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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骑士失格-第48部分

小说: 骑士失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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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盔甲配一套武器要五十金币?!还是劣质的?这帮铁匠怎么不去抢啊!”

    原本还打算多招点士兵的劳伦斯看了罗恩的报表瞬间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没办法,塔里克商会给的价格已经非常良心了。另外,你应该看下伙食和各项消耗的支出,这也是我为什么说建军不是小事的原因之一。”罗恩撇了撇嘴,似乎对劳伦斯的无知很是鄙视“还有,领地建设也需要钱,距离第一批粮食丰收还有两个月,在此之前…”

    “停停停,我知道了,先招这些人吧…”现在劳伦斯有些理解飞利浦五世为何会解散银翼骑士团了,一百万这笔巨款看着多但真到用的时候一眨眼就蒸发了,看着报表上一笔笔支出,劳伦斯长长的叹了口气。

    “罗恩…辛苦你了…”劳伦斯发自肺腑的说道:“每天想办法解决各种难题,还能让领地发展的这么好,真是太难为你了…”

    “没什么,以前在费舍尔家我也是类似管家的角色。”罗恩笑了笑,继续说道:“还得感谢你让小姐能开心的笑起来呢,要是想犒劳我记得下次带点青果回来就行了。”

    “安啦,几个青果而已,小意思,下次让你吃到撑。”

    两人相视一笑,默契的勾肩搭背向楼上走去。

    ……

    终年白雪皑皑的极北之境獠牙城内,塞连人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狂欢,为了庆祝终于荡平了兽人的老巢,彻底拔掉了折磨塞连上百年的肉刺,腓特列陛下甚至运了一批上好的白兰地来犒劳前线的战士,这对于长时间禁酒的士兵们来说,这无疑是比金币更令人兴奋的赏赐。

    獠牙城是兽人的首都,占领了这里就意味着从此兽人再也没法成群结队有组织的侵袭塞连了。所以现在喝点酒庆祝,也不会有人阻拦的。

    “公爵大人,您也来喝点吧。”就连副官也举着一瓶白兰地晃晃悠悠的喷出一股酒气笑道:“您谨慎过头了,咱们已经胜利了,适当的放松一下无伤大雅,况且这些酒都是腓特列陛下送来的呢。”

    “我知道了,你先出去把那些小伙子看好,别让他们喝点酒就东倒西歪的丢塞连人的脸。”

    看着副官打着酒嗝走了出去,古斯塔夫才脸色复杂的叹了口气。

    他不是反对部下在得胜后喝点酒庆祝,然而兽人败退的如此之快,让他有一种不真实感,以至于他现在脑袋还有点懵。

    侵扰了塞连百年的硬骨头,竟然在这些战争机器面前如此不堪一击?明明得胜是件好事,但古斯塔夫总有种心悸的感觉。

    如果有一天这些铁皮大个子对自己人倒戈相向该怎么办?

    不,自己怎么会有这么荒谬的念头?难道真的如副官所言,是自己谨慎过头了?

    “公爵大人,您是不是忘记该怎么喝酒了?”帐外传来了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伴随着一阵哄堂大笑,另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传来:“要不然我替您喝吧,免得您喝醉了还得让人扶。”

    古斯塔夫一听就知道应该是两个新兵喝多了在起哄,他笑了笑,把脑海中那个荒谬的想法抛在了脑后,掀开了门帘。

    “刚才是哪个毛孩子叫嚣?我要让他知道对我发起挑战有什么后果!”

    据说很久以前塞连晋升军官有一道特别的考验,每当有人要晋升前,就会先干三杯麦酒,然后在半醉半醒间和一个老兵赤手空拳打一架,如果他能三分钟内不被揍的鼻青脸肿,就可以提拔为低级军官。随着军衔提升,每次晋升喝的酒也会越来越烈,最后导致军衔高了能晋升的人越来越少,虽然这项规定已经被废除了,不过能喝酒就是能力强大的象征被继承了下来,即使平时军队里明令禁酒,但还是会有不少底层士兵背着长官溜进营地厨房里偷偷嘬上一口做菜用的酒,美名其曰驱寒。

    劳伦斯可不知道塞连还有这些讲究,于是他理所应当的成了今天晚宴上第一个牺牲者。

    “哇…”可怜的年轻骑士此刻趴在桌子下面,已经快把胆汁吐出来了,天旋地转的感觉让他想自己爬起来都做不到。

    “在塞连就连三岁小孩都比你能喝。”罗恩满足的笑了笑,放倒劳伦斯终于让他出了一口没吃到青果的恶气,他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三分玩笑七分认真的说道:“下次记得给我带青果,要不然咱们…”

    “老大你真给兰斯人丢脸…”唐纳德很有气势的举起了酒杯向罗恩挑衅道:“来啊,有种放倒我,让你看看兰斯人是怎么喝酒的…”

    两人剑拔弩张之时,菲丽丝默默的把劳伦斯从桌子下揪了出来,并轻轻的拍了拍他的后背。

    “啊对了老大,你连大姐都喝不过,还真是丢人啊,谁刚才说的——我一定要让你明白什么叫祸从口出?你要教训我就先爬起来再说啊…”

    “哇…”劳伦斯又不争气的吐了起来,被两人公报私仇一顿残害,此刻他连想说句话都有些力不从心了。

    “你们俩,差不多就行了。”菲丽丝搀扶着劳伦斯勉强站了起来,用一种带着母性光辉的眼神瞪了两个正在拼酒的男人一眼,便架着劳伦斯向卧室走去。

    瞬间两人都沉默了,在对视一眼后,两人放下了酒杯暧昧的笑了起来。

    ……

    这块木头终于喝多了。

    菲丽丝一把将醉成烂泥的劳伦斯扔到了床上,开始细心的给他宽衣解带。

    似乎是吐了一阵子让劳伦斯有了那么一瞬间的清醒,当一睁眼看到的是皎洁的月光下,菲丽丝低着头正在笨手笨脚的解他的衣服时,他的大脑当场宕机了…

    这…不会是那俩人合伙把我放倒就为了这一刻吧?

    这套路…还真是够深啊…

    ps:男孩喝红酒,男人喝波特,英雄喝白兰地是法国一句俗语,在过去,因为喝了蒸馏的烈酒后会让人感觉身上发暖,而且萎靡不振的人也能精神焕发,所以烈酒一度被当作一种药。包括今天很多烈酒品牌都说自己的酒是“生命之水”(不只有那个一口要人命的伏特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第92章 正人君子() 
一般来说,当一个女人说不的时候,她是在等待别人再强调一下观点,然后才会作最后的决定。但一个男人说不的时候,这件事通常很难会有回旋的余地。

    男性和女性的区别还体现在隐性的歧视上,比如女性发出嘤嘤声可以让男性对其产生保护欲,但如果发出嘤嘤声的是一个男性,那么他多半只能获得雨点般的烂番茄和臭鸡蛋。

    伸手不见五指的卧室内,菲丽丝的手已经摸到了劳伦斯的腰带,也许再深入那么一点点,这个夜晚就要发生很多少儿不宜的情节了。

    “别。。。”劳伦斯的手颤抖着,有气无力的推开了菲丽丝解他腰带的手,他的语气裹着酒精听上去绵软无力,宛如一坨油乎乎的猪肉蓉,让人不禁内心生出一种想打他一顿的冲动。

    菲丽丝这才意识到,也许自己的举动让劳伦斯会错意了,虽然塞连人在十五岁成年后就可以做许多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事了,但对于给男性宽衣解带这种事,她一直都没什么经验,以至于手上笨拙的动作让劳伦斯误以为要发生点什么了。

    虽然。。。要是劳伦斯想不可描述一下,也不是不行。。。但现在,还太早了点。

    “听我说…”感觉到菲丽丝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劳伦斯不禁松了口气:“我现在还没法向你保证什么,也给不了你什么,所以…也许现在…还…太早了点…”

    菲丽丝脸一红,沉默的低下了头,把脸埋在月光照不到的黑暗处。

    劳伦斯不是太监,但也不是什么精虫上脑的种马,如果只是单纯的为了满足肉欲而用花言巧语骗取一个女孩主动奉献最直白的爱意,那他跟配种的公狗有什么区别?

    也许有点区别,因为狗不会产生性快感。

    “等我…嗝…”劳伦斯在打了个嗝之后,就彻底断片了,只有嘴里还在小声的梦呓着什么“安稳下来”“娶你”之类的词汇。

    对于一个女孩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呢?莫过于自己的爱人同样也非常珍视自己,虽然劳伦斯平日里比木头强不到哪去,但从他醉酒后的举动来看,很明显他是非常在乎菲丽丝的。

    喜欢会放纵,但爱会克制。

    这已经够了,有时候一个下意识的举动可以胜过任何甜言蜜语。

    两人刚相识的时候,菲丽丝只是被劳伦斯奇怪的性情和他那让人捉摸不透的思维勾起了难以遏制的好奇心,但她从来没想过,好奇也是潜在爱情的变种。

    直到劳伦斯醉醺醺的说出那段比任何表白都更加动听的情话时,菲丽丝就认定自己的选择没有错,劳伦斯确实是个很好的人。

    “安静的睡一觉吧。”在确认劳伦斯已经彻底没了意识后,菲丽丝红着脸轻轻的吻了吻劳伦斯的脸颊,起身向卧室外走去。

    “晚安,我英勇的守护骑士…不,亲爱的,晚安。”

    ……

    爱和秘密,永远都是人类心头最沉重的包裹,因为不管有多少人想为你分担,都很难有哪个人值得你如此信任。

    所以,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一定要把世上所有的幸福和快乐都给他啊…

    直到太阳已经慵懒的挂在头顶时,劳伦斯才捂着还在隐隐作痛的头慢慢从咿呀作响的木床上爬了起来。

    “昨天不是我做梦吧?”

    在确认床铺并不凌乱,衣服也好好的穿在身上,腰也并不酸痛后,劳伦斯终于松了口气。

    “糟了,都已经中午了?”准备再睡一会的甩手领主刚躺下就瞥到了窗外正午的炎阳,他又蹦了起来,要知道今天是他最后一天假期,如果明早前赶不到老鼠街…一想到卡琳一脸和善举起钉锤向自己走来的样子,劳伦斯就打了个寒颤。

    “菲…菲丽丝,快,收拾东西,咱们得赶紧走了。”

    匆忙拿了一包干粮并跟罗恩和唐纳德打了个招呼后,劳伦斯就带着菲丽丝匆忙离开了茶花镇,一路快马加鞭向自由之城赶去。

    因为专心赶路的缘故,直到黄昏歇息时劳伦斯才发现菲丽丝和往常不太一样,好像是有些心不在焉?从启程时她就一直望着天边的云彩,不知在想些什么。

    “哎?包里还有条鼠腿呢。”劳伦斯不由得微笑起来,就在他拿起鼠腿的一瞬间,一张皱得如豆腐干般的纸条也掉了出来。

    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鼠腿的烹调方法,还有一些唐纳德的唠叨,这让劳伦斯不由得心头一暖,霎时因赶路而产生的烦躁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仔细看鼠腿,它肥美至极,油脂十分均匀的分布在各处,肉色呈诱人的深红色,一眼就能看出这是经过细致挑选的最上级食材。

    “今天先吃点东西休息吧,明天早起再赶路。”

    ……

    篝火刚升起时,蕴含着水汽的枝条带着一股清甜味道在空气中慢慢散开,劳伦斯把鼠腿串起,照着纸条上的做法将一把岩盐磨碎后均匀的洒在肉皮上,将鼠腿架在了篝火旁,只有这样慢慢把肉烤熟,鼠腿才不会外糊里生。

    不久后,火烤油脂的味道和烤肉味道便混到了一起。如果说黑面包只是充饥的干粮,那烤肉就是愈疗疲惫最好的良药,劳伦斯仔细的给烤肉翻着面,一边不时用匕首将肉焦黑的部分刮掉。

    烤肉开始发出诱人的金黄色泽,应该可以吃了吧,劳伦斯切下一小块肉,送进了嘴里。

    美味,毫无疑问的美味,油脂完美的渗进了肉里,配合一点盐就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紧致的肉质在经过反复咀嚼后越发透出一种清香的味道,让人欲罢不能。

    “给,尝尝我的手艺。”劳伦斯将骨头剔除,把肉分成了两块,将其中更大的一块递给了菲丽丝。

    横渡平原的拂过灼热的脸庞,菲丽丝接过烤肉,拿起一块黑面包,小心翼翼的吃了起来。

    肚子饿了能吃到美食,疲惫时身边有爱人陪伴,还有比这更幸福的生活么?至于那些令人头疼的事情,等吃完饭再考虑吧。

    ps:观众老爷给的建议十分中肯,所以后面我会尽量把各种事件写的更细致一点,把节奏控制的更平缓些。

    关于男女感情,我个人认为不应该太轻率的许下什么承诺然后为了上床而上床,毕竟名为爱的东西是很沉重的,不加考虑便背负只会徒增痛苦罢了。

    愿各位观众老爷都能找到那个珍视自己的另一半。

    就酱。

第93章 长路漫漫() 
“老板对不起,我路上遇到…哎?人呢?”

    劳伦斯一路快马加鞭,终于在上午十点赶回了自由之城,当他着急慌忙推开旅店大门后,却没看到卡琳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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