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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辰月传奇-第9部分

小说: 辰月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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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四瓜家出来,连云谷华灯正盛,四瓜又叮嘱一番,方才转身进屋。莫宁想着小生意的事情,也和两人分开去了夜市。

    朱曦和常秀,先是买斗篷,衣服,鞋子等等。杂货铺买地图,药铺补充驱蚊虫等草药。还在魄兽市集选了一匹红色的五万年马兽。买完这些,朱曦手里的魄币就差不多了。接着他们就往夜市去找莫宁。

    “小哥!一看就知道你们天生一对,买束花送这位小姐吧!”

    牵着魄兽的朱曦,腆着肚子的常秀,一路逛着,正在欣赏夜景,身后忽然传来女人清脆的声音。

    两人转身一看,只见一个和他们差不多高,脸圆嘟嘟,腰圆鼓鼓,三十来岁的女子,手拿一束紫芙蓉,正向他们微笑招手。

    “真像啊!”朱曦和常秀相视一眼,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那女子依旧笑着,说道:“你们说我像?是像公主吗?”

    “看到你我们想起了个人。”朱曦说道,“你跟西瓜哥太像了”

    “哦!你们是说东南西北瓜的西瓜吧。”女子神色得意,却又腼腆,“他可追我多年了。不单单他,他三兄弟也都在追我呢。你们说说,我是嫁给西瓜好呢,还是南瓜好呢,是冬瓜好呢,还是北瓜好呢?”

    那左右摇摆的神情别提有多夸张了,当然有人会觉得搞笑,但朱曦和常秀却也觉得有些可爱。

    “你是翠花姐吧。”常秀微笑道,“他们跟我们提起过你”

    “是吗,是吗。”翠花显得格外高兴,笑着说道,“还以为这四个家伙忘了我啦。这两个月来,很少在门前出现了。”

    “你们说说,我翠花姐美不美?一些老欺负人家的人说我给做丫鬟都嫌弃。只有四瓜,说我是连云谷数一数二的大美人”

    “没错,翠花姐最美!”常秀说道,“你就是连云谷的大美人。”朱曦也微笑着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谢谢你们。”翠花咧嘴笑着,把紫芙蓉递给常秀,说道,“我知道你们心好,和他们一样。这花我送的,祝愿你们开开心心,永远一起。”常秀开心的接过了花。

    ——“原来你们在这。”莫宁笑嘻嘻的走了过来。

    “这是翠花姐。”朱曦指着翠花,微笑道。

    “真像啊!”同样的一幕重演,莫宁感慨不已。

    “小哥,看来你也还单身呀。”翠花微笑着,随即腼腆道,“要是你想追我,我也不介意哦。”

    “不,不。翠花姐。四瓜哥哥他们等你多年了。”莫宁神色一愣,连连摆手说道,“你可要仔细考虑,到底跟谁好啊。”

    “也对啊。不过不管跟谁,另外三个都会伤心。我就是狠不下心,才一拖再拖,到了现在。你们说说我该怎么办好啊?”翠花皱眉道。

    朱曦看看翠花,微笑着,指指自己胸口,说道:“翠花姐,你该问问这里。答案也许就在这呢。我们走了,希望你早日找到幸福!”

    朱曦三人告辞离去,留下翠花怔怔念叨:“是这吗问自己的心吗”对翠花,三人都不由叹息,这个单纯而又善良的女子,不知道她能不能找到答案。

    三人踱回客栈,安顿好魄兽,上楼。

    “我住这间。”莫宁先前一步进了单间,说道,“晚安!奇奇就跟你们啦。”

    “莫宁!你”朱曦一愣,顿时尴尬不已。

    常秀的脸一下全红了,两人相视一眼,羞得不敢再看。

    “进去吧。”常秀低声说道。

    朱曦和常秀先后洗了澡。等朱曦回来,常秀一袭白裙和奇奇已在一张床躺下。朱曦轻轻帮她盖上被子,走到另张床,躺了下去。

    黑暗中,常秀甜甜一笑,随即合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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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奥布尼森的诅咒() 
“看什么呢?”刚醒来的常秀,见朱曦目不转睛看着她。

    “看你呢。”朱曦微笑道。

    “有那么好看吗?”

    “好看好看!怎么看都看不够啊。”

    看着朱曦呆呆的样子,常秀心里一乐,一咕噜坐起,纤纤手指轻轻戳了下他的额头,说道:“等我白发苍颜,还会这么看吗?”

    “即使你容颜苍老,在我心里也是最美模样!”朱曦说道。

    常秀莞尔一笑,嫣然无方,“你这话跟谁学的,怎么听着不像。”

    “嗯嗯。”朱曦开始挠头,“我也觉得不像,但脑子里就会自己冒出来,心里根本不用去想呢”

    “我相信这是你的真心话。”常秀一跃下了床。洗漱之后,对镜梳理乌黑秀发,“你说,翠花姐会怎么选择呢?”

    朱曦抱着奇奇,痴痴看着常秀拿梳子的白皙手指在黑发间穿梭。抬头便见镜中精美无方的脸,一双秋水明眸正看着他。

    “我觉得可能是冬瓜,要不就是北瓜。”

    常秀束好秀发,起身,转头,问道:“为什么?”朱曦扭捏着没说话。常秀抿嘴一笑道:“一看你这模样,肯定想什么怪东西了。”

    朱曦被看穿似的,不由尴尬的笑了笑,说道:“我想只有和冬瓜或者北瓜一起,翠花姐才好抱一些”

    “咯咯”常秀笑得花枝乱颤,“你呀真是不正经”

    朱曦轻轻揽住常秀的纤腰,额头顶着额头,四目相对柔情流转。满脸娇羞的常秀突然飞快在朱曦额头亲了下。

    朱曦身子一颤,放开了她,微笑道:“我总算明白倾国倾城,红颜祸水这些词语为什么用在女子身上了。难怪四瓜和莫宁都建议你要戴斗篷,你这样子真是太美了。”

    常秀微笑道:“我的美丽只为你绽放,而你也最懂欣赏,足够了。”

    “走,我们离开连云谷。”两人换上新买的黑袍,出了门。

    朱曦和常秀却没在房间找到莫宁,两人奇怪着下了楼,问伙计,说他一大早出去还没回。出了客栈,正欲寻找,不远处,传来了他们熟悉的声音。

    “来看看啊,各种各样的饰品。一块一样,便宜啦。”莫宁正在道旁一棵树下,招徕路上行人。他面前的一块兽皮上,摆着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小件东西。不时有人驻脚,递过魄币取走东西。

    “莫宁,你这是?”朱曦看着莫宁,大惑不解。

    “啊,你们起来了。”两眼喜色的莫宁说道,“你们看,这是昨晚我找到的好东西,有的稍微加工了下,生意不错哦。”

    莫宁看看天色,朗声说道:“感谢各位啦,欢迎下次光顾啊。”

    “你们都在这啊。”四瓜由远及近,“先去客栈,我有话和你们说。”

    众人进了客栈上楼,冬瓜看着朱曦三人,说道:“事情妥了,出城令牌到手。”手一翻,三块黑色令牌出现。接着又说道:“和进城反方向就是出城的路,城门口都已打点,你们可自行前去。”

    朱曦递还三领黑袍,神色迟疑道:“我们这一去,万一被谷主他们知道,你们可怎么办?”

    “放心吧!”西瓜摸摸肚子,“怎么说我们也是连云谷使者。再说每天进进出出那么多魄师,不少也是黑魔殿的,谁会猜到是我们呢。”

    “嗯,应该没问题。”南瓜点头。

    “那今后你们有什么打算吗?难道一直留在这?”莫宁一边噼啪噼啪打着算盘,一边数着魄币。

    “爹娘年纪已大,我们暂时不会离开,但也不会帮黑魔殿害人。”朱曦三人疑惑怎么这么容易就打败四瓜。看到四瓜的家境,见到翠花,这时更确定了答案:原来他们根本没使出全力。

    “时候也不早了,以后有机会说不定还会碰面,到时候可要好好切磋切磋啊。”冬瓜像是看穿了他们的想法,微笑道。

    “四位大哥珍重!我们就此告辞,记得代我们感谢大叔大妈。”朱曦三人微微一躬,转身下楼。

    店门外那少年伙计牵着红马兽和乖乖,已在等候。朱曦上了红马兽,常秀抱着奇奇坐他身后;莫宁也骑上乖乖。三人向身后四瓜点点头,向前奔去,转瞬消失在街口。

    “真好啊!”

    “好什么?爹娘老,不闯荡。你不也明白吗。”

    “哪跟哪啊。见景思情,看来三弟又在想翠花啦。”

    “这事由翠花自己决定,谁都不用争。”

    “走,看翠花去!”四瓜小眼齐齐放光,心里皆是激情荡漾。

    朱曦三人很快到城门口,却被两个魄师拦住,看过令牌后,方才点头放行。朱曦三人跟着商队一段时间后,便和他们分道扬镳。

    一处僻静山谷,三人收起黑袍换回原本模样,不约而同的长长出了口气,仿佛憋得太久,这样才能把闷气排遣。

    “秀姐!”莫宁皱起眉,看着戴上蓝色斗篷一袭白裙的常秀。

    常秀不解,打量了下自身,发现没什么问题。莫宁对朱曦苦笑道:“你看,秀姐这样子是不是更恐怖了。看来还得加个面纱啊。”

    朱曦看看常秀,不觉也痴了。原本常秀已是美丽绝伦,戴了斗篷白皙精致的脸蛋若隐若现,等于再加上一丝神秘,那杀伤力,就难怪莫宁说恐怖了。

    “咳咳。”朱曦回过神来,“要不,秀秀你还是穿黑袍吧。”

    “不要!”

    “这样总行了吧。”常秀取出黑绸丝巾,蒙住半边脸,明眸善睐。朱曦和莫宁叹了口气,虽说远看可以,近看依然不行,但也没办法,总不能真让她穿连他们自己都不舒服的黑袍吧。

    “这里离巴拉卡远吗?”朱曦问道。

    “最快也要十来天,慢一点就要半个月了。”常秀道。

    “食物和兽粮不用担心。”莫宁骑上乖乖。

    “秀秀,你怎么不坐奇奇呢?”朱曦问道。

    “我想奇奇还是保存神魄,万一遇到紧急情况,她是最后的逃生希望,这样可好?”常秀说道。

    “还是秀姐细心!真遭遇强敌,我俩连逃命都难。”

    “嗯,也对。”朱曦心里不禁感慨。

    村庄渐多,人烟渐浓。三人在原野飞驰,不时有路人侧目,少年英俊,少女神秘,倒也是风景。

    一个村庄道口,莫宁说道:“我们在这借宿一晚,怎样?”朱曦和常秀点点头。

    “奥布尼森吗?”朱曦看着一块锈迹斑斑的牌子,说道。

    却见这村落数十座房子错落着,只有三五座屋顶冒起炊烟,偶尔听到一两声孩子嬉闹声。

    三人走近一座相对整洁的房子,门敞开着,孩子的笑声从中传出。

    “阿维拉,你在干什么呢?”妇人问道。

    屋里没点灯,一片灰暗,一个约莫四岁,白发白脸的女孩正在逗一只小白兔。角落里一个同样白发白脸的妇人似乎正剥着个块状物的皮。阿维拉发现门口的朱曦三人,先是愣了下,粉红的眼睛打量着,接着招了招手,意思是叫三人进屋,转身说道:

    “妈妈,来了两个哥哥,一个姐姐。”

    “是吗?”妇人眨着淡蓝色的眼睛,嘴角扬起。起身摸索着去擦拭一张木凳,“阿维拉,快叫他们进来呀。”

    “只有一张凳子,尊贵的客人,太不好意思了。”妇人依旧淡淡的微笑,苍白如纸的脸上带着一丝尴尬。

    “不忙不忙!是我们打搅你们啦。”朱曦三人进屋,看着空空四壁和热情的母女,心里充满了怪异。

    他们很快就发现这怪异的原因:母女长相很特别,其次是极端贫苦的生活和从容自若的态度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这村子为什么很多人家都关着门,也没灯呢”莫宁道。

    妇人幽幽叹了口气,语气平静道:“你们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不知道这里的情况也就不奇怪了,这是奥布尼森的诅咒。”

    “奥布尼森的诅咒!”三人不由一惊,“这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啊。据说遥远的过去,一个身受重伤,奄奄一息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到了这村。村里一个叫奥布尼森的姑娘悉心照料下,他活了过来。日久生情,两人相爱了。但这姑娘的父母嫌弃他来历不明而又穷困落魄,怎么都不同意,将年轻人赶了出去。之后马上将奥布尼森嫁给村里一个富家公子,没想到烈性子的奥布尼森竟在出嫁的前晚,割脉自杀了”

    “可怜的奥布尼森。”常秀紧紧捏着朱曦的手,不由唏嘘。莫宁神色凝重,问道:“那后来呢?”

    “悲剧已然诞生,灾祸不可避免。”妇人摸了摸阿维拉的白发,神色哀伤,说道,“谁知道那年轻人竟然是天神;而且是邪神,先前只是失却了记忆和法力。被赶出村子后,不知怎么的,不久法力和记忆都恢复了。当他回到村子时,奥布尼森已不在,躯体也已化了灰。盛怒之下的年轻人杀了奥布尼森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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