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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重生回到九O年代-第63部分

小说: 重生回到九O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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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那边传来男人的再三保证,“我那时就在现场,不管是从dna取证上,还是其他方面,都指向洪方奇本人。怎么,夫人还不满意吗?不如这样好了,明天过来a市,为夫亲自带你去警局看个明白。”

    “不不不,我信就是,a市就不去了。”

    宋夏暗暗庆幸自己反应够快,要不然就一脚踩进陆朝城挖好的陷阱里了。

    “为什么不肯来a市?”某只还在那边循循善诱。

    “过年不是要去你家拜年吗?到时候去就是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怕冷,现在去的话岂不是把我冻死?”

    陆朝城在那边低低地笑了,“怎么可能舍得让夫人冻死,不是还有为夫的为你暖被窝吗,来不来?”

    宋夏把镜子拿出来照了照,镜子里的女孩长得一副精明的模样儿,并不怎么像只春虫虫啊?

    于是一口回绝了他,“不了,在南城呆得好好的,干嘛要来回跑,我傻啊我。”

    “哦,那真是可惜了。”男人低低叹了一声,好像是她不去a市就会错过什么好事似的,赶紧竖起耳朵想听他接下来怎么说,果然,他又继续说:“你又不是知道陆小北有拆东西恐惧症,可她去参加高中同学会带回来好多礼物,这下可好,你不来,她指不定会拿出去扔了,啧啧,都是些名贵的礼物。”

    “哎呀,你可不能看她拿出去丢了呀,得阻止她!”

    这话真真具有诱惑力,宋夏在这边直流哈喇子,都差点砸烂脚拇指了。

    男人很不屑地说,“女孩之间送的礼物无非就是好看的裙子,或者是一些包包手表之类的,说不定还有bp机。”

    尽管他说得风轻云淡,但宋夏听得直冒红心,据她所知,陆小北在高中时读的是贵族学校,班上每一个同学都是来自上流社会,互赠的礼物铁定比陆朝城说的还要好,于是又开始各种不淡定了,“陆朝城,你赶紧把电话给小北听,我来劝她!”

    男人却坏坏地笑了,只听见他在她耳边低语,“小北最近这几天都不在家,整天往外面跑,哪有空接电话?”

    “……”

    宋夏算是听出来了,这男人压根就不想陆小北接电话,他根本就是在坑的基础上再挖一个诱坑,想让她去a市。

    想到这,宋夏气得直接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之后,却看到夏梅不知何时已经站在身后。

    吓得她拍了拍胸脯,结巴道:“妈,你你你走路怎么悄无声息的?吓吓吓死人了!”

    夏梅见她突然转身也吓得不轻,“谁打来的电话呢?小北那丫头?”夏梅刚从楼上下来,前面的谈话她都听得不太真确,倒是听见宋夏说了几次陆小北,所以断定是陆小北打来的,遂想过去偷听一下谈话内容,结果还没听到几句,电话就挂了。

    宋夏听见夏梅问起陆小北,她暗暗松了一口气,干脆顺着台阶下,“嗯呢,妈,就是小北,她让我过去a市玩呢,我才不去,这不是快要过年了嘛,反正那时候也是去,所以就拒绝她了,现在难得放假,还不如多陪陪妈妈,嘻嘻。”

    夏梅欣慰地摸摸她的头,“都说闺女是小棉袄,看来还真是,妈妈很开心。”

    “俺也很开心!”

    母女俩相视而笑。

    这个寒假宋夏过得很充实,她本来以为会一直睡到开学,结果周博艺的出现打乱了她的计划,整日里都来宋家窜门不说,还硬拉着宋夏去参加她幼儿园的同学会。

    宋夏就郁闷了,听说过有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同学会的,第一次听说幼儿园也有同学会。

    那时大家才多大?四五岁的小屁孩连拉粑粑还得让幼师来,更别提同学之间会有什么感情了,那简直就是扯蛋。

    不过宋夏后来还是去了,因为周博艺说,如果她肯去,这个年的压岁钱分给她一半。

    又是一个似钱财如泥土的好孩子!

    宋夏笑了,不就是幼儿园同学会吗,去吧!于是,随意换了一身牛仔裤,绑了两条麻花辫就大摇大摆去了。

    到了那里,才知道周博艺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她在一堆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同学中,看到一抹瘦小的身影,他戴着一副深度眼镜,穿戴整齐朴素,但其貌不扬的却在女同学堆里特别吃香,只因他最近研制出一种润肤膏,能让女孩子们让寒冷的冬天里也能变得漂漂亮亮的。

    他就是佑明子……

    宋夏终于想明白了,难怪某只今天这么高兴,于是悄悄在周博艺耳边吐槽了句,“小心和郑丽梅一样,得花痴病。”

    周博艺却一点都不害怕,得瑟地膈应她,“怕啥,我家明子是一代神医!”

    宋夏撇嘴。

    就让这肥妞的尾巴多翘几下,据她所知,佑明子可是一枚傲娇犬,想成功把人追到,得比别人付出的更多,不然真不容易捂热他那颗冷冰冰的心。

    果然,周博艺推开一群花俏的女同学挤到佑明子身边时,对方却不怎么鸟她,周博艺不气馁,又不知和佑明子说了些什么,对方总算是抬起了头,看向的却是宋夏这边。

    哟,敢情周博艺这家伙是想拿她当诱饵引鱼上钩啊?

    只好配合,朝佑明子露出一抹笑容,“嗨!”

    “嗨!”

    佑明子看到宋夏也在,打招呼之后人就走到了她身边,扶了扶眼镜,然后从一个黑色包包里掏出几瓶铁盒子递给她,“宋同学属于干性皮肤,更适合我研制的这款润肤霜。”

    宋夏打开其中一瓶,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气味比市场上的百雀羚还要淡些,里面有中草药的味道,但闻久了人的感官就会很惬意,宋夏很喜欢,往包里一收,不客气地说:“佑明子同学,谢啦!”

    周博艺见状,也赶紧凑了过来,眼巴巴地看着宋夏,宋夏表示很无奈,从包里拿了一瓶出来塞到周博艺手里,这家伙才算消停。

    不知道这次的幼儿园同学聚会,是谁组织起来的,在宋夏看来,这根本就是一场明争暗斗。

    争,谁最漂亮。

    斗,谁家最有钱,谁家的权势更大。

    让宋夏大跌眼镜的是,不仅兆子枫来了,就连花孔雀露思也来了。

    兆子枫能来,还不算是意外,因为宋夏听周博艺说过,他俩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同桌,从小打到大的革命感情,倒是露思,她居然是挺着大肚子来的,看样子是高中一毕业就嫁了人,看这弧度差不多快要生产了吧?

    露思一出现,有一个叫春兰的女同学立即就和大家窃窃私语,所以话传到宋夏这边时就成了这样——

    露思这只臭不要脸的狐狸精,勾引了南城一富商,然后小三上位,成功把人家足以能当她妈妈的原配给挤下打入了冷宫。

    周博艺听了不屑地冷哼,“狐狸精!”

    宋夏虽然也不认可露思的所作所为,但毕竟是同学一场,就让周博艺少说几句,两人到餐桌那边骗吃骗喝去了。

    一个小小的同学聚会,居然办得就像婚宴现场似的,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个个都是礼服出场,而宋夏和周博艺的打扮就显得不太如流了,因为两人都是平时的随意打扮,在这里显得不伦不类,然后又在各种吃的地方蹿来蹿去的,和那所谓的上流社会生活更加不搭边。

    所以在周博艺左手拿着一串羊肉串,右手拿着一杯葡萄酒猛吃猛喝时,一个披着白貂皮的女生站在旁边冷笑:“哟,这两位同学看着怎么这么面生?活像是几天都不吃东西了的。”

    周博艺这个吃货完全听不出对方是在嘲笑她,边吃边堵着嘴巴含糊不清道,“去去去,不知道姐最近胃口好吗?别在这里碍眼,赶紧去参加你们的那个选美活动去。”

    对方又冷笑了一声,眼神更加的轻蔑了,“我真不记得有过这样的同学,品味不怎么好,而且还是个贪吃鬼。”

    她的声音很尖锐,惹得旁边的人纷纷朝这边注目,想看看周博艺的笑话,可这货根本就不当一回事,回头继续吃她的。

    宋夏抚额,这肥妞是没脑还是没带脑子出门?别人的冷嘲热讽居然还当没那一回事,她走到周博艺身边,也把对方打量了一遍,才慢悠悠地说:“我看这位同学品味也不咋样啊,别以为披着一件仿冒品,就真当自己脖子上挂着一只白貂了。”

    说得旁边的人都捂嘴偷笑。

    真相被宋夏无情地拆穿,那位叫林夏梦的女同学羞得想钻地缝,她走之前又不甘心,朝宋夏叉腰炫耀道:“就算是仿冒的,但也是我花了一百块买的,总比你这一身破牛仔好。”

    大家的视线又纷纷朝宋夏这边看过来,想看她出糗。

    宋夏无奈的摇摇头,这年代的孩子的攀比心真是可怕!

    只听见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认输道:“是啊,你那仿冒的白貂皮都有一百块呢,虽然和真貂皮差了个千几百块,但都是貂皮,就差个优劣而已,这个可以理解,我嘛,可就比不了你啰,不就是一身破牛仔嘛,虽然是levis,但终究是一件破牛仔而已。”

    然后抱歉地笑笑,加入周博艺的吃货行列当中,留下面面相觑的众人。

    levis?

    大家再次咋舌,要说这世界最好的牛仔裤,无非就是美国西部的levis品牌,但这个品牌的牛仔裤已经不是用钱来衡量的了,有钱人都不一定能买得到,放眼整个南城,估计没几个人能穿得到这个品牌的牛仔裤!

    这个如此低调的女孩到底是谁?

    ------题外话------

    呱呱呱,呱死~

    妞儿们注意保暖~

    这章写的是周博艺的同学会,levts是美国有名的牛仔品牌,它也是世界第一条牛仔裤的发明人levirauss(李维。史特劳斯)的名字。创建品牌日期是1853年,搁我国那时候是清朝?不知道科普得对不对,哈哈

113、凡是活的都留下!() 
宋夏没想到会因为一件牛仔裤成为焦点,全场的人都把目光聚焦到她这边,都在想着这位穿着牛仔裤扎着简单清爽的麻花辫的女孩是谁家的千金小姐,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又不是很确定,别看她个头娇小,但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正能量,一笑一颦间就吸引了无数男生的眼球。

    离宋夏不远的地方,站着一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他一只手插在兜里,一只手端着一杯红色液体,有一口没一口地轻抿着,如挑选猎物般的墨眸落在宋夏的身上,他的小指在玻璃杯上熟练地绕着小圈圈,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习惯性的动作,一定是找到了最佳猎物。

    这名黑西装的男人叫苏经纶,他是这次聚会的举办者,他父亲是南城大名鼎鼎的富商苏伟成,他几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到大向来都是别人围绕着他转,当然不乏有年轻漂亮的女孩,但他玩归玩,却从来都没有一个女孩能真正入他的眼,一直流连花丛中,宋夏的出现让他眼前一亮,尤其是亲眼看到宋夏呛了林夏梦一身狗血时,他对她的兴趣更是有增无减了。

    另外一名男子顺着苏经纶的视线望去,心里就有了底,在他面前低低笑道,“苏少,你对她有兴趣?不如哥几个帮你把人弄来?”这帮纨绔子弟凑到一起,什么都玩,对玩女人绝对有一套,在圈内臭名远扬。

    苏经纶瞪了那男人一眼,“不准乱动,可我怎么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她?”

    舒远的视线在宋夏身上打转着,“是觉得挺熟悉的,会不会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啊?”

    “去你的。”

    舒远又嘿嘿干笑,“这也难说,上回那个叫艳艳的女大学生,你不就认不出来了吗?都玩过一回了居然还不知道,要不是艳艳亲口说出来,你能记得?”

    苏经纶顿时就冷了脸,“别拿这个女孩和其他女人相比。”

    他觉得宋夏和身边那边莺莺燕燕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的,在人群里看到她的那一刹那,就觉得她是他想到找的女孩。

    宋夏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已经被有心人盯上,这次来就是为了周博艺的一半红包,不过看到满大桌的都是山珍海味,更觉得来这趟值了,都说南城人很会享受生活,看来还真的是,她和周博艺两枚吃货在场上都吃嗨了,连连打了几个饱嗝。

    两人尝尽了这一桌的美食,正准备向下一桌走去,没想到半路上会遇到一只挡路的母狗,母狗不是谁,正是以前常常看宋夏不顺眼的露思。

    别以为露思嫁为人妇之后,嚣张的态度能收敛一点点,她本来是想看看林夏梦会让宋夏难堪的,结果没想到这女人轻轻松松就占了上风,她就气得牙痒痒,要说以前,她的身世背景肯定不及宋家,但自从嫁给南城富商之后,她每次出门都挺直腰板子走路,哪怕以前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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