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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重生带着点读机-第12部分

小说: 重生带着点读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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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分钟后,唐宇在楼下果然等到了林可儿。林子峰很识趣,把车停在了离旅馆门口约十米远的地方。

    一下车,林可儿就像小鸟一样飞奔过来。

    街边的路灯照亮了地上的积雪,积雪的反光更映衬出林可儿天使般完美的脸庞。跑到近前,她差点扑进唐宇的怀里,不过,她还是矜持地忍住了。她羞涩地看着唐宇,眼睛一眨不眨,长长的睫毛在轻轻地颤动着。

    唐宇一见到她这纯洁天真的眼神,立刻神清气爽,什么烦恼都没有了。现在的他感觉到的只有幸福。别说让他为她背金刚经,就是明天让他为她削发为僧,从此与金刚经为伴,他也完全不会犹豫。

    两人就这么默默地对视了近一分钟,谁也没有说话。

    毕竟,唐宇要成熟一些。他第一个缓过神来,调侃道:“大班长,还不把打印件给我?拜托,只剩下五个半小时了,你是不是不想让我背出来了?难道,你是俞班副派来的卧底?”说完,他自己先笑了。

    可是,林可儿却一点都笑不出来。她只是愣愣地盯着唐宇,然后缓缓地道:“唐宇,算了吧,你的心意我明白,我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我已经很幸福了。你还是好好睡一觉吧,保重好身体。为了你妈妈,也为了我”

    说完,她的头低到了胸口,脸蛋红扑扑的,像是炉膛里的柴火。

    唐宇幸福得有点晕炫了。他现在真恨自己,十年来,他为什么没有珍惜这份感情,还一次次地把林可儿的关爱拒之门外,让她平白受了许多的委屈。想到这儿,他突然抬起手,重重地抽了自己一耳刮。

    林可儿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诧异地道:“你怎么了?生气了?”

    “没有。我很好啊”,唐宇自我解嘲道:“我刚才是打脸上的蚊子呢。”

    “蚊子?”林可儿当然不信,大雪纷飞的天气,还会有蚊子?不过,今天一整天,这个男孩的表现都让她不解,她都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终于,唐宇拿到了金刚经的打印件,把林可儿送上了车。然后,他回到了旅馆。他一边爬楼梯,一边粗粗地把打印件翻了翻。a4的纸张,四号字体,打得满满当当的,整整八张。还真是6000多字。

    唐宇嘴里禁不住骂道:“好你个俞昊,让我十几个小时背这么多东西,你以为我是u盘还是刻录机啊?”

    来到旅馆房间门口,唐宇正准备进去,突然听到里面有哭声。他一听就知道是母亲何梅在哭。于是,他紧张地推门而入。

    何梅见儿子进来,立刻背转身去,用很细微的动作抹了抹眼睛,然后定了定神,才转过身来。

    但是,这些全都被唐宇看到了,他连忙走上前去,像个大人一样,双手抓住了母亲的肩膀,关切地问道:“妈,您怎么了?怎么哭了?”

    “没我没哭啊”何梅吞吞吐吐道。

    “不用瞒我了,我刚才在门口已经听到了。”唐宇努力表现出很淡定的样子道。

    何梅没办法掩盖了,只好勉强笑了笑道:“好吧,我承认,我刚才是哭过了。”

    “为什么?”

    何梅转身看着床头柜上丈夫的遗照,轻声道:“我我刚才看着你父亲的照片,有些伤感。我们做夫妻都二十年了,结果,他人一走,只留下这么一张照片。早知道法院今天就来封家,我早晨就该把那对结婚戒指带出来的。”

    说着,何梅又用手指拭了拭眼泪,伸出手抚摸着唐宇的头发,强颜欢笑道:“不过,还好,他留给我一个儿子。法院要是把你也给封了,那就糟了。”说完,她咯咯地笑了一下,不过,很快,她就笑不下去了,双手捂着脸,趴在床上嚎啕大哭起来。

    唐宇立刻想起了什么。他把羽绒服的拉链一拉,从皮带上解下一只白色的塑料背心袋。解开背心袋,他从里面拿出了那只红色丝绒装点的首饰盒,轻轻搁在了母亲的头旁边,轻声道:“妈,您看!”

18 南非钻戒() 
何梅转过头,她的视线立刻被首饰盒吸引住了。她诧异地看了看唐宇,又转头仔细打量着首饰盒。接着,她似信非信地从唐宇手里接过首饰盒,慢慢地打开。那一对铂金钻石戒指赫然呈现在她眼前。

    何梅当然认识它们。当年,她跟唐涛结婚的时候,唐涛还是个一穷二白的大学毕业生。所以他们几乎没办什么仪式,只是领了张证就住在了一起。这也是何家对这门婚事极力反对的原因之一。

    不过,十年后,唐涛的事业就如日中天,身家几百万。于是,唐涛就带着何梅一起去南非补过了一个蜜月。这对钻戒是何梅在南非的首饰店里亲手挑选的,当时市值就值二十多万了。现在,它们的价值早就超过了一百万。

    这对戒指可以说是唐涛夫妇俩爱的鉴证,也是他们白手起家的奋斗经历的见证。

    何梅激动地看着这对戒指,都舍不得用手去摸。终于,她转过头问唐宇道:“小宇,这对戒指怎么会在你身上?”

    唐宇刚才是一时兴起,他根本没想好怎么解释。如果他把自己用煤气爆炸的方法,吓退公鸭嗓子那帮人的事都说出来,那肯定是要挨母亲骂的。他知道,他是母亲最宝贵的财富,她绝不会容许他去干那种冒险的傻事的。

    唐宇只好撒谎道:“我是乘那两个警察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带出来的。”

    “是吗?可是我记得,你跟我进去就在客厅里站了两分钟,哪儿也没去啊?”何梅疑惑道。

    “我进过你们的房间了,你和那两个警察都没注意而已。”

    何梅也不想多问了,反正这东西原本就是她的,就算唐宇乘人不注意顺了出来,也无可厚非。她高兴地一把把唐宇拉过来坐在自己身边,抱住了他的头,亲吻着他的头发,开心地道:“好儿子,谢谢你,这东西太宝贵了。谢谢”说完,她早已热泪盈眶了。

    唐宇被母亲抱着,不敢动弹。心里却在想:好险,今天这事还要感谢公鸭嗓子他们呢。要不是他们提前把这对戒指找出来,唐宇说什么也不会想到要把它们带在身上的。重生真好,一点点记忆就能带来这么多好处。

    可惜,十年前的记忆都忘得差不多了,要不,就爽了

    良久,何梅才放开唐宇,慈爱地道:“小宇,快睡觉吧,明天还要上学呢。”她一看墙上的钟:“都快凌晨两点了。”

    唐宇被她一提醒,立刻想到了金刚经的问题。靠了,现在去掉吃早饭什么的零碎时间,只剩下不到四个小时了。他立刻拿起那只白色背心袋和金刚经的打印件,假装道:“妈,我去上个洗手间就回来。”说完,“哧溜”串进了洗手间。

    一进洗手间,他立刻把门反锁上,迫不急待地从背心袋里拿出了点读机。电池也在里面。唐宇一看,电池表面虽然干了,但显然还是有些水痕。照例,进了水的电池要阴干才能使用。不过,他现在也顾不得了。他仔细地将电池装好,然后虔诚地双手合什,按下了“朗读”键

    一秒钟,两秒钟,十秒钟,三十秒钟我靠,一点反应都没有。

    唐宇再次按了一下“朗读”键,仍然没有反应。唐宇一屁股坐在了浴缸边上,整个人都像垮了一样。他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林可儿那漂亮精致的脸蛋,和她那清纯甜美的笑容。他狠狠地抓挠着自己的头发,一脸痛苦的表情。

    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骂自己:“完了,你个死吊丝,学人家逆袭。才一天时间,你的异能就ver了。看你怎么对得起林可儿,看你怎么在同学们面前出丑吧!”

    许久,门外响起了何梅的声音:“小宇,你怎么了,进去都二十分钟了,怎么还不出来?”

    唐宇没回答。

    何梅又叫道:“这孩子,搞什么鬼。快出来,妈妈也要用洗手间。你怎么还不睡觉?”

    唐宇只好应道:“哦,我来了。”说完,他无精打采地把点读机重新放回背心袋,把金刚经的打印件也一起放了进去。然后把背心袋仍旧系在皮带上,藏在羽绒服下面来到了卧室。连衣服都没脱,他倒头便睡。

    但是,他哪里睡得着。直到清晨五点,他才沉沉睡去。

    这是个标准间,何梅睡在靠门的床上。六点多钟,她醒了。由于这里是旅馆,不是大酒店,不提供早餐的。所以,她一起床,就轻手轻脚地开门出去买早点了。

    睡梦中,唐宇突然被一阵奇怪地声音吵醒了。

    “第一品,法会因由分,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唐宇的脑子慢慢恢复了运转。这时,他腾地坐了起来。因为他记起来了。昨天他在翻弄那个金刚经打印件的时候,记得这几句是金刚经的开头,他也就会这么一句。

    不过,他刚坐起来,那个声音立刻消失了。他想起什么来了,立刻激动地把绑在腰里的那只背心袋解了下来。拿出点读机,再次按下了“朗读”键。

    点读机发出了那种老套的电子合成女音——“请插卡”。虽然这个声音老套单调,但对于现在的唐宇来说,无疑是天籁之音。

    他连忙把那个打印件放在点读机上面,点读机果然开始朗读起来:“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唐宇立刻想通了:他凌晨把点读机绑在腰里。睡觉的时候,肯定是不小心压到了点读机上的“朗读”键。而这时,电池也正好干了,所以点读机就恢复工作了。而那个打印件也正好放在背心袋里,叠放在点读机上面,所以点读机才会自动读起了金刚经。

    “耶!”想通了这些,唐宇顿觉全身通泰,昨晚的那种阴霾一扫而光。现在,他真地开始静下心来听起了朗读。他甚至感觉,这部经文比他听过的任何流行歌曲都好听。

    这时,房门口传来了开门声。

    唐宇吓了一跳,立刻把打印件拿起,点读机立马没了声音。

    何梅正好走进了卧室。她好奇地问道:“小宇,我刚才好像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她不像是在讲话,像是在读什么东西。”

    唐宇连忙道:“哦,没什么,我刚才在看电视,现在关了。”

    何梅嗔怪道:“你啊你,才睡了几个小时啊,就看电视了?也不看看几点了,都六点四十五分了。快拿好早点,上学去!”说着,何梅把两根油条和一袋豆浆放在了床头柜上。

    唐宇一听,立刻激凌凌打了个冷战。因为他这时才想到,昨天俞昊一再强调,必须是在早晨七点开始背的,过了七点就算输了。可现在,只剩下十五分钟了。就算不吃早饭,跑到学校大概也要花十分钟,留给他的顶多还有五分钟了。

    我靠,五分钟?这么长的一篇东西让点读机朗读一遍,就算点读机的朗读速度是平常速度的三倍,每分钟750个字,至少也得九分钟吧,五分钟?怎么够?

    不过管不了了,唐宇下意识地往洗手间冲了进去,条件反射似地迅速反锁上门。从羽绒服底下立刻拿出点读机,重新放好打印件。

    点读机又发出了朗读的声音。

    谁知,何梅却在门外叫道:“小宇,你在跟谁说话呢?我怎么又听见有读书的声音?”

    唐宇吓了一跳,连忙道:“没人啊,你听错了吧。”

    一边说着,他一边把点读机放在羽绒服下面,让羽绒服掩盖掉大部分的声音。总算,何梅没有再听出什么来,只是催促道:“你快点,上学要迟到了。”

    唐宇急得火烧火燎的。现在,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足两分钟了。可四分之一还没读完呢?怎么破?

    他端着点读机,在洗手间里不停地来回踱着。这是个老旧的旅馆了,洗手间的地砖上有一层潮气。他一不小心,滑了一下,差点摔倒。而他羽绒服下的的点读机被他重重地压了压,羽绒服下摆上的一个钮扣状饰物碰到了那个“朗读”键。

    这时,奇迹发生了:唐宇突然发现,那朗读的声音居然加快了,感觉至少是普通人阅读速度的五倍,也就是说达到了每分钟1250个字的速度。

    唐宇被吓了一跳。他的脑子立刻电光火石起来:难道,这个“朗读”键还有加速功能?

    于是,他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小心翼翼地轻轻用手指按了一下“朗读”键。在按键的同时,他的心里已经作好了不成功则成仁的打算。要么,速度继续加倍;要么,点读机彻底罢工

    居然,点读机的朗读速度真地又翻了一倍。

    经过这两按,点读机的朗读速度已经快得让唐宇完全听不清楚了。而那剩下的5000多字,只用了两分钟就全部读完了。每分钟2500字啊!要知道,播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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