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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最吕布-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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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飞将之名,始从今日起(一)() 
云中郡,是战国七雄赵国的固有领土,它紧靠着“不教胡马度阴山”之中的阴山,位于阴山之南,长城以北,属于汉人与少数民族必争的河套之地。云中郡的首府云中城则是赵国最著名的君主之赵武灵王所命人所筑。

    这里的民风极其的彪悍,民众不仅继承了赵人沿袭下来的勇武与精进,久经战乱的民众还练就了一身的胆气。

    关于云中城,有一个美丽的传说。说是赵武灵王还是侯爷时,白天见有一群天鹅在云中飞翔,整天都在同一个地方的上空来回盘旋,鸟群下方的地面上放射出耀眼的光辉。认为是吉祥之兆的赵武灵王急忙让人在地面上铸城。

    三千二百人的大军,如同一条绛红色的长龙,在漫长无边的官道上行进着。大军所过之处,所有的小型盗匪销声匿迹,所有的中型盗匪远远逃离,所有的大型盗匪窝在老窝里严阵以待。

    吕布,张辽,高顺,并州狼骑,陷阵营。这三个人与两只军队,经过无数次剿匪的光荣战绩。被并州境内的盗匪们给深深地刻在脑海。忌惮之,畏惧之,不甘之,各种情绪不一而足。

    出于对强者与强军的尊重,或者说是恐惧,开始有盗匪给三人以及两军起出了响亮的外号。并逐渐传扬来来。

    吕布,被称之为戟魔杀神,手持方天画戟下的战力,想杀谁就杀谁,看谁不顺眼就灭谁,万夫难挡,谁挡谁死!

    张辽,被称之为剑眉杀神。由于他的眉毛锋锐有神,笔直如剑。他亲手杀的人倒是并不多,但他的用兵之谋却是盗匪们的噩梦,间接死在他手的盗匪不可计数。

    高顺,被称之为黑面杀神。因他的面容,黝黑如粘液浸透。而他所统领的陷阵一营,简直就是破阵的究极杀戮之军。

    并州狼骑,被称之为狼军。并州狼骑以诡秘莫测的袭扰,类似群狼战术的多变而著称。夜袭与速度更是狼军的强项,当然,不要以为狼军的正面对撞能力就弱。毕竟,只是术业有专攻而已。

    陷阵营,被称之为幻军,之所以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别人永远猜不出陷阵营兵士最擅长用的是那种兵器。短弩,弯刀,长剑,铁锤,长戟,刀盾,长枪。他们简直是最精锐的战士,仿若熟悉任何兵械的最佳用法。有进无退是他们的人生信条。任何武器在他们手中都能成为别人的噩梦。他们的人数只有八百人。但他们的每一人都堪称风华绝代,特长加身。

    或者说,他们是一群有军纪,服从军令,能够形成合力一击的武侠高手群(仅仅是比喻,本书非内功流)……

    云中郡内各县的县令与云中郡内的原太守一班人马,接到朝廷委派的指令,纷纷傻眼了。

    尤其是云中郡原太守与原郡丞,原都尉等三人,更是心中愤懑之极。他们都有几年的老交情了,自然是守望相助,早就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

    他们不甘心直接交出权力,预谋着联合云中郡的几家名门望族以及所在派系的几名县令给吕布个下马威。甚至逼的吕布心甘情愿成为傀儡就更好了。

    然而,当浩浩荡荡的三千二百名军士排成一字长龙来到云中城下的时候,三人直接更加傻眼了。他们又惊又怒又疑惑,这吕布都要当上太守了,原先的军权竟还没被收回?

    见到吕布此等阵势,顿时有两家名门望族打了退堂鼓,偃旗息鼓。

    不过云中郡原太守势力与三家大族依旧心存侥幸,觉得朗朗乾坤下,大汉法令下,那吕布只敢暗中交锋,需要遵守斗争的潜规则。故而他们毫不犹疑的发难了。

    吕布查问云中郡的民户户籍册,得到的回复是没有。

    吕布查问云中郡的军械遗存,得到的回复是没有遗存。

    吕布查问云中郡的土地耕种,得到的答复是不清楚。

    怒了,泥人还有三分气,更何况是杀人盈野的吕布。若是心之鋭变之前,吕布绝不会顾忌什么,大杀一通,定杀出一个朗朗乾坤。

    只是如今,吕布更喜欢用谋略来解决问题。他就不信,拥有多了二千多年历史底蕴阅历的他会斗不过连三流谋士都未到的云中太守一行。

    三日后,三个家族中的两大家族争执起来,甚至双方名下的佃户发生了惨烈械斗的情况,死伤不少。因为钱氏一族的几头圈养的耕牛被杀了,而愤怒的佃户前去找寻时却发现耕牛已经成为了另一家冯氏一族几家佃户大锅里的牛肉。冯氏佃户辩解说是在自家天地里捡到的死牛,但是钱氏愤怒的佃户怎肯信?

    吕布随即出面,以钱氏一族与冯氏一族扰乱云中安定为由,一律驱逐了出去。

    又三日后,一名原太守阵营的县令突然拿出一份沾了血印的悔过书跪在大街上,当场宣布他有罪。他如何如何帮助原太守侵吞百姓财务,如何如何帮原太守干些龌龊事,太多太多了。

    云中太守吕布亲自赶到,并开始命人详细查清,这一查,自然是查出了许多许多的猫腻!

    直到原太守三人都被吕布以正当的名义关进了牢房之中,直到原太守阵营的县令都因为牵扯进太守贪污而被罢官。他们才恍然间明白,吕布的手段,简直太可怕了。

    不到一周时间,云中郡内的云中城就牢牢掌控在了新任太守吕布的手中。

    又是一周过后,负担增加了几倍的吕布才初步了解云中郡的情况。

    云中郡全郡登记在册的民众共有四万人左右,但这显然有很大的遗漏,毕竟有些南匈奴,羌等少数民族虽也在云中郡内安家立业。但在历史进程中投降汉朝的南匈奴,羌等少数民族分支,仅有少数人被同化成了农夫,更多的还是习惯于先前放牧似的生活。想让骨子里桀骜野性的他们老老实实的将户籍登记在案,谁也不敢说定有这个本事。

    所以,加上这些少数民族的黑户口,云中郡居住的人口约有六万人左右……

    云中郡的地理环境,大面积的是碧油油的草原,小面积的还有些丘陵地带,其间覆盖着大量的树丛与灌木带。在县城四周以及村落镇堡附近则是有着广阔的耕地群。当然,也有喜好放牧的汉人依草木水源而居,以放牧为生。大黑河的荒于水与小黑河的武泉水横贯起大半个呼和浩特平原。这里水草丰美,地势平坦,,宜农宜牧,是训练骑兵和放牧战马的绝好地方。

    ……

    “哈哈,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这能养育战马的地方,便就是无敌骑兵纵横之始的地方!”

    得一空闲,吕布纵马来到大黑河的支流处。望着眼前静静流淌的蔚蓝溪水。

    他下了马匹,伸手捧起一汪荒于水,倒入腹中。

    “甘甜,清爽,还带着淡淡的草香……”

    真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哪!

    (本章完)

第50章 飞将之名,始从今日起(二)()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

    水淌淌,林荡荡,露浸灌木望黄羊。

    世间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

    草原上本没有荒地,吃草的羊多了,便有了荒地。

    吕布身着灰黄色的战袍,手中握着一柄雕刻着古朴纹饰的硬弓,他趴伏在有半米深的枯草茎中,如同一个没有生命气息的顽石,一动不动的注视着远处的动静。

    这一回,他来到这大草原上的目的,是捕猎,是为了放松。

    一段时期的处理政务,早把他忙得晕头转向,云中郡的一系列民生,军事,卫生,经济等东西,实在是繁杂琐屑到极点。

    他这回总算知道为何三国时期的主公老会拍拍文士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之一,所以以后这某某郡的民生,卫生等要事,就交与你了,你定要不辜负这份重担!

    是的,重担,这重担二字才是关键点。

    吕布屏息着望着眼前这震撼眼球的场景,不得不感叹于大自然的浩瀚与神奇。

    目测超过三万头的大黄羊正在几条小溪流旁惬意的饮着水,有的大黄羊一边饮水一边发出咩咩咩的欢快叫声。有的大黄羊则是耳朵竖起来,一边喝水一边仔细倾听四周有没有突如其来的危险。

    这一群大黄羊,有的大黄羊已经长大成羊,而有的大黄羊身体还未长成,幼崽的小黄羊还时不时的用头在母黄羊下蹭,一副享受万分的模样。

    成群结队的大黄羊,蹦跳着在浅浅的溪水中嬉戏,荡起一片片四溅的水花。

    “我的目标是最外边那小片区域最肥硕的那只大黄羊,相信烤出来定然很好吃,若是再加点特殊的草药植物调调味,达到与孜然同样的效果,啧啧啧……”吕布咂了咂嘴,脑海中想到那香喷扑鼻,咬一口满齿留香的画面,竟觉得有些饿了。

    那一只大黄羊,头部圆钝,耳朵长而尖,并且身上覆满很浓密的黄颜色的皮毛,屁股上有斗字大的白色的斑,比周围的黄羚羊足足大了一号。一看就是只精明的肥羊。

    它位于十几只羊的中间,在十几只羊中鹤立鸡群,算是黄羊群最外围那一小片区域十几只羊中的醒目点。

    吕布轻轻拉动起弓弦,心神前所未有的宁静,他知道他只有一击的机会,一次射不中这只肥硕大黄羊定会警惕万分的跑开,说不定连带着整个黄羊群都会爆乱。

    箭,嗖的一声射了出去。

    扑哧,锋利的箭矢从肥美大黄羊的脖颈处穿过,大黄羊呜咽悲鸣一声,倒地身亡。

    咩咩咩!这名大黄羊周围的十几名黄羊顿时惊吓的四处逃窜,还大声的叫的极响极响。

    这十几名浪奔乱跳的大黄羊的惊恐叫声牵动了一些黄羊,它们奔跑了一段距离后,停下,回过头观察了一番,又飞速奔逃,停下,又回头观察一番,见没有更多的箭矢射出,就又安静的啃起草根补充起跑步消耗的元气了。

    “这些黄羊,还真是……”吕布轻笑一声,他知道他一个人是撼动不了黄羊群的,除非他能成百上千的射杀黄羊,让它们感受到莫大的威胁。

    猎物射中了,肚子里又咕咕做响,又观察了番黄羚羊群的羊飞草跳,吕布就打算收拾起猎物走人了。

    他站了起来,不再隐藏。

    突然,一抹白影如同飞旋起千倍之速的柳絮,猛的扑向了吕布的猎物。

    吼吼吼,这白影扑到猎物上,开始疯狂的撕咬起来,它狠狠的咬下一大块羚羊的腹肉,而后吞下肉的它好似有感应般转过身子,冰凌高傲的眸子瞥了吕布一眼,而后遥望起浩浩荡荡的黄羊群。

    抢怪,吕布哑然失笑,他想起了以往通宵打游戏所见的一幕幕场景。

    不过,很快,他笑不出来了。

    白影是一头不知物种的白狼,它一出现,就仿若是石破天惊下诞生的惊雷,搅动起了黄羚羊群的不安。

    一头头的黄羚羊开始奔腾了起来,它们心中无边无际的慌乱,甚至连吕布都能看的出来。

    “只是一只白狼!不至于吧?”吕布皱眉。

    “呜呜呜!”白狼高傲的狼啸一声。

    视野的尽头处,伴随着这一声狼啸响起,草原之上,一个个猩红着眼珠的狼头冒了出来,一只,两只,三只,四只,百只,千只,四面八方都出现了狼的踪迹,就好像无边无际,无穷无尽。

    见到如此场景,便是吕布也感觉到头皮发麻,口干舌燥。

    “危机,大危机!令我陨落的大危机!”

    莫说为了捕猎方便,方天画戟并未携带在身侧,便是带在身边,吕布也没把握全身而退。

    这是族群与族群的战争,捕猎者与被捕猎者的一场血战,狼群显然是早有密谋,设置了一个广阔的包围圈。

    不幸的是,吕布正好在这个包围圈中。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了狼群捕获羊群的磨牙祭品。

    “不,我绝不能死,我还未迎回蝉儿,我还未完成我心中的蓝图!我,定不能死!”在生死存亡的大危机面前,吕布心中嘶吼的同时,脑袋却是出奇的冷静下来。

    狼群的包围圈越来越小,有越来越多的野狼纷纷发现他这个搅局者。怒气盈野的朝他这个方向扑了过来。

    “狼群,狼王,狼啸,对,就是那只白狼!”吕布眼前一亮。

    过了几息,压制着心中狂乱的他终于想到了关键点所在,他极速回头一望,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只见密密麻麻的野狼,正气势凶暴的朝他扑来,距离他的距离已经缩短为短短的三十米。

    而他距离那白狼王的距离也有十六米。

    “跑!”他瞬间将身上的重弓与箭矢丢下,一边跑一边拔出了腰间的匕首。

    生死时速!生死时速!

    如果他不能在后方的狼群包围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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