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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部分

桀宋-第451部分

小说: 桀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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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象的主要作用是在冲锋时踩踏并冲破敌军阵线,冲向敌军的战象不仅能在敌军中制造惊恐和慌乱情绪,而且还可利用马不习惯大象散发的气味这一特点,令敌军战马受惊失蹄。

    与骑兵的战马不同,战象的皮很厚,不会轻易受伤,即使步兵的长矛阵也很难挡住它。

    自古各国的兵家就十分注重利用本地的特有动物——象,来冲锋陷阵!这样做也常常收到出人意料的战绩。

    借此在某些特殊环境下产生了以“象”为基础的兵种,即为“象兵”或“战象”。战象是古代一些地区的重要作战武器。

    在战场上主要用于冲散敌军的阵列以及踩踏敌军。

    一般为七人战斗,形成一个小型战队。战象都是公象,因为公象速度更快而且更好斗。战象也许算是战场上应用最早的恐怖武器了。

    如何克制这些战象呢?

第709章 弗栗恃会战() 
恒河边上,宋军与孔雀王朝军对峙了许久,谁都没有第一个发起进攻。这就跟密不透风的龟壳一般,让人赶到无从下手!

    宋人是忌惮印度人的那几千头战象,而印度人则是看着宋军方阵,不知从何下手。

    “穆罕默德,依你看,宋军的方阵,比之当年的马其顿方阵,孰强孰弱?”孔雀王朝军的统帅魔笛感到很棘手,于是找来一位当年曾经与马其顿人作战过多次,屡战屡败,却依旧能险象环生的老将军,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又扫视了对面的宋军方阵一眼,说道:“将军阁下,依我看,应该是宋军方阵更胜一筹。”

    “何以见得?”

    “我当年曾经率军与马其顿人作战过,吃了无数的败仗,很多时候,都是败于马其顿方阵的。马其顿方阵的确很厉害,但是却并非无解!”

    “马其顿方阵,其方阵中的重装步兵左手持直径约1米的圆盾、右手持长约2米的长枪、肩并肩地排成密集而整齐的队形,如同巨大的刺猬一般向前挺进。一般的方阵一般由8名士兵排成1纵队,然后根据总人数的多少向左右两侧延伸。”

    “假设总兵力为1万时,方阵的正面就将由1200余名士兵构成,其长度大约为1公里。方阵中士兵们手中的盾牌在保护自身左侧的同时也掩护了相邻战友身体的右侧,一旦最前排的士兵倒下后,原先位于第二排的士兵将迅速填上他留下的缺口。”

    “整个方阵战术的精髓就在于全部士兵同心协力、齐头并进,临阵脱逃者会受到最为严厉的惩罚。”

    “但是,马其顿方阵也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只要设法不让它有个统一的战场,并且只攻其两翼或背面,而不攻其正面,就能置它于死地!”

    闻言,魔笛微微颔首,又问道:“那么这个宋军方阵呢?”

    “宋军方阵,堪称无解。”

    穆罕默德摇摇头道:“我们并不熟悉这种方阵,而且就多隆将军之前与宋军交战的经历来看,宋人方阵,的确无解,因为其完全可以随机应变。而欲破阵,只有杀死其统帅,才能让宋军群龙无首,方阵才可被击破!”

    杀死敌军的统帅,斩将夺旗,谈何容易?

    值得一提的是,马其顿方阵,是一种早期步兵作战时的战术。

    在荷马时代以前,步兵打起仗来像一窝蜂似地杂乱无章,所以,具有严格阵法的马其顿方阵能轻易地打败数量上占优势但较混乱的敌人,这在当时可以说是战术上的创新。

    当年的亚历山大大帝就是依靠马其顿方阵,横扫列国,建立起了一个幅员辽阔的亚历山大帝国的。

    中军大纛那里,子昂蹙眉道:“霹雳炮还没到位吗?”

    “将军,霹雳炮还在运来的路上!没办法,昨日天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想要将霹雳炮运送过来太不容易了。”一名部将回答道。

    “还需要多少时间?”

    “大概两个时辰。”

    “两个时辰?”

    子昂愣了一下,两个时辰实在是太久了,可能还等不到霹雳炮运来,战斗已经爆发了!

    子偃不由得又看看对面的孔雀王朝军的阵形,欲从中找到突破口。

    较多的战象,让印度军队拥有更强的正面冲击力。

    魔笛根据印度人作战的习惯,将所有的战象以15米的间隔,分配在中军,与印度数量庞大的轻步兵进行混编。

    至于战车和骑兵则北部署在了两翼,并且印度人并没有将骑兵进行独立编制的习惯,而是让骑兵以在战车前方和两翼的方式进行混编。

    “杀啊!”子昂没得办法,只好先下手为强!挥着剑,下令军队出击。

    这个时候,宋军绝不能后撤,不然一旦后撤,对面的战象冲击过来,遭殃的一定是宋军!

    宋军一方,在之前和多隆所率领的孔雀王朝军的交手中,子昂对于战象的威力以及印度人的作战方式,已经有了大概的印象。

    因此子昂决定扬长避短,他命令己方骑兵率先出击,来自宋帝国的弓箭手受命进攻印度军队左翼的骑兵。

    在完成压制后,他们立刻从印度军队后方进行迂回,与子昂自己率领的精锐骑兵围攻印度右翼骑兵。

    发现己方骑兵被击溃之后,魔笛决定孤注一掷,下令大军全力向缓慢进攻而来的宋帝国一方步兵进攻。

    战象与超长矛的对抗就此展开,而双方对抗的胜负无疑成为了战争最关键的要素!

    巨大的战象对宋军方阵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但是由于受制于这几日大雨滂沱,土地泥泞的环境,导致印度的轻步兵们和战象之间的配和出现了脱节。

    见状,子昂大喜过望,挥着剑道:“传令下去,重甲步卒放下长戟!换上战斧和弯刀!攻击战象最薄弱的位置,砍击战象的侧腹和象腿!”

    面对失去轻步兵掩护的战象们,宋军将士们抛下了长戈大戟,用手中的战斧和犀利的弯刀攻击战象的侧腹和象腿。

    而宋军的轻步兵们和弓箭手们,更是向战象的眼睛,以及背上缺乏铠甲防护的驭手投射武器。最终迫使大量战象死亡或者向后溃退,并因此踩死了大量印度一方的轻步兵与溃散的骑兵!

    不过即使如此,魔笛依然有机会重组自己的军队。

    但是最终让印度军队崩溃的,还是子昂亲自率领骑兵从印度军队后方的冲锋,以及宋军主力正面不断的推进。

    而战象与步兵长矛的这一轮交锋,虽然在战象败退时,的确踩死了许多印度一方士兵。但是这个责任却还真不归于战象。子昂对于地形的选择,有效的阻碍了印度轻步兵的跟进,并且印度骑兵的两次溃败,都对配和战象进攻的步兵,带来了极大的干扰。

    实际上,魔笛对于战象的配置也还是比较合理的。

    每头战象之间有着15米的间隔,这个距离足以让印度轻步兵在战象两边保护它们的侧身,不会遭到敌方步兵的攻击。而且这种战象与步兵混合进行进攻的方式,也可以让印度方的步兵阵线相对削薄,以此来相应拉长阵线。

    配合上两翼的骑兵和战车,便可以轻松的对阵线相对较短的远征军进行合围。但只可惜魔笛的对手段位相对于他高的太多,子昂对地形的选择,以及骑兵的应用,都让印度军队的优势无从发挥。

    “撤!快撤!”在兵败如山倒之后,魔笛连忙呼喝孔雀王朝军赶快撤退,但是为时已晚。

    实际上,不等魔笛下令撤退,整个印度军都全线崩溃了!

    “冲啊!”

    “杀!”

    追杀的宋帝国的远征军,如虎狼一般,红着眼睛,挥舞着手里的武器,砍翻了一个印度人之后,又割下了他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而后又继续追杀下去。

    这一战,史称“弗栗恃会战”,远征军以少胜多,对孔雀王朝军斩首八万余,俘虏近五万,最后魔笛是狼狈地带着残兵败将逃往摩揭陀城的。

第710章 殖民() 
接到弗栗恃会战大获全胜的消息,子偃并没有太大的意外,而是倍感欣慰。

    孔雀王朝,子偃还真是不把其放在眼里。

    既然雅利安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等西方的蛮夷都能轻而易举的征服并统治印度,为何宋帝国不可?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只要是稍微有点凝聚力的国家,即使是小国,面对外敌入侵,也会血战到底,不到最后一刻都不放弃。

    最典型的古代中国,就很难被征服,即使元朝,清朝彻底征服也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且历经几十年。

    但是同样是文明古国的印度,古代为何却那么容易被征服呢?真实原因有三点。

    第一,压根不觉得是被入侵。

    从本质来看,只有当国民意识到外敌入侵,才会同仇敌忾去抵抗。

    而印度在受到入侵的时候,绝大部分的人都不认为是入侵。最为主要的是两点:一是,印度人从来都不是一个国家;二是印度人从来都不是一个主体民族,有几百个民族。

    所以没有国家归属感,也没有民族认同感,自然没人认为是入侵了,自然也就没人抵抗了,这是典型的没有国家认同感,没人有认同,那么谁来自然都一样。

    二是,搞定大佬。

    印度长期那是种姓制度统治,而种姓制度是稳定印度大陆的基础制度。

    长期以来形成了以印度高种姓大家族为首的统治,每个地区基本上都是几个家族或者王公,而广大的首陀罗和贱民都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入侵的军队搞定地方的王公和家族大佬,其实就搞定了整个印度了。

    第三,印度人战力很弱。

    从历史可以看到,热带地区的人战斗力都不强,世界战斗民族基本上处于温带和寒带。而印度天气炎热,种族懒散,所以历来战斗力都很是弱小,缺乏抵抗意识,也缺乏战斗能力。

    因此,这也是最关键原因,因为打不过,这也是最本质的内因,自己战斗力不行,那只能是被人蹂躏了。

    公元前287年,航行了一年多的东渡船队,终于回到朝歌,子偃随即接见了船队的指挥者樊举。

    “樊举,此番东渡,可有收获?”

    樊举回答道:“陛下,臣率船队东渡,本一路往东航行,奈何途中遭遇了几次暴风雨,迷失了方向,虽有指南针,但是船队的宝船已经不堪重负,不可远航。”

    “航行了多远?”

    “大概有上万里。臣带着船队,从东方而折西南,一路上之见闻,无不有孤岛重重,类似于帝国的吕宋岛、海南岛和夷洲岛,都是十分大的岛屿。其中,在南方,一片巨大的大陆!”

    “大陆?”

    “是的。这片大陆上与北庭都护府所治之地相似,多是荒原和沙漠,在其东部,又有许多森林,酷热而干燥,野兽时常出没,土著人没有多说。臣在这片大陆上,看见了许多帝国所没有的植物和动物,其地应该尚未被开发,矿产资源十分的丰富。”

    “澳大利亚?”

    “什么?澳大利亚?”

    听见子偃的嘴里蹦出了“澳大利亚”这个从未出现过的名词,樊举不由得愣住了。

    子偃又垂询道:“樊举,朕问你,那片大陆上是不是有那么一种动物,长相似老鼠,腹部还有一个类似袋子的育儿袋,是食草动物?”

    “呃,确实是有那么一种动物。”

    樊举回答道:“就臣看见的,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这种动物能够以跳代跑,最高可跳到4米,最远可跳至13米!它们的后腿很强健,这种动物在跳跃过程中用尾巴进行平衡,当它们缓慢走动时,尾巴则可作为第五条腿。”

    “所以,随行的学者们,将这种动物命名为‘袋鼠’。袋鼠的尾巴又粗又长,长满肌肉。它既能在袋鼠休息时支撑袋鼠的身体,又能在袋鼠跳跃起帮助袋鼠跳得更快更远。学者们都观察过了,所有雌性袋鼠都长有前开的育儿袋,但雄性没有,育儿袋里有四个**。“幼崽”或小袋鼠就在育儿袋里被抚养长大,直到它们能在外部世界生存。”

    闻言,子偃微微颔首,又道:“还有别的收获吗?”

    “这……没有了。”

    樊举知道子偃心中期冀的是什么,可惜,确实是没有。

    子偃挥了挥手道:“朕知道了。樊举,你这一路辛苦了,先下去好好休息吧!”

    “诺!”

    樊举离开后,子偃便一个人坐在龙椅上,闭着眼睛,陷入了沉思。

    根据樊举适才所说的,东渡的船队已经抵达澳大利亚。

    关于澳大利亚,其原住民已有四万年的历史,他们在这个大陆上用一些方法留下了一些遗迹。但是却没有以文字记录,只有最近二百多年的历史可以让后人知道。因此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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