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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

活在大宋-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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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宋江本就是个不喜欢安分的主,当土匪王时想当官,当了官后又想当大官……可是他现在的官已经够大的了,却总想着再进一步。

    怎么办?

    官上面是啥?

    帝王呗。

    哥现在要兵有兵,要人才有人才,要地盘有地盘。可这当皇帝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最起码要名正言顺吧?所以宋江就寻思着弄个王过把瘾先。可宋朝没有分封异姓王的传统,有也是死后追封的,就连岳飞和韩世忠这种重量级的将领都没有封王,更何况他宋江呢?

    随着赵谌的出现,宋江看到了希望,赵谌是前太子赵桓的儿子,当皇帝名正言顺。

    你赵谌没有兵马、地盘。

    没关系,我可以给你!

    宋江自认为,凭借着手底下梁山军团的实力,虽不敢说能推翻赵富贵,但扶持赵谌在辽东登基称帝,另立山头还是可以的。

    等赵谌在辽东建国称帝,宋江便会让赵谌封他为王,做个大宋版的曹操!过几年后再找个借口弄死赵谌,取而代之!!人活一世,能称孤道寡,也不枉此生啊!

    平辽城,司令府,宋江烹牛宰羊,大宴宾客,宴请赵谌、陈文东、吴用、花荣等人,美酒佳人作伴,怜人弄舞为乐,好不快哉!

    梁山诸多将领之中,宋江唯独没有宴请卢俊义,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卢俊义虽然义薄云天,但并不是对他宋江,而是对赵富贵。宋江心里清楚,卢俊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和自己反叛赵富贵的。宋江扩充军队,还是和吴用一起用计诓骗了卢俊义,对卢俊义说扩军是朝廷下达的命令。

    “人各有志……”

    对于卢俊义这个绊脚石,厚黑的宋江当然不会手下留情,今晚过后,世上再无卢俊义!

    酒过三巡,宋江对着座下众人道:“今日高朋满座,英雄好汉汇聚一堂,宋江深感荣幸。在座的各位都是跟宋某人出生入死的弟兄。想当年,咱们在水泊梁山上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替天行道,是何等的逍遥快活?后太上皇前来诏安,我等为了大宋的江山社稷,义无反顾的进入了战场,风餐露宿,刀尖舔血……当初为了保卫杭州,我亲眼的看着王英壮烈殉国……”

    说着说着,宋江突然声泪俱下,泣不成声。不得不说宋江真是个出色的演讲家和表演家,底下的梁山众人受到感染,纷纷叹息哀悼。

    这一套,宋江可是跟刘备学的。但,刘备不仅会哭,人家还会跑,还会耍赖,还会把妹。而你宋江除了会哭之外,似乎没什么技能了。

    (本章完)

第338章 风雨欲来() 
“哼,替天行道,可真会往自个脸上贴金啊。不过是一群只会喊打喊杀的地痞流氓罢了,替天行盗还差不多!”赵谌在心中狠狠地把宋江和梁山众好汉鄙视了一番。

    他自持宋室宗亲,眼高于顶,怎会看上宋江这等出身底层的江湖草莽?好在他还会审时度势,知道自己以后还要靠着宋江等人的扶持上位,自然不会在表面上得罪他们,该说好话时就该说好话。当然,日后他不介意对宋江来个卸磨杀驴。

    此时的宋江仍在给在座的梁山好汉洗脑,虽然这些人都是他的脑残粉,但明面上的思想工作还是要做的。只见他像个怨妇一般哽咽道:“其他死去的弟兄我就不说了,最惨的是死在山海关前的黑牛兄弟……想必大家也都知道他跟扈贵妃有矛盾……但黑牛兄弟为了朝廷,不计前嫌,放下私仇去杀金人,最后落得个马革裹尸,不得好死的下场!

    我家黑牛兄弟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得到!一条好命白没了,满腔热血也白洒了!朝廷的所作所为让我心寒啊……”

    宋江的一番含沙射影,想表达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其实在场的诸位将领私下里也和宋江密谋多次,只不过没有像今天这样搬上台面“光明正大”的说出来罢了。

    这些人天生反骨,若不是这样,他们当初也不会上梁山落草为寇了。当然,有些人是逼不得已,比如林冲,但林冲毕竟是少数的,梁山上的人并不都是逼不得已。

    大多数的人或许是天生不喜欢被官府约束,杀人放火后无处可去才上的梁山。最后他们发现,自己当了官后,依然被朝廷管束,一番权衡之下,不如自己制造个朝廷。

    小李广花荣第一个站起来响应宋江,:“朝廷不仁,就别怪我们不义!!公明哥哥要另立山头的话,我花荣举双手支持!”

    在梁山,花荣称得上是宋江的第一脑残粉了,这一点可以从他和吴用一起上吊在宋江的坟前看得出来,真是应了士为知己者死,女为知己者容这句古话了。

    花荣,乃是将门之后,少年得志,弓马无双,身带官诰,指挥雄兵,威镇一方,标准的官二代、jun二代。论地位,宋江不过是郓城一介押司,远难与花荣对等。论名气,孝义黑三郎虽然誉满江湖,但江湖和官场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理论上说,花荣和宋江不应有太多交集,亦不应有如此深厚的感情,但花荣偏偏就肯为了宋江上刀山下火海。其实原因很简单,当年十四五岁的花荣,懵懂无知,意气用事,因为幻想成为好汉,逃出了家门,到江湖上胡乱混迹。

    于是,他听到了宋江仗义疏财的好名声,看到了无数江湖好汉一提到宋江莫不“心悦诚服”,恰好又遇上了这位心目中的好大哥,一直推崇江湖义气的花荣,自然就成为了宋江的脑残粉。再加上花荣上了梁山后被宋江一来二去的洗脑,就更加对宋江肝脑涂地了。

    如果宋江出生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不是奥斯卡影帝就是文明中外的演讲家,再不济也是传销的总经理。而花荣就是被宋江骗进传销洗脑的熊孩子。

    花荣一番话,立即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唯公明哥哥马首是瞻!”

    “反了他。娘的!”

    赤发鬼刘唐拍桌子道:“哥哥,只要你一发话,我就带兵给你打到燕京去!!我们梁山军是跟着太上皇打江山最早的那一批人,却被岳飞、韩世忠、高宠这批人给压了一头,老子早就看韩世忠那小子不顺眼了!”

    “可是,可是……”

    宋江做些最后的伪装,假装一脸为难。他要效果是,不是我宋江要反你赵富贵,是我手底下的兄弟要反,他们都对你赵富贵有意见,我这个当大哥的不得已才这样做的。

    这时,一直不说话的吴用开口了:“朝廷一直对我们这些草莽出身的弟兄心有余悸,处处提防。把我们当成夜壶一般用完就甩,却重用曾经做过反贼,霍乱江南的方家人。寒心呐……”

    他跟宋江对视一眼,相互点头,继续对众人道:“我们并不是对大宋不忠,也并不是要反叛大宋。我和公明哥哥,包括在座的诸位弟兄,对大宋都有一片赤诚之心!众所周知,太上皇赵富贵和当今皇上赵礼,并非是大宋正统!!虽是赵姓,却不是太祖一脉……我们当初跟着赵富贵东征西讨,是替大宋效力,并非是替他个人!

    没想到,他却利用弟兄们用鲜血替他打下的声望,谋朝篡位!他不要名声,我们还要脸呢!别人在骂他谋朝篡位的同时,也在骂我们助纣为虐!赵富贵此得大奸大恶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吴用的一番歪道理,迅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毕竟这些人都是脑袋一根筋的大老粗,他们的大哥和二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对,他不要脸,我们还要脸呢!”

    朱圶吐沫星子狂喷道:“他娘的,要是没有我们梁山军,他赵富贵和他身边的那群娘们早死在杭州城了!当了皇帝后就翻脸不认人,他调走时迁和戴宗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削弱我们的实力?”

    吴用嘴角露出一抹不为人知的微笑,手中羽扇轻指赵谌,继续道:“这位是前太子赵桓之子赵谌,理所应当继承皇位,却被赵富贵陷害,走投无路之下来到辽东。”

    赵谌站了起来,朝着众人拱手道:“承蒙大家照顾,早就听闻诸位乃一时豪杰,为大宋立下汗马功劳。只可惜未遇明主,遭人猜忌,如果大家肯奉我赵谌为主,重建赵宋,那么赵谌必定让各位官居一品,封王封侯,出入相阁也未尝不可!”

    底下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心中只有宋江,这赵谌算个什么东西,要奉他为主?这家伙除了一个血统以外,毫无过人之处,真要奉这样的人为主,还不如不反了,认真想一想,太上皇赵富贵也并没有什么对不起他们的。

    (本章完)

第339章 玉麒麟有难() 
孰不知,赵谌身上的血统说大可大,说小可小。当初刘备就是打着汉室宗亲的旗号,引来了各路英雄好汉相投。奉行孔孟之道的华夏,最讲究名正言顺,如果赵谌喊着光复赵宋的口号在辽东建国,谁敢说他是造反?只要他揭竿而起,大把忠于赵宋的人前来投奔。

    尽管大家心里不怎么接受赵谌这个新主子,但在宋江和吴用的一番洗脑下,也都心不甘情不愿的同意了。毕竟是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看问题那有宋江和吴用看得透彻?当然,在他们心中还是宋江最大。

    至于太上皇赵富贵,他们希望双方最好不要兵戎相见,因为他们打心里敬畏赵富贵,一直以来,和赵富贵作对的人几乎都去见了阎王。他们大抵也明白,能避免和赵富贵短兵相见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打就打吧,谁怕谁!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与此同时,在府中喝着闷酒的玉麒麟卢俊义听到了风声。意识到事情不妙的他立即就想到了逃走,他可不认为自己在这平辽城中能斗得过宋江。

    卢俊义一直以来也不怎么喜欢宋江和吴用,如果不是他们合伙连坑带骗,自己也不会被逼上梁山。卢俊义也知道,宋江一直在挤压自己,在梁山如此,在辽东也如此。

    同时,卢俊义也挺佩服宋江的驭人之术。他不介意宋江排挤自己,也不介意自己的权利被架空,反正他对权利没有太大的兴趣。宋江一手揽住兵权,自己也乐得清闲,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宋江这厮的胆子和野心会这么大!

    “此地不宜久留,我当速退。”

    卢俊义简单的收拾行囊,牵来一匹快马,准备在宋江没对自己动手之前出城,然后快马加鞭回燕京报信。

    当卢俊义打开府门时,发现自己的府邸已经被数千甲士围得水泄不通,心想着自己这次是插翅难逃了:“乱臣贼子!我卢俊义今天就算是死,也要拉上几个垫背的!”

    卢俊义翻身上马,九尺身躯配上目炯双瞳,眉分八字,威风凛凛,枪是金攥提芦枪,马唤九朵葵花兽。九月秋风拂动其三尺长鬓,远远看去,犹如天神落凡尘,让人望而生畏。

    “挡我者死!”

    卢俊义策马扬鞭,发出一声爆喝,犹如龙吟虎啸。胯下九朵葵花兽长啸一声,蹄下生风,风驰电掣,一往无前,手中金攥提芦枪划破长空,锋芒毕露,所过之处无一人之敌。

    “一直听闻卢俊义棍法天下无双,不曾想枪法也使得出神入化。”一直在远处观望的赵谌在心中动了侧影之心,卢俊义这种人才,死了怪可惜的。虽然他很想救下卢俊义为自己效力,但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毕竟宋江想杀卢俊义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了。

    “卢员外……对不住了,你我宿敌,你不死,我心难安。”

    宋江眼神冰冷的看着正在浴血奋战的卢俊义,要说心中没有一点愧疚那是假的。宋江并不是宁我负天下人,也不愿天下人负我的曹操,他虽然虚伪,但还是有些重情重义的。不过,义气在绝对的诱惑面前,份量就显得有些轻,甚至是多余的了。

    有时候,宋江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些复杂,又有些矛盾,忠却狭,好却恶,精却蠢,是君子又是小人,对钱财如粪土,却又对权利视之若命。

    此时的卢俊义已经杀得伏尸遍地,身上伤痕累累,胯下九朵葵花兽本是白马,却被鲜血染成鲜红色,金攥提芦枪上的红缨也被敌人的镰钩割断。

    “没了红缨,吾命休矣。”

    在作战中,长枪这种刺击兵器必然是不断朝着对方的要害进攻,在刺中敌人的同时,被刺中的伤口往往会因为深入动脉而喷溅出大量鲜血。如果没有红缨遮挡吸收,这些血液就会顺着枪头流到枪杆上,导致枪杆打滑,难以持握进而影响使用。即使是卢俊义这种高手,也不能在使用长枪时没有红缨。

    “主人岂不闻韩信立下十大功劳,只落得未央宫里斩首,彭越醢为肉酱,英布弓弦药酒?主人可寻思,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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