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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重生宠花暖且香-第2部分

小说: 重生宠花暖且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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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信。不怪他。宁远侯永远无法对这个孩子发火,要怪只怪自己的无可奈何。

    暖香?啊,好啊!暖香是个好名字!刚得了千金的老齐眉花眼笑,嘴巴都快列到耳朵稍,当即飞马回信,还特意附上宁远侯送他的玉佩,告诉那个偏僻小镇的村姑,那个虚弱不堪的产妇:我们的女儿叫做暖香。

    ………果然二话不说就依了哟,宁远侯看着已经完全乐傻掉的战友,捂脸,哎,好丢人。网开一面,公马私用咯,派斥候给你八百里加急送过去。

    言景行披着莲青色暗云纹银线氅衣站在屋檐下,看着父亲和兄弟说笑,那个平日严肃凶悍的大叔今天走路都像踩着棉花,一次笑出八颗大白牙,直接把手下小兵吓傻。六岁的孩童宽大的锦缎袍裾在风中摇摆,初次体会到生之喜悦。

    宁远侯一回头便看到了那被风沙迅速侵蚀摧残的雕漆屋檐下,华丽而忧郁的,精细雕琢般的幼童,愉悦而浅淡的微笑。

    “景儿,你确定要把那玉佩送予她吗?”看到这样的笑容,宁远侯莫名松了口气。他也不懂为何他面对一个小孩子会有压力,而这小孩还是他的儿子。“送给那面都没见过的齐家小妹妹?”

    言景行微微歪了歪头,慢慢的开了口,吐字清晰,语调轻飘:“父亲,是想要我送与京城里的妹妹吗?”

    宁远侯微微一滞,用问题来回答问题可不是好习惯。他暗暗摇头,随即又是快活的笑:“当然不是,你的东西你自己拿主意。我的意思是,那毕竟是你母亲留给你的。”

    言景行看上去有些诧异,他仰起头看着父亲高大的身影:“母亲说,整个侯府都是她留给我的。”

    言语无情,让男人难堪,但偏偏那如宝似玉的面庞上,表情是一派天真无邪。真是让人发火都找不到下手的余地。毕竟,只是照搬了母亲的说法,男人有些痛苦的按按自己发涨的太阳穴。

    幼童观察父亲的声色,默默一顿,又微微低了低头:“若是父亲想要我那么做的话,我是愿意去学的。”

    “不,不用。”男人急忙拦住这话头,粗糙的手掌抚摸着幼童鲜花般娇嫩的模样,这是保护的极好的连塞外风沙都主动退避的地方才能养出的小孩,他抱起那小小的身子,随手把披风上的兜帽给他戴上:“你不用去讨好她们。”

    而远远的另一边,清河小镇,庄户人家。虚弱的产妇两眼睁大,精神放空,无神而又坚定的望着窗外,望着那条通往村口的小路。她身边是乖巧瘦弱的女婴,细细淡淡的眉眼,仿佛用最精细的刻刀经最优秀的工匠之手,刻在上好的暖玉上。

    “这孩子多俊俏啊,这胎发生的真好,又黑又密。”她满含柔情望着襁褓中的女儿:“你爹爹来看到了,一定很喜欢。这么漂亮的女儿。”

    “你爹爹是大英雄,他在西凉守城,打胡兵,他说要封万户侯,让娘亲和香儿过还日子。香儿,你知道吗,你爹爹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气概的男子汉。”

    战争残酷,胜负难测,在一次攻坚战中,大周被迫战略撤退,藏迹深山,以图反攻,几个重要的伤病员被转移到清河小镇疗养……这其中就有老齐,胳膊大腿都被箭矢戳了个对穿的伤残兵。

    这个热血青年天生正义感爆棚,受了伤也不消停。眼看着一个姑娘在河边洗衣服,白白的皮肤大眼睛,乌油油头发唇含樱,呀,真美真水灵。看着看着就不对劲了,几个看上去很无赖实际上也确实很无赖的痞子围住了姑娘,言语轻薄,手脚不净。他当即就怒了,抓了小孩的弹弓几颗石子打过去,分毫不差都敲在对方膝关节上。

    惶恐如羔羊的姑娘眼睁睁的看着无赖们扑通通在她身边跪下,抬起头来,霞光万丈,白云飘荡,那还瘸着腿的老齐就是她独一无二的英雄。

    男人无家无业,她不介意,男人朝不保夕,她不在乎,男人无财无势,她不看重。自请媒人,自请见证,天地间一对畸零人就简单粗糙而义无反顾的结合在一起。她至死都记得,那天桃花灼灼,映红了整整一道河,两只燕子在他们破败的漏雨的屋檐下搭窝,进进出出不怕人,只把脑袋往屋里探,黑而亮的小眼睛仿佛要勘破什么秘而不宣的天机。

    “暖暖,暖暖。”女人把婴孩紧紧抱在怀里,眼睛盯着男人留给自己的一串红缨,从他的枪上取下来的,据说是被鲜血染红,杀气厚重,驱鬼挡邪,逢凶化吉,可以保护她们母女。“你爹爹,你爹爹快要回来了,我听说了,听说朝廷已经在慢慢撤军了,你马上就见到了……”声音低微孱弱,近似呓语,婴孩只知道自己被枯瘦的手抱得很不舒服,挣扎着,扭动着身体哭出来。

    暖香,暖香。既不暖又不香。为了让浆洗的发硬的碎花布襁褓尽量柔软,女人搓了又搓揉了又揉,最后还用自己贴身的小衣拆给了孩子做尿布。稀少的奶水不足以养活嗷嗷逮捕的婴孩,她哀求,哭泣,做工,换来一点食物。

    她并不懂得辨识玉器,但那宝光盈盈辉光闪烁的美玉一看就不是等闲之物。她不清楚这块玉的来历,只隐约记得相公有个位高权重的很看重他的上司。这块玉不能卖。这块五彩晶莹的石头成了她的信念和寄托。

    战争结束了,她等的人却再也没有回来。

    据说那个英勇又忠义的热血青年死在了一场围剿,中了一身白羽箭,到了阴曹地府都会被阎王爷误认成刺猬。据说他大义凛然,主动请缨诱敌,为国殉身,据说朝廷追封他为大将军,赐忠勇伯……

    女人死死盯着那串红缨,是我错,我为什么要把红缨留下来?这是他的护身符,他的保命牌。我为什么那么蠢,那么婆妈,非要问他讨纪念品?怕他功成名就忘了自己?还是怕自己太脆弱经不起日夜悬心?我为什么不拦住他?我为什么会放他走?

    “暖暖,是娘错,都是娘的错。”女人眼神呆滞,她抖抖索索的拿出玉佩放进婴孩的碎花布襁褓,“娘是个蠢货,娘对不起你。”

    女婴听不懂这些,她只晓得自己饿了,好饿,要吃,可母亲的乳丨房已经一滴汁水都榨不出了。她痛苦的蠕动,艰难的磨蹭,循着本能找到位置的时候,那干瘪的胸部都已经冷透了……

    她的舅舅,那个站在一边看着自己姐姐被欺负,却不敢吭声,捉着弹弓也不敢动的男人根本不足以保护她,养活她。他烧掉了那不吉利的红缨,当掉了玉佩,带着她,迁移,迁移,流亡流亡。最终找了个僻远到不知魏晋不问春秋的地方躲了起来,似乎这样,就可以庸碌,乏味,憋屈,但平安的度过一生。

第3章 夺命() 
当年暖香还不到十岁。在酒馆后面见到了胡爷。胡爷有一张黄面馒头一般结实光滑的脸,喝完酒之后上面开始泛红,连带着一个酒槽鼻,两道浓眉,带着白玉扳指的手掌从皂青色连福纹缎袍里伸出来,常年挺着一个肚子,眼睛眯眯着,带着傲视世界的做派。他可以骄傲,这是整个牛尾庄唯一一个可以穿绸缎的男人。

    王大舅常年常月泡酒馆,春娇嫂骂骂咧咧,骂完了便叫暖香去叫他。把犁是体力活,得男人干。暖香沿着小路拐进里弄,找到了那挑着旧红色帘子的酒店。买不起酒的酒鬼从门口吸溜着鼻子走过,馋的流口水。暖香并不懂得品味美酒,对那甜辣的,冲鼻子的味道本能的抗拒。“舅舅!”她局促的站在门口,探着头朝里叫,纤细清脆的调调里带着幼女特有的不耐烦的声气。被那屋顶上坠落的雨水一合拍子,不是撒娇也像撒娇。

    酒店里吵嚷的人群纷纷回头看。没有王大舅。她看看店小二,店小二也看她,眼中的神色她还不懂,但她知道那不是阻拦和哄赶。她冲了进来,又叫:“舅舅!”

    拔高的音调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舅舅?瞧瞧,我们都是你舅舅,你叫哪个?来来来,叫哥哥,哥哥给你买糖吃。”

    “叫你个大头鬼!”暖香狠狠瞪过去,往里头跑,背后紧追着一连串谑笑。

    “舅舅!”她从角落嘎达里找到了王大舅,男人抬起头迷瞪着一双常年泛红的眼睛看着她,暖香皱皱鼻子,努力使厌恶表现得不大明显:“莫要喝了。五黄六月争回耧,再不种麦子,地里熵气可就跑光了。”

    白生生一双手抓住了男人还握着酒杯的手腕,好比一截白葱根落上了砧板,鲜明的对比引得人啧啧称叹。胡爷微微眯了眯眼睛,慢悠悠的喷了口烟。

    “暖香?哎,我知道了。你先回去,舅舅把这壶酒喝完。”王大舅一开口就是满嘴酒臭,暖香下意识的往后躲,一退却踩到了什么东西。一回头就是胡爷那张黄面馒头一样,富态的,笑容恶心的脸。

    王大舅慌了神,飞快站起来,呵斥暖香:“还愣着做什么!快给胡爷磕头认错。”

    暖香倒抽一口冷气,抽回脚,看着那被自己踩上黑泥印的墨云缎面鞋帮子。这是货真价实的锦缎,牛尾庄只此一份。胡爷却也不恼,笑眯眯的摸着暖香的头:“娃娃,告诉爷,你呆愣着在琢磨什么。”

    那一摸几乎让王大舅跳起来。暖香却被自己搞的大破坏吓到,麻木的看着他:“踩已踩到了,我只好砍柴火采果子来赔,所以趁着还有余劲儿回忆一下缎子的脚感。”

    哈哈哈哈,胡爷大笑:“我养过那么多女娃娃,你是最有趣的。爷让你知道缎子穿在脚上到底是什么感觉。你要不要?”

    暖香犹疑,摇头。坚定的道:“我不是故意的,我会赔的。”胡爷又笑。

    王大舅已按住暖香的脖子要她磕头,自己满脸堆笑,点头哈腰:“暖香是个孤儿,从小没人教。胡爷您大人有大量,别跟野丫头一般见识啊。”

    “呵呵呵,没关系没关系。”胡爷笑得和蔼。

    暖香天生一股倔脾气梗着脖子不跪,颈上被王大舅按出粗大的红指头印,一直到被拖着冲出好远,她伸手去摸还是火辣辣的疼。胡爷她知道,喜欢认女娃娃当干女儿,越是干净水灵的他就越喜欢。但这不是好事,暖香从大人们的表情和议论中判断出来那些女娃娃都没有好下场。“听舅舅的话,别触犯胡爷,以后甭随便出门,甭一个人往外跑呵”王大舅絮絮叨叨的叮嘱她。

    下地,出工,日落西山才得休息。踩两脚泥泞,拖着散架的身体,回到家里灶还是冷的。暖香烧火煮水听到隔壁吵架,薄木板子根本不隔声,字字句句听得清楚。

    “你这是做什么?胡爷的东西你也敢收?”大舅的声音是颤抖的,既惊讶要愤怒。“河对面的小翠上个月尸体刚被扔到乱葬岗,你不知道?”

    暖香从门缝里看到屋里掉漆缺腿的枣木桌上,一双红艳艳亮闪闪绣着鸳鸯戏水的锦缎绣花鞋。光滑的面料在煤油灯旁边闪光。春娇嫂捧在手里,数着寸数比了又比只恨不能穿到自己脚上。面前又有一个小簸箕,红线穿的铜钱好几大吊。暖香出生以来没见过那么多铜板,一时间瞪大了眼睛,估计那得有好几千。

    “被胡爷看上是她的福气!原本就是个小贱种能有今天这造化也是老天开眼!披金戴银穿绸缎,别人抢也抢不来!一个赔钱货,我白养了这么多年,你有什么不知足的?”春娇嫂翻了个白眼,啃着萝卜条谩骂:“我徐春娇脾气好,换个人赔钱货早扔山里喂狼了。辛辛苦苦拉扯她到现在,也该报恩了。况且跟着胡爷,不用干活不用受罪,有白香米有肉吃。亏我知机,要是你?要是你铁定毁了好事不说还得罪胡爷!你那死鬼姐姐也该满足咯,阎罗殿里都得笑出声。”

    “你这是害了暖香呀!这辈子她就完了。”王大舅捂住脸蹲下身体哭出来,眼泪顺着污泥未脱的指缝流出肮脏的痕迹。“送羊入虎口啊。”

    暖香呆呆站在那里,终于意识到自己被卖了。胡爷的义女是个奇怪的角色,吃他的饭要被他啃。有烧尸的回来叹息,哎,可怜呀,下面都肿烂的不成样子的,大腿上都是牙印。一想到那大黄牙可能会落到自己身上,暖香就像被砸了石头的兔子蹦了起来。

    “不,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暖香冲出来,红着眼睛像只被激怒的小动物。

    春娇嫂啪得拍下鞋子:“大人说话也轮到你插嘴?没规矩的东西!还不滚出去?”

    暖香倔强的瞪着她:“我姓齐你不姓齐,要滚也是你滚!”她一把扯过钱簸箕扔到远远的,铜钱哗啦啦响听得人好不心疼,“钱呀,我的钱!该死的混账东西!那可是钱!”春娇嫂连滚带爬冲过去捡,撅着屁股的样子像极了啃老鼠吃的狗。暖香拿起锦缎绣花鞋扔在地上,狠命踩:“不稀罕!我不稀罕!谁收了东西谁去叫干爹!你稀罕被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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