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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部分

重生民国春归-第142部分

小说: 重生民国春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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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直觉自己猜得很对,看他孤零零一人在前厅,便又问他:“今儿你不用上场吗?”

    来人一笑:“不用。”

    金丽遂道:“这竟是个遗憾了,不过,你几时有戏都可以告诉我,若我得空,必要去给你捧场的,也好谢谢你今日搭救我之意。”

    来人听她如此说,还真好好想了一想,片刻方回她:“那么,某在这里就先谢过这位小姐了。”

    “不要叫我小姐,我姓何,叫何金丽,你可以像宛姐姐她们一样叫我金丽。”她甚少在身份上压人,就是她们思南公馆的佣人,也可以大方叫她金丽的。用她母亲的话说,新社会了不兴小姐小姐的叫着,起了名儿干嘛不用?由是她在李家也这般随性,只是李家规矩可比上海那边严厉多了,纵然她自称为金丽,旁人还仍然唤她表小姐,亲近些的秀儿翠枝萍绿等人,也不过是叫她一声金丽小姐罢了。

    来人听着她的姓,再一想李家上一辈里曾有位小姐嫁到上海,夫家正姓何,且为上海内务部总长,只是想不到总长家的小姐如此率性平和。

    他们男女有别,终归不好多谈,且来客分明是有事的样子,同金丽说完这些话,便借口要去戏班后台帮忙,人就闪身走开了。

    金丽遥遥看着他宽厚沉稳的背景,若有所思地摩挲着几下下巴,深感方才那人说话的声音当真是好听极了,又思量倒像是在哪里听过一般。她慢慢地想,慢慢地走,人才到园子门口,忽的一拍手暗道一声:“坏啦,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呢,倒是要上哪里听他唱戏去?”

    她有心要往戏班后台里打听,人还没动呢,宛春派出来找她的听差就已经到她跟前,见着她忙道:“表小姐,我们四小姐正急着找你呢,请你快过去吧。”

    宛姐姐找她干什么?金丽这会子已然忘记自己是因为什么去前厅的了,闻说宛春要找她,暂时就把找方才那人问问姓名的事放去了一旁,赶到宛春身边道:“宛姐姐你找我干什么呀?”

    宛春瞧她风尘仆仆似的过来,笑着拉她坐下来道:“不为什么,我怕你一人在外头瞎逛,无人照应,设若出点事情,我们可不好向姑母交代。”

    “哼嗯,急急叫人家回来就为了说这个啊?”金丽嘟起嘴,几乎可以挂起个油葫芦,亏得她还特特地跑来。

    宛春瞧她佯装生气的样子,拍一拍她的手莞尔道:“坐着听戏,哪里也不许去,等听完了我带你去看好东西。”

    这才算把她给哄住。

    这一场戏少说也唱了两个多钟头,听完戏已是傍晚时分,不过夏季天长,日头还没有落下去,众人也不忙着走,就又移步,三五成群的去逛园子。男客们不爱那些花花草草的,就聚在一起打牌搓麻将。

    余氏和李岚峰各分两派,一派带人去照顾女客,一派带人去伺候男宾,至于宛春的朋友同学,则由宛春自己照顾。

    宛春将她们带回自己房中,大家坐一处吃吃茶说说笑话。遥想当初人人都当静安官邸是个神秘莫测的地方,这会子亲身体会,都觉得往常见识还是浅薄了些,瞧这院子瞧这摆设,可真是贵气。有那等曾参观过故宫的,便对众人道:“若不是这里还有些西式家具,简直堪称是公主的殿宇了。”

    旁边周湘嗑着瓜子,闻言笑吐了壳道:“宛春也可当得起公主名号,不过不能是皇裔,只能算是个御赐的公主,就好比咱们刚才看的那个刘金定。要说公主,她们府里倒也有一个。”说着,她偷偷一指隔壁,“她的大嫂才是公主呢。”

    众人猜摸一番,俱都笑了,连宛春都嗔她起来:“你这个贫嘴的,打趣我也罢了,何苦打趣我大嫂。”

    “打趣我什么呢?”

    她话音才落,不想正让当事人听个正着。曼之领着曼宜从外头进来,瞥一眼满屋子的女孩子,又沉声问了一遍:“我倒不知我竟成你们嘴里的笑料了。”

    她这话不可谓是不严肃,女孩子们忙都止住笑,屋子里立时鸦雀无声起来。宛春便站起身给她让了座,道:“我们聊着玩的,不想让大嫂误会了。大嫂这会子怎么来了?”

    “怎么,难道我不能来吗?”曼之心知她是要借此打岔过去,但她今儿心情并不大好,是以说话也就没那么多和善可言。

    众人瞧她像是找茬的样子,彼此看了一眼,静语忙就道:“在屋子里也坐了好一会儿了,你们要不要出去看看池塘呢?我前儿在池塘里看见好大一条鲤鱼,漂亮极了,咱们不妨一起去看看?”她说着话,就偷偷将周湘和慕言的衣袖一扯,分明是要带大家出去,让宛春姑嫂好说一说话的。

    大家也都是聪明人,闻言不觉纷纷附和,就相携着手跟随静语等人出去了。

    曼宜仍和她姐姐站在一处,看了看曼之,又看看宛春,实在不明白她二人间怎么会生起嫌隙来?

    眼见同学们都已出去,宛春也不同曼之客气,便捡了一把椅子坐在她对面,认真地问曼之:“大嫂今日是要来同我吵架的吗?”

    曼之冷笑一声:“我何故要同你吵架?”

    “那为何大嫂言语间句句带刺,咄咄逼人?”

    她咄咄逼人,呵,好一个倒打一耙的小姑,她还没怪她们李家咄咄逼人呢。她真是傻极了,李家不愿意联姻,她还当是李家同她一样,都厌恶政治婚姻之故,想不到竟还有另外的缘由。

    伯醇,居然在外有女朋友!

    这像什么样子,将她张曼之置于何地?要不愿意娶,大家就明说了一拍两散,既是两厢嫁娶,凭何他还要在外养着女朋友?而且,据说这个女朋友,还是宛春带来的。

    她们兄妹是拿她当猴耍不成?(。)

第二百一十章 手枪() 
要不是今儿她无意从女宾那里得来消息,还不知要被蒙在鼓里多久呢。

    宛春原还不知道曼之今日为何如此大的火气,一听她的话,自个儿倒是气笑了:“大嫂来此就是为了这事?那你倒是真的冤枉我与大哥了,你说的那个女朋友,所料不错的话该是大哥在日本的同班同学,我也是偶然才在街上遇见了她,将她带到了家里。但我大哥早在同你结婚之前就已经与她说得明明白白,根本无甚么感情瓜葛,大嫂若是质问我,倒不如直接去问一问大哥。”

    “哼。”曼之哪里肯轻易信她,何况这世上本就没有空穴来风的事情。

    曼宜坐了这么会子功夫,任是她迷糊,也听得出来曼之同宛春之间在争吵什么。作为曼之的妹妹,她自然要向着曼之的,但是对于李家大少爷的为人,她也有她自己的一番见地,只观其言行,也看得出来伯醇那等流连花丛的薄情男子。

    她谨慎的同曼之耳语:“大姐,或者宛姐姐说的是对的呢,不如咱们去问一问姐夫吧?”

    问他?问他能问出什么门道,他自然是不愿意说真话的。

    曼之此时已经被气昏了头,任谁到她这个地步,都该要生气的,堂堂总统府的大小姐,被一个不知名的女人横压一头,她当真是咽不下这口气,便道:“只怕我们问了,得来的话也如同四小姐说的一般。”谁知道他们有没有商量好呢。

    宛春摇摇头,对于大嫂这“莫须有”的罪名,分明不能接受,然而她又不能硬碰硬的与她顶撞,只好无奈笑道:“大嫂不信我,不信大哥,那么大可找一个信得过的人出去打听打听,看看我大哥到底是不是在外头还有一个女朋友。如此一来,我与大哥可洗清冤屈,大嫂亦可放宽心了。”

    “我瞧这个主意就很好。”曼宜拍着手赞同,主动向曼之请缨道,“大姐若是信得过我的话,就由我去操办这事成不成?”

    “你一个小姑娘,怎好做这些腌脏勾当?”曼之私心里对于宛春的提议亦有几分认可,只是曼宜实在不是合适做事的人选。一来,她是个年纪轻轻的姑娘家,二来,伯醇是曼宜的姐夫,小姨子去调查姐夫,让人知道了不知要怎么排揎呢。

    宛春见她有些松口,忙道:“曼之妹妹不可以的话,那么大嫂换一个人呢?”

    “那就换五哥吧,他人脉广,手里能人也多,定然能打探清楚的。”

    曼宜出乎意外的在自荐之后,又推荐出一个人来。这一回的人选倒是甚合曼之心意了,景侗那孩子别看平日里拈花惹草的,做起正事的时候也有几分厉害样子。

    曼之遂点一点头:“这事再说吧。”又看宛春端坐在自己面前,从自己质问开始到质问结束,她都没有露出暴躁的痕迹,相反一刻比一刻沉稳冷静,分析问题也是一针见血,果然不愧是百年士族之后,不得不说景侗对她有意,算景侗有眼光了。

    她发了一通火,心里已经比来时好受多了,这会子既是选定景侗去做侦探,她不便于在宛春房中多留,就向宛春道:“方才我话说得急了,哪里有不对的地方,还请四妹妹多包涵。”

    宛春含笑颔首:“我前番对大嫂说的那些话亦有不对的地方,也请大嫂多包涵才是。”她指的自然是劝说曼之与伯醇相好一事。

    曼之心里领会,向她点一点头,就带着曼宜走了。

    宛春这才松口气,一时又笑着自语:“他们夫妻之间矛盾可真是多呀,倒要抽空去找大哥谈谈心才是。”

    才正想着呢,忽听门又开了,她转过头去,还当是大嫂曼宜她们去而复返,却不料一个男子站在门口道:“请问是李四小姐吗?”

    宛春看他是张十分陌生的面孔,不由起了戒备,警惕地问他:“你是什么人?”

    来人正是金丽在前头遇见的那一个,他见宛春神色紧张,情知他误会,便后退一步笑道:“看来你就是重光所说的四小姐了,鄙姓项,表字啸云,乃是重光的结拜兄弟。受他所托,来给四小姐送份生日礼物。”

    杜重光的二哥项啸云?这可不是个简单人物,在上海滩的传奇里,向来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她前生也只是耳闻过。但闻名不如见面,原先还以为项啸云是个五大三粗的威猛汉子,如今一见,倒像是侠客小说中的高手书生,硬朗之中不失儒雅。

    只不过,杜重光的礼物不是委托梅若兰和杜丽君唱戏的么,怎么还有一份礼物?

    她疑惑地看着项啸云,项啸云自然明白她的意思,就又解释道:“方才那段戏是谢四小姐的救命之恩,而眼下这份礼物,则是给小姐的生日贺礼。”他说话间就已经从衣襟底掏出一个帕子来,帕子里鼓隆隆的藏着一样东西。

    宛春上前轻轻揭开帕子,一看礼物,当即就掩住口,硬生生将到嘴的惊呼吞咽下去。

    帕子里赫然放着的一把勃朗宁袖珍型手枪,刚刚好有她的巴掌大。

    宛春一时推辞不收,杜重光真是在江湖上混得久了,那里有送女孩子刀枪棍棒的?难不成让她成天打打杀杀去?

    项啸云从来时就嘲笑过杜重光的品味了,别人送女孩子,哪个不是金银首饰珍珠异宝?偏他别出心裁,瞧把人家姑娘吓得……项啸云于心里无声的大笑,然而明里还是给足了杜重光的面子,对宛春解释道:“这把枪是他特意使人从美国买来的,只为了让四小姐做防身之用,倒并无其他意思。”

    做防身之用?防的谁的身子?她作为李宛春的时候,仅有一次被绑架的行为可就是他杜重光做的,这会子倒又来装好人。

    宛春心内腹诽,然而她心底里对于杜重光还是比较亲昵的,再怎么说两人于她前生也曾做过几年兄妹,杜重光送的礼物她没道理不收的。只是,收了也怕是用不上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侦探() 
一场声势浩大的成人礼,开到半夜总算可以让人安歇下来。

    金丽和湄心两个小东西自从见识过夜明珠的风采之后,就不愿将它收起来了,两个人头碰着头睡在床上,将那夜明珠放在纱帐里,看它莹莹生光,都欢喜得不得了。

    宛春累了一天,实在闹腾不过她两个,就自己一人先睡去了,睡前还不忘将杜重光送的手枪妥当的收藏好。

    翌日照旧还得去上课,不过这会子已经临近放暑假,不用学习新知识,只是温习课本等待期末考试罢了。医学院的学生们很多都是外地人,到这时候都已经开始收拾行囊,预备考完即刻回家帮着芒种。

    李家自然是不需芒种的,但家中好多仆役祖籍都不在旧京,都要请假回家去帮忙收麦。母亲余氏早就放了一批人的假,府里一时缺少泰半人手,余氏便做主将剩下一半人的工钱多发一些,让他们一人多做两个人的活。宛春屋子里的周妈回家去了,便只剩下秀儿照顾她们姐妹三个,幸而她们三个都是极体贴的,除了烧茶打扫,余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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