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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公主不要犟-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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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人的调侃,薛槑僵硬的笑了笑。他生性乐观,为人滑稽,原本是跟夏大夫打趣的话,如今却从夏大夫的话语中,感受到几分苦涩的味道。原来医患关系的对立,已经由来已久,不是现代社会的所独有的现象。想到这里,薛槑不由得替夏大夫悲哀起来,悬壶济世,妙手回春,看似风光无限,看似功德无量,其实背后的心酸与苦涩,却不足为外人道。

    “夏大夫,你的家人呢?”薛槑开口问道。夏大夫差点流下泪来,半晌之后,沉痛的说道:“当年出手医治一名江湖门派的寨主,没能医治好,他手下之人气不过,便将我娘子掳走了,七岁的孩子也一并掳去了。如今七年过去了,我连对方谁什么来头也没有查出来,只怕他们俩已被折磨而死。唉,都是我的错,要是我不管闲事,不去医治那些大奸大恶之人,也不至于落得这样的下场。”

    夏大夫说着,就要抹眼泪,薛槑拍了拍肩膀,开口说道:“夏大夫,我之前当你是庸医,没想到你还是挺有医德的嘛。医者仁心,哪能见死不救,在大夫眼中,只有病人,没有坏人,自古如此,你也不必太过介怀。”

    夏大夫擦去眼泪,对薛槑点了点头,薛槑露出一个笑容,说道:“夏大夫,你可以续弦吧,你真打算一辈子光棍么。我看你最多六十多岁,说不定还能再活一二十年,你再娶一个女子,还来得及啊。听说孔夫子他老爹,在古稀之年才有了他这个孩子,你注意调养,相信你没有问题的。”

    薛槑安慰道,夏大夫却气得双颊抽搐起来,没好气道:“老夫才过不惑之年,有你说得那么老么?你不能因为老夫自称老夫,就真的以为我老了啊。”

    薛槑呆住了,尴尬笑道:“夏大夫你不老,只是显得老成,不错,很不错。”嘴里这么说,心里却苦笑,夏大夫发如雪,面如霜,皱纹如沟壑,怎么看也不像四十出头啊。

    一开始他听夏大夫说孩子才十四岁,还当他老来得子。如今听到夏大夫的话,才知道他算不上老来得子,顶多算晚婚晚育(古人一般十多岁成家,夏大夫二十六七有孩子,所以算晚育)。

    正在这时,一匹枣红色的骏马疾驰而来,卷起片片尘土。那人马不停蹄,差点将薛槑撞飞,要不是吴明及时出手推开薛槑,薛槑就算不是,肋骨也得撞断十根。那人一甩鞭子,便将夏大夫拦腰卷了起来,双腿一夹马腹,骏马利箭一般窜了出去。

    被推倒在地的薛槑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一幕,大声嚷道:“抢人啦,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当着我们的面抢人。知县大人,你管不管了?赶紧派人去追啊。”

    在大榆树下喝茶乘凉的袁龄听到薛槑的叫喊,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见薛槑如此焦急,便叫过小石头,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小石头说夏大夫被人绑走了,袁龄大叫:“还不快追?”

    “追不上了,那人骑着一匹追风马,现在已经全无踪迹。”小石头双手一摊,无可奈何的说道。薛槑和吴明也是束手无策,片刻之后,薛槑对袁龄说道:“知县大人,那人一头赤发,很好辨认,只要你回衙门贴出告示,一定有很多知情人士前来举报。”

    袁龄依言跟小石头回了衙门,薛槑让吴明将医馆的门关了,让他翻墙出来。吴明出来之后,问薛槑:“时候不早了,你该去夫子家读书了。”

    “是啊,我们回家拿书箱,也不知道夏大夫被谁给抓走了,一头赤发,不像汉人啊,难道是外邦人?”薛槑对吴明问道,吴明不理他,他不想管闲事,因为惊鸿一瞥之际,他便感觉到那个赤发男子,是一个武学大家。

第五十章 老太君的故友——郑和() 
老太君喜静,是以居于别院,并不在薛府之内。别院在竹子巷尽头,距离薛府约有一里路程,老太君的“竹韵雅居”掩映在翠竹之中,清幽古朴,怡然有趣。

    老太君怀抱着一只胖大白猫,名曰:“胡馋儿”,大白猫在她怀中尤为乖巧,半眯着双眼,仍由老太君抚摸着它的毛发。它似乎已经老得动不了,不再去树上捉鸟,也不再去邻里打架,能这样躺在主人怀中,走到生明的尽头,便是它最终归宿。

    丫鬟知竹给老太君披上一件薄衫,即便是这盛夏时节,老太君也不会像年轻人那样穿着单薄的衣衫。人一旦上了年纪,便尤其怕冷,一旦感染了风寒,便迟迟不好。丫鬟知竹从小被人遗弃,老太君一手将她带大,虽说是丫鬟,却待她很好,好似孙女一般,是以知竹感恩戴德,不惜为老太君牺牲性命。

    老太君教她武功,却从不让她在人前显露。知竹何等聪慧,这些年的经历,她早已明白了自己的身份——薛家的死士。表面上,她是最普通的丫鬟,跟知兰、知人、知心三人一样,是老太君身边的四大丫鬟,不受薛府中任何人指挥。而实际上,她们都是老太君苦心培养的小卒子,所谓小卒子,便是在将帅遭受攻击时,用生命去守护将帅的安全。

    老太君曾说过,一旦老太君仙逝,她们便自行散去,不要再为薛家保驾护航,这些年的血雨腥风,真是苦了她们几个孩子了。知竹跟其余三人商量过了,若老太君仙逝之后,不再有她们值得效命的人,就各自离去,嫁人生子,过普通人的生活,若薛家有英明之主,她们便继续留在薛家,终此一生,即便是双手染血,也无怨无悔。

    跟白莲教那些等级森严的组织不同,知竹四人只需要听老太君的命令,没有要遵守的规矩,除了执行任务之时,余下的生活很轻松。只是这真的自由吗?死在她们手中的杀手也不少,对方临时前脸上解脱的笑容,让她们明白一个道理:一入江湖终身误,不论退到哪里都身不由己,罪孽只有鲜血才能洗净。

    这个时期,有个天下闻名的杀手组织——望舒阁,打着专杀贪官污吏的旗号,四下作恶。贪官是杀了,可是钱财却没有分给百姓,也没有上交朝廷。说白了,还不是中饱私囊,作为扩大势力所用。出名的杀手组织并不见得是第一,而那些地下世界的组织才更让人心悸。

    人生如行船,看得见的激流风浪能够避开,看不见的暗礁漩涡却往往触没。

    所以,十二金牌杀手谁也没有见过他们的真面目,见过的也只能在阎王面前描述了。知竹等四人虽然没有进入杀手榜,可是一点不输给他们。对方精通各种行刺暗杀之法,她们学习的却是如何克制那些杀人之技,能够克制对方,自然对敌人的武功路数了然于胸了。

    知竹看了看老太君,突然听到细碎的脚步声,低声对老太君说道:“老太君,外面有客人来了,我去打发了吧。”

    老太君抱着白猫,轻轻站了起来,深吸一口气,闻到那股熟悉的蝉蚕香(交趾国的贡物,唐代宫中称为“瑞龙脑”),轻轻出了一口气,感慨万千的说道:“不必,这次来的是我多年好友,我要亲自出门迎接。替我准备两坛‘君留’,我这老友,脾气最是古怪,在一般人面前就饮茶,在莫逆面前,却是一个十足的酒鬼。”

    知竹依言退了下去,老太君抱着“胡馋儿”,拄着龙头拐杖,兀自走入院子里。她脸上挂着笑容,好似三春暖阳。酒逢知己千杯少,最醇香的酒,自然要留给最在意的人。

    明朝时期,苏州小瓶酒虽然在七大名酒中只排第七位,却别有一番风味。有记载称:“苏州小瓶,曲有葱及红豆、川乌之类,饮之头痛口渴。”这个时期的酒,纯度不高,还未达到后世好酒的标准,是以饮后有些头疼。薛家有一个酒庄,三家酒坊,酿造的便是苏州小瓶酒,而老太君亲手酿制的,自然跟作坊批量生产的大不相同。

    老太君打开门,便看到那个熟悉的面容。只见一个身形高大的老人,穿着灰布衣衫,踏着青布鞋,好似木桩一般站立着。他披着一件云锦披风(南京云锦是一种提花丝织工艺品,为南京工艺“三宝”之首,与苏州缂丝并誉为“二大名锦”。南京云锦与cd蜀锦、苏州宋锦,广西壮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披风上以苏绣的针法,绣着一匹奔驰的骏马,色泽光丽,灿若云霞。

    跟高大老人身形一般的,是一个黄门郎(此处指天生没有生育能力的男子,即天阉),他看起来已过不惑之年,却没有一丝胡须,就连男子独有的喉结也毫不起眼。这个忠心耿耿的男子撑着一把伞,挡在老人头顶。就算不下雨,他也做着这扎眼的行为,生怕老人受了一点风寒,加重病情一般。被风吹落的竹叶沿着伞沿滑落,老人突然咳嗽起来,连忙用一张锦帕捂着嘴。

    老太君语调轻柔,开口说道:“小马,想不到你还留着这件披风,它该有四十多年了吧。”

    “君姊厚赠,小马何敢舍弃?今日拜访故人,自然要穿上它,以彰故人之情。”那个被称为小马的老人说道,他声调有几分嘶哑,同样没有胡须。因为他是一个宦官,在他十岁的时候,就被阉割了,进入了燕王府,此后跟随燕王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被荣登九五的皇帝御赐“郑”姓,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小马”。可是一听到这个故人这样称呼他,他便欢喜,好似重回了最美的那段时光。

    伞奴马胡一动不动,就连竹叶落在他肩头,他也无心拂去。在他心中,只有养父。他跟他铁马金戈,黄沙百战,他跟他六下西洋,九死无悔。马胡知道他对那件披风极为看重,视为珍宝,从未在人面前穿过。其实义父此生见过的珍宝还少么,皇帝的赏赐更是难以计数,可他眼中只有那一件披风,而今日,他终于披在了肩上。

    老太君看着眼前这个改名为郑和的老人,心中感慨万千。早在他还是马和之时,她和已故的丈夫薛醉,跟他一见如故,笑傲江湖,何等快意?只是年华似水,浩瀚奔流,他们也有各自命运,分道扬镳,不复从前。

    “小马,进屋喝两杯吧。”老太君诚恳地邀请。郑和轻轻一笑,点了点头,说道:“君姊知我。”说着,便向门中走去。

    打算替他撑一辈子伞的马胡,在他走入厅堂之后,终于收起了伞。知竹在两位老人坐下之后,提来了两坛美酒,在她身后,是另外三名丫鬟知兰、知人、知心端来的一碟花生,一碟玫瑰糕以及两碗银耳莲子羹。

    知人离去之时,虽然极力掩饰,右腿却有些跛,老太君知她受伤不轻,只是在老友面前,也不便询问。只是让她们下去,不用再来服侍,郑和也让马胡离开,马胡露出担忧之色,不敢违逆义父之意,便点头告退。

    “君姊,小马有一事相求,不日之后,我便要奉旨下西洋。此间一去,便成永别,我有自知之明,只怕我时日无多矣,连出海那一天也挨不到了。是以小弟有个不情之请……”

    郑和还未说完,老太君便倒了酒,说道:“先喝酒,再谈事。”郑和轻轻一笑,与老太君干杯,两人推杯换盏,片刻已喝了十杯。两人都是海量,不要说醉眼朦胧,便是连一点酒红也没有。

    郑和知道老太君不愿答应他的请求,从怀中摸出一块缺了的羊皮纸,说道:“君姊,我总要找到它才能瞑目的,望你成全。你也想完成薛大哥未完的遗愿吧,这必然是我最后一次下西洋了,要是再找不到,今后也不会再有人比我更熟悉航海了。”

    老太君点了点头,郑和所言不错,普天之下,百万生灵,确实很难再找到像他这样的天才。航海途中,何等凶险,没有超人的武艺,没有过人的智慧,哪能完成那个艰巨的使命?更重要的,是钢铁一般的意志,是面对一切未知的勇气,而这些需要天赋,绝不是经验的累积所能解决。

    听郑和说得诚恳,老太君露出了不忍之色,开口说道:“小马,人生哪能十全十美的,你何必为了一个渺茫的梦而耗尽一生的心血?这些年,虽说你被那件事弄垮了身体,可你只要静心调养,每天修炼,再多活十来年也不是不可,何苦要去葬送性命?”

    郑和突然加重了语调,说道:“君姊!俗话说:猎犬终须山上丧,将军难免阵中亡。小马是回回,能死在圣城麦加,是我毕生的心愿。阿姊怜我,成全我这拳拳之心罢。”

    老太君泪眼婆娑,开口说道:“小马一生漂泊无依,到老都还要迎风破浪,我纵然心如铁石,也不禁悲从中来。你若服下那‘养心丹’,两年后必死无疑,我哪能亲手杀了你?”

    郑和笑了出来,说道:“君姊,有人空活百岁,死于无名,有人在世数载,灿若星辰。小马这一生什么也经历啦,早已经活够本了,生死有定数,哪敢再与天争寿?只要能够完成毕生心愿,便是明朝赴死,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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