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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重生之童梦大亨-第15部分

小说: 重生之童梦大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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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嘛刚觉得这家伙有了点正形,一转眼他又开始满嘴跑火车了。

    “去你的!”

    江晓雁推了童梦一把,嘴角却不知不觉间爬上了一道弯弯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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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幸福是什么?() 
湖城作为江南省的省会,市区内的繁华自然是不用多说,各种娱乐场所鳞次栉比,根本不愁找不到消遣的地方,西湖边上的山南路就号称酒吧一条街,要想喝点小酒,放松放松,那里是在合适不过了。

    童梦开着他那台雪弗兰,载着江晓雁来到了山南路,然后找了个车位,将车停在了一家名叫“几人”的酒吧外面。

    “几人酒吧,这个酒吧的名字起的真好在这世界上,过河拆桥的人有,见风使舵的人有,落井下石的人有,而能够真正给你雪中送炭的又有几人?”

    江晓雁先下了车,盯着酒吧的名字感慨道。

    一个服务员打扮的小伙子从门里走了出来,恰好听到江晓雁的话。他放下手中的东西,笑着向她解释道:“美女,虽然你的话挺有道理,不过有一点你可说错了,我们酒吧可不叫几人酒吧,上午刮大风把咱们的招牌刮坏了还没来得及修呢,咱们这叫凡人酒吧。”

    童梦将车停好,走到江晓雁的身边笑着说道:“凡人这名字也不错啊,这众生芸芸可不都是凡人嘛,总是认为自己有翻江倒海的本事,可实际上往往连个小水花都翻不起来,看来你们老板倒是个有故事的人啊,真的挺有个性的。”

    那服务员笑了笑:“那是,这世上谁又没点故事呢?”

    见江晓雁有些心不在焉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童梦对她说道:“咱们两今天是来庆祝的,可不是来这里伤春悲秋的,走,咱们进去看看。”

    说完,他也不管江晓雁反应过来没有,直接一把抓着她的手,将她往酒吧里面带去。

    江晓雁身不由己的被童梦带领着,感受着手掌里传来的温热,一丝桃花般的嫣红也浮上了她白皙的俏脸,那颗沉寂多时的心似乎又开始不争气的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个酒吧的老板确实有些品味,酒吧里面的装修典雅而实用,既不过分的繁复花哨,也不会让人觉得过于单调。

    正前方的一个小舞台上,一只年轻的四人乐队正在卖力的表演这这个世界流行的一些曲目,几个顾客稀稀落落的散落在大厅里。

    两个人随意的找了个安静的位置坐了下来后,童梦为自己和江晓雁一人点了一杯鸡尾酒,两人就听着音乐闲聊了起来。

    “其实你的想法也不错,如果不是身边还有一摊子事,我倒也想出去走走。”

    童梦喝了一口酒,将杯子放在面前,看着对面的江晓雁感叹道。

    这个时候酒吧里的人也渐渐的多了起来,台上的乐队也渐渐的使上了几分力气,开始表演起了带着一些摇滚元素的歌曲,整个酒吧的气氛也渐渐的转变的有些热烈起来。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其实我从小就有走遍全世界的梦想,包括西疆,藏原,蒙原那边,我都想去转转,不过我爸一直不太支持我。”

    江晓雁一边和童梦聊着天,一边好奇的四处打量着,看得出来,她以前应该是没来过这种地方。

    “你爸那是怕你吃不来那个苦,不过有梦想人才有目标和动力,真的挺好的,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童梦向江晓雁微微举了举杯子。

    “还没定呢,不过估计也就这两天吧,越快越好,再过段时间天气就热起来了。”

    江晓雁轻轻抿了一杯酒,皱了皱眉头,她很少接触这些稀奇古怪的酒精饮料,不过今天她却十分的想试试。

    “走的时候跟我说一声,我送送你。”

    “嗯”

    江晓雁看着台上正在表演的乐队,晃荡着自己手里的杯子,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

    “我是一只迷路的鸽子,

    孤零零的翱翔远方。

    白雪覆盖了我回家的痕迹,

    只留给我一片空旷”

    舞台上的乐队表演着这个世界的一首流行歌曲,大概是因为酒精的因素,看着那位主唱手中的吉他,童梦忽然有一种冲动浮上了心头。

    一曲终了,趁着台上乐队喝水的间隙,童梦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在江晓雁诧异的眼神中走上了小舞台,对着乐队的主唱耳语了几句。

    那主唱也是个二十几岁的长发小伙儿,人也挺爽快,对着童梦爽朗的笑了笑,然后就让自己乐队的吉他手把吉他交到了他的手中。

    童梦提着吉他走到麦克风前面,轻轻的试了试麦克风,然后看着台下的观众们缓缓说道:“每个人肯定都有自己的梦想,这与拥有的金钱,所处的地位无关”

    酒吧里的其他顾客见台上的乐队变成了一个年轻人,纷纷将目光投了过去。

    童梦丝毫看不出一点怯场,仍然用十分自信的话语说道:“有的人的梦想可能是得到更多的金钱,更高的社会地位。而有的人的梦想可能只是一顿饱饭、一口水罢了,但总的来说,梦想往往是和幸福相依相存,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什么是幸福?”

    听到童梦的话,底下的顾客们纷纷陷入了思考。

    江晓雁用手支着下巴,看着侃侃而谈的童梦,也不由的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幸福?”

    她这几年以来远远算不上幸福,父亲的离世、丈夫的背叛、工厂的困境,无一不让她感觉被某种东西勒住了脖子,喘不过气来。

    但是比起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来说,她绝对是幸福的。

    “幸福是什么?”童梦顿了顿,缓缓说道:“我饿了,看到你手里拿着个肉包子,那你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见你穿了件棉袄,那你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可是就一个坑,你先蹲那了,那你就比我幸福!”

    话糙理不糙,大家都能理解。

    童梦说到这里,顾客们纷纷发出一阵爆笑,甚至有人站起身体大声为他这段话叫好。

    “所以说,每个人所感觉到的幸福都不一样,幸福就是一种付出后收获的满足感,比方你饿的不行了,却捡到了一块钱,买了个包子吃了,那么这一刻你就很幸福。你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你的老婆孩子过上了好日子,你认为你完成了你的梦想,那这一刻你就很幸福。”

    “幸福不在于大小,而是靠着不断地完成一个一个小小的梦想而积累的。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心里给自己确定一个一个小小的梦想,为这个理想而努力。”

    “只有这样,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才不会因自己虚度了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自己的碌碌无为而羞耻,当别人问你的时候,你才可以大声的对他说:‘我这辈子是幸福的。’”

    江晓雁如同大部分观众一般,看着舞台上的童梦,一时竟有些痴了

    “下面的这首歌曲,献给我们曾经、现在和将来的梦想,希望大家都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童梦朝台下微微鞠了一躬,调整好吉他,轻轻的弹奏起来。

    上一世,他对音乐也比较感兴趣,在大学的时候也玩过几年乐队,对于各种乐器,不说是十分精通,但也称得上比较熟练,弹一些简单的旋律自然是不在话下,此时喝了点酒,看到了台上乐队的精彩表演,所以他忽然也有了些表演的**。

    “你听远处的声声汽笛

    勾勒出梦境中的岛屿

    在清晨慢上岸的海浪

    是世界尽头的回响”

    童梦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低沉的声音里似乎有着一股魔力,酒吧里一时万籁俱寂,大家对这个妙语连珠的小伙子的表演也都挺惊奇。

    江晓雁也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台上的小男人。

    她可是完全没有想到童梦竟然还有这一手。

    这家伙究竟是有多少本事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23章 那一夜(第一更送到)() 
“秦哥,他唱的这首歌我怎么从来没听过?难道是刚出来的吗?”

    童梦才唱了没几句,在酒吧驻场的四人乐队中的那留着漂亮小胡子的贝斯手就将目光投向了自己的队长,眼神里满是疑惑。

    “嗯,我也没听过。”乐队的队长摇了摇头:“或许是人家自己写的也说不定呢,不过这歌写的确实不错。”

    顿了顿,他又说道:“虽然他的吉他弹得不错,但是这首歌的旋律有些过于简单了,估计也就是个音乐爱好者吧。”

    他的其他几个队友也纷纷点头,对队长的话表示了赞同。

    不过此时台上的童梦可听不到他们四个的窃窃私语,而是继续凭着脑海里记忆往下唱去,声音和情绪也渐渐高昂了起来。

    “回首依然望见故乡月亮

    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

    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

    汗水凝结成时光胶囊

    独自在这命运里拓荒

    单枪匹马与世界对饮

    历经磨难亦不忘初心

    做自己荣耀的骑士

    勇敢追逐梦想的红日”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童梦这几句歌一唱出口,刚刚还十分淡定的秦队长就浑身一震。

    然后他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台上的童梦,口中不住的喃喃念道:“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就是这种感觉,就是这种感觉,这句词简直是太赞了!作这首词的人不应该叫作词人,而是名副其实的诗人!”

    这句歌词,对于秦队长这种不老不少的文艺青年的杀伤力可谓是巨大的,简直是将他们这些坚持梦想的独立音乐人的心底话表达的淋漓尽致。

    他们乐队的四个好兄弟认识多年,一起组乐队也有好几年了,虽然都十分努力,可惜一直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只能一边在这附近的酒吧驻唱,一边进行创作。

    这么多年以来,要说他们没有想过放弃,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他们能一直坚持到现在,不就凭着这种永不服输的性子吗?

    纵然前路布满荆棘,也会一往无前,寻找属于自己的光明,为的就是一个不忘初心。

    太他妈赞了!

    乐队的几个文艺青年纷纷的被童梦唱的这首歌给震了,连带着台上的童梦,在他们眼里也变得愈发高深莫测起来。

    台下的不少观众也被童梦的这首歌给唬住了。

    不光是“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这一句,后面的那句“单枪匹马与世界对饮,历经磨难亦不忘初心”也让人深有触动。

    纷纷只觉得这首歌就是唱给自己的。

    几个下班后来消遣时光的上班族,听完这几句,用力的扯开自己的领带,狠狠的往喉咙灌了一大口酒。

    偶遇如此佳作,当浮一大白。

    人生路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行者,在不断行走的过程中慢慢变得坚强,但是我们往往只会向前看,却有意或无意的忘了身后的风景。

    好一个不忘初心!

    江晓雁不知不觉间已经喝了几杯鸡尾酒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喝这么多,只是觉得此时心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她用手臂撑着下巴,看着台上神采飞扬的童梦,想起他对自己许下的那些承诺,眼神里闪耀着莫名的神色。

    “唱得太好了!再来一个!”一个白领模样的男人起身大声的嚎了一句。

    “对,给大家再来一个!”观众们也都大声的附和起来。

    童梦笑了笑:“下面的这首歌,我要送给我的一位好朋友,她即将远行,去追逐她的梦想了,这首歌送给她,希望她此行一路顺风。”

    童梦看了一眼江晓雁的位置,熟稔的拨弄着琴弦,依然是一段悦耳的吉他旋律,然后他轻轻开口唱道:

    “那一天知道你要走

    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当午夜的钟声敲痛离别的心门

    却打不开我深深的沈默”

    ”

    歌声响起,一种淡淡的惆怅,顿时在不大的酒吧里弥漫开来,似乎每个人都感受到了一种即将离别时的哀愁。

    “秦哥这人真心牛逼啊。”

    这又是一首完全陌生的歌曲,那个小胡子贝斯手看向自己的队长,对着他感叹道。

    秦队长摇了摇头:“虽然不知道他的来路,但是现在看来,这人应该也是个专业的音乐人了这两首歌,虽然称不上完美无缺,但是无论是歌词还是旋律所流露的情怀都十分的应景,绝对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的,如果这两首歌真的是这个人写出来的,那么他真的太牛逼了!”

    听完队长的话,乐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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