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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部分

都市之无限穿越-第386部分

小说: 都市之无限穿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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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现在,小王就正在用精神连接与他表哥金破天说话呢!

    “哥哥,你可真会狮子大开口,直接就把赏金从十枚金币,提高到了三十枚!可是如果对方拒绝,我们该怎么办?自己去找达克…索尔打架吗?”

    小王如是说。

    破天则回答:“你丫的,老婆有了,钱也有了,就不允许我捞点外快!三十枚金币还算少的,我还没开三百……”

    金破天如此劲爆的话,通过三人的精神连接传遍了小王和桂的大脑,令后者不由得一齐撇向了他。

    “该死!精神连接状态下,会把我真实的想法都分享出去!”

    金破天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头了,马上收敛思维,在精神连接中说道:

    “弟弟,你说你了解达克…索尔,他的实力不在雷和玉流之下,而你也知道那两个家伙有多难对付,那么我们多要求一些赏金也不过分吧!”

    王志燃眯起双眼,利用精神连接回答道:“算了,反正对面也同意我们的要求了,等等就一齐出发去解决他。”

    “虽然我不清楚达克…索尔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单独出现在但丁堡附近,但是这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个天赐良机。只要在这里干掉达克…索尔,就意味着在我们突击尤里斯帝国帝都的时候,阻挡我们的深渊四牛郎,会少一个人,那么我们的成功几率就大大提高了。”

    桂立刻附和道:“志燃,你说得对!”

    “你们这两个家伙!又在我面前秀恩爱了!”

    金破天眉头一皱,马上收敛思维:“弟弟,还是你聪敏,就照你的计划,联合本地强者,一齐干掉达克…索尔!”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一旁的小羽说话了:

    “嗯?没想到你们还有精神能力!”

    这话一出,三人瞬间一愣,王志燃率先问道:“小羽,你能感觉到?”

    “是啊!”

    小羽理所当然地点头说道:“我能感觉到你们三人之间有精神波动,只是不清楚具体内容罢了。当然,你们毕竟是一家人,我没有要打听你们隐私的想法。”

    三人又是一愣,王志燃便又问道:“小羽,你是格斗家吧?可你怎么能感觉到精神波动?”

    这下轮到小羽一愣了,只听她问道:“这很奇怪吗?我已故的爸爸和妈妈也能感觉到啊。”

    这下子,三人就不是愣,而是惊了。

    先前,小王就从小羽举手投足间的独特韵律,推断出小羽是一位精通武艺的格斗家,但格斗家强调的是身体力量和武术技艺,显然与精神能力无关。

    不过,无论是何种力量,当达到一定的层次时,终会殊途同归,

    难道说小羽的实力,已经到达那种层次,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感知到精神波动了?

    慢着!

    小王回想起来,小羽似乎提到过,之前治安官葛朗台带队剿匪,结果撞上达克…索尔的时候,小羽也在场,而且还救下葛朗台,击退了达克…索尔!

    这小羽到底多少实力?

    念及此处,小王给了他表哥金破天一个眼色,让他发动能力直接查看小羽的实力。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破天从精神连接传来的信息表明,小羽的实力达到了位面级巅峰!

    啥?

    一个小小的地方治安队成员,竟然有位面级巅峰的实力?这可是能够在世界上称霸一方的存在!

    难怪小羽的感知能力这么强,甚至能够感觉到我们之间的精神波动!

    慢着!

    感知能力强?

    我是不是遗漏了什么?

    “金先生,你刚才在对我做什么?”

    只听小羽看向了破天,语气不善地问道:“为什么我感觉,你在对我做很失礼的事情?”

    果然如此!

    小王看着自己表哥那张干坏事被发现的囧脸,心道:以小羽的实力,连我们的精神连接都能感知到,自然也能够感知到金破天的探查能力了!

    幸好,小羽的实力也只能感知个大概,还不能察觉到具体内容,于是王志燃马上转移话题道:

    “其实是这样的,我表哥觉得你厉害,所以多看了你几眼。另外,我也感觉好奇,像小羽小姐这么强的存在,怎么会愿意当一位小小的治安队成员?”

    “啥?我很强么?”

    听到小王夸自己强的小羽,却摆了摆了,笑道:“别开玩笑了,我还没有我爸爸和妈妈厉害呢!我爸爸虽然打架很强,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搬运工,我妈妈也只是一位普通的家庭主妇罢了,没什么特别的。”

    说到这里,小羽还自满地说道:“我能在治安队里工作可是很满足的,毕竟这里的工资要比搬运工高多了。”

    唉?

    小王的表情一阵抽搐,心中暗道:比你还强的父亲竟然只是搬运工,母亲只是家庭主妇?这什么家庭?

    于是乎,小王不由得问道:“小玉,敢问你父母尊姓大名啊?”

    小羽很爽快地说道:“我爸爸叫白宾兼一,我妈妈叫美羽,我家都是平民出身,没什么特别的。”

    然而,听到这话的三人,心中当场掀起了惊涛骇浪!

    “咦?你们的表情怎么都僵住了?”

    面对小羽的提问,小王心中好似一万匹草泥马呼啸崩腾。

    喂,小姑娘,你知不知道你父亲白宾兼一可是号称人类四大强者之一的无双武圣啊!

    难怪我觉得你的姓氏白宾,这么耳熟!

    另外,你母亲;美羽虽然没有什么名声,但是能够成为无双武圣的妻子,显然也不是等闲之辈!

    而你,白宾小羽,作为你父母的继承者,你知不知道,自源生亡灵乌尔化为冥河消失后,在艾尔文大陆上,能打赢你的本土强者已经没了!

    如果这也叫出身平民的话,那么真正的平民叫什么?

    难怪你能

    击退达克…索尔,当然对方没用全力恐怕也是原因之一。

    王志燃不由得伸手抹去了一头的冷汗。

    随后,小羽接着说道:

    “很可惜,在十八年前,我爸爸貌似参与了一场战斗结果死了,而我的母亲在得知父亲逝去的消息之后,由于伤心得了一场大病,几年后也死了。”

    “哦,那可真惨。”

    小王知道,小羽的父亲为了保护世界,在十八年前和混沌四大使徒的战斗中被杀。

    然而,小羽的话还没说完,只听她说道:

    “确实,父母的死对我打击很大,但我也因此认识了叔叔。”

    “叔,叔叔?”

    三人的心又是一跳,这位叔叔不会又是一位不逊色你的高手吧?

    小羽说道:“我叔叔可厉害了,别看他只是一位普通的农民,早在十八年前,他年轻时,参加过一场比武大会,击败了当时还是王子的现任联合王国国王斯雷因呢!”

    “一个农民战胜了王子?”

    桂当场震惊了!

    虽然在很多网文中,都有身为平民的主角击败身为贵族高层的人物,一飞冲天的情况。

    看这种文章,总能让人感觉非常爽快。

    但实际上,平民从一出生就已经落后于贵族高层,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足够的资源,培养实力!

    毕竟,无论任何世界想要培养高手,培养精英,资源投入都不可能少,而平民恰恰就是没有资源!

    这就是出生不平等,所带来的差距。

    然而,小羽的叔叔做到了,这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王志燃不由得问道:“你叔叔叫什么名字?”

    “我叔叔叫阿全,他是我爸爸好友的养子。”

    小羽说道:“在我父亲死去的时候,就是他替我父亲收尸的,所以我们就认识了。”

    “啥!阿全!”

    三人,尤其是桂,再次愣住了。

    阿全是谁?

    他不正是桂的母亲葵,早年在游历宇宙时收的徒弟么?怎么全都连上了!

    听到这些信息,王志燃立刻思索起来,如果我们能够把阿全再拉进团队的话,那么击败达克…索尔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还没等小王开口,小羽就说道:“哦,对了。葛朗台大人也希望我叔叔加入进来,一起去对付达克…索尔。”

    哈,巧了!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王志燃马上起身说道:“那还等什么我们马上出发吧,免得时间久了,让那个叫达克什么的土匪逃跑了。”

    “好!”

    于此同时,在但丁堡外的森林中,一个十余人的商队,正被一群持刀的土匪团团围住。

    那位瞎了右眼的土匪头子,一脸狞笑地说道:“兄弟们,把人都杀光,东西都抢了!”

    商队老大是一位中年男性,他在听到这话之后,心当场就凉了下来。

    最近但丁堡附近突然出现了一批土匪,已经抢劫了好几个商队,可没想到竟然让自己给碰上了。

    “完了吗?”

    可就在这时,一个人影突然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

第四百九十二章你已经死了() 
当这个人从森林中走出来的时候,商队的首领当场就瘫倒在了地上,而土匪们的嘴角却露出残忍的笑容。

    因为,所谓的救世主并没有出现。

    那位从森林中走出来的人,只是一位披着土布做的白色短袖上衣和深蓝色长裤,脚底穿着草鞋,背后背着用绳子固定的柴火,腰间挂着把镰刀的普通农民而已。

    这位农民身高不高;只有一米六五左右,长相普通,而且因为常年日晒雨淋,皮肤非常粗糙且颜色较深,不过也因为长期耕作的关系,身材倒是不错,从露出的手臂上还能看到肌肉的痕迹。

    农民的年纪看似不小,毕竟满下巴的络腮胡,代表了时间的沉淀。

    只可惜,无论这位农民经过了多么长的时间沉淀,对于现在的局面也毫无帮助。

    毕竟,农民始终是农民,除了种地还能做什么?难不成,他还可以一拳击飞巨龙么!

    当然,这位农民在这个时间地点出现,只能自认倒霉,谁让他目击了我们的抢劫行动呢?

    所以他必须死!

    这就是此时,土匪头子的想法。

    于是乎,土匪的双眼立刻撇向了站在一旁的手下,后者立刻会意,持着刀,凶神恶煞地来到了农民的面前。

    那位农民,死定了!

    看到这一幕的商队首领不忍心地闭上了双眼,其实早在几天前,他就已经从但丁堡的商会里,听说了关于这伙土匪的传闻。

    他们的数量在五十人左右,各个手持兵刃凶悍异常,尤其是他们的老大,就是刚才用眼神示意手下干掉农民的家伙。据说他的实力,达到了圣级强者的地步,但是因为以前失手杀了某个贵族的子嗣,遭到通缉,进而落草为寇。

    这伙人先前已经抢劫了好几个商队,历来不留活口,正因为如此,他们暴行,引起了但丁堡地方政府的注意。当地治安官葛朗台大人,也已经准备组织兵力进行讨伐。

    而我也正是听到了这个消息,才敢继续带着商队走这条林道,毕竟葛朗台大人虽然吝啬,但在本职工作上,还是挺不错的。

    可谁知……我竟然真的碰上了!

    念及此处,商队首领脸颊处感觉到了一丝凉意,似乎起风了,但他并没有在意,而是闭着眼睛,对他身边的商队同僚,说道:

    “唉,那些土匪可是杀人不眨眼的,等那位农民死后,就轮到我们了,那些土匪可是杀人不眨眼的!”

    然而,他的同僚,却惊讶地说道:“不,不可能!”

    首领以为这位同僚还心存侥幸,想着土匪抢光财物之后还会放过他,  于是说道:“别心存侥幸了,你也应该在商会里听说过吧,那些土匪从来就没留过活口。”

    “不,不是的!”

    同僚解释道:“团,团长,是那位农民!”

    “咦,那位农民还没被杀死吗?”

    说完,商队首领睁开了眼睛,随后他就看到了一双铁拳,横扫四方,无人能敌!

    拳,就是权。

    握拳,就是握权。

    出拳有力,就是权力。

    只有拳倾天下,才能权倾天下!

    那些土匪,根本不是农民的一合之敌,他那握紧的拳头,好似蕴含着粉碎星辰的力量!

    仅仅普通一拳,就连人带兵器,带着周围的尘土,带起剧烈的罡风,一起轰上天空。

    而商队首领脸颊刚才感觉到的风,就是那位农民,在挥拳轰飞想要杀他的土匪时,带起来的。

    眼见自己手下被一个个轰飞,土匪头子的表情越发狰狞,自己横行多日毫无阻拦,今天怎么能被一个小小的农民击败!

    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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