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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极品小书生-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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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不过是绮兰才疏学浅,冒昧摆下这以琴会友的局,诸位才子能来就已经是给小女子极大的面子了,现今还得了这许多诗词,更是意外之喜。所以多一首少一首,倒也无关紧要了。诸位才子还是请坐,待绮兰再为大家抚琴一曲。“

    她这话也是在息事宁人。

    可那贺仲丝毫不给面子,再次逼迫沈慕道:“坊间传闻你沈慕的诗词都是抄袭而来的,特别是那首人生若只如初见,可是非历经世事之人无法写出。今日你写不出诗词来,恐怕不能服众吧?”

    沈慕鲜少被人逼迫至此,再不出手就不是他的风格了。

    他看着贺仲,徐徐道:“这位贺大公子,你是在挑衅我吗?”

    “挑衅倒谈不上,不过是替绮兰姑娘打抱不平罢了,顺便也好教大家伙看看你是否有真才实学。”

    贺仲老神在在,一副吃定沈慕的样子,他可早就打听清楚了,这个沈慕于学业一道并非出众,否则也不会考了数次连秀才都不是了。

    上次陈老举行的诗会,他本想一炮而红让陈老杨老对他刮目相看的,这样他就能获得二老的举荐信,这样日后进入京城应试,就要轻而易举得多了。

    “可惜啊可惜,被沈慕这根搅屎棍给坏了一锅汤。”贺仲心下遗憾。

    “既然如此,”沈慕道,“那就当我在挑衅你吧?怎么样,贺大公子,敢不敢赌一把?”

    “赌什么?”

    “你不是怀疑我的诗词吗?那很好,我们就赌我能在三天之内,让整个宁州城的人对我的诗词无话可说,再不会有一丝怀疑。”沈慕冷声道。

    贺仲看着沈慕,他那自信满满的样子还真让他产生了一丝疑惑,难道是自己打听错了?不可能啊!那几个人可都是沈慕以前的先生和同窗。

    对了,他一定是在诈我!

    他随即一笑,“赌什么?”

    “就赌三千两白银!”

    “三千两白银?这赌注倒也不小,不过沈慕你有这么多银子吗?”贺仲反问。

    “你可别忘了,我手里可是还有一份水晶灌汤包的秘方呢!”

    贺仲闻言不由心下一惊,抬眼望去,对方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果然已经知道了。

    “一个破汤包的秘方就想换三千两?”贺仲旁边的一个狗腿子不屑。

    “赌了!”却是贺仲直接一锤定音。

    他可是知道沈慕的那份水晶灌汤包秘方的价值的,这还只是一家店,生意就这么火爆,若是被他贺家拿来操作,在强力的人脉与钱财支撑下,绝对能很快在武朝主要城市开花结果,到那时,银钱绝对如流水一样迅速涌来。

    可是你沈慕要在三天之内让整个宁州城的人都认可你的诗词,那可是极难的,不说无数的学子,就说那几个上了年岁的老儒就够让他头疼的了,整个一食古不化。

    他喜上眉梢,还生怕沈慕会反对,当即嚷嚷着要写成白纸黑字,二人签了字,后面还有一连串学子的名字,那些人都可以作为见证者。

    接着,沈慕就大笑着,潇洒离去。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第12章 大肆卖词() 
沈慕很穷,很缺钱,他想住大房子,想有美婢,既然有人非要把脸凑上来,他不介意在狠踩一脚的同时,赚上一大笔银子。

    至于临出门前的那句诗,就纯粹是装逼了。

    他很畅意地离开了,留下一屋懵逼的人。

    贾善才双眼冒金光,望着沈慕的背影,帅啊,这才是我辈读书人应有的风范啊!

    此刻他恨不得化身沈慕,可惜他肚子里没有那些传世诗词,他很快追了出来,追问沈慕要怎么办。

    沈慕神秘一笑,就是不说。

    “那报纸呢,啥时候详谈?”

    “三日之后,你到城南微子湖边的水晶灌汤包铺子来。”

    贾善才喜滋滋地走了。

    在他眼里,虽然接触不久,但他知道沈慕不是那种不做没有把握事情的人。

    红楼之中的人也很快散去了。

    独留绮兰姑娘伫立窗前,久久叹息,这下是把沈慕给得罪惨了。罢了罢了,这都是命。

    她本想着趁沈慕如今风头正盛,请他做首绝妙诗词,自己再将其融入自己的曲子中,这样对于中秋之日的花魁赛,她的把握就大了不少。

    那贺仲虽也有些诗才,但比起沈慕来说,还是差了许多。

    只是贺家有钱有势啊!这也是她不得不顾忌的地方。

    不是说文人都喜欢名声吗?你沈慕做诗词,我帮你传唱,两全其美的事情,你怎就如此不按常理来呢?

    她可清楚地记得,沈慕走的时候,看都没看她一眼。

    她也很好奇,沈慕究竟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自己在三日之内名满整个宁州城,无一人质疑他的诗才。

    幽幽一叹,她往红楼旁边的一所宅院走去。

    归家的沈慕开始翻箱倒柜地找纸笔,没办法,来了这异世后,根本就没怎么摸过。

    况且他的毛笔字那么丑,虽然也有心练字,可是非一日之功,他又生性懒散,无数次轰轰烈烈地做出决定后,还是颓然放弃。

    他沉寂下心神来,开始细细思考。

    大学时候他追过他们中文系的系花,那女孩长得极漂亮,气质又好,所以为了拉近些距离,他那段时间发了疯的背诵唐诗宋词,虽然结局很悲惨,但是诵读诗词的习惯倒是因此保留了下来。

    他在心里感激了一番那个女生。

    “嗯,写什么呢?”沈慕想,“不如把范仲淹的《苏幕遮》给抄了,唔,不,是给做了。行,先这首。”

    于是他提笔在白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

    写完之后,想了想,又把范仲淹的《御街行》也做了,心想,老范啊,你可别怪我,只怪你这几首词做得太好。

    接着晏殊的两首《浣溪沙》啦,欧阳修的三首《蝶恋花》啊,统统给做了,没有丝毫的心慈手软。

    一面碎碎念,“明天过后,哪个王八蛋再敢说我不会做诗词,我就拿这些诗词扇他脸!”

    这厮抄诗已成习惯,如今更是无耻得没有下限了。

    “哎呀,差点忘了,”沈慕一拍脑袋,“咋能忘了柳三变那个史上最有名的青楼才子呢!”

    于是那首“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也成沈慕的了。

    看着这首《雨霖铃》,沈慕感慨万千,柳三变得谢谢我啊,要不是我,你的这首名词恐怕无法在这异世传唱。虽然现在是我做的了,名声也是我领受了,可是我不会与你计较,我这人就是这样,不怕吃苦肯受累。

    放心,这点压力我还是能扛得住的!

    这一番作词直到凌晨才停歇,沈慕也未洗漱,就直接爬上床睡觉去了,连贾善才的大作都没空去研究了。

    这一觉睡得那叫一个舒坦,日上三竿了才迷蒙着睁开眼。

    睁眼就看到一只猪头趴在自己面前,那猪头还冲他眨眨眼。

    你妹,沈慕一拳头砸去。

    哎呦一声,又砰地一下。

    “你干嘛打我?”一个肥胖的肉团捂着眼睛爬起来。

    “谁让你个死胖子大清早没事趴在我床前的?”

    李世杰揉着眼睛,又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没好气地道:“好心没好报!我那是听说了你与贺仲打赌的事,特意来看看你这边需不需要帮忙。你竟然还打我!哎呦呦……”

    李世杰嗷嗷着叫,因为疼痛还眨了两下眼。这死胖子,还抛媚眼,打你也是活该!

    嘴上却道:“啊哈,这事啊,李兄但请放心,我已有安排,你且看着吧!”

    李世杰没好气地看他一眼,“你到底有没有把握?你可是不知道,昨晚才发生的事,现如今已经传遍全城了,上到八十岁老翁,下到三岁稚童,就没有不知道这事的。这事啊,透着古怪,我看八成是那姓贺的小子找人散了消息。那小子可阴着呢!”

    “放心。你往桌上看看。”

    李世杰眼睛上的疼痛稍缓,但还在轻揉着,拿起一张写有沈慕标志性丑字的纸念了起来。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销魂,酒宴歌席莫辞频。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胖子念叨了两遍才放下,满脸的复杂神色,再往下翻,一脸的颓败。

    “沈兄高才,三层楼已经不足以形容了!”

    “李兄这说的哪里话,我的诗词不就是你的诗词吗?”

    李世杰闻言双眼一亮,像是母猪发情一般,这目光让沈慕又不由打了个冷颤,接着就见李世杰腆着脸道:“沈兄,过两日家父要考研我的诗词,你也是知道的,我……”

    “明白明白,”沈慕打断他的话,将那张纸塞到他手中,“从今天起,这首《浣溪沙》就是你的了。”

    “沈兄,高义!”胖子李世杰一脸的赞叹。

    “好了,既然如此,快派个人去,把萧文山给我找来。”

    “找他干嘛?”

    “帮我送诗词啊!”沈慕三言两语解释了一遍。

    “这事我们两个就能办了,哪里还用得着他?”

    “这里可是有三十份左右,就我们两个,那还不得累得扒掉一层皮?”

    李世杰一想也是,就派了随身小厮去了。

    没多久,萧文山就心急火燎地来了,一见两人老神在在,丝毫没有担忧之色,更是焦急,在李世杰解释清楚后,萧文山看着沈慕,搓搓手,满脸的不好意思,“沈兄,你懂得,家父……”

    我懂你妹!

    还跟我装不好意思,两个货一个比一个会装,沈慕直接塞了一张诗词过去。

    李世杰在旁鄙夷地道:“少装,快干活!”

    三个人足足忙到天都黑了才算完事,个个累瘫了。

    “我李世杰,从十二岁开始,就瞒着爹娘偷偷地跑去青楼,可从来没有哪一天像今天这样觉得逛青楼也是个体力活。哎呦,可累死小爷了!”

    “呐,这是银票!”李世杰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来。

    萧文山也从袖笼里摸了一叠银票出来。

    再加上沈慕怀里的,他数了数,足足有两千五百两。

    内心狂喜不止,有钱了有钱了,豪宅、美婢,这下全都有了。

    他已经在幻想着日后的幸福生活了。

    “话说这些姑娘们可真富,看了词后,二话不说就掏银票,少的五六十两,多的百两。”李世杰道,“哎,我说沈兄,你还开个屁的汤包店啊,直接整天写写诗词,那银子就赚得大发了,没一年,就成天下首富了。”

    萧文山咕咚咕咚灌了碗凉茶,白他一眼,“没文化,你以为写诗是想写就写的啊,那是需要酝酿的!”

    “对了,交代你们说的要求都说了吧?”沈慕道。

    “放心吧,都打了包票了,明天且看着吧!”

第13章 传唱() 
淡淡的白色雾气在宁州城里飘荡,新的一天到来,人们从熟睡中醒来。

    路上可见稀稀拉拉的人们,有呕吐的,有谩骂的,那些是宿醉之人。有穿衣奔跑之人,那是夜宿青楼的。也有在早点摊前吃饭的,看见这一幕幕哈哈大笑。

    但很快,整个宁州城都开始热闹起来,士子富绅,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往各个青楼里钻。

    百花楼内,琴音铮铮,有人在唱曲: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

    女子长得很美,嗓音柔和,也很好的将感情融入了其中,博得一片喝彩之声。

    台上的是紫嫣姑娘,此刻虽面容悲戚,但内心却狂喜不已,她知道自己成功了。沈慕的这首《雨霖铃》确实极好,当她拿到诗词的那一刻,就眼睛再也无法移开。

    “世上竟有如此好的诗词……”她对着窗边,望着坠落的夕阳,怔怔出神,“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相信,有了这首词在,八月十五中秋夜的花魁赛,她夺魁的可能性至少在一半以上。

    虽然见面时,李世杰就说了,沈慕的诗词给了很多人,但紫嫣姑娘完全不在乎,要说在整个宁州城,她自信,再也无法找出比她嗓音还要好的女子了。

    唯一可虑的就是含烟阁的含香那丫头,不知沈慕给了她何种诗词,那丫头可是最擅长舞蹈。至于红楼的绮兰姑娘她倒不是很在乎,一者绮兰年岁已二十,在青楼这行当,算是不小了;二者绮兰擅长的乃是乐器,可红楼却没有什么擅长唱曲的人啊!

    此刻的含烟阁也是热闹非凡。

    “听说今日含香姑娘要亲自起舞?”

    “可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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