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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部分

重生法师路-第58部分

小说: 重生法师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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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多高的水镜面前站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她长发披肩,肌肤雪白,胸前两座玉峰高高隆起。待到腰处又很快凹陷,盈盈可堪一握,再至翘臀之处再次弹起来,仅以目测便可知惊人的弹性。整个身躯玲珑有致,特别一双修长浑圆的双腿展现出无限青春活力。

    长发掩盖下的耳朵比普通人类长一些尖一些,这正是太阳精灵梅薇思。太阳精灵的耳朵不像他们的近亲暗月精灵那么尖长,看起来倒更加像是半精灵的耳朵,只略长一些。其身高,普遍也在两公尺以下,和人类更为接近。不似暗月精灵,大多超过两公尺,少数能达到2。5公尺。

    生命共享是一个很要命的状态,差一点就要把唐墨吸干。新生的梅薇思身体完全就是寄生在唐墨身上,也幸亏他素来身强体壮,远超常人,外加平时收集了无数物资补给,拼着消耗一空,才撑过了这两年。

    没有错,已经过去了足足两年时间。唐墨已经19岁了,梅薇思因为是新生的躯体,两人生命共享,也是19岁。严格的来说,这个梅薇思和原来的那个已经关系不大,因为身体不是一个,灵魂也是缺失,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唐墨的另外一个身体。

    “不过,还真是让人感到困扰啊。”少女银铃般悦耳的声音让唐墨一阵失神,水镜中光洁的身体提醒着这不是幻觉。

    终于两人的身体恢复了健康状态,对于唐墨来说,最大的好处在于——他是不会承认在于可以随意摆布这个身体,这个身体具有前主人的记忆。

    法师练习咒语、手势,到了一定程度可以不需要特意去想,下一句咒语是什么?这个手势怎么做?因为所有的过程都已经在无数次练习和使用中被身体记忆下来了。

    就像有些患有失忆症的人,他们虽然想不起来任何以前的事情,但原本掌握的技能还没有消失,这就是身体本身的记忆能力。

    这就为唐墨大大节省了时间。他现在只需要研究法术的结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剩下的部分,咒语手势什么的,根本无需额外费功夫。

    接下来就是魔力和精神力的部分,魔力那不用说,是个水磨的功夫,要讲究一个水到渠成。精神力就容易了,太阳精灵是世界的宠儿,天生的魔力亲和,不需要专门修炼精神力来驾驭魔力。

    就好比一辆汽车,人类需要先学习,获得驾照才能驾驶。而太阳精灵天生就会,无需另外学习一门技术来驾驭汽车。当然他们驾驭的不是汽车而是魔力。

    可惜这些能力只限于梅薇思身上,等切换到唐墨自己的身体,所有的优待就都不见了。

    按照唐墨的理解,用游戏的语言解释,他现在一个人有两个账号。大号唐墨,资质优良,待遇普通,黑铁装备若干,;小号梅薇思,资质逆天,待遇vip,全身氪金,附带成长型传奇装备!

    如果可以的话,唐墨真想把大号删了,专门玩小号算了!但是不行……这个小号是个妹纸啊!妹纸!

    这又不是玩游戏!游戏小号练个妹子,自己看着赏心悦目,不偷不抢不骗人,也没什么好丢人的。

    这可是真实的世界,不是坐在电脑前面按按键盘鼠标就好了,比那种传说中的全息3d生态舱游戏还要逼真。

    这么一低头都看不到脚下的日子,唐墨真心没什么信心可以坚持下来。看不到脚下一点都不夸张,唐墨看看胸前那两座颤巍巍的峰峦,幽幽叹口气,水镜内的精灵少女也跟着叹口气。

    不过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小号玩的多了,大号多少也能增加一点经验。唐墨能感到自己的魔力增加比以前要快了几分,理解起那些复杂的法术结构来,也轻松了不少。

    就算那些让人舌头打结的咒语,手指拗断的手势,大约是已经“亲身”试过,也从难若登天变成了拦路虎一只,努力一把也能搞定。

    让唐墨纠结的是,因为小号属性太好,资质太佳,让人修炼起来总有一种停不下来的感觉。唐墨很是担心,长此以往,有一天会不会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唐墨还是梅薇思。

    “宿主精神紊乱,处于不稳定状态,请立刻切换主体状态。”

    当处于梅薇思状态时,三叶法球还是很尽责的,稍有风吹草动,就各种警报和建议。而相反的是,当处于唐墨状态时,不问它就基本不吭声,跟牙膏一样,挤一点出来一点。唐墨时常觉得,这货对梅薇思比老狗还要忠诚,其他人都不放在眼里。

    唐墨赶紧切换回来,问道:“我现在是什么情况?”

    “特殊状态——背叛者的挽歌发生异变”

    “类别:心灵污染。型号:猜疑。程度:中度。”

    “原因:诅咒引发放大自我怀疑。”

    “建议:长期停止使用梅薇思身体,除非遇到紧急情况。”

    ……好吧。这样也好。

    虽然修炼的速度免不了会慢下去,不过总比怀疑人生要好!唐墨自我安慰着,一边又心疼接下来慢下去的修炼速度。

    短短两年时间,唐墨已经一跃成为五级法师,可以学习三级法术,只差一点就可以跨越黑铁阶层。等到了六级的青铜位阶,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可以以精英自居了。

    不过让他感觉到奇怪的是,这两年来,魔法的能量变得有些暴躁不安,不像以前那样驯服。施法的时候,如果太大意,搞不好法术就容易失控,这是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情。

    “很奇怪。”唐墨心道,不过一直以来他都是处于自学的状态,这样很不好,毕竟他的法师传承来自古代,那个时候的魔法环境和现在有了很大的偏差。

    “看来如果有机会,得找个地方系统的学习一下,当代的魔法和理论不一定就比古代差,有些地方搞不好更为贴近实际,更为好用也说不定。”

    “再一个就是,得好好打听一下,那个出海港口在什么具体位置。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看来是很难打听到什么了,搞不好要去长平,做为国都总应该有这类消息。”

第17章开学季二() 
唐墨打着哈欠简单洗漱一下,就过来布莱克一家所在的主屋,目的很简单,吃早餐。

    自从身体好一些,能够自己爬起来以后,唐墨就来这边用餐,而不是让人送到自己单独的小木屋。不是出于任何礼节方面的原因,主要还是为了研究学习的方便。尤其前一段时间还忙于“练小号”。

    这可不是浪费时间,梅薇思变得强了,反过来也会带动唐墨本体进步,这是互相促进的过程。不过现在看来,唐墨本体迟早会是拖后腿的一方。

    “早安,布莱克。早安,汉娜夫人。还有小家伙们。”唐墨很熟稔地和布莱克一家打着招呼,两年多来在这里白吃白喝,倒是和他们混得很熟悉。

    不过今天有些奇怪,布莱克脸上阴云密布,汉娜大婶也是愁眉苦脸的样子,完全没有平日里豪爽大方的模样。相比起来,几个小孩子变现各不相同。

    老大保罗有些羡慕,有一点点担忧,更多的还是很肉疼的样子。老二马科斯看起来有些不安,还有兴奋?

    小桃乐丝已经七岁,看见唐墨进来小家伙很开心,一下子扑进他怀里,拉着他不肯撒手。

    “红叶先生,你来了,等你好久了。”桃乐丝无忧无虑的,完全没有受家里其他人的影响。她很高兴的笑着,把布莱克夫妇的忧虑都冲淡了一些。

    考虑到丧钟城在优昙的尴尬地位,唐墨并没有告诉他们自己的真实名字。不管是维克多?克利夫兰还是木槿纹章,都不宜让他们知道,这样的普通人家,知道的越少对他们而言是好事。

    唐墨只告诉布莱克一家,自己是一个冒险者,流浪法师,名字叫红叶。这当然是为纪念在红叶沼泽的冒险,红叶的化名唐墨自己觉得还不错,布莱克一家倒也没有怀疑。

    所谓流浪法师,大多数都是平民出生,他们没有正统的传承,也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教育。当然偶尔也会有落魄的贵族法师或者学院法师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是迫不得已的。家族败落、仇人追杀、宫廷阴谋……等等都有可能。

    冒险者与佣兵不同,佣兵在各个国家都是有组织的,平常通过佣兵公会接受任务,战时还会接受贵族的雇佣或者国家的征用。佣兵至少要有两个职业者,缴纳一定的押金登记后才成为最低等级的佣兵团。

    冒险者,这个就简单多了。只要是正式的职业者,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可以这样宣称,其实就是一些流浪汉,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手上很有两把刷子,不必依靠乞讨或者偷鸡摸狗度日。有必要的时候,他们也可以加入佣兵团或者被人雇佣,自由程度很高。

    冒险者,配流浪法师,这很合理。至于红叶的名字,很多平民都是没有姓氏的,名字也是乱七八糟想怎么起就怎么起,这很寻常。

    “啊,你来了。”汉娜大婶声音还是很响亮,不过听起来略微低沉,显得有些有气无力的。

    早餐还算丰富,不过无非还是些面包、水果、一些乳酪之类的,唐墨已经对这个世界的饮食不抱什么希望了。这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很多穷人家里连面包都吃不起。就算是富人和贵族家里,也不能让人满意。

    唐墨开始进餐,不过其他人好像没有这个意思,除了桃乐丝,她抱着一大块乳酪吃得很是惬意。

    “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吗?”被几个人盯着看,唐墨忍了好一会,终于忍不住了,他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布莱克有些犹豫的说道:“本来是打算等你用过早餐之后再说这件事情的。”

    他递过来一个信封,有些恐惧,又有些期盼的说道:“早上的时候,我在信箱里面发现了这个。”

    “哦,一封信。谁送来的。”唐墨有些好奇的左右翻看这个信封。信封通体黑红色,上面绘着一些阴森的花纹,外带一些亡灵的图案作为装饰。

    “真是低俗的趣味。”唐墨嘀咕道。

    很显然信件已经被拆开过了,布莱克一家已经看过了内容,他猜测着这就是造成这一家变得古古怪怪的原因。

    “昨晚信差来过了,没有人见过信差。不过肯定是的,这封信做不了假。信就放在大门外的邮箱里面。”布莱克有些语无伦次的,看来事态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和掌控。

    唐墨有些无奈的道:“我的意思不是谁送来的……我当然知道是信差。我的意思是谁寄过来的,他说了些什么?”

    布莱克显得有些激动,他争辩道:“你不了解,那不是普通的信差,我是说那个信差肯定不是活人……”他陷入了自己的想象当中,很紧张的样子。过了一会才接着说道:“你问是谁寄过来的?”

    “看这里!”布莱克指点了一下信封,唐墨这才发现在一堆亡灵图案当中隐藏了一个不起眼的徽记。

    徽记的图案是两只交叉在一起的手掌。说手掌可能有些勉强,被剥了皮的手勉强合适。手掌不大,这是相对于手指而言,那手指只有三根,差不多有手掌三倍长短。手指同样也是剥了皮的,一个个骨关节凸显在外,长而尖锐,犹如利爪。

    唐墨探寻的看向布莱克,这个男人吞了吞口水,艰涩的道:“骨爪。这就是骨爪!”

    “所以说,骨爪究竟是什么?他们想要做什么?”

    “我不知道,没人见过他们。”

    保罗突然插嘴道:“我见过!”

    汉娜大婶瞪了他一眼,保罗缩了缩脑袋,很老实的坐回自己的座位上去。

    “哦,说说看,他们长什么样子?”唐墨很感兴趣的问道。

    保罗看了汉娜大婶一眼,见她没有组织,才恐惧中带着得意说道:“他们长的很高,不过不到三公尺,我肯定。”

    三公尺也就是三米,接近三米的高度,这可以算是大型不死生物了,唐墨点点头,示意保罗继续说。

    “他们看起来就像是被活剥了皮的人,不过皮肤没什么血渍,大概时间久了,血都干涸了。”

    “红色的袍子,他们穿着破烂的红袍,整个手臂和肚子都露在外面,表面尸体一样的青色,还有一些红色。”

    “头看来和骷髅很像,不过大部分地方还是有那种皮肤筋肉什么的覆盖,除了嘴巴,那些牙齿都整个露在外面。还有眼睛,就像两个红灯笼。”

    这样看起来和僵尸或者是骷髅有些像?或者兼具了两者的优点?难道是改良后的品种?唐墨对这类尸体骷髅之类的东西也是很不喜欢,不过也仅仅是不喜欢,并不害怕。

    这不是吹牛,要是换做以前还在地球的时候,真要遇到这种东西,那绝对是能跑多远跑多远。不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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