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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部分

重生之伪装者-第136部分

小说: 重生之伪装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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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家知道自家事,明明就是这个模样。耽误人家干吗?”不等秦娆说话,秦晖又道:“你先别说我。你自己呢?我就不信你没有喜欢的男生!你换位想想,你会不会像我一样?”

    秦娆握着电话的手紧了紧,望着人流熙攘的街道,抿了抿唇。半晌吐出两字:“不会!”

    “不会?嘴硬!你什么样,我不知道?”

    “我说——不会!”

    “不会好吧,不会就不会吧,骗自己永远比骗别人更心安理得!”

    秦晖仿佛一块磨盘,慢条斯理。

    秦娆仿佛磨轴,矛盾而挣扎。

    在大多方面不受干扰的她第一次对这个兄长不耐烦道:“好了,没什么事我挂了,不要浪费电话费!”

    “等等,丫头!”

    “有事你说。我很忙!”

    秦晖轻轻咳了一声,“你回来吧!”

    “嗯?”

    “你毕业后回来吧,我小学同学刘维从国外回来。开了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看了你的资料,很感兴趣,想让你到他们公司,薪水差不多谈好了,相当可观”

    “我自己又不是没手没脚。凭什么别人对我感兴趣,我就要去?你把你自己卖了没关系。你不要卖我好不好?我有我的生活,我有我的幸福!”

    那面明显顿了一下,“妹,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

    “你以前不是这样!你不会不会傍了”

    秦娆嘴角噙着一丝冷笑,眼中雾气缭绕:“秦晖,你要不是我哥,我真想抽你耳光!”

    对于这个比自己年长四岁的兄长,秦娆感情很深。正因为在乎,所以哥哥的每一句话都会刺痛她,秦晖没有丝毫忤怒,反而吁了口气,强笑道:“丫头,你别把男人想的那么坏好不好?刘维跟你老哥是同类人,绝对绝对不是拳打敬老院,脚踢幼儿园的货色,况且人家又快结婚了,老婆也是公司的财务总监,他小子脑子敢开半点小差,我还没飞刀过去,估计回家就跪搓板了!”

    “你我真不知道怎么说你”

    秦娆不知好气还是好笑,道:“行了,我已经跟朋友说好,让他帮我找房子了,你难道还发愁我连个工作也找不到?”

    秦娆心中有两个秘密,一个像咖啡,另一个也像咖啡,不过加了糖。第一个秦娆没有告诉任何人,所以连哥哥和母亲也不知道她和任超的约定。第二个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甚至还要骗自己,但是欺骗自己其实一点也不是心安理得,刚才夏夜之那死家伙一句话,现在回想起来,心里还不舒服,不留在东江好好折磨他一番,怎对得起小妖精的绰号?

    还有三年多的时间,她才二十五岁,时间还充裕,实在不行的话她还有最后一张牌可以试。用这三年时间,让他读懂自己不好吗?在这三年时间里,每周都见他,甚至住在不远的地方,不能让那家伙忘了自己,也不让那些个女生接近!在这三年里,她可以心甘情愿将自己完完全全

    总之,总之。

    你夏夜之欺负了我,你就必须是我秦娆的,否则我就,我就让你一想到我就心疼,就难过,哼!

    想到这,秦娆更加坚定道:“哥,我不回去了!不过,你放心,最多一年,我让你和妈都搬过来!呵呵,明天”

    “秦娆,妈”

    “嗯?”耳边嘈杂声太过激烈,以至于她没听到后面的话。

    电话那面传来了电风扇的声音,以及空阔的回音:“妈,查出肿瘤!”

    秦娆真的后悔听见,哥哥的声音那么残酷,那么寒冷。霎时间,眼前的世界都在晃动,而脚下的方砖像一艘暴风雨中颠簸的小船。秦娆蹲下身,一只手撑着地,耳中只回响着哥哥的话:“医生说是早期。做手术的话恢复几率有八成!丫头,没事,没事!妈就是想你了,想你回来,等妈好了,你再去东江也不迟啊,对了对了。明天怎么了?”

    秦娆牙齿打着颤,泪珠嗒嗒掉在膝盖上。明天要答辩了。四年了,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天,她以为自己该是带着欢笑去迎接,却

    “没事。明天要下雨了!我尽快回去,挂了!”

    胃部一阵剧烈的痉挛,秦娆强撑着哆嗦的双腿站了起来,走到忙的不亦乐呼的陈立杰身旁,有气无力道:“我明天要答辩了,忽然想起来有遗漏,必须回去准备一下!”

    “那这些东西我给你带过去?”

    “剩下的你随便处理吧,怎么着都行!”秦娆走了两步,蓦然转回头。指了指一个牛皮纸包裹的小箱子,叮咛道:“麻烦把那个给了夏夜之,辛苦你了!”

    说完。头也不回地挤出了人群。

    夏夜之在超市里转了一圈,好不容易排到队付钱,忽然人影一闪,一个人插在了他前面,拎着两个茶蛋放在桌子上,为了两毛钱跟老板娘磨嘴皮子。在众多骂他闲的蛋疼地呵斥声中尴尬地回头笑笑,却发现救命稻草。

    “我靠。老二!”

    夏夜之惊了下,仔细一看这张脸,想起了马立强睡的那张床的主人,于洪亮。

    于洪亮满脸的胡茬,看样子还没来得及刮,他一巴掌拍在夏夜之肩头:“妈的,身上没钱,你有没?”

    按照夏夜之日记所做的描述,于洪亮同学是一个很随性的人,随性到经常让夏夜之带包烟,打个饭,却不提钱的事,当然,你用他什么东西他也不会计较,否则布拉格绝对无法领略到80g的岛国风光,无法认识亲爱的小枫枫,夏夜之脑海电光一闪,笑道:“就要两个茶蛋?”

    “呃?”于洪亮几抹几抹挂着眼屎的眼睛,“那,那再来包烟吧,五块的要不,还是红塔山?”

    “拿一条呗!”

    夏夜之将三瓶饮料蹲在玻璃柜上,从钱夹里掏出一百递过去,看着找零嫌麻烦,直接让于洪亮消费完,出了超市,于洪亮将夏夜之拉住,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一时百感交集,“你多会回来的?”

    “五月初!”

    “中奖了?”

    “中奖了?”

    夏夜之莫名地重复道。

    “不是,不是,老二,你那个华伦天奴皮夹子不用了?”于洪亮想起大一的时候一个推销皮具的学长潜入宿舍,他们经不住诱惑,一人搞了一只,他搞的是鳄鱼牌,夏夜之搞的是华伦天奴,于洪亮当时后悔没买华伦天奴,一直记挂着夏夜之的钱包,后来时过境迁,他八块钱买的鳄鱼钱夹已经在艾滋病防治日沦为了保险套收藏处,有一点怀旧的他每次看到夏夜之掏出那历经沧桑的钱夹总有感慨,然而没想到刚才看到的居然是那么有型的一只皮夹,而且貌似还有一叠红钞票,再看夏夜之身上,扮相,于洪亮有点找不着北了,以前总是好为人师的他,此刻当真结巴了。

    好半天,讪讪拎着手里一个小包,笑道:“老二,我最近有了一个成功之道,你听我给你说一下!这是香港一个大品牌化妆品,一千四百四一套,你买一套的话就可以成为我的会员,如果你再能推销出去一套,你就会有分成,假如你推销出去四套,发展四个会员的话,你就可以成为d级别哎,老二,老二”

    “抱歉,这个我没兴趣!”

    “我靠,你不是交不起学费,哥们是照顾你,才给你说的,这两个月我真的收获不少,见过身家上亿的,和千万富翁吃过饭,百万富翁还给我洗过脚呢!你听我给你说,肯定有兴趣!”

    夏夜之逆光的脸显出一种古怪表情,淡淡道:“金字塔的底层如何处理?”

    于洪亮眨眨眼睛,开始口若悬河,结果夏夜之给了他个背影,转身就走,“我还有事!”

    于洪亮两步赶上,“嘛事,找到女朋友了?”

    这回轮到夏夜之眨眼。

    于洪亮嘿嘿坏笑道:“呵呵,我就跟你说了,像咱这条件不要好高骛远,长得有谢弋帅?有赵炫江有钱?我是我瞧不起你,就现在见罗莎莎走过来,说句话你都不敢,你信不!”

    夏夜之不知该作何表情,也懒得搭理他,谁知有些事就那么巧,随着一连串的惊诧声,于洪亮甩脸望去,顿时在自己脸上扇了一小下,“靠,罗莎莎!”

    只见戴着一副太阳镜,踩着十厘米高跟鞋比自己都高的罗莎莎径直走来,于洪亮咚咚心跳加速。

    “嗨,买烟呢?”

    在一众牲口瞠目结舌的时候,于洪亮脸上洋溢出僵死的微笑,手里拎着的烟赶紧塞给夏夜之,特别是那两个被女生经常诟病的鸡蛋,也一通塞给夏夜之,然而罗莎莎眼光自然将他过滤了,走到夏夜之面前,挑了挑芬香四溢的卷发,甜滋滋道:“中午有事没,一起吃个饭!”

    那天在盛世年华的事,她看得一清二楚,特别最后那个大老板给夏夜之披衣服那幕,她吓得说不出话,后来想了一晚,决定还是给夏夜之道个歉,嘴上说太抹不开面子,不如吃个饭,反正不会吃亏。再说男生都是好面子的,别说他一个可能受点亲睐的学生,就算是到了杨橙那个层次还不是老拿她充场子,说到底,三个字,虚荣心。

    罗莎莎打定主意,这才在男生公寓附近等他,一看见他从超市出来,赶忙趁着人多迎了上来。当看到那些男生一个个呆头鸡的表情,罗莎莎掩着嘴咯咯轻笑起来,伸手为夏夜之摘掉肩上落下的一片柳叶,这个举动登时惹起了一片浪潮。

    于洪亮恨不得将自己眼珠子抠出来洗洗,惊愕地张着嘴巴说不出话,然而令他更惊讶的是夏夜之居然跨过罗莎莎向她身后一个抱着牛皮纸箱子的男生走去,而那男生将箱子递过来,道:“秦娆回去准备论文了,夏夜之,这个是给你的!”

    “哦!谢谢了!”

    夏夜之有些失落和暗责,不能和她并肩站在一起,不能帮她出点力,不过看到她有东西给自己,心里还是小小的跳动了一下,也不知里面装的什么东西。

    他将三瓶饮料硬塞给满头大汗的陈立杰,又客气了几句,转身向校外走去,留下一脸尴尬地的罗莎莎和歪着脖子的于洪亮。

    好晴朗的天气!

    感谢白露为霜1990,恋妤,风晋,书友090519220901106打赏支持!(,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一百七十八章 毕业日() 
七月一号,清晨。

    夏夜之揉揉眼睛,从窝了一晚上的沙发里直起身,关掉液晶电视。

    昨天上午回来,打开秦娆送给他的箱子,发现里面有一摞dvd碟片,十五六个小时,他就没有动过地方,一共杀灭了九部电影。

    除此而外,还有七八本没有用过的笔记本,其中一本在侧面盖着某小学的印章,而写着什么东西的第一页被扯掉了,想毕是某妖精害怕被夏某人数落,但是她忘记了夏夜之有时候是一个极端细心,甚至心细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当年钢笔烙在第二页的印迹,被这家伙用铅笔打出了模子,隐约可见几个字:秦娆同学,荣获毽子比赛第一名,特此鼓励。

    夏夜之脑子里搜索着毽子的样子,手下意识翻着本子,在塑料皮的最后一页,感觉到有点僵硬,掀开封皮一看,是一张照片。

    日期是一九九年。

    照片中的秦娆穿着白t恤,天蓝色的运动短裤,黑色的袜筒,以及一双白色运动鞋,半长的头发扎成了两个羊角小辫,对着镜头比着胜利的手势,身后的教学楼浸溺夕阳里,几棵垂柳迎风飘动。

    照片有一些褪色,就像秦娆身后微微发绣的“教导处”牌子,几个看样子十三四岁的漂亮女生,手里拿着镀金的奖杯,向另一侧攥着跳绳的男生们走去,时间就在脚步起落,斜影交叠的那一刻定格了。

    接下来的十年。是她无法预料的,苦痛,艰辛。屈辱,坚守,那其中的滋味是一个旁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感同深受的。

    再过十年

    不知道她在收到自己留给她的五百万之后,会不会记得一个叫夏夜之的学弟,还能不能想起那个曾经擦肩而过的朋友是什么样子?也许十年后的秦娆已为人妻,过着相夫教子的安逸生活,也许向往自由的妖精仍旧惜时如金地忙碌着。直到时间一点点在她美丽的容颜上留下印迹,但是他始终相信那样无忧的微笑会因为苦尽甘来变得更加美好。

    z先生曾说过。越是悲伤,越是坚强。越是艰辛,越是丰盛。

    既然上天注定要让秦娆去历经一段荆棘满布的路,她也做了选择。推开了一个并没有多大奢望占有她自由分享她时间的男人,那么这个男人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这或许也是上天给他的选择,要他在夏奈给予的那条路上继续去追寻,直到完成心愿。

    如果前方真的存在一个岔口的话,那么能在这条路上和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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