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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

萌后不乖,帝要掀桌-第167部分

小说: 萌后不乖,帝要掀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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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讽刺,两个儿子生出来的姓都不跟着载静,儿子随着母亲姓叶。

    叶莺莺的大儿子的第一次见到苏舍的时候,表情很是孤傲。倒是老二见到苏舍时很玩得来。

    后来在苏舍四岁的时候,他很疑惑为什么所有人都自称自己的名字,而别人唤都是唤他们的字。

    而自己的母亲,总是叫自己“阿舍”呢?

    苏舍也跑回去,也求着自己的母亲给自己取一个字。

    那时的佛依正在荷塘靠着凉亭柱上休息。

    苏舍依饶她的时候,佛依看着不远的那荷塘间乘着小船采莲的人,轻启道:“叫做‘幕遮’可好?苏幕遮,这真是一个好名字。”

    “好。”苏幕遮看着自己的母亲那眉间总也抹不去的愁绪,点头应声道。

    同样在苏幕遮四岁的时候,正是新一任武林盟主的选拔之际。

    苏载静难得带了佛依母子俩前去观看。

    中场休息的时候,因为琴师不知怎么的伤了手指,苏幕遮一字不说缓缓走了上去。

    因为苏幕遮从未在众人面前出现过,没人知道他是武林盟主的儿子。

    在一片嘲笑声中,苏幕遮一曲名动天下。

    那首曲子怕是你也听过,它叫做《桃花尽》。当代大诗人李岩听了之后,更是叹声说道“一曲桃花尽,弹断了谁的愁肠。”

    李岩的一句赞诗,更是让苏幕遮一瞬间名声大噪。

    天知道天下人为了李岩一句评诗,耗费多少心力可能都只能得来一个未知的等待。

    而就在苏幕遮名扬天下之时,叶莺莺突然就死掉了。

    苏载静在众人面前虽表现的多么悲伤,人后胆子却愈发地大了起来。

    他也没有回来让佛依回归名分,而是将江湖各门派送来的美女统统收下。

    本来应该是精瘦不已的身子,在佛依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早已经膘肥地快认不出来这个人居然是自己从前那个儒雅有致的丈夫了。

    苏幕遮十岁的时候,佛依第一次带着他出远门。

    她带着他回到了从前的老家看看。

    苏幕遮所谓的爷爷奶奶的坟早已经被荒草埋没了身影。

    佛依带着他在那深深的草丛里找到了墓碑,让苏幕遮跪下磕了几个响头。

    随后,佛依觉得一个男儿应该行遍天下。

    自己的儿子十岁还未出过远门。

    便借着买布的名义,带着苏幕遮去了白契国的京城:落桐。

    路上母子俩遇见一个背着破剑穿着仅能裹身的女子。不过三十多多岁的她看起来比五十多岁的还要老。

    闻其姓名,那人自称无名氏,不过很久以前人人都认得她,叫她“大头”。

    于是旁边的人问其与从前杀死她的书生可是什么旧怨。

    那人摆了摆手,不以为意地说道:“那日我痛经。”说完,她挑了挑眉满不服气:“若我那时没出现这茬,那个书生早就死在我的剑下了。”

    或许苏载静这些年是多么的渣,可佛依从来不抱怨什么。可当她听到面前这人说一句话的时候,佛依心死了。

    她带着苏幕遮到落桐的那天,恰逢这里的桃花节。

    被选上花神的女孩很是可爱,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苏幕遮觉得心里缺失的某一处突然被填上了。

    人们举着花神绕街时,那个花神女孩因为举着的人的失误直挺挺地要摔下来。

    苏幕遮忙一个飞身上去,将女孩救了下来。

    当苏幕遮将要请自己吃糖葫芦的时候,语气里透着莫名的喜悦。

    佛依握着孩子的手,心里不觉悲戚几分。

    因为自己的过错,苏舍这个孩子从前缺失的东西,真的是……太多了。

    第二日苏幕遮握着母亲的手,在约定之地,到了时辰。

    她没有来。

    那个总是把笑容洋溢在脸上的女孩子,没有来。

    佛依怕孩子伤心,特地陪着他多等了两个时辰。她被雨天里马车溅了一身,可是,却没有等到一个人。

    佛依拉着孩子,劝慰着上了回程的马车。

    当佛依回去的时候,便被人抓了起来。

    是苏载静吩咐的。

    苏幕遮见状跑去问自己名义上的父亲,却被赶了出来。

    一个老嬷嬷看不下去这才告诉他为什么。

    在佛依带着苏幕遮走后不久,桃花山庄里便起了不少怪事。

    有一个造诣颇深的老道士前来庄上说,这是山庄里那个千年的桃树底下的桃妖在作怪,若不即使阻止,全山庄的人都得死。问其解决方法,道士说,要找一个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的全阴女子的血肉才能镇压其威力。

    于是,被苏载静遗忘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的佛依被他想了起来。

    苏载静就在苏幕遮的面前,生生绞杀了自己的发妻。

    佛依那身素色衣装被血染的通红,她连墓碑都没有,就被埋在苏载静院子里的那棵千年桃树下。

    苏幕遮看着自己陌生的父亲如此暴行,在这个山庄是彻底待不下去了。他连夜收拾了包袱离开了这个成长十年的桃花山庄。

    七年后,在外早已经闯荡出名声的他又被桃花山庄的人找了回来。

    那叶莺莺生的儿子都死掉了,死因不明。

    苏载静得了呆症,连屎尿都要别人帮他清理。

    也不知道是不是报应,他娶的夫人再没有一个能生出孩子的?

    苏幕遮当上了桃花山庄的庄主,新一代的武林盟主。

    佛依的尸骨被他挖了出来,那森森白骨早已不复当年的模样,被泥土下的昆虫啃噬地十分严重。

    苏幕遮想为佛依在做一件新衣裳,一件世界上最好最美的嫁衣。

    因为他曾听家乡一个快要入土的老人说,她给自己母亲做喜婆的时候,就连新娘的嫁衣都是夫家到处借来的。

    苏幕遮踏上路途,他还想找到那个因为赏银而间接杀死自己母亲的老道士。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找到了。

    却发现那个老道士是一个不过十七岁的少女假扮的。

    少女被苏幕遮逼的没办法,为表歉意便告诉苏幕遮能救活佛依的办法。

    第一,苗疆的凤凰蛊。

    第二,是一句话,“十年之后,有凤来仪”。

    苏幕遮不知道的是,当他听见这句话的时候,他的人生,早已走上了不一样的路途……

    …本章完结…

第159。5章 :都说当时年纪小,无忧无虑乐逍遥(小番)() 
小时候,我们白契国的左相大人最喜欢将洛笙歌抱在自己的大腿上。揉着她,让她躺在自己的怀里,与她聊天。

    一次,阳光正好。洛梧让问洛笙歌,语气满满的慈爱:“歌儿最喜欢的人是谁呢?”

    洛笙歌玩着自己爹爹下巴的胡子,不假思索地说:“当然是哥哥!”

    “为什么呢?”

    “因为哥哥会带我去玩,带我去最好的酒楼吃叫花鸡和酱烤鸭!”洛笙歌说起吃的,一阵兴奋。手里没想一用力,洛梧让便痛的哎哟哟叫。

    “那么……最讨厌的人呢?”洛梧让心疼自己的胡子,但是表情没有一丝的不满。

    “宇文书。”洛笙歌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面部一下就耷下来。眼神里充斥着一种不满和厌恶,嘟喃道。

    “为什么喜欢哥哥带你玩呢?”

    “因为我会很开心啊!”洛笙歌说的时候,因为乳牙正在换,还会有点漏风。但是语气意外的很严肃,这让洛梧让哈哈笑了起来。

    然后他又问:“为什么讨厌宇文书呢?”

    “他一天到晚冷冰冰的脸,就知道在院子里练剑。也不跟我和哥哥去玩,就知道坐在一边看着我们吃东西。让我觉得毛毛的!”洛笙歌说。

    “那哥哥平日里都做些什么呢……?”

    “都做些……”洛笙歌默然了。

    是了。

    讨厌一个人,总是会有很多理由。

    即便其实我们并不了解他,但是很意外的回去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好像都是那么不顺眼……

    可是刚刚明明自己空中的哥哥,却不知他平日除了带自己去玩的其余时间都在做什么。

    这个问题,洛笙歌觉得自己得想想。好好想一想,毕竟自己是哥哥那样亲近的人呀,怎么可能会不了解自己所爱的人平时都喜欢做些什么呢?

    洛笙歌说着话的时候,不远处跑过来一个俊朗的小少年。他挥着手中从河边折下的柳条,边跑边道:“阿妹!!快过来,我们去出门看花朝节!”

    “好哦!”洛笙歌听了,如脱兔般敏捷地挣脱开父亲的怀抱,拉了拉他的胡子,看着他“哎哟哟”叫着,面上笑了起来:“爹爹!我跟哥哥玩啦~!”

    洛梧让看着那孩子就要跑路,急忙伸手叫洛笙歌等等,拿出一锭二两银子放在她的手里,用温和的语气与她说:“去院子里,把书儿也带上吧。”

    洛笙歌脸上立马露出不情愿的表情,嘟嚷道:“为什么啊?!”

    洛梧让拍了拍洛笙歌的小手,叹道:“那孩子,未免可怜了些。若我们也如外家那样欺负他,又跟你向来讨厌的太子哥哥又有何不同?”

    “那好吧……。”洛笙歌妥协了,因为她一听到“太子哥哥”这个名字,立马觉得能离这人多远就多远。

    在她心目中,那个所谓的太子,不过是当朝皇后的本事。

    当朝皇后,后宫只有她一个人坐拥。所谓的佳丽三千,在白契国是奇迹一样的没有的景象。

    宇文书本不是住在洛笙歌的家里的,他本是青穆国的太子,青穆皇后生的孩子。如今那女人登上了帝位,便将自己的儿子当做质子送到白契国来。

    宇文书本是住在太子府,和那个“太子哥哥”共同生活的。这一来给民间百姓们表明白契国是一个大度的国家。二来,向青穆国摆出一个十分友好的态度。

    不过,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宇文书来到白契国没几天,许是跋山涉水,长途艰程。宇文书得了重病,好了自后自此体弱了许多。白契国当朝皇上过意不去,毕竟这是别人家的儿子,养坏了送回去指不定人家会乱想什么,对百姓弄出的形象也不好呀,便让他去太傅学习六礼。

    进了太傅,宇文书这才认识了洛笙华这人。按理来说,洛笙华与宇文书,性格吧,一热一冷。怎么说,两人也不会玩到一起去。

    可偏偏两人一见面,就觉得一见如故!

    洛笙华求父亲让宇文书住进自己府里的时候,洛梧让本是不同意的。无奈小儿在雨里淋着跪下,洛梧让也不得让他如此太久,若落下病根岂不得不偿失。于是乎,也就答应了。

    当他厚着脸皮去求皇帝的时候,没曾想被爽快答应了。

    宇文书被送到府里的时候,时不时就病着。直到一日,一向不喜人服侍的宇文书洗着澡,丫鬟给他送衣物的时候,才发现他竟是满身伤痕。

    当然,这事儿是洛笙歌听门外两个小丫鬟讲的。她肯定没看过宇文书的身,那可是会长针眼的!

    当洛笙歌带着自己的哥哥和宇文书坐着马车去往白契国京城最好的酒楼的时候,便看到一个小女孩倒在雪地之中,拦了马车的路。她衣衫褴褛,洛笙歌便起了恻隐之心。拔下头上的头花,让她去丞相府里领一个丫鬟的职位,在自己的身边服侍。

    门外那两个小丫鬟最讨厌了,没事就知道吃洛笙华送来的东西!

    洛笙歌还买了两个糖葫芦,那天阳光很大。她又吃得很慢,当她坐在客栈的小房间里的时候,糖葫芦已经开始化了。

    洛笙歌拿着糖葫芦放在宇文书面前,本意是想用他的周身空气冻一冻,没曾想,那红的鲜艳的糖葫芦竟然被宇文书那小子咬了一口。

    洛笙歌立马不高兴了,咬着唇可怜兮兮的看着洛笙华。

    洛笙华只得摇摇头,揉着她垂髫的发:“哥哥再去给你买,好好在这里等哦。”

    于是,洛笙华便出去了。留下洛笙歌一脸幽怨地看着宇文书。这让被看得人有点尴尬,摸着后脑勺羞怯道:“你放在我面前,我以为是你不吃了才……。”

    “哼!”

    “大不了明日我送你十串糖葫芦!”

    听了这话,洛笙歌才罢了脸上的愤恨目光,坐在位置上,吃着糕点。

    洛笙华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糖葫芦,后面跟着一大群的人。

    洛笙歌仔细地看了看,有司马叔叔,司马明月和司马明炎。还有三两个随侍的仆从,在后方站着。

    洛笙歌结过糖葫芦的时候,轻声问道:“你带他们来做什么?这样便会有人跟我挤窗子,看花神的!”

    洛笙华拍了拍洛笙歌的头,安慰道:“乖啦!我在酒楼外看见司马叔叔,他说酒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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