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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重生极品祸妃-第19部分

小说: 重生极品祸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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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亭绕过红姑,从容走到水笛儿面前,身子前倾,说不出的压迫感觉袭来,让水笛儿再次打了个寒战。

    “你要觉得我在糊弄你,那你大可继续说下去!最好将国师曾经说给你的话,一字不落的说出来!你且看看,你还能不能走出这个大门!你的养父还能不能继续当他的国师!”

    长亭的话让水笛儿浑身汗毛竖起,蓦然想起了郦长亭的另一个身份,凌家医堡的唯一传人!虽说凌家医堡现在是姓郦的,但招牌挂着的还是“凌家医堡”,这是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事实。因着是凌家唯一传人,郦长亭就有着皇上义女太子义妹的称号,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如果之前她讽刺郦长亭的那些话,被郦长亭传到宫里头,养父为了自保,定是不会管她的。

    红姑这会拿起一块葫芦样式的羊脂白玉到了长亭面前,“三小姐,这葫芦样式最适合女子,葫芦谐音福禄,福有福运、福气、幸福等美好寓意。”

    掌柜的见此也急忙说道,“红姑说的极是,这玉佩最适合送给长辈了,寓意深远。”

    掌柜的和红姑交换了一下眼神,继而都是扫过一旁的水笛儿。

    尽余欢也颠颠的到了长亭跟前,都不仔细看那玉佩一眼,豪爽道,“那这里所有葫芦样式的玉佩挂件,全都包起来,算好银子送到将军府。”

    “多谢余欢少爷关照。”掌柜的心底乐开了花。

    “余欢少爷果真是出手果断气派。”红姑也在一旁附和着。

    “尽管余欢少爷是那种别人给一根筷子,都能顺杆子爬到顶端的人,你们也不好如此架杆子让他往上爬,养成了他顺毛驴的习惯,以后把这里都买空了,我看你们还如何做生意。”长亭笑着摇摇头,只将红姑给她的那一块羊脂白玉的玉佩交给掌柜。

    尽余欢在一旁有些炸毛,“谁是顺毛驴?”

    长亭挑了一只狼毫,放在他手里,幽幽道,“你看,你这又炸毛了!不是顺毛驴是什么?别人只能顺着你,逆着你的话,你就是这副德行了。”

    尽余欢刚想反驳,可是想想似乎长亭说的都对。

    “我这不是一时情急!谁说我平时都是如此了?”

    尽余欢此话一出,周遭无声的嘘声一片。白眼一片。

    一众看热闹的买家,都是憋着笑无声摇头。

    堂堂将军府的三少爷尽余欢,他要是哪天不在京都闹出点动静来,那他还叫尽余欢吗?偏偏也只有郦长亭敢反驳这位混世祖小霸王!

    在一旁被忽视的彻底的水笛儿,暗暗咬牙,面上强挤出一丝冷笑来,走到长亭面前,伸出手来,

    “郦长亭,我们握手言和!”

    长亭却仿佛没听见,继续让红姑帮自己介绍其他玉器。

    水笛儿在一旁气的浑身哆嗦,“郦长亭!我都肯放下身架与你握手言和,你竟是如此不识抬举?你究竟懂不懂何为礼仪道德?”

第七十章 就怕到时候你没那个脸承受() 
长亭只是侧头扫了水笛儿一眼,慢悠悠道,“我不懂礼仪道德,难道一个张口只会骂别人浪荡下贱的人懂吗?你肯放下身架是你的事!我没觉得你的身架有多么值钱!既然在我眼里是不值钱的,我还在意什么?”

    长亭不紧不慢的语气,还有脸上的清冷淡漠,以及周遭人掩嘴偷笑的表情,悉数落入水笛儿眼中。

    “你……你今儿不过是仗着有余欢在这里给你撑腰!可即便有余欢在,也改变不了你目不识丁粗鄙无知的事实!!”

    长亭切了一声,瞥了眼脸色阴沉的尽余欢。

    啧啧!快瞧瞧他的前未婚妻,真是奇葩中的奇葩。

    加上尽余欢这个奇葩,二人倒正好凑成一对。

    长亭寒声逸出,“那么你今儿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我,不就是想看到我在这么多人面前暴露出粗鄙无知的一面吗?好让你说的话坐实!可惜啊……”

    长亭突然勾唇一笑,眼底寒霜溢出,“你可能不知道,比粗鄙无知更过分的事情我都能做得出来!就怕到时候你没那个脸承受了!”

    水笛儿完全没想到长亭会如此反将她一军,看着长亭那冷雨混合着秋霜的冰棱面容,到了嘴边的话竟是不敢再说出半个字。最后狠狠地跺脚,转身走人。

    红姑和掌柜的相视一眼,具是长舒口气。

    尽余欢视线始终落在长亭身上,见她已经安心挑选其他饰品,不由得小声嘟囔了一句,“今儿怎么如此多不知所谓的泼妇!扰了本小爷和长亭买东西的好兴致。”

    尽余欢被掌柜的拉着去看新到的羽箭,长亭则跟着红姑四处转转。

    红姑对长亭刚才的表现,又是刮目相看。

    “三小姐,这水笛儿祖上也曾是商朝经商世家,说起来,百年前,还曾与郦家竞争过第一皇商的名号,只不过到了最后关头,以一步之差输给了郦家。水家倒也是家大业大,只是到了水笛儿父母这一辈,却都是年纪轻轻就得病去世,因着水笛儿的父亲曾帮助过大将军,当年也是酒后的一句玩笑话,才成了这么一桩婚约。可余欢少爷是从未承认过,如今,水家人脉凋零,水笛儿家里的哥哥姐姐们相继成亲出嫁,也无人顾及水笛儿,恰好新国师与水家是世交,也就收留了水笛儿。至于一年前为何解除了与余欢少爷的婚约,这个大抵是因为余欢少爷的母亲十分不喜欢水笛儿鲁莽无知的性子,再加上余欢少爷也无心成亲,闹腾了一顿,还是太后亲自下令解除了婚约,为此,还赔给了水笛儿不少的金银珠宝。”

    长亭听了,无所谓道,“怪不得水笛儿那么恨我,这又是得了第一皇商的名号,又是跟尽余欢走在一起,难怪了……”

    红姑点点头,继续道,“水笛儿虽说是收了太后的好处,可就是放不下余欢少爷,这更是隔三差五的就出现在余欢少爷面前,所以……”

    长亭撇撇嘴,不由的小声嘀咕着,“尽余欢哪里好?水笛儿眼神有问题吧!”

第七十一章 每一个看似坚强微笑的躯壳背后() 
红姑笑笑道,“其实,一年前,刚解除婚约那阵子,水笛儿的日子很不好过。外面都传言她是被尽余欢给抛弃了的,很长一段时间,水笛儿都不敢出门,即便出门也是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可还是有一次被人认了出来,当街嘲笑羞辱。三小姐也该明白,余欢少爷那脾气,看起来冲的很,骨子里却是善良单纯的,恰好看到那一幕,自是上前帮了水笛儿,还说他跟水笛儿之间是兄妹之情,以后即便婚约解除,也认水笛儿是他的妹妹。自此,倒是没人敢嘲笑水笛儿了,可水笛儿却是彻底缠上了余欢少爷,可谓是余欢少爷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长亭此刻恍然大悟,“要不说水笛儿眼神有问题,竟然以为我和尽余欢有什么?”

    红姑见此,朗声笑出。

    “三小姐如此出众脱俗的气质,水笛儿会吃醋也是必然。”

    “什么出众脱俗,那不过是在外人面前演戏罢了!每一个看似坚强微笑的躯壳背后,实则都有一个血淋淋的见不得光的灵魂罢了。”

    长亭寒瞳眯起,看向朝自己一步步走来的尽余欢。

    日光正好,暖暖的洒在他身上,镀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光芒越盛,他脸上的笑意越加肆意轻狂,所谓的少年不知愁,郎骑竹马来,形容的就是尽余欢现在的状态。他越是狂傲不羁,越是具备了吸引水笛儿这种偏执少女的资本。

    红姑见尽余欢走来,知道自己任务完成也该离开了,欠了欠身,准备告辞。

    “三小姐,其实我那儿一直有贵客送给您的礼物不曾送出,现在看来,三小姐身边也不止一个贵客,如今更是有了余欢少爷在您身边,倘若日后,十里锦的那位贵客想见三小姐,或是送给三小姐什么礼物,还望三小姐莫要拒绝。恰好十天后,是十里锦的庆祝日,还望三小姐届时光临,也好将珍宝亲自交到三小姐手中。”

    红姑已经得到了长亭的初步好感和信任,她这会提到贵客当初留在十里锦的珍宝,想必,三小姐不会一口回绝。倘若是之前贸贸然送到这位三小姐手里,只怕现在是连见一面都难了!红姑阅人无数,去也不敢对郦长亭究竟是何性情妄下定论。

    如今,寻了机会,红姑自是不会放弃。虽说肖五爷没说那东西何时交到三小姐手上,但总放在她那里,无疑是烫手山药。

    “贵客?”长亭疑惑间,红姑已悄然离去。

    尽余欢吩咐掌柜的将挑选的一应物品全都送回将军府,满满一车物品,看的旁人频频侧目。

    尽余欢则是拉着长亭旁若无人的快步走出高山仰止。

    到了门口,尽余欢更是二话不说带着长亭去了碧水楼。

    雅间内,尽余欢点了一桌子饭菜,待饭菜上齐,更是亲自夹菜给长亭,还不忘将青菜在嘴边吹凉了才送到长亭面前。

    “长亭,吃吧。”

    长亭身子往回缩了缩,皱眉看着他,“我自己有手有脚,不用你喂。”

    可尽余欢却是执拗的不肯罢手,“既然你不爱吃青菜,那么东坡肉如何?西湖醋鱼?”他不厌其烦的一筷子又一筷子的夹到她面前。

    长亭寒着脸,道,“都说了我自己有手有脚!你照顾好你自己就行了!”

    可尽余欢却是趁着她开口的空当,愣是将一筷子鱼肉送入长亭口中。

第七十二章 信不信我阉了你() 
面对尽余欢这明显赖皮的作风,长亭瞪了他一眼,“好,我就吃这一口!”

    “不要嘛,再来一口!这东坡肉是碧水楼的招牌菜!”尽余欢说着,夹了一筷子东坡肉颤悠悠的到了长亭面前,却在长亭推挡的时候,那东坡肉正好掉在了她裙子上,顿时,一大块油渍漫开。

    长亭抬手恼怒的挥开尽余欢的手,“连个筷子都拿不住,我看你吃饭都得让人喂你!”

    尽余欢急忙扯过自己的袖子,卖力的帮长亭擦着上面的油渍。

    “我只要你喂我,其他人我看都看不上一眼!!”尽余欢执拗道。

    长亭被他扯着裙子动弹不得,抬起胳膊,肘关节狠狠地捣在他胸前,“我看你这脸皮简直是比城墙还厚,应该把你挂在城墙上,保准什么黑火药都炸不开你的脸皮!”

    “我脸皮真的有那么厚吗?长亭你再摸摸试试,我觉得不至于啊!”尽余欢将棱角分明的桃花脸伸到长亭面前,此刻是将无赖进行到底了。

    他身上混合着少年郎清冽气息的汗液味道,登时窜入长亭鼻息之间,她再次恼怒的抬起胳膊捣着他胸膛,“尽余欢!你再往前凑一分,信不信我阉了你!!”

    尽余欢一怔,继而却是邪妄坏笑看向她,“如果阉了我之前,你愿意用用我的话,我倒不介意。而且……包你满意!”

    “尽余欢!我看你真是太平日子过够了!!”

    “只要你每样饭菜都让我喂你一口,我就规规矩矩坐着,好不好?”尽余欢甚是执着,琥珀色瞳仁闪烁迷离光芒,眼底却是清辉璀璨。

    长亭这会恨不得一巴掌拍死尽余欢,她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可能让他喂饭。当即不满的推推尽余欢,

    “行了行了,我喂你吧。你就别拿着筷子嘚瑟了!”长亭的话倒正好合了尽余欢心意,反正能跟长亭近距离的接触就行,谁喂谁还不都一样?

    尽余欢看着她葱白手指拿着筷子,夹了一块鱼肉到了他跟前,他张开嘴,却是挑逗的咬住了筷子。

    “这酷爱鱼肉太……小了,不算!”他一边咬着筷子,一边含糊不清的说着。

    长亭忍住将筷子戳进他嗓子眼的冲动,抽出筷子,又夹了一大块鱼肉给他。

    她记得,上一世他最爱吃的就是西湖醋鱼,他们见面的时候,光是这道菜就要点上三盘,长亭自己一盘,他守着两盘吃的不亦可乎。

    尽余欢此刻只觉得,每当长亭拿着筷子的手接近他面前时,他率先闻到的不是饭菜的香味,而是她指尖馨香清幽的女儿香气,一时间,想入非非,下一刻,又周身悸动苏麻。

    “我一会还要赶回书院,没那么多时间陪你在这里吃饱喝足了。你若不够,就回将军府继续吃。”长亭放下筷子,抬头见他唇角不知何时沾了几颗饭粒,在他这张桀骜俊朗的脸上,竟是莫名的喜感,长亭不由得抬手替他拭去饭粒。

    尽余欢愣愣的看着她,完全没料到她会有如此举动,怔愣了半晌,直到长亭起身准备离开,他都是呆呆的不曾回过神来。

第七十三章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长亭回到云起书院,时辰又是刚刚好。

    推开院门的一瞬间,有清幽飒然的气息涌入鼻息之间。长亭还在思忖着自己院中何时有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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