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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部分

宋世流芳-第334部分

小说: 宋世流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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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您的意思,将他留在了吕宋岛上,并派人予以看守!”

    “嗯,那就好,那就好啊!你也下去吧”

    “是!”

    等到书房里仅剩下自己一人时,叶宇靠着椅子自言自语道:“沈兄,对不住了,叶某不想杀你,但也不能让你钳制我的脚步”

    或许此时此刻,身处吕宋岛上的沈金川,才开始恍然明白当日婚宴上,叶宇为何在饮第三杯酒的时候,却将酒樽之酒洒落一地。

    也才明白叶宇对出后两句诗时,为何他一直觉得怪怪的。

    那三杯酒不是敬在场官员,而是敬天敬地。

    最后一杯之所以洒落在地,其实是有意为之,因为酒水洒在地上,那是敬奉死人。

    所以那一樽,既是绝义酒,也是敬奉他这个死人的酒!

    赵恺、张说等人想借着剿匪的机会,让沈金川能够迅速站稳脚跟,可是他们却没有会料到叶宇会来个顺势推手,借机将沈金川这颗钉子彻底剔除。

    不仅如此,还借此机会,暗中迅速壮大了福州水师的力量。

    其实海上根本就没有福王的叛逆余党,不过叶宇故意向朝廷放了一个烟雾弹,为的就是将南海诸岛横扫一空。

    此举不仅为以后鲁青的海上贸易打通了航路,而且还俘虏了大批荒岛渔民以及海盗水匪,给水师的扩建提供了大量的兵源。

    当年叶宇让鲁青组建海上商队时,就已经开始让鲁青摸清了南海诸岛势力分布,为将来海上霸权的掌控做好铺垫。

第509章 归纳总结浅分析() 
叶宇向来认为成功绝非偶然,而是一次次抓住机遇,也同时做了充分的应对准备。

    否则平淡犹如一潭死水的南宋朝廷,又有什么机会可以手握重权!

    所谓乱世出英雄,并不是乱世才会英雄辈出,而是因为乱世,才会让这些人有了展现的舞台。

    在这个虽然强敌环视,但是内部却相对安定的宋朝前提下,想要迅速的发家与崛起,除非特殊事件的发生,否则终身只能屈居于一介文臣。

    权力的获得,谈何容易?

    八年来,叶宇所面对的机遇只有两个,一个就是宋金之间的文化交流,让他一夜之间成了天下共知的文坛领袖,这也让叶宇在文臣的仕途上注定是前途无量。

    另一个就是不久前的内外交困的战局,对于南宋朝廷是一个灾难,但是对于叶宇而言却是天赐良机,所以他很早以前就开始着手布局。

    在发觉机会来临之际,叶宇主动辞官退出朝野,为的就是远离局中,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审视大局。然后在敌人麻痹的时候,再借机反扑成为救世主。

    虽然后来因为孝宗赵昚的不配合,导致整个北伐布局半路落空。但至少叶宇自此在军中有了不小的名望,也成就了他如今的安乐侯。

    不过也因为孝宗赵昚的不配合,叶宇逐渐觉悟到了一个道理。

    就是在这个君主权力集中的宋室王朝,想要左右皇帝的意愿,那自己就要有实质性的实力。

    所以他主动请调出京,坐镇福州剿灭福建诸州叛党余孽。

    这在外人看来是失宠的表现,毕竟京城才是权力聚集的中心,远离了这个核心,就等于失去了朝堂权力话语权。

    但是叶宇却觉得,在自己朝中势力已经根深蒂固之后,地方势力的发展才是相得益彰的做法。

    福州,这个当年福王的大本营,他到任之后,明为剿灭叛党余孽,暗中则利用恩威并施的手段,将这些官员势力暗中聚集于自己的麾下。

    当福建诸州的官员,大部分都是自己的势力时,名为安乐侯的叶宇,也就等同于成了福王赵琢的翻版。

    外加叶宇与川蜀吴挺达成共识,那么福州与成都之间虽然隔着万水千山,但是假以时日之后,必定会互为犄角同气连枝。

    如今这种局势正在慢慢形成,将来即便朝廷想要动他叶宇,也要好好掂量一番得与失。

    安排好诸多事务的叶宇,这几日倒是清闲了不少。

    对于朝廷如何回应民间传言,叶宇并没有报以十分的热衷,反而对于此事采取了不理不问的态度。

    而诚如赵惇所猜测的那样,这一次的事件看似赵惇掌握主控权,其实真正地受益者却是叶宇。

    赵惇妄图以两虎相争的局势,以便为自己换来绝地反击的机会。其实叶宇又何尝不是利用这个机会,促使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利益合作与角逐的斗争中,谁也不是省油的灯,更不是三岁的孩童。

    当赵惇在叶宇新婚之际拜访,叶宇就知道他与赵惇的合作已经成了必然。

    他叶宇放任赵惇这个敌人不管不问,为的也就是这个搅屎棍不停地搅动。因为只有不停的搅动,他叶宇才有迅速上位的机会。

    显然,赵惇这个搅屎棍,无论是加速福王的叛乱,还是现今的散布消息,都是间接或直接地帮助了叶宇。

    此次传言之所以风靡过境速度极快,这其中有赵惇不遗余力的努力之外,其实叶宇在暗中也不是没有做工作。

    当初在京城的时候,蒋芾就多次向叶宇请示,是不是按照当初与虞允文的计划,将叶宇的皇子身份暗中散播出去,以这种舆论压力迫使孝宗赵昚重视并作出表态。

    但是叶宇却多次的予以拒绝,因为他觉得当时还不是时候。

    舆论的制造与散播,虽然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利刃,但是面对皇权这个敏感话题,若是没有一些真凭实据,很难能够起到预期的效果。

    所以叶宇需要等,需要等一个人,那就是绝命逃亡在外的赵惇。

    因为叶宇心里很清楚,既然赵惇能够选择炸死,那么必定是个不甘于服输之人。

    趋于这种不服输的性格,会寻求一切可以反击的机会,所以赵惇当初选择了福王赵琢合作。

    而在二人兵败之后,叶宇想到了赵惇迟早会找到自己,故而叶宇在默默地等待赵惇到来。

    叶宇相信,能够在他发迹之前就能探知与暗杀,赵惇的身上定然有他所需要的身份线索与证明。

    只是让叶宇意外的是,赵惇掌握的材料远比他预料的要多!

    等到了赵惇的主动相助,又让蒋芾暗中推波助澜,加上火莲教数万教众的的有意散播,这种大伙燎原之势的消息蔓延,自然会是让人瞠目结舌难以置信。

    不过也有一点出乎了叶宇的预料,那就是这个消息传播出之后,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争端与激化,反而以一种理所当然的现象慢慢酝酿着。

    就连一向喜欢口诛笔伐的文林士子,也只是在惊讶之后发出几声诧异,便顺其自然的接受了这个传言。

    这反而让叶宇准备应对的后续手段,被无情的落空了。

    感到困惑的叶宇,经过几番思考之后,终于明白了当下国人的心态。

    这让叶宇不禁感慨:自己这些年积累的名誉,果然在关键时刻,起到了决定性的信服作用!

    每一个民族,所崇尚的都是强者,而他叶宇,显然在当下百姓以及文林之中,都有着无可替代的无数光环。

    例如汉粉,以汉人血统纯正为骄傲。

    但是我们所崇拜的历代王朝,帝王纯正汉人血统却是寥寥无几,但之所以有后世众人的顶领膜拜,无外乎是崇拜强者一种心态追求。

    无论是崇拜统一天下的秦朝,还是中国最强大的王朝唐朝,以及自诩华夏延续的明朝皇帝,非要较真起来的话,又有多少是纯正的汉族血统。

    但是人们会选择记住光辉的一面,而不再去争纠这光辉背后的真与伪、纯与杂!

    所以以叶宇如今在天下人的印象里,若真的是赵氏皇族,那么反而是他们最乐意看到的结果。

    因为对于君权神授的封建社会而言,皇室子孙的超然出众,则是代表着国家将来的希望

    今天出去有事,暂且一更,明天会恢复,在这一章里,三生阐述了很多,因为怕有些小读者会晕,毕竟不是直来直往的打脸热血文。再则就是引用了汉族血统论,三生无意争辩以及树敌,只是阐述一个道理。不过华夏儿女能有今日五千年历史,就是一个融合,也没有可争辩的,世上没有百分之百的纯,所以以文化传承区分民族,才是最正确的,朋友们,你们说呢??

第510章 吃饭偶遇卖花女() 
随着时间的推移,叶宇的头痛病是越发的剧烈,由原来的偶尔发晕,严重到头痛欲裂的地步。

    而然苏月芸聚集名医会诊的结果,却是不能尽如人意,虽然可以起到缓解病症的效果,但终究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而暗中去请有神医之称的钱不换,却是连人影也没有见到,因为根本找不到钱不换的住处。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钱不换隐居于福清县的石竹山,但是据前往寻觅之人描述,寻遍了整个石竹山也不见钱不换的踪迹。

    对于这个结果,叶宇虽然倍感失望,但也是在预料之中。别说没有寻到钱不换的住所,就算是寻到了,钱不换若不肯医治也是无用。

    病症越发严重的叶宇,适逢近期并无重要事务,所以他就决定前往福清县一趟。

    因为他觉得,既然钱不换隐居于石竹山,就一定能够寻到,总比自己坐着等死要好。若是能够寻访到踪迹,也算体现自己的一份诚意。

    所以叶宇就一身便服,由孤狼陪同坐车前往福清县。

    在整个中国历史上,百家姓的编撰与归纳是源于宋朝,所以第一位是赵姓。但赵钱孙李,之所以能够将钱姓放在第二位,就足以显示钱氏一族的地位。

    当年宋太祖赵匡胤一统中原的时候,曾有东南两个国家未有平定,一个是众人熟知的南唐,最有名的君主也就是南唐后主李煜。

    尤其是那一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让李煜成了历史上最有才学的亡国皇帝。

    其次就是吴越国的钱氏皇族,不过钱氏皇族没有抵抗,反而在宋朝平定南唐的时候,毅然协同宋朝发兵一统天下。

    最后吴越国归顺大宋朝廷,这钱氏后人的待遇自然就很高,要比李煜这个亡国之君莫名其妙的死去,要好过千百倍。

    沿袭至今,钱王后人尊享朝廷优渥恩泽,家族之兴盛堪为一时无两。

    福州距离福清县很近,只需要几日的路程便能抵达。叶宇坐着马车途径福清县,已经是时至午后黄昏,觉得口渴饥饿,就示意孤狼停下行程,寻一处街边面摊歇息充饥。

    街边面摊吃面,叶宇一直十分的钟情,因为吃着面,感受周围过往的人流,他才会觉得自己不曾孤单。

    这对于一个害怕孤单,却又注定孤单的人来说,既是矛盾也是莫可名状地无奈。

    “公子,我们还是寻一处安静地方”孤狼看着叶宇双眉微蹙似有头痛异状,于是便主动提出了建议。

    叶宇轻轻地摆了摆手无力道:“无妨,就在这吧!”

    抬头见孤狼依旧心有不安,于是便转移话题调侃起来:“怎么,你吃不惯这里的东西?”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叶宇默然的点了点头,随后挤出一丝笑容问:“我知道你说的不是,当年我用一个馒头,换了你一生的忠诚,告诉我,后悔过吗?”

    “没有!”

    “嗯,我信你,如果有一天,我若是”

    “没有如果,好人自有好报,你不会有事的!”

    “是么,我是好人?呵呵”叶宇自顾地笑着,便不再言语,端起简易木桌上的黑陶碗,牛饮般的喝完茶水。

    孤狼虽然依旧少言寡语,但是那双死寂冰冷的眼中,此刻却多了几许落寞与担忧。

    简短的几句对话,却将二人的思绪回忆,拉到了彼此相遇的那一刻。

    一个馒头,救活了一个身负重伤且濒临饿死的人

    一个馒头,也换得了这个人的遵行诺言不曾有悔

    曾经或许只是一个诺言一份职责,时刻恪守着主仆之间的关系。然而时间久了,二人的主仆关系渐渐地不再明朗。

    是一种叫做友谊的东西,慢慢地融合了这一切。

    热腾腾的面食摆放在桌上,叶宇拿起筷子便开始吃了起来。可就在叶宇吃完一碗,在准备让伙计再上一碗时,却见前面桌位发生了争执。

    “嘿,我说小姑娘,咱这可是小本生意,你可不能吃白食啊!”这时伙计将抹布往肩膀上一搭,语气十分不悦的向桌前一名黄衣女子嚷嚷着。

    黄衣女子也是十分着急,不停的搜寻着自己的腰间,随后又反复的翻找桌上花篮,口中急切的辩解着:“我的钱袋不见了,不是有意的”

    “不是有意的?哼,你这样的客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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