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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部分

无限之黑暗法则-第264部分

小说: 无限之黑暗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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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奋喝了一口后,就发现米粥里居然还有一股淡淡的草木香味,并不浓烈,却相当隽永。一问之下才知道,离这里不远处有一片水泽,水泽里会生有一种菖蒲,当地的学名叫‘香蒲’,是一种年生草本植物。

    用香蒲草搓出来草绳编制出来的粮食袋子十分结实,而且防潮,最关键的是,香蒲草晒干之后,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这香味既能增添粮食的香味,又能驱逐掉蛀虫,可以为食物增色不少。

    不过大部分的人家都是用不起香蒲袋子的,因为编织这些袋子所耗费的劳力颇为巨大。

    这时候已到了下午,歇脚的猎户也就两三人,没什么生意好做,那胖大摊主索性也走了过来闲聊,闻言解释道:

    “香蒲的嫩叶从春天起就可以采摘来做芽菜吃,一直要到七八月的时候,叶子才能生长到用来搓绳子,但是七八月份是雨季,要收割香蒲,都必须去水泽里面,既危险也很是耗费劳力的。”

    “香蒲生长的环境和荷花,水稻类似,不过只要有适合的地方,肯定是种水稻而不是香蒲了,所以香蒲绝大多数都是野生的,要去割香蒲的厚叶子的话,就必须赤足踏入淤泥里面,然后弯腰下去在水中摸索,才能从叶柄将香蒲叶子切断,这样的话,要收割到足够的用来编制袋子的叶子,比收割水稻还要累得多。”

    说着嘿嘿笑着扫了眼旁边的黄面女人,得意洋洋道:

    “我当初就是割了一个雨季的菖蒲,编织成了十个袋子,以这个为聘礼,才将艾琳娶回家的!”

    黄面女人脸色微红,横了男人一眼:

    “说这些做啥子嗦,还不去看着摊子,小心怠慢了客人,晚上回去我要你好看!”

    “……”

    小姑娘在旁边顿时咯咯笑了起来,想必这种不经意流露出的脉脉温情,就是生活中最美好的点缀吧。

    看着这一幕,秦奋等人也是摇头微笑了起来,果然,无论在哪个时空,都有着妻管严的存在啊…

    哄饱了肚皮后,秦奋又问了问最近从这附近经过的陌生人,便知道狼狈退回来的屠龙小队已经在两天前通过了这里,撤回小镇莫萨尔休息去了,这两天里,也陆续有冒险者经过,不过这片地势平坦,一望千米,埋伏是肯定没机会的,因此也不会有人在这里浪费时间,出了孤山后就四处散去。

    得到这些消息后,秦奋点了点头,又和摊主聊了几句,便起身上路,临行前,这对夫妇还赠送了一斤烧酒,用来路上解渴。

    这酒是当地居民以土法酿制的烧酒,严格来说味道有些淡了,度数仅比啤酒稍高,而且酒里面还有一些未滤干净的酒糟,可谓是普通寻常。不过这些是善意的馈赠,众人自然不会拒绝,银子大小姐接过后,又微笑着反赠了些针头线脑,算是回礼。随后双方挥手告别。

    走到一处荒无人烟的僻径之后,想必那史矛革是绝对没能力迅速杀来了,秦奋便果断尝试了一下鲜血王冠的效果。

    说起来也是十分奇特,那杯子居然能自动蓄满鲜血,喝下去之后,可以感觉到血液更像是拥有生命一般,在体内化作无数滴四处乱窜,仿佛是一个个调皮的顽童,撞击在筋骨肌肉上,秦奋甚至能听到体内筋骨的畅快呻/吟……到最后这些鲜血就仿佛是融入了他的体内一般。

    紧接着,秦奋虽然是坐着的,却是忍不住一个踉跄几乎要摔倒,浑身上下都传来了一种无法形容的眩晕,还有一种飘飘欲仙的快感。

    在这飘飘欲仙的感觉里面大概享受了二十分钟左右,秦奋这时候才慢慢的恢复了正常,他此时只觉得浑身上下都仿佛是足足的睡了七八天,神清气爽,精力充沛得几乎要大喊大叫。

    等秦奋抬起头来时,才发现一群人正以古怪的目光望了过来,尤其是银子大小姐,柳眉微挑,白皙的面颊上还泛着微微的红晕,七分羞恼,三分嗔怪。

    “怎么了?”

    妮娜嘻嘻笑道:

    “亲爱的秦,你是吃了春/药吗?会不会有爆体而亡的感觉呀。”

    说着瞥了眼银子大小姐,“要不要咱们避一避,给你们腾出个地方来?一直憋着可是对身体不好哟~~”

    “怎没回事儿?”

    矮人萝莉咯咯笑道:

    “坏人,你流鼻血啦!”

    秦奋这才发现两股温热的热流从鼻孔中流了出来,不由惊叫一声:

    “我靠……”

    “哈哈哈。”

    颇为郁闷的将鼻血擦干,秦奋这才弄明白事情的经过原委。原来他喝了鲜血王冠里的液体之后,就陷入了一种昏昏沉沉的迷糊状态,仿佛普通人喝醉酒一般,这里又没个落脚的地方,没奈何,银子大小姐便背着他走。

    走了片刻就发现一根棍子顶住了自己,肩膀上更是感觉到了液体滴落。然后众人就发现秦奋鼻孔流血,下/身耸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了面子,银子大小姐自然颇为羞恼,甩了秦奋两记好看的白眼,就偏过头去,不肯搭理他。

    秦奋望着一群咯咯偷笑的队友,无奈摇头苦笑: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啊!

    他这时候才有空看了看腕表,顿时就见到一连串的提示:

    “你饮用了鲜血王冠。”

    “检测到你曾经服用过龙之精血,你触发了强壮效果,你的体力+1,精神力+1,力量+1,敏捷+1。”

    “你的生命值上限额外提升100点。”

    “你之前的痼疾已被尽数治愈。”

    “你获得了临时性bff:龙血沸腾。你的移动速度提升25%,力量提升20%,并且强制减免8点所受伤害。”

    “该状态持续时间:3600秒。”

    秦奋这才知道自己为何会流鼻血,又缘何出现‘一柱擎天’的糗事,原来自己运气爆崩的获得了最大限度的效果,全属性增加不说,体内的痼疾也被尽数治愈了,怪不得自己当时浑身暖洋洋如泡温泉呢,现在想想可不就是在主宰那里全身修复性治疗时的感觉?

    怪不得甘道夫一行人会打鲜血王冠的目标,这东西价值逆天啊。可惜的是,每个人只有第一次饮用的时候才有机会获得属性加成,以后再喝仅仅会提供一个获得防御与生命恢复速度的临时bff了。

    秦奋想了想,便将鲜血王冠拿了出来,选择了展览状态。

    名称:鲜血王冠

    重量:666克

    材质:巨龙奥杜因之皮

    效果:每隔12小时,将蓄满一杯龙血,饮用后将获得防御与生命恢复速度的临时bff,首次饮用,有一定概率彻底治愈体内痼疾并获得永久属性的加成。

    其它用途:未知

    这种好东西自然是拿出来共享,才能起到最大化的效果,秦奋之前之所以没有拿出来,主要是怕史矛革有所察觉,现在离了百八十里,自然是无所畏惧了。

第416章 我家银子最好看…() 
他将刚才的缘故解释了一下,然后道:

    “……就是这个原因了,别急,每个人都有份,咱们一个个来。”

    现在秦奋身边人也不多,不过是银子大小姐、艾佳儿、鹰眼、妮娜、矮人萝莉和谢芳芳而已,三天时间就能让所有人都喝上一杯。

    “好哇好哇,看起来很好喝的样子呢。”矮人萝莉舔了舔嘴唇,大眼睛都眯了起来。

    秦奋无语:“哪里好喝了,我连味道是啥都想不起来了。”

    “骗人,明明自己都喝醉个说!”

    “……”

    事实再一次证明,永远不要在吃货面前提吃的,即使他们刚刚吃得小肚子溜圆……

    秦奋伸了个懒腰,问道:

    “咱们大概还要多久能到莫萨尔?”

    “大约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吧。”妮娜风情万种的瞥了秦奋一眼,舔着嘴唇道。

    有银子大小姐一旁坐镇,秦奋哪有那个贼胆?很脆的咳嗽了一声,便道:

    “那么咱们就不去莫萨尔了,直接回夏尔!”

    去莫萨尔的河谷镇,目的无非是搭上剧情人物这根线而已,但现在鲜血王冠落到了秦奋手里,倘若被甘道夫这厮发现,他来讨要的话,你说是给还是不给?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山腹中的时候,秦奋曾经用加藤老师的黄金右手对那名叫做伊尼莎的精灵游侠做了些很邪恶的事情……这种事儿当然是说不出口的,不提也罢。

    秦奋又道:

    “战团积分的获取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击杀本地土著,二是完成各种支线、隐藏等任务,三是击杀冒险者。这其中,击杀冒险者赚取积分的法子无须多提,主要还是从做任务和击杀敌人方面获得。但任务通常是一次性的,你接了其他人就没得接,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又能做几个?而且永远不要低估冒险者的能耐,就现在掌握的情况都可以知道:有些人甚至已经和白袍巫师萨鲁曼做成了交易……”

    说到这里,秦奋吐了口气,道:

    “所以,对我们来说,想要找一个稳定、快速的获得战团积分的法子,就是杀怪了。”

    “半兽人、强兽人、半人马,黑暗精灵,泥浆怪,幽魂,食尸者,骷髅兵,石像鬼等等等,……而怪物最多的地方,就是迷雾山脉啊。”

    鹰眼沉声道:

    “迷雾山脉里危险重重,咱们这几个人进去,很可能会遇到大危险。”

    秦奋嘿嘿一笑,道:“放心,这事儿我来解决!”

    鹰眼闻言点了点头,他并不是话多的人,将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了就行,其它的见机行事而已。

    对于这个提议,其他人也都没什么异议就是了,商议完毕,众人便随即出发,绕过河谷镇,直接向夏尔进发。

    “行,咱们出发!”

    这时候日头刚过正午不久,距离天黑至少还有四五个小时,趁着天光透亮,众人也不停歇,直接大步赶路。

    等天色擦黑的时候,一行人已经来到了一处森林当中。

    在冒险世界厮混了这么久,野外的求生技能自然是了然于胸的,根本不用多说,每个人便各司其职,选择营地、猎取食物、寻找水源。

    秦奋选的这个营地是在密林窝子里,周围密密麻麻的都是围得水泄不通的各种藤蔓,火光哪怕只在十米距离之外,也是半丝都透不出去,左边三十余米处就是河流,即使发生突发事件,河流也是一条便于逃生的途径,而周围的巨树的板状根十分粗壮,并且枝干平缓,十分适合于搭建树上帐篷,可以轻松隔绝地上的湿气。

    然后矮人萝莉和艾佳儿又摘来了驱蚊的艾草等植物,点燃之后会燃起淡青色的烟雾,入了鼻端微带熏香,却能很好的驱赶蚊虫,当然,守夜之人也是免不了的。

    晚餐很简单,从河中抓了几尾鲜鱼做辅菜,主食是一头送上门来的野狼,在秦奋的手艺下,很容易就哄饱了肚皮。

    ……

    随着夜色渐渐深沉下来,篝火渐渐的熄灭了,一干人在白天也是颇为劳累,都发出了轻微的鼾声,秦奋精神头却还相当不错,自然就担起了守夜的重责。

    他正望着头顶的被树枝切割的支离破碎的浩瀚星空发呆,眼角余光却忽然发觉银子大小姐溜下了树去。此刻她穿了一身略紧的小衣,将身体衬托的曲线毕露,那双美得有些惊心动魄的长腿,与微微扭摆的丰屯搭配得极其完美,行动间毫不做作,美妙之极。

    秦奋见了,不觉丹田一股无名火起,他现在身体里的暗伤痊愈之后,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却见银子大小姐颇有些羞慌的四望了一下,就钻到了旁边的树从中,不多时就有悉悉梭梭的细小声音响了起来,原来是去小解。

    这种情况秦奋哪还能忍?只觉得身体某个部位昂然抬头,忍不住咽了口吐沫,抬手召唤出一名吸血鬼侍从,让他担当警戒的任务,然后猫着腰就悄悄溜了过去。

    银子大小姐完事站了出来,当然是浑身轻松,谁料回头就发现秦奋正嘿笑着望着自己,不由脸色微红,轻啐一声道: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呀。”

    秦奋一脸猪哥相的伸手勾起银子大小姐的下巴,嘿嘿笑道:

    “美女我见多了,可都没有我家银子好看。”

    “呸,谁信你!”

    两人四目相对,眼神对了个正着,都望见了对方眼中的浓浓爱意与温情,呼吸不由得粗重了起来。

    感觉到一只大手在身上作怪,银子大小姐脸色顿时飞红,低声道:

    “不要,被人听到了……”

    虽然是老夫老妻了,可银子大小姐的脸皮依旧十分之薄,离营地这么近,让秦奋过过手瘾也就罢了,其它方面是坚决不允的。

    无奈之下,秦奋只得抱着银子大小姐走进了丛林之中,一个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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