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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明末汉之魂-第2部分

小说: 明末汉之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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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死命令。

    十一月四日,赵率教这支人困马乏的骑兵队伍来到遵化城外一个叫做三里屯的地方遭遇迎头堵截,那是后金军上三旗之一镶黄旗人马足五千率先发动攻击。

    战马嘶鸣,羽箭破空,喊杀声惊天动地,顽强的赵率教部顶住了镶黄旗的冲击,黄汉浑身浴血一直勇往直前,第一次交锋后他麾下的四个袍泽已经折损了两人。

    黄胜的主将丁如中现在是游击将军,他接到赵率教的命令率领本部人马攻击敌军右翼,务必要打穿这里确保主力可以到达遵化东门。

    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人人都知面临生死抉择,丁如中带领麾下不到五百幸存的骑兵发动冲击。

    黄汉此时根本没有思维,他红着眼睛就是想杀人,因为他眼睁睁见到自己的袍泽中箭落马死于马蹄践踏。

    黄汉属于力量型重骑兵,手上是一柄用上等的闽铁打造可以单手挥舞又可以双手挥砍的斩马刀,刀长七尺,刃长三尺,柄长四尺,重十八斤,可以劈砍,也可以枪刺。

    他此时只能挥舞斩马刀迎敌,因为在抵挡镶黄旗冲击之时,黄汉已经射光了携带的羽箭。面对箭如飞蝗的战场,黄汉在马上矮着身子只护住自己的脸,任由轻箭不时射中自己内穿棉甲外罩铁甲的身体。

    两军又对撞到一起,面对面的砍杀自然鲜血飞溅,黄汉几乎刀刀见血,他竭尽全力挥舞斩马刀,可惜眼前密密麻麻的后金骑兵根本不见减少……

    忽然他觉得后背遭到重击“哇!”口中喷出一股鲜血,昏昏沉沉的黄汉见到了那个挥舞着狼牙棒打中自己的建奴巴牙喇,他用足了最后的力气把手中斩马刀投掷出去……

    遵化城外的战局落幕,红歹是策马驻足在一个小山包上远眺,内心无比得意。想当年在关外辽东受阻于赵率教坚守的锦州城铩羽而归,想不到如此悍将居然被自己在大明京畿之地干掉了。

    红歹是看了看身边的阿济格道:“十二弟,传朕军令给赵率教部留个全尸,我大金军只收集铁甲、武器即可。”

    阿济格施礼道:“陛下,臣弟遵命。明国赵率教麾下的骑兵有些战斗力,与我大金军交战之时没有一人退缩,给这些汉子一个体面应该的。”

    红歹是笑道:“可惜明国如赵率教这样的将领已经不多了,明国敢战的队伍也没几支,否则朕也不敢带着八旗子弟千里迢迢绕道来此。”

    自从入关后,后金强盗们人人如同打了鸡血,他们在辽东那个征战不休的地方如同井底之蛙,这一次终于见到了大明京畿之地的富庶,一个个抢得手软。

    好东西已经抢了不少的阿济格对红歹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由衷道:“陛下圣明,我大金有陛下这样气魄胆量无与伦比的英主幸甚至哉。”

    其实是否发动入关之战红歹是承受了巨大压力,后金是一个以军事贵族组建的奴隶主政权,红歹是的权力不足以随心所欲,他的决策要跟其余三大贝勒商量着来。

    就在前几天还出现了分歧,不是红歹是坚持己见,大军是否能够顺利夺关而入真的不能确定。

    入关之战是红歹是力排众议一意孤行的结果,如果遭遇失败将要动摇他的后金大汗地位,成功了他理所当然就是一位不亚于老汗的英主,汗位固若金汤。

    野猪皮努尔哈赤也只是称雄辽东和蒙古,他从来没有带领铁骑越过长城把战火燃烧到大明关内。

    而现在,红歹是带领八旗子弟在大明京畿之地烧杀抢掠,又围歼了赵率教以下四千余精锐意气风发,听了阿济格的恭维话不由得仰天大笑。

    殊不知后金奴隶主犯下了一个不可以饶恕的罪过,因为在山下的旗丁们得到给明军留全尸,只收集铠甲、武器的军令后,只不过草草打扫了战场就回大营了。

    这段时间,本来穷得见什么抢什么的后金军已经开始挑肥拣瘦,无他,好东西太多,他们的运力有限,需要合理搭配才能使得抢劫效率最大化。

    这些来打仗的明军骑兵也就是战马、铠甲、武器值钱,其他东西后金军已经看不上眼了。

    战死的黄汉身上的铁甲不见了,只剩被血污染成褐色的棉甲还留在身上。热血沁润的土地在冷风中慢慢冻结,黄汉半靠在袍泽身上仰面躺着,面容平静得像是睡着了。

    热血男儿战死沙场乃是宿命,从那睡容看来他心中或许并没有留下太多的遗憾。

    天阴沉沉的,渐渐地飘起了雪花,雪越下越大,没多久天地一片苍茫,战场上的斑斑血迹慢慢消失了,仿佛这里根本没有经历过几万骑兵血战。

    ————

    (注1)这个时期奴酋在大明官方文献上译做“红歹是”,“皇太极”这个名字也是由女真人的名字音译成汉字,而且并不是最开始的翻译。其他音译的有:“黄台吉”、“洪太主”、“红歹是”,听听这些名字,是不是符合通古斯野人的特性?“皇太极”这个称谓是红歹是的灰孙子乾隆时用的,然后便延续至今。为了尊重历史本书称奴酋野猪皮家八小为“红歹是”。

第二章:来到大明() 
大明遵化城外的战场横尸遍地,落满白雪歪斜着身体的黄汉胸口抽搐了一下,随即动了起来,惊飞了觅食的鸟雀。

    那原本平静的面容扭曲出狰狞怒容,一双眼睛猛地睁开,满眼血丝似是已被血液染红。

    “咳!咳咳……”剧烈咳嗽中憋闷的气管终于顺畅,堵在胸口的一口污血被呛了出来。雪花飘洒的战场,孤零零的身影在一片雪白中蹒跚而行,像是不舍战场的孤魂野鬼。

    黄汉傻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感知中的世界在真实与不真实之间不断变换,难以聚焦的瞳孔映射出的画面模糊不清。

    捏紧的拳头狠狠在眼眶上擦了擦,僵化的肌肉由于猛然的发力发出刺痛感,再加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的零碎伤口。不用掐自己,黄汉都能确认到自己不可能是在做梦。

    哪有这么可怕的梦。“真冷啊!真疼!?”迷茫着双眼瞧着四周的黄汉脑子有些懵,只觉得哪里不对劲,好像脑海里有着另一个人的故事,太生动了,简直是历历在目。

    “马福春,马二子?听见的话回我一声儿。”脑袋里还没清醒,脑海里跳动的信息已经催促着干巴巴的嗓子压着声儿开始呼唤。

    可马二是谁?黄汉的另一个思维在疑惑着,但还是为了脑袋里忽然冒出的那些信息着急。

    在冲杀中仅存的两位黄汉这一伍的战士,黄汉眼看着刘勇被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巴牙喇捅死了,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刘勇喷射出的那一腔热血的温度,在黄汉闭眼之前还活着的也就只有马二一人。

    雪花还在飘舞,白茫茫的雪层盖住了狼藉的战场。眼睛终于恢复正常,血丝少去了几分,模糊的视线开始清晰起来。

    “我的摩托车呢?”一个记忆在作祟,导致黄汉不断搜索这片区域,口中喃喃发问不知道是在问谁。

    他忽然感觉到了身体的异样,伸出双手查看,“哦!老天!这肯定不是我的手,我的手怎么会如此粗糙,手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老茧?”

    蓦地打了一个寒战,黄汉赶紧伸手摸向自己的下面,感觉到了一大团东西后才长舒一口气,“还好,还在!”又摸索了全身,除了一些还能够忍耐的伤痛发现自己好像没丢了什么零件,也没有伤到筋骨。

    脑海里两个黄汉的故事在融合,为了得到一些证明,黄汉扒拉了身边的积雪,一条人腿赫然在目,黄汉瞪大了眼睛继续扒拉,渐渐地一个明军战士出现在眼帘。

    记忆里的图像涌现,黄汉认识这位被刺穿胸膛的明军,知道他老家在辽东十三山驿名字叫做王全通。

    虽然雪花越飘越小却更加寒风刺骨,但是黄汉额头渗出了黄豆大小的汗珠。

    翘起的半截白蜡枪杆上停着的乌鸦脑袋朝着这边,发出数声低沉的“呱、呱……”叫声,听起来刺耳又悲凉。

    脑袋里莫名其妙的记忆在催促自己翻开雪盖,去寻找昔日的战友,脏兮兮的手不自然的颤抖着却始终没有动弹。

    然而并没有太多时间给他慢慢思考,冷风吹在身上回光返照般重燃的一点生机在不断的被剥夺。

    冷风中全身颤抖着的人迅速的在雪地里翻动。一个记忆让他喊出:“摩托车,我的摩托车……”

    雪中当然没有什么摩托车,有的只有残破的尸体。

    马二的手臂被拗断了,那只手中还捏着敌人的半截残肢。看来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在战斗不休。

    尸体,到处都是尸体。更奇怪的是看到这些尸体,心里却没有一点恐惧。

    反而是一种习以为常的淡漠。

    当看到马二的尸体之时,脑袋里属于明军骑兵黄汉的那点精气神就完全散了,都死了,几千精锐啊!苍天啊!怎么就这样结束了?

    昔日袍泽的音容笑貌一一浮现在眼前,那些鲜活的面容如今都变成了一具具冰凉的尸体。

    “狗鞑子,建奴畜牲,老子要你们血债血偿!”一个战士在心底里呐喊。

    而抱着胳膊不断打颤的黄汉另一个思维也终于得出了一个答案。

    “我穿越了!来到了古代战场?娘啊!玩笑开大了!”

    没有时间多愁善感,催命的冷风没有一刻停息。一切的一切都得在活下去之后再说。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老子居然来到了大明崇祯二年,继承了阵亡在遵化城外的一位明军骑兵的一切,没什么好抱怨,既来之则安之。

    很快乐天派黄汉就发现这个从头再来真的很彻底,因为他发现自己连鞋子都不全,居然一只脚上只有类似于袜子脏兮兮的一层麻布。另一只脚上的牛皮战靴已经张大了嘴巴。

    有可能就是因为这只战靴是坏的才会留在黄汉的脚上,因为黄汉发现王全通遗体的双脚上都没有鞋子。

    记忆中的战士本能影响着黄汉的思维,装备太重要了,建奴的骑射不是盖的,在荒野行走被人家发现一箭射穿身体的可能性超过八成。

    不过首先最重要的还是保暖,之后才是注意防护力。黄汉虽然是刚刚穿越过来的普通人,但他同时也是一个战场幸存的明军精锐战士,对于尸体的恐惧与尊重远没有求生重要。

    身上只有残破棉甲的黄汉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他顾不得肮脏,在周边忙活起来,忽然发现这具身体的力气很大,翻动尸体轻而易举,只不过肚子太饿,人太累,翻得多了有些力不从心。

    雪没下多久,很松软,积雪掩盖下的袍泽被黄汉翻找出来,大部分都脸熟,一部分甚至能够叫得出名字。

    黄汉默默地干活,动作有些机械,他取了两幅还算完整的棉甲重叠着穿在身上,再加上这身体本身的身体素质,人终于不再哆嗦。

    那只光着的脚上也穿上了战靴,虽然比较破旧而且尺码有些过大,但是在黄汉用了三层袜子般的麻布包裹了脚伸进去以后,这双拼凑成的鞋很合脚。

    运气还算不错,也是后金军有可能抢到了太多粮食和牲口,连许多死马都舍弃在战场上,没有拖回去吃肉。

    黄汉居然在一匹死马下面发现了被压着的半截戚刀,虽然刀刃只剩下了不到七寸长,但是也能够让他用慢慢割的笨办法弄了一些马肉。

    后金那帮通古斯野人为了战争的需要,从来不可能放过任何铁料,盔甲、箭簇、刀枪都需要大量的铁来制造。

    铁到了这些兽类手中变成了杀人利器,于是他们就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有组织的抢劫、大屠杀,能够在建奴打扫战场后找到半截刀子真的很幸运。

    为了补充体力,黄汉强忍着反胃的恶心,吃下了一些生马肉。也不知何时才能够得到食物,为了有备无患,除了割下的马肉,干脆又割下了一条马腿。

    之前装备的八瓣明盔已经成为建奴的战利品,脑袋上没有防护真的很危险,黄汉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收集了一些破损棉甲用半截戚刀割成布块,用三层棉甲布加细麻绳把脑袋唔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和鼻孔。

    “我居然是一位明军骑兵战士?才十八岁!”突如其来的遭遇、孤身被遗弃在冰天雪地的战场,饥寒交迫疲惫不堪,一切的一切都是坏事,唯有年轻了二十几岁让黄胜觉得貌似赚到了。

    “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下山。”“今年二十明年十八。”都是人们最美好的奢望,老子明明四十而不惑了,如今变成了十八岁少年遭点罪没什么。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一边念叨,一边把身上的棉甲扎紧,黄汉此时露出的是一种近乎凶狠的眼神。

    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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