他这样的年轻人正处在万事屋不可为的阶段,自然不愿意接受这么消极的答案,不由得反驳道:“战场,不就是那么回事!拿着马槊,带着弓箭,就够了!汉人都是胆小鬼,都是懦夫,随便你杀他们都不会反抗!他们的军阵看上去强大,只要我大秦的勇士骑着马向前冲峰,他们就会像绵羊一样逃窜!”

    说完,似乎觉得意犹未尽,他又补充道“在天王的带领下,我们一定可以踏平汉人的城池,劫掠他们的财富,占据他们的妻女,然后将牧场开遍天下!”

    他的话刚说完,一个一直没有说话的同伴突然开口道:“有人来了!”

    青年士兵非常警醒,他立刻从石头上跳起来,将腰间的铁刀抽出,警惕地看着前方。

    吱呀,吱呀

    好像是车轮压过路面的声音,这声音悠长而又痛苦,好像车轮已经不堪重负一般。青年士兵好奇地走上前去,这才看到远远地有几十个汉人驱赶着牛车走来,他们的车上放置着木桶,里面传出奇异的香气。

    青年士兵伸出鼻子嗅了嗅,有些惊讶地说道:“竟然是酒!”

    他的声音立刻引起了同伴的注意,没办法,“酒”这个名词的杀伤力实在太大了。虽然眼下大秦已经占据了整个北方,但是部落所劫掠到的战利品并不是平均分配的,战胜敌人之后,部落领袖们有权利拿取最多的利益,剩下的才是在一线浴血奋战的牧民们可以获得的,因此他们虽然跟随着伟大的大秦天王南征北战,其实却并不算特别富有。

    尤其是眼下北中国的汉民越来越少,种粮食的人、酿酒的人、交租税的人越来越少,自然酒也越来越少,几年前还能常常喝到酒,眼下酒却越发地成为一种珍贵的物资了。

    可是不论是作为一名士兵还是作为一名牧民,他们对于酒的渴望却是发自内心的,因此一听到“酒”这个字,所有人都立刻兴奋起来!

    “酒,有酒!快去,快骑马,快截住那些汉人!”这次老兵也不再嘟囔战场凶险了,反而比谁都精神地高声喊道“不要让那些汉人跑了,不要让那些汉人跑了!快截住他们!他们的酒是我们的!”

    “不用你说!”老兵最快,年轻人脚快,他立刻跑到自己的爱马旁边,也来不及将马鞍套在马身上,而是直接骑在光背的战马上,然后轻轻一踢马腹,这只通人性的畜生就小跑加速起来。

    马速在很短的距离就加速起来,耳边的风声呼啸而过,青年经过一块石头,于是轻轻俯下身子,就将石头上竖立着的马槊拾起,在空中挥舞一圈,纵马越前!

    踏踏踏

    身后又传来了同样的马蹄声,他的同伴的动作只比他慢一点点,他们在酒的激励下,发挥出了令人畏惧的速度和激情!

    相对而行的两支队伍很快就遭遇了,青年闻到的香味越来越浓,越来越浓,这令他既兴奋又迷惑,这的确是酒香不假,可是究竟是什么样的酒,才能散发出这样浓郁的香味!

    这定然是美酒,顶好顶好的美酒!

    “停下,快停下,快把你们的酒交出来!”青年用汉话高声呐喊着,手里挥舞着长长的马槊,生怕眼前的汉人将美酒带走。

    懦弱的汉人们停下了,他们乖巧地停住了前进的牛车,然后一个个站在车边,等待着骄傲而威武的大秦战士驾到。

    眼见这些汉人乖巧,青年也没有杀人立威,毕竟汉人也是珍贵的奴隶,若是直接杀了这些人,以后没人酿酒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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