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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部分

重生之赎罪-第116部分

小说: 重生之赎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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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心一听,连忙高呼:“妈咪,姐姐抢我的晚餐!!!”

    蓓蓓也赶忙喊道:“妈妈,妹妹欺负我!!!”

    俩妈咚咚咚地跑了进来,问道:“怎么了?”

    一看见半灵族,闪电脱口而出:“食材到了?太好了,宝贝,妈妈今天给你做麻辣的。”

    “不可以!”蓓蓓紧紧地抱着小女孩儿,“不可以吃她!”

    “妈咪,你管不管姐姐啊!”无心看向了闪电,急得直跺脚。灵族吃半灵族,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闪电还没说话,陶仁抢先开口了:“无心!”她的声音有些重。

    “闪电,”她又看向了闪电,“这个女孩儿除了一双翅膀以外,和人类没有任何区别。你们怎么可以把她作为食物呢?”

    她就算只剩一根羽毛,只要还没有完全化形,就是灵族的食物。闪电如是想到。

    但她知道,她要是这么说了,肯定会和陶仁吵起来。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

    于是,她暗地用精神力联络无心:‘无心乖啊,咱们让着点儿你妈妈和你姐姐。等回咱们回灵境,妈咪带你吃好的。’

    本来无心还有些不服,听见妈咪这么说,也只好顺着台阶下。她向陶仁道:“对不起,妈妈,我知道错了。”

    “小姑娘,”陶仁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儿有些懵逼,她不明白事情是怎么神转折的。但她于是明白一点,那就是她不用死了。她非常兴奋地道:“我叫珊珊。”

    至此,珊珊正式成为了家中的一员。蓓蓓非常开心,连手都不剁了,拿着逗猫棒陪着珊珊玩儿得不亦乐乎。珊珊知道眼前的人是决定自己生死的重要人物,所以也卖力地陪她玩耍。

    到了晚饭时间,矛盾还是出现了。

    “你用这个好了。”闪电将新买来的一个碗放在了茶几上。

    “是。”珊珊顺从地道。

    看见这一幕,陶仁却想起了当初灵族给自己的碗做标记的事情,心里无端地不爽:“有这个必要吗?”

    “太有必要了,亲爱的。”闪电皱了眉,“你也得替我和无心稍微想一想啊。”

    蓓蓓没有管大人之间的对话,夹了一些菜到自己碗里,然后兴冲冲地跑到珊珊旁边坐下了:“我妈咪和妹妹做的菜可好吃了,你多吃一点儿。”

    闪电和无心看了看蓓蓓,无奈地坐在了餐桌旁,吃起了饭。

    “谢谢你,”珊珊道,“真的非常好吃。”

    蓓蓓见珊珊小口小口地吃,心里十分不解:“珊珊,你中午吃那么快,为什么现在吃这么慢?”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姐姐,”无心道,“你是说你中午喂过她吃饭?”

    “是啊。”蓓蓓没注意到要点。

    “你用碗筷了吗?”闪电问道。

    “不用碗筷怎么喂?”蓓蓓笑了。

    “那你用的是我们的碗筷吗?”无心问道。

    “不然呢?”

    “呕!!!”闪电和无心同时扔下筷子,捂着嘴向卫生间飞奔而去。

    “怎么了?”蓓蓓不解,随即恍然大悟,“不会是有了吧!”

    “噗!”陶仁和凌莹同时喷饭。

第117章 番外 ——马菲菲的自述() 
我是马菲菲。我是包应天的妻子; 是一个可爱女孩儿的母亲。

    从我有记忆的时候开始; 就已经在组织里接受各种训练了。追踪; 反追踪; 格斗; 用毒……

    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但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毕竟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些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了。我不需要会思考,也不需要有自己的主张。我只需要接受指令; 然后照着指令去做就好了。

    换言之; 我的手脚其实并不受我的大脑控制; 而是受他们的语言控制。而这一点,是他们非常满意的。毕竟他们要的是一个杀人工具,而不是一个人。

    后来; 我渐渐长大了。他们让我杀谁; 我就去杀谁。我不知道那些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杀他们。我只能听见他们的指令; 指令让我去杀; 那我就去杀好了。

    鲜血溅到我身上时,我并没有感觉到厌恶。因为我连厌恶这种情绪都没有。

    那一天; 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那天; 好多人闯进了组织基地。听说是有叛徒出卖; 具体的我不太了解,因为那时的我我从不关心指令以外的任何东西。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闯进来的那些人; 是冥组织的精英们。

    期间发生了什么,我也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但我记得结局,一片混战以后,组织还是溃败了。冥组织,真的很厉害。

    首领,教官,还有我们几个得力的杀手,都被捆绑了起来。不用说都知道,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结局。看着首领他们一个个在枪声中倒下,我的心里却平静无波。所谓的生死,在我心里也不过就是两个字而已。

    很快轮到我了,我平静地走到了前一个人倒下的位置,等待我的宿命。而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男声响了起来:“请等一等!”一个看起来比我小不少的男子小跑上前。我后来才知道,他叫李杰康。

    简单地讲,他救了我。

    我问他,为什么。

    “第一,你对你的组织没有半分感情,绝对不会想要帮他们复仇之类的。”李杰康道。

    没错,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所谓的感情,因为我压根就没有感情。我只是习惯于服从他们的指令,仅此而已。至于发指令的人是不是一定是他们,那其实不那么绝对。

    “第二,”李杰康笑了,“我实在是不忍心看着一个美女死啊。”

    顺理成章地,我进入了冥组织,还得到了一个专门照顾我生活的人——云柳。之后的那段时间,李杰康经常来找到我。他说,他要让我重新变成一个人。冥组织需要的不是一个杀人工具,而是一个热爱组织的人。

    我不明白,但我很快就明白了。

    很快,我便被安排了任务。同行的有李杰康,和另外几个同伴。那次任务的难度超过了我以往接的任何一个刺杀任务。期间,我出现了重大失误,本以为必死无疑。结果,李杰康却再一次救了我。

    后来我发现,不光是我,任何一个同伴遇到危险,其他人都绝不会逃走。就连那只叫逆流的狗掉进了陷阱,它的主人闪电都会跳下去捞它。

    “因为,我们是战友。”他们说道。

    战友?以前的组织并没有给我讲过这两个字的含义,但我知道,我很喜欢这两个字。很喜欢。

    喜欢?原来,这就是李杰康说的喜欢。

    之后,我和李杰康又在一起执行了几次任务。渐渐地,我发现了自己的变化。

    他很温柔,但他的温柔却并不仅仅只对我一个人。和林莉在一起时,他是一个知心大哥;面对小妹妹尹良时,他可以肆无忌惮地讲一些无伤大雅的笑话,逗得她捧腹大笑;即便是一天到晚冷着脸的闪电,他也总是可以让她展开笑颜。

    相比之下,我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每当心里有这种想法时,我就会觉得焦躁不安,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了。

    那一天,他再一次邀请我和他一同执行任务,我拒绝了。

    谁知道,很快boss就带来了一个坏消息,他被困在了一个山谷中,请求组织支援。我没有等任何批准,自己径直跑去了。

    我找到了他,却差点儿和他一起死在那里。万幸,霸王花闪电和她的同伴包应天及时赶到,救了我们二人。

    那一次,我因为擅自行动受到了惩罚。

    等我出了禁闭,万分出乎我意料的,李杰康向我表白了。在惊讶与喜悦中,我接受了。

    但我心中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是我。他明明和那么多年轻漂亮又出色的女孩子都处得很好,我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虽然心中存疑,但必须承认,刚刚在一起交往的那段时间,我还是感觉到了幸福的。他是个很体贴的情人,他总能记得每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记得我每个不经意的小喜好,记得在晚回家的时候打个电话给我。他也懂得如何在生活中添加一些刺激,是不是会给我一些小惊喜什么的。

    但是,渐渐地,我发现他不止会陪我一个人逛街、看电影。他会细心地给闪电介绍不同品牌的香水的区别,告诉林莉衣服要怎么搭配才好看,他会在墨泠生日那天精心准备一份精致午餐(虽然每次都被boss拿去喂狗了)……

    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从来没有隐瞒过我。就算我偶尔提出不满,他也永远都是一句话:我只是她们的男闺蜜,又没有劈腿。

    我的确没有证据证明他劈腿,但我心中的怀疑一刻都没有消散过。他真的没劈腿吗?真的吗?真的吗……

    后来,各个分组织送来了一些实习生。其中一个女孩儿,和李杰康年龄相仿,boss便让李杰康带她。那段时间,他们来往很密切,而且从来不回避我。

    女孩儿被安排了任务,是潜入一个走私组织收集罪证。李杰康自然要去,同行的还有我,和包应天。

    后来,我们分头行动。我正在试图破解保险箱时,我的对讲机响了,那个女孩儿向我求助。我去了,她的确伤得很重,由于经验不足她误闯了一个火力特别重的地方。我为了救她,也受了伤。

    李杰康也受到了女孩儿的求助信号,他来了,问我怎么样。我说,我没事儿。然后,他抱起了那个女孩儿,对我说了一句:“跟上我。”然后就冲了出去。

    那一刻,看见他的背影,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我的心情。

    我的脚腕和腰部都中了弹,但他却没看出来。他只看见了那个重伤的女孩儿。

    我只能咬着牙,追了上去。

    途中,我们和包应天会和了。

    我和包应天平日里没有太多来往,但他留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经常会穿偏中性的衣服,甚至有时会穿女装。而更奇怪的是,他穿上女装完全没有突兀的感觉。

    当时,他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我衣服上多得不正常的血。但我执意不说,他又不可能强行撩开我衣服看,也只好作罢。

    回组织的路上,我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时,照顾我的是那个女孩儿。据她讲,包应天和李杰康打了一架。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他都能够发现的,身为男朋友的李杰康会发现不了。

    李杰康向我道了歉,我原谅了。这件事似乎就这么过去了。

    但自那以后,我和包应天的来往渐渐多了起来。

    对于我的困惑,他非常大度地笑了笑,告诉我,他是天生的双性人,拥有两套完整的生殖系统。所以他想当男人时就穿男装,想当女人时就穿女装,全凭他心情。

    他有时候会扮作我的闺蜜,和我一起吃冰淇淋;有时候又会当我的护花使者,陪我去参观鬼屋或者说去电影院看恐怖片。

    老实讲,要说讨女孩子喜欢,他不如李杰康。李杰康在这方面似乎是有着过人的天赋。但自从生活中有了包应天,我胡思乱想的时间一下子就没了。

    李杰康仍旧经常以男闺蜜的身份挑逗一些女孩子,周围人似乎都司空见惯了。唯独包应天,他会黑着脸上前呵斥,质问他有没有考虑到自己女友的心情?李杰康似乎觉得莫名其妙,在他看来他和这些女孩儿只是闺蜜,并不会妨碍和我的关系。

    渐渐地,我发现我的确没那么在乎他去了哪里。偶尔一两次晚回家忘了给我打电话,我也不会主动打过去。

    包应天不像李杰康那么精通人心,但他懂得陪伴。和他在一起不像和李杰康在一起那么刺激,也没有那么多的惊喜,但同时也没有那么累。

    这天,我和包应天出去看电影,被那个实习女孩儿撞见了。之后,她私底下来找我,告诉我说她不会告诉杰康哥,因为她不希望杰康哥伤心。但她警告我,立刻断绝和包应天的不正当关系,她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她的话,却是刺激到了我。

    我和包应天,算是不正当关系吗?换个问法,我敢问心无愧地讲,我没有变心吗?

    答案,是否定的。

    当天晚上,我将包应天约到了我们平日里经常见面的地方。

    我直视他的眼睛,问他敢不敢和我当一对“狗男女”。

    他说,你敢我就敢。

    之后,几乎是示威一般的,我们的来往越来越肆无忌惮。那个女孩儿又私底下来警告我和包应天好多次,都被我们无视了。之后的一切就很容易猜到了,李杰康知道了真相,几乎疯狂一般,和包应天打了一架,二人都受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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