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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重生之大三国时代-第69部分

小说: 重生之大三国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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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使用。

    功用:容箭量10支,矢长八寸,弩长65厘米,弓臂拉力150斤。

    射程:五十米。

    皇甫牧不想去刻意表达什么,但如果真的要说,在今日他仿似受到了命运的眷顾,在继神马厩之后,他竟然抽中了连弩的构造图纸。

    在冷兵器横行,绝大多数势力还在运用弓箭的时候,连弩的出现绝对算是一种黑暗科技。

    连弩,容量十支,臂力150斤,不易大量制造。

    多月的成长,令皇甫牧始终能够保持清醒。

    这一刻,他并没有被眼前的惊喜所冲昏头脑,相反,他在短时间稳定住了情绪,更加冷静的分析出了连弩的利弊。

    虽然作为这个时代顶峰的创造,但连弩依然充满了许多不稳定的因数,诸如臂力与产量的要求。

    “射程50米,这根本不适合攻城之战,相比弓箭的射程远,速度快,要求低的优势,连弩更加适合于小型作战,狙击,围捕,暗杀,才能体现出它真正的价值。”转动了一下手上的扳指,皇甫牧呢喃道。

    材料与技术的缺乏,注定连弩无法运用于千万人的战场之中,相比大型战役,它更如同暗夜里的一只猎豹,在短时间发起攻势,不求数量,但求效果。

    暗影卫。

    这个属于暗夜的宠儿,才是连弩的真正主人。

    想象一下,在两军交战的时候,速度与力量本就受到加持的暗影卫再配合上连弩这个利器的时候,该是何等的恐怖与凶残?更何况,他们还有战争咆哮这个技能,即便震慑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仅仅只有一到两秒,可要知道,连弩一次性能装十支弓弩,二百人,便是两千支,在这种利器之下,于谁来讲都会是一场噩梦。

    很惊艳,很暴戾。

    无论是神马厩还是连弩构造图纸都给予了皇甫牧极大的冲击与兴奋,在未来的时间内,他会将注意力极力朝这上面展开。

    杀人,占地。

    掠地,夺人。

    马匹需要牧场,利器需要铁匠,对于皇甫牧来说,这是他目前都十分缺乏的两种资源,等吗?忍吗?当然不!

    185年马上就要来临,接下来的一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在此之前,他必须尽快积攒自身势力,以备未来早做准备。

    战争是走向财富的一条捷径。

    皇甫牧摸了摸手中的龙泉剑,走到窗边眺望远方,虽然很喜欢这种平静的日子,但他却清楚,在这种大时代面前,平静与惬意根本不属于现在的自己。

    大战迭起,刀锋所向。

    该怎么办?

    烧、杀、抢、掠!

    寥寥四字,仅此而已!

    ………………………………

    感谢兄弟们的支持,感谢墨雨书蝶、感谢神级无双,在今日,我们也终于迎来了第一个舵主,神级无双。

    虽然旧城从来没说过用书币换章节,但神级无双一万飘红,也着实令旧城由衷感谢。

    明日除夕,上班时间会略微改变,旧城会多写一些,争取加更,已报神级的抬爱。

第一百一十五章 忠魂墓() 
冬天快要结束了,雾霾的天气终于消散,今日一改往常的阴暗,难得是一个晴天,太阳冲出乌云的包围,反射出来的阳光穿梭在树枝之间,织成一道道金色的丝,显得格外清明。

    但就是这样和煦的日子,崇阳县众人的脸上却满含深沉,这一刻,战士结束了训练,劳工放下了工具,就连许久未曾露面的贾诩也出现在了人群之中。

    皇甫牧一身黑衣站在人群上方,这一刻,他神情肃穆,眼神漠然,即便未曾开口,却依旧能令人读懂他身上的沉重气息。

    在他的身前是吴封为首的暗影卫,血战连连,他们早已是最合格的战士,此时,站在最前面的二十人手中分别抱着一个灰色的罐子,在里面,是此前丧命于掠夺战中的战士骨灰。

    安静祥和。

    超过二十人死于战争,他们之中有匈奴人有汉人更有县城原先的百姓,但这一刻,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暗影卫其中的一员。

    死亡,对于绝大多数生于戈壁的人们来说,略感平常与普遍。

    这种平常,并不是说他们心性坚硬,无欲无爱,同别处相比,他们有血,他们有肉,他们同样有着七情六欲,可是,戈壁荒凉,环境,强盗,食物这些因数统统可以构成死亡条件。

    生与死,死与生,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比那些生活在安逸、稳定环境下的人们,更能直观的面对新生与离去。

    祭祀亡魂。

    对于崇阳县的众人来说,这是一个既陌生又新奇的词汇。

    死的人死了,生的人还需活着,生存在这片仿似被遗弃的土地上面,他们习惯了用节俭的仿似处理尸首,或埋,或焚,甚至还有野葬与天葬,但细述多年,他们从未参加过一场类似于现在这般数百人祭祀的场面。

    皇甫牧肃穆的脸上看似无喜无悲,但眼神深处,却蕴含着一丝无法化解的血色与猩红。

    一支部队之所以强大,是何原因?

    锋利的武器?高大的战马?成功的计谋?还是善战的统帅?

    这些原因或许能够令部队胜利,却依旧代表不了他们的强大,换个说辞,若是没有武器?没有战马?没有谋策?更没有百胜的统帅?他们又该如何去战?如何去胜?

    军魂。

    承载部队强大的词汇并非外力,而是内在。

    何为军魂?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

    若是真有一天,自己手下的部队能够凝练出此等气概,到那时,才能真正以一敌十,百战不殆!

    忠魂墓。

    在贾诩看来,这同样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对于智慧已然处于某种巅峰状态的他来讲,讥笑与嘲讽皇甫牧已然成为他的日常之一,小到修桥铺路,大到出谋划策,他总能找出数十种合理的理由去反驳将他困于此地的年轻领袖。

    可这一次,当皇甫牧找他探讨忠魂墓的时候,他却出奇的未言一语。

    空荡荡的墓地,没有任何墓碑,有的,只是一块块犹如巢穴的洞口,那是埋葬骨灰坛的地方,亦是皇甫牧口中的忠魂墓。

    在墓地前方,是一块高达五米的巨大石块,即便这些死去的人并没有墓碑,但在石块上面,却刻画着这些死去之人的姓名、年龄与死时年月,整整二十人,未曾缺失,未曾流落。

    “真是一个狠心的家伙,用数千个洼坑和一块不值一钱的石头就想收买人心,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成功的买卖。”站在人群之中,身穿羊皮袄的贾诩桀桀怪笑道。

    亡者,魂也。

    死不入地,魂不归牌,是为孤魂,优胜野鬼。

    死者入殓,无论对于汉人还是匈奴人来说都是一场必须完成的仪式。

    即便匈奴人与汉人相比,更具野蛮色彩,采取的是野葬或是天葬,但也寓意着肉藏兽身,魂归长天的无上意义。

    然而,百姓即便再过贫穷,也有草席裹尸,但士兵却不这般,古来征战,肉搏厮杀,除却身份高贵,武力鲜明的王权贵武,寻常士兵又有几人能够真正魂归故里?

    忠魂墓,是墓,却也是故里所在。

    皇甫牧所愿,除却建造一个埋葬士兵的骨骸之处,更是企图就此凝聚麾下士卒的军魂之愿!

    即便现在这块忠魂碑上只有寥寥二十个名字,但在未来,在那血雨腥风,人命如草的时代波澜中,这块石碑上的名字只会愈来愈多,直至填满。

    无关冷血,无关凄凉,这是每一个称王称帝之人的必经之路。

    骨骸为路,血肉为桥。

    到那时,这块由百万人的血肉所凝聚的石碑最终会爆发出骇人听闻般的灵魂与本质。

    军魂,这个摸不到,看不到的存在,并非空穴来风,有了它,一支部队才有了主心骨,有了它,部队才能百战不殆,有了它,才能真正问鼎江山,刀锋所向。

    这个以及冠之年滞留此地,仅凭一己之力就将荒芜到毁灭边缘的县城改变成现在这般模样的年轻统帅缓缓拔出腰间的佩剑,这一刻,他那有些清秀的面庞更具惨白,但是,这抹白色非但未曾给人一种病态的感觉,反而,充斥着一股莫名的神圣。

    以石筑碑,刻人为字。

    无论他的心中承载着多少的冷血、私心亦或是漠然,但这一刻,在众人眼中,他如神邸,照耀世人。

    皇甫牧平淡的望着眼前这些摆脱贫穷与奴籍的崇阳百姓们,缓缓说道:“碑在人在,碑亡人亡,从今以后,凡战死者皆入此碑,我承诺,活着让你们生而安康,死了让你们安得其所,若有违誓,天诛地灭,人神不存!”

    剧烈的喘息声在人群中传来,除却士兵,更有寻常的百姓与劳力。

    活在乱世,他们真的没有多余的野心,活着就好,哪怕累些,哪怕苦些,只要活着,他们就心甘情愿。

    但生不逢时,人不如草,即便是同族之间都多有杀伐,更不要说是异族、外戚!

    部落被毁,家人被杀,他们同样有怨,同样有恨,但在这里,即便身为劳力,他们却未曾体验过丝毫屈辱,相反,可口的食物温暖的住所,这些在以往都不敢想象的要求,竟然在这里统统实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越发矛盾,活着还是死亡?对于生在乱世之中的人们来说,这是一个略感心酸的选择。

    虽然很想坚持自己的恨意,但在活着面前,他们已然学会忘怀与融入。

    这里不错,虽然陌生,但有依靠。

    这一刻,听着皇甫牧歹毒忘己的誓言,众人呼吸厚重,紧握双拳。

    过去的终究会过去,未来,才是这里的人所追求的成果与憧憬。

    明天你好,昨日再见。

    ………………………………

    新的一年已经来临,我祝大家在一年之中合合满满,幸福安康。

    一早起来,厚重的红包让旧城当场就震惊了,感谢僦僦僦親你、铁甲依然在……号角、墨雨书蝶、神极无伤、暗影掌控v的慷慨打赏!旧城无以为报,只能多多码字,已报大家!

    墨雨书蝶还特意发了红包给旧城拉人,不说啥了,真的,走到今天,你们才是我最大的收获!

    明天你好,昨日再见!

    新的一年,嗨皮牛也!

第一百一十六章 极限训练() 
大战在即,皇甫牧必须把握住每一次提升实力的机会。

    一路行径,皇甫慕已然完成了初步的跨度,此时此刻,他手下不但拥有褚严、吴封这些从最初跟随自己的忠心死士,更有贾诩、马忠这般闪烁在这个时代中的历史武将。

    左权村,崇阳县,镇远镖局,暗影卫,东獒寨;

    除却手下,皇甫牧也在不经意间构造了几处属于自己的势力,可以说,目前为止他已经摆脱了之前的困境,只要时机成熟,再凭借对于历史的远见,他有信心能够在一年后的波澜之中,获取更多的利益!

    但如此时代,光凭外力也不尽然,刀锋剑影,血雨腥风,偌大的战场无不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所以,除却对于外力的经营,自身的武力同样是皇甫牧现在所极力渴望与需求的。

    拥有系统,皇甫牧有着比别人更为快捷迅敏的成功之路,但系统再强,也无法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高手,武力突破五十,这只是一个数字,从实战的角度出发,自己现在所能发挥的实力只有三分之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若是想要真正成为一个武者,就必须拥有一个强健的体魄。

    所以,皇甫牧的力量、速度、灵敏、柔韧性等等都需要加强,然后达到完美协调。

    锻炼出一个完美的身体,而后再训练攻击、杀人以及其他手段。

    刚刚起步,皇甫牧必须由最为简单的方法学起,最好的全身训练方法就是正确跑步,正跑,侧跑,加速,减速;这是皇甫牧征求了马忠、褚严的意见后,给予自己训练计划的开胃菜。

    天色微凉,皇甫牧身穿一条薄裤,光着脊背在平地上尽情奔跑着,他咬着牙双腿不断变换着节奏,或突然急刹、或左右双晃、或勇猛冲刺。

    跑步虽然普通,却是培养身体协调性以及柔韧性非常好的一种方法,那四种姿势的跑姿是皇甫牧为了训练与别人搏斗,在极小的环境下合理运用脚步,说白了就是如何避开攻击和快速反击的作用。

    地面很大,绕一圈足有一千米,皇甫牧从太阳刚微微亮就出来锻炼,直到清晨,已经连续跑了十五圈,一万五千米。

    如果是褚严那种健壮的体质来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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