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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部分

重生军营大力女-第135部分

小说: 重生军营大力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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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去看风景么!

    “不了,林瑛回来了!我们过去看看她,你也一起吧。”

    听到这里,张蔷的笑容有些凝滞,原来他们是来看林瑛的!到她这里不过是顺路啊!

    “我就算了!我有点洁癖,农村鸡鸭鹅狗四处乱拉,那股粪便的味道让人受不了。而且农村的跳蚤也太多,我还有点皮肤过敏,咬一口难受的都能挠出血。

    我劝你们也不要去了,你们适应不了那个环境的。不如让林瑛到市里来聚一聚多好,这样玩的地方也多!”

    被张蔷这么一吓唬,车队里的女孩子们都有点胆怯,特别是吴悠,听说被跳蚤咬到会挠出血,十分担心自己漂亮的脸蛋。沈宥嘉倒是无所谓,在国外的时候,她年年都参加童子军,经常在野外生存,林瑛家再怎么惨,也不至于过的像野人一样吧。

    “要不,我还是就在x市这里玩几天算了吧。”吴悠觉得自己可能有点hold不住,开始打退堂鼓。

    漂亮女孩子嘛,总是很容易融入人群。特别聂震对吴悠还有点不能说的小心思,对她有些讨好的意思,别人自然也不会难为她。这也是为什么姜鹏和吴悠没得到邀请,却能一直跟着他们的原因了。

    可没等别人说什么,盛誉率先上车,一言不发的开车先走。

    要换平常,聂震指定重色轻友,为了讨好吴悠他能干出扔了盛誉的事情来。可现在盛誉是他新晋的偶像,他还指着盛誉下次带着他一起飞呢,哪敢得罪他啊!

    “你们愿意留下的,就自己玩吧!我们先走了。”

    聂震和盛誉都走了,别人自然是跟上,他们来就是为了和盛家这一系拉上点关系的,留在这里算是怎么回事啊。

    最后就生姜鹏和吴悠还没走,姜鹏问她,说:“要不然悠悠你留下吧,等我们回来后再来接你。”

    姜鹏有预感,吴悠这个娇气包去了,倒霉的指定是他,所以他打算把锅甩给张蔷。

第276章() 
    吴悠不像姜鹏,志向远大肩负着家族的使命,和谁相交都是为了认识而认识,目的性十分的强。吴悠家对她的要求,就是别得罪谁就行,其他的一概不指望她。

    也是,吴悠虽然长的漂亮,但是智商欠费。只要家里长辈拎的清的,都能明白,这样的孩子放出去,能不能拉拢住人不一定,但是就她任性的脾气,得罪人的几率更大。

    半年没见盛誉,她之前那点想头其实早没了,但是她大小姐长这么大,头一次有男生不买她的帐。她就打算打扮的美美的,让盛誉惊艳,让他后悔。

    要不说吴悠不成熟呢,这种过家家一样的报复方式,也只有她这样幼稚的大小姐才能想的出来了。

    她是不想去农村遭罪,可是盛誉走了,那她还怎么报复了,当然是得跟着去啊。

    “我不!一起来的,我当然要跟着一起走,别想扔下我!”

    锅没甩出去,姜鹏有点郁闷。但还是保持着微笑,风度翩翩,礼貌性的询问张蔷,道:“那这位同学要不要也跟着一起去呢?难得这么多同学们都聚在一起,以后都是回忆。”

    姜鹏根本就不认识张蔷,哪可能多真心的邀请她。只是他‘装’习惯了,对着外人就忍不住带上那张风度翩翩的假面。

    面对心中的偶像,梦中的情人一脸诚恳的邀约,别说去乡下待两天了,就算下油锅张蔷都绝不含糊。

    “那行,我去!”

    张蔷都没犹豫,点头就答应了。姜鹏突然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他就是客气客气而已啊大姐!!

    自己说出去的话,含着泪也要圆回来,姜鹏表情僵硬的替二位女士打开车门,心中的苦闷只能化作脚底下的油门,猛踩到底。

    此时在家的林瑛还不知道有人千里迢迢的赶过来看望她!林瑛心大,缓过了那几天的疲惫期,就又充满了力量。这几个月的卧底生涯,可是把她给憋屈坏了。在出租房开个火,大米都不敢买五十斤的,就怕暴露天生神力惹人怀疑。现在可算是解放了,成天在家里也待不住,天天往山上跑。不是到溪里摸个鱼,就是进山里撵个兔子,反正这阵子林家的伙食质量翻了好几个翻。

    今天天气热,林瑛在溪水里待了小半天,这才拎着一串鱼往家走。从山上下来时居高临下,离老远就看见自家门口停了一溜的汽车。

    林瑛家所在的村屯,是比较偏僻落后的地方,家家都不算富裕,至多有辆拖拉机。上次见到这么多车齐聚的‘大场面’,还是她考了省状元的时候,报社电视台和学校领导来报喜那会儿。

    今天又来这么多车,难道是有什么事了?

    当初卧底工作结束时,好像付局说过,说是等案子结案之后,她应得的荣誉组织上都会给予。现在暂时不知道邱山团伙有没有漏网之鱼,低调一点也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

    所以看到这么多车,林瑛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她的荣誉证书来了!就是挺纳闷,不是说国安经费紧张么,怎么开的车却这么好。

    “瑛子!你同学来看你了!不愧是上的首都大学,同学一个个都那么有钱,都是开着小汽车来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这话果然不假,以后我孙子也得让他好好学习,不然一辈子种地,也只能跟老农们打交道。”路上,有村里的大爷看到林瑛后,一脸羡慕的说道。

    大爷说的话糙理不糙,高度不同,接触的人脉自然也不同。只是这都是哪跟哪啊,林瑛听的是一头雾水。

    林瑛家里,就她娘和她妹妹林玥在。忽然来了十几号男男女女,还都开着小汽车,直接把娘俩就震住了。后来听说是林瑛的同学,连忙热情的把人往屋里让。

    别看林家条件一般,但是农村盖房子,讲究把后两辈儿的屋子都要一起盖出来,三世同堂住在一起,屋子能盖多大就要盖多大。盛誉他们一行人虽然多,但是都进屋后也不觉得拥挤。最起码张蔷家的职工楼,可能还没林瑛自己的卧室大呢。

    可就算城市人住着蜗居,节省度日,他们依然瞧不起拥有广阔农田的乡下。

    像盛誉还好,到自己丈母娘家了,溜须都溜不过来呢,怎么可能嫌弃。一屁股坐在炕沿上,给水喝水,给瓜吃瓜。聂震对着粗瓷碗有点下不去口,但是看到铁哥们儿一点不嫌弃的样子,他得给哥们儿撑面儿啊。

    有他们俩打样,别人都是看着盛誉和聂震行事,自然不敢比他们两个还大牌。不管嫌弃不嫌弃,盛誉吃,他们就跟着吃。

    姜鹏也很斯文的接过碗,用嘴唇垫了一下,可是一口水也没往嘴里送。

    北方不像南方那么精致,来人吃饭还是喝水都是直接上饭碗,这帮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大小姐们不习惯也很正常。只是张蔷也是x省人,不用多说,就数到她爸她妈那辈儿,都是从农村招工出去的。现在回老家探亲,恐怕还没林瑛家富裕呢!真不知道她哪来的底气嫌弃。

    这人吧不怕富,几辈子富裕人家,都修出了自己的涵养和底蕴。怕的就是穷人乍富,有点小能耐,就觉得高人一等了。

    别人都坐下了,就她站在门口,怎么让都不进来。嫌弃就直说,偏还拿腔作势,像是多有涵养一样。特别搞笑的是看到林瑛光脚穿着拖鞋,旧汗衫大短裤的样子时,表情就像是看到了失足妇女一样,别提多痛心了。

    半年多没接触,再见到同学,感觉有点陌生。对彼此的印象,也还停留在当初的那个时候。

    当初林瑛在学校多么的意气风发啊,现在竟然遭害成这样,实在让人唏嘘!看来甄帅说的很对,人不论出身,怕的是自己没有追求。农民安于现状永远都是农民,但是平民努力奋斗,也会变成王妃。

第277章() 
    当初开学的时候,林瑛曾经多么的风光,和盛誉两个人并称九三届的金童玉女。当时她特别羡慕,甚至还有些妒忌林瑛的能力和好运。可不过就是半学期没见而已,不知道她是受了什么打击,竟然比她农村妇女的妈妈还邋遢。

    头发就随意抓了一把扎在脑后,湿着的发丝一绺一绺的还正滴水,把她身上那件已经洗掉色的宽大半截袖都打湿了。脚上趿拉着一双拖鞋,脚背上还都是泥,手上拎着一串死鱼。

    张蔷觉得,自从上大学后,身边的每个人都在进步,包括她自己。但是林瑛到底这半年经历了什么,为什么还越活越回去了!

    因为张蔷一直站在门口不进屋,林瑛一进院子,首先看到的就是她。

    这半年的特情林瑛也没白干,最起码眼力见儿长了不少,一看院子里这么多的车,就知道人没少来。车牌还都是一顺水的首a,她有自知之明,她那点小功劳不至于能让首都的大领导,亲自跑到穷乡僻壤来。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了,就是首都有人过来看她。结合刚才大爷说的同学,指定是盛誉没跑儿了。因为她认识的同学里,也只有盛誉认识的朋友能开得起这么多好车了。

    所以在门口看到张蔷,林瑛一点都不意外,说道:“怎么没进屋啊!”

    张蔷笑笑,说道:“嗯,外面凉快!”

    说完后,她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的又说道:“半年不见,你的变化好大。”

    “嗯,人总是要进步嘛。”

    林瑛没听出她话里的意思,还以为是夸她。毕竟自己这半年来游走在时尚前沿,和在校生有些不一样那是肯定的。

    但是亲啊,你能否先低头看下自己现在是什么造型,难道现在开始流行田园风了么!

    盛誉耳朵贼,加上心里惦记快点见到林瑛,听到外头好像有她说话的声音,‘噌’一下就站起来了。

    要说来的这几个孩子里,林妈妈最喜欢谁,那就得数盛誉。按说平常他大少爷,到哪都是不招人待见型的,特别是有斯文的姜鹏一做对比,更没他什么事了。要不说眼缘这东西很奇怪呢,真是各花入各眼。

    倒不是林妈妈多有先见之明,看出这位是自己的女婿,这才对他另眼相看。她纯粹就是用一个农村妇女的审美眼光,来评价今天这些孩子。

    首先在农村找对象,第一点要求就是得身体好,长相都是次要的。这几个孩子里面,身体强壮的有两个,但是精神头最好的,就数盛誉。声音大,眼睛亮,一看就没有什么隐疾。

    至于谦谦公子的姜鹏,在农民大妈的眼里,就是油头粉面虚头八脑,这样的人心眼多的跟筛子似的,跟这种人打交道容易吃亏。农村人不会那么多弯弯绕,玩儿心眼儿玩不过人家,还是避着点好。

    还有就是能说会道的聂震,他这样的人最讨中老年妇女的喜欢!但是林家已经有一个口若悬河地林玮了,聂震这样的就讨不到什么巧。反倒是盛誉,话虽不多,但是给吃就吃给喝就喝,就透着那么股实在劲儿。

    农村家长,别的方面很保守,但是男婚女嫁这方面却十分的开通。女孩子到二十不嫁,就跟掘了谁家祖坟一样,全村人都得戳她的脊梁骨。不过林瑛特殊,她还在上学,但是大家可以先交个朋友。

    再一个就是这帮孩子看着家庭条件都不错,唯独盛誉开一老破车,但是这年头能开的起车的人家,条件应该都可以。

    自己家条件不好,拖了闺女后腿。要是嫁的太高担心会在婆家手欺负,嫁的低了又不愿意孩子遭罪。好在林瑛学习好,自己有本事,以后工作肯定不愁。配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人家,也尽够了。

    所以看来看去,林妈妈就觉得盛誉是最符合条件的那一个,对他就格外关注。

    “好像是林瑛回来了!”盛誉站起来,就想冲出去,突然看见坐在旁边的丈母娘,迈出去的腿儿又缩了回来。心想能不能有个好印象就看这次了,在家长面前对人家姑娘太热情,好像是容易挨揍。

    “是么?”她怎么没听见??

    林妈起来出去看看,还真是她大闺女回来了!

    “你这是又上哪野去了!一天天也不着家,你们同学都等你半天了!”

    林妈妈接过闺女手里的东西,可是使了把力气才拎起来!好家伙,这恐怕得有二三十斤了吧。正好今天人多,都给炖上,家里还有野鸡和野兔,都是硬菜。闺女同学到家来一趟,她可不能心疼东西,不然可是给孩子丢面子了。

    “真是你们!”把东西交给母亲后,林瑛迫不及待的走进屋子。

    说实话,平常不见得和同学有多亲近,但是大半年不见,大家还能千里迢迢的赶过来看望她,她心里感动的是一塌糊涂。她之前还就和沈宥嘉林佳阳玩的不错,看来时光没冲淡小姑娘之间的友情,看到林瑛进来,离门口最近的林佳阳尖叫的冲过来给了她一个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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