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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部分

无限之黑暗法则-第2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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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那个底牌层出不穷的道士强化者赵峰,倒是啥好东西都没掉,尽是些腐烂的不知名生物的眼珠,魔物的心脏等等,让人好不郁闷。

    而最后一件也是最有价值的东西,赫然是一只黑红色的酒杯,类似于商周时期的青铜酒樽,三足而立,杯身布满了一块块巴掌大小的龙鳞:

    鲜血王冠!

    没错,就是秦奋从精灵游侠伊尼莎口里探听来的那件真正目标物。原以为这东西应该是王冠模样,哪知道真正形状居然会是一个酒杯?

    至于这鲜血王冠为何会落入一名冒险者手里,这其中到底经历了多少辛酸与曲折,秦奋也是懒得去寻根究底了……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名称:鲜血王冠

    重量:666克

    材质:巨龙奥杜因之皮

    效果:每隔12小时,将蓄满一杯龙血,饮用后将获得防御与生命恢复速度的临时bff,首次饮用,有一定概率彻底治愈体内痼疾并获得永久属性的加成。

    其它用途:未知

    想来甘道夫一行人之所以打史矛革的主意,主要是看上了鲜血王冠的效果啊。不过这东西既然到了自己手里,没有足够好处的话,秦奋是绝对不会拿出来的。

    这样算来,虽然丢了一件黄金品质的铠甲,但这波……强行不亏。

    听了这其中曲折之后,银子大小姐查看了一番秦奋身上的伤势,脸色顿时发黑,吓得矮人萝莉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喘。

    然后就见到银子大小姐吹胡子瞪眼一个马步上前揪住秦奋的耳朵,狠狠的向他灌输了一番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大道理。

    被呵斥了一番的秦奋只能翻着白眼埋着头,呐呐不敢言,解释之类的东西就算了,否则的话引出来更多的呵斥才是麻烦,女人啊,就是麻烦……

    不过等气消了以后,银子大小姐又心疼了起来,挥手将旁边眼巴巴看着的艾佳儿喊了过来,扭头就走:

    “佳儿,你帮他治一下,病怏怏的难看死了,本姑凉的嘴皮都磨破了也不听,这人真是……”

    “知道啦,银子姐,你就别刀子嘴豆腐心了。”

    张莹眼一瞪:“小丫头屁股又痒了是吧?”

    “嘻嘻,我才不怕个说!”

    “……”

    身体上的创伤好治,只有跟上充足的营养,要不了两天,秦奋就又能活蹦乱跳了。但精神上的消耗却着实有些严重,快节奏的激烈对抗,对脑力和精力的消耗极大,秦奋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直跳,脑袋一抽一抽的疼。

    又强撑着了一会儿,秦奋就让一名吸血鬼侍从背着,一行人向山外走去。有道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恶龙史矛革依然健在,众人哪敢在他眼皮子底下惬意歇息?

第414章 走出孤山() 
好在众人都是颇有经验的老手了,自然不会发生迷路等尴尬事件,当即就顺着原路默默返回。

    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没过多久,秦奋就昏沉地睡了过去,这一睡当真是十分之香,并且完全无梦,属于那种脑细胞都百分百的休眠状态,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时间已经从白天来到了夜晚,从艳阳高照到皓月当空,足足睡了一整个白天。

    “醒了?赶快洗脸刷牙,吃点儿东西,汤都快凉了。”银子大小姐走过来道。

    秦奋伸了个懒腰,才发现这里是一处小山洞中,说是山洞,也不过就是一块向里凹进去的岩缝而已,显然是不足以容纳所有人的,所以里面也就自己和银子大小姐两个人而已,山洞外面就是一堆燃烧着的篝火,时不时有树枝劈啪作响,炸起一蓬火星,静谧而祥和。

    秦奋点点头,到山洞不远处的一汪泉眼旁边洗漱,冰凉的泉水扑在脸上,让人精神为之大振。他深吸口气,望着头顶璀璨剔透的星河,一时间有些怔然:

    无垠的宇宙星空,浩瀚的时间长河,这其中到底隐藏了多少的秘密呢?

    想着想着,便油然而生一股“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悲怀寂寥。

    却在这时候,嗔怒中带着关怀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发什么呆呢?汤都凉了,再凉我就不热了!”

    “来了,娘子手下留情则个!”

    “……”

    接下来几天,众人昼行夜伏,终于走出了孤山山脉,回头望去,雾霭缭绕间,群山隐隐,不由相顾唏嘘。

    不过感叹与唏嘘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而已,冒险者就是吃这碗饭的,想那么多做什么。

    时近正午,一行人都是走得有些渴累,好在走出深山后,没多久就进入了有人烟的地界。没片刻就见到了土路旁边恰好有一株亭盖也似的老樟树,这樟树少说也是遮蔽了半亩地,旁边便是一个茶摊,锅子里面的水热气腾腾的,老远就能闻到顺着风飘来的一股饭菜香味儿。

    被这香味一勾,不由就咽了口口水,二话不说就走了过去,找了个干净的角落坐。

    这里乃是在山岗上,地势平缓,坡度较低,视野十分开阔,放眼望去,就是一片如茵绿草,微风吹过,山坡上就掀起一片波浪也似的起伏,天空瓦蓝,好似用水洗过一样,云朵也是比棉花糖还白,见了就令人觉得心神舒爽。

    这里乃是个路边摊子,做的大多是进山猎户的生意,算是孤山最前沿的休整打尖场所,因为服务对象都是穷苦猎户的缘故,装饰自然十分的简陋。直接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旁边竖根木头,挑张旗子就行了。

    桌子上都是一层腻腻的油灰,凳子更是连粗糙的树皮都没剥落,粗犷而简单。

    几人坐定后,很快就有一个十三四岁皮肤黑黑的小姑娘拎着茶壶走了过来,这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妻,小姑娘大概就是他们的女儿了。

    茶水装在一个大锡茶壶里面,直接就是由晒干的野山茶花泡成,喝到嘴里颇泛苦涩,却相当解渴。

    一行人在小姑娘的目瞪口呆中,仰头将一碗滚烫的茶水灌入嘴巴里,然后道:

    “这里有什么吃的?”

    “啊……啊,”小姑娘愣了一下,然后怯生生的道,“有死面饼,葱油饼,馒头,还有羊杂碎汤……”

    秦奋摆摆手道:

    “把你们这里的吃的统统来上两份,不够自然还会再要。”

    “哦。”小姑娘犹犹豫豫点了点头,脸上三分惊讶两分疑惑,更多的还是欲言又止。

    众人哪里看不出来这小姑娘的心思?无非是害怕众人来吃霸王餐,点了一大堆然后不给钱而已。

    “喏,咱先把钱付了吧。”艾佳儿笑了笑,拿出了五枚银第纳尔,这是中土世界的流通货币,购买力大概在现实的五百块钱左右。

    见了现钱,小姑娘顿时眼睛一亮,怯怯的伸手接过钱,然后转身跑向了父母。

    那对夫妻见到秦奋一伙出手大方,自然也是喜笑颜开,卖吃食的,从来都怕客人不满意,哪里有害怕客人肚量大的?

    没多会儿,两笼热气腾腾的羊肉包子就端了上来。虽然捏包子的面是粟米面,颜色泛黑不说,还有些磨嗓子,里面的羊肉也没有处理干净,有股淡淡的膳腥味儿,但好处就是量大食足,里面裹着的香葱极好的调和了羊肉的膻味,再蘸一蘸桌子的豆豉辣椒酱,那滋味,怎一个酸爽了得。

    然后又上了四大块玉米面饼子,每块都足有两斤重,普通的猎户能吃半斤就算厉害的了,吃不掉也能带在身上,便携带易保存就是极好的优点之一。

    很快的,那女主人就走了过来,给几人舀了一勺子粘稠的液体倾入碗中。那液体相当浓稠,里面混合了许多艳红色与雪白交错的细丝,阵阵热气升腾而起,便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异香扑鼻而来。

    众人自然没有洁癖,又闻得异香扑鼻,两笼热气腾腾的羊肉包子下肚,不过是开胃点心而已,于是立即端起了碗来,就着调羹小啜了半口,只觉得入口的汤羹丝滑绵软,又有一种海鲜和山鲜搅混在一起的奇香,微微一嚼,就发觉牙齿碰撞中有着很“韧”的细丝,要发力才可以嚼断,很有弹性和嚼头,味道着实不错。

    呼噜噜喝一碗,秦奋便拍着桌子道:

    “老边娘,添上添上!”

    有道是做买卖的不怕大肚汉,那黄面妇人知道秦奋一伙出手阔绰,自然颇为卖力,闻言喜笑颜开道:

    “好嘞!”

    于是众人一手拿着玉米面饼子,一手端着粗瓷大碗,便是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秦奋擦了擦嘴巴,又递了几块银第纳尔,道:

    “还有什么好吃的?别藏着掖着,都端上来,少不了你的钱!”

    那男主人显然也在关注着这里,闻言立即咧嘴笑道:

    “孩他娘,把刚煨好的那锅狗肉端上去,手脚麻溜点,误了客官们吃饭,小心我剥了你的皮!”

    “……”

    这却是装在大铝锅里的狗肉了,看那妇人的模样,连汤带水的,份量少说也在三十斤以上,眼前的这一锅狗肉火候炖得极熟了,烫掉毛的光溜溜狗皮和腱子肉一团一团的绽了出来,颤巍巍的在空气里面动着,雪白的浓汤里面洒上了青翠白嫩的小葱,炖的时候显然加了特制大料,虽然是白味,却是浓香扑鼻。

    秦奋一眼就看了出来,这锅狗肉的做法相当简陋,但胜在炖的够久,味道都入了肉里面了。当即就招呼着众人大快朵颐,众人一个个摩拳擦掌,连话也不说了,只听得“淅沥呼噜”吃肉喝汤的声音若交响乐一般此起彼伏。

    对冒险者而言,先前吃的那些汤水等等,简直就根本不算什么食物,要想吃饱,还得吃肉。此时咽口口水下去,都能听到落入胃中的“咕咚”回声。

    “很不错呢。”

    秦奋夹起一块颤巍巍的狗肉呼呼吹了几下后,在旁边的辣酱蒜泥碟子里面蘸了两下,大口吃了下去。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牙齿切割鲜美的肌肉纤维传来的悦耳声音,狗肉那特有的口感和油脂混合着调料的味道咽落下肚,手却已经不由自主的撕扯下了第二块来。

    因为用来调味的辣酱略咸的缘故,所以连吃了三大块炖得稀烂的狗肉以后,秦奋才满意的吐了口气,伸手招来眼巴巴站在旁边的小姑娘,让她倒了一杯滚烫的山花茶,直接就喝了下去。

    茶水滚烫,带着些苦涩,用来冲刷着口腔里面调料的余味却是相当不错,喝到口腔里面一漱,在舌头表面微微一颠,里面的粉末就直接散碎了开来,然后就觉得一股热流沿着喉咙直入胸腹,居然还泛起一丝回味般的甘甜。

第415章 一柱擎天…() 
一行人将满盆的狗肉汤水囫囵吃了个大半,直看得旁边的小姑娘目瞪口呆,到后来脸上甚至还带了怯怯的欲言又止的模样,很显然是担心秦奋一伙人吃得太多,最后撑死在这里……

    将酱碟里的最后一块狗肉蘸上辣椒红油,咀嚼着吞下后,秦奋才长吐口气,抬手擦了把额头的汗水,摸着肚皮道:

    “呼~~吃好了!”

    见秦奋几人吃完了饭,那黄面女人当即带着小姑娘走了过来,手脚麻溜的将桌上的残羹剩饭扫进一个大木桶中,拿起肩头的毛巾使劲擦了两遍后,又到摊位前端了几碗米粥过来,道:

    “几位客官慢用,这是自家熬的小米粥,用来去油腻再好不过。”

    秦奋道:

    “嗯,多少钱?”

    黄面女人赶忙摆手:

    “哪敢再收客官钱嗦,这是中午打算吃的,不值几个钱,算是免费赠送给几位客官的!”

    秦奋看了眼那小米粥,发现米脂泛黄,用的也是栗米,确实不值钱,也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栗米这东西属于中土世界人类的主粮,这种粮食很像是小米,但是口感就不要说了,哪怕是放再多的水进去蒸,甚至是煮稀粥,吃起来也会觉得有一种夹生饭的口感,无论咀嚼多少下,咽下去的时候也是割喉咙得很,仿佛是在吃糠一般。

    这玩意儿说起来和水稻田里面的“稗”是同类,搁现代就是喂猪的口粮,哪里上的了台面?

    不过即使它拥有这么多的缺点,但唯一的一个优点就便奠定了它不可撼动的主粮地位,那就是高产。

    俗话说“一好遮百丑”,这栗米的好处就是好养活,对环境的要求很低,不像稻米那样非得在高温潮湿的环境中生长,否则就得虚穗,因此是中土世界居民种植的主粮之一,产量堪比现如今施了史丹利复合肥后的新两优二号!

    这碗米粥唯一的优点就在于熬煮的时间够久,以至于米脂都熬了出来,汤汁显得颇为粘稠,里面加了少许的花生红豆,冒着腾腾热气。

    秦奋喝了一口后,就发现米粥里居然还有一股淡淡的草木香味,并不浓烈,却相当隽永。一问之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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