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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重生之赢家人生-第3部分

小说: 重生之赢家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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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们将两百只瓜全都搬到租房上面,藏到房间里。幸好租房就在二楼,不然非把他们累死不可。

    ps:谢谢收藏的一百三十一位书友,还有打赏和投票的几位。多谢支持。

005 旧识() 
“阿虎,你就守着这个摊位。”

    钟哲带着阿虎,用一张桌子占了路口的一个位置,摆上切好的西瓜,这样吩咐道。

    菜市场很大,除了正门外,还有两个侧门,一个后门。钟哲多了两个帮手,可以摆出三个摊位,把三个人流最多的路口都占了。

    钟林和阿虎兄妹负责守摊,切瓜送瓜的活自然就由他自己来干。昨天来来去去跑了几十趟,把他累得够戗。

    今天他早有准备,一大早就去买了几个带盖子的塑胶箱子,规格比较大的那种,一个箱可以装二十几片切好的西瓜。他用板车来运,可以把三个箱子叠在一起。一次就能运六十几片西瓜。这样他就轻松了许多。

    “哥,我怎么感觉今天的西瓜比昨天的要小一点。”

    钟哲第一次去送瓜的时候,钟林趁着没人的间隙,小声问道。

    钟哲点点头,说,“嗯,我切多了两块。渴了吧,想喝什么?”

    “我要可乐,冰一点的。”钟林抹了一把汗,心里却想着刚才他哥说的,一个西瓜多切两块,就意味着多挣两块钱。如果像昨天一样,卖出去六十多只瓜,就多挣两百多块。

    现在他们三个摊位,按比例算,就是一百八十只瓜,就能多挣三百多块。

    “如果再多切一块呢?”他忍不住遐想起来。

    钟哲不知道表弟心里的想法,知道了也不会同意的。现在还没有竞争者出现,他自然要利益最大化。

    不过,按照他的经验,像这样十几斤的西瓜,切成十四块已经是极限,再多的话,就太小块了。对消费者来说,没那么划算,吸引力也要小许多。

    怎么样在保持销量的同时,获取最大的利润,这可是技术活。

    前世的时候,他毅然从大学退学后,白天看店,到了晚上,就去摆摊,卖过水果,做过烧烤,弄过夜宵的路边摊虽然没挣到多少钱,经验倒是积攒了不少。

    像切西瓜这样的本事,就是卖水果的时候练出来的。

    他给阿虎兄妹送完西瓜后,推着拖车往回走,路过街角时停了下来,走进一间小店买饮料。

    这家店很小,面积不到五十平方。他往里瞄了一眼,店里放着两排货架,显得非常拥挤,上面摆的货物又杂又乱。

    在两千年,中小型的超市和便利店还比较少见,到处都是这种小小的杂货铺,买东西并不是很方便,还得去大的商场和超市。

    “如果在这附近开一家几百平米的超市,生意肯定很不错。”

    这个念头仅仅是一闪而过,就被他自己否决了。现在,就他知道的,这个镇比较大的超市只有两三家,都是一两千平方。

    但是到了两三年后,这个数目会变成十几家,其中有一半都在一万平米以上。

    别的不说,就旁边水果批发街那块地,明年就会被人买下盖起一栋大楼,开了一家大型的超市。

    在这样的地方开中小型的超市,是没有前途的。

    他摇摇头,甩开这些念头,目光落在面前的冰箱上面。这年头,饮料的品种远远没有十几年后那么丰富。

    “百事可乐,还有可口可乐,包装居然是这样的。新奇士橙汁,好久没喝过了咦,这是旭日升冰茶?”

    他眼睛一亮,取了一瓶出来。

    这个牌子的冰茶,他当年挺喜欢的,可惜没过两年,厂家就倒闭了,市面上再也见不到这种饮料。

    他又拿了两瓶百事,转头问老板,“有奶茶吗?”

    “没有。”

    他本来想小楠是女孩子,会比较喜欢奶茶,结果却没有。

    “对了,奶茶在这个时候还没流行起来。”他想起来了,随手拿了一瓶橙汁。

    结帐的时候,外面走进来一个人,提醒他说,“靓仔,你钱掉啦。”

    他低头一瞅,见地上一张十块的纸币,应该是自己掏钱的时候掉出来的,捡钱的时候,心里却在想,这个声音有点耳熟。

    一个模糊的影子,从记忆的深处冒了出来。

    他一抬头,看见一张年轻漂亮的脸,脑中模糊的影子瞬间变得清晰起来,嘴角不由露出一个微笑,说,“谢谢。”

    这女孩名叫张依敏,是他前世仅有的几个异性朋友之一。她家也在这里开店,就在他父母的家斜对面,每天进出都能碰见。

    不过,在这个时候,他们还不认识,充其量就是点头之交。

    他扬了扬手里的十块钱,说“你想喝什么,我请你。”

    “那我就不客气啦。”

    女孩也不推却,拿了一瓶橙汁。

    钟哲付了钱,那女孩就站在他旁边,跟着他一起离开,出了小店,见他拉起拖车,说,“你在前面摆摊卖西瓜,生意很不错啊。”

    “还行吧。”钟哲喝了一口旭日升冰茶,味道不怎么样。果然,自己对这个牌子念念不忘,是记忆加成啊。

    可惜,冰茶还是原来的冰茶,自己却不是原来的自己了,自然喝不出原来的感觉。

    张依敏又问,“你从哪里进的西瓜?”

    “就隔壁的水果批发街。”以钟哲对她的熟悉,一眼就看出她的意图,心里好笑,却不好在脸上表现出来。

    张依敏脱口而出,“那一只瓜批发都要七八块钱,你才赚多少?”

    “薄利多销嘛。”钟哲一脸无所谓地说,他才不会告诉她里面的诀窍,他们是有交情,不过那是在未来,而不是现在。

    反正,用不了多久,就会有聪明人发现这条财路。这世上从来都不缺聪明人。而在此之前,他当然要尽可能地多赚一点钱,没有把利润分给别人的道理。

    张依敏撇撇嘴,显然对这句话有点不屑。

    “靓仔,多谢你的水。”到了路口,张依敏就跟他道别了。

    钟哲挥了挥手,又喝了一口冰茶,皱了下眉头,毫不留恋地把水扔进旁边的垃圾桶,既然不合口味,他也不愿意勉强自己。

    接着,他就推着拖车往租屋走去,太阳越升越高,气温也随之升高,天气越热,买西瓜的人就越多,而他也就越忙碌。

    这也意味着,他挣的钱越多。

006 庆祝() 
“来,大家先碰一个。”

    钟哲举起盛满啤酒的杯子,围坐在一桌的钟林,阿虎,小楠也都跟着举起杯子,四只杯子碰在一起。

    “这几天,你们都辛苦了。来,多吃点。”他微笑着招呼他们吃菜。

    他的话并非是客套,这几天,他们几个确实是很辛苦。早上九点多就起来摆摊,一直到晚上八点多才收摊。

    一天十二个小时,这样的大热天,就算是躲在太阳伞底下,他又特意买了几部风扇吹着,也是很难忍受的。

    也幸好阿虎和小楠都是在农村长大,从小就要帮家里干活,比较吃苦耐劳,不然的话,肯定坚持不下去。

    他们两兄妹一人看一个摊,让他的收益多了近两倍。他自然也不会吝啬,给他们买零食饮料,晚上有时间,就请他们吃宵夜。

    至于摆摊七天来,一共挣了多少钱。连他自己当初都意料不到。

    除了第一天外,其余六天每天的收入都在一千以上。特别是第三天,因为是周日,收入更是达到三千。负责送瓜的钟哲都累得脚抽筋了。

    可惜,这样好日子也就那么几天,到了第五天的时候,开始出现竞争者了,多了两摊卖瓜的。那天,他的收入登时缩水了四分之一。到了第六天,又多了两家

    今天,他的收入只有六百多块。

    在这七天里,刨去所有开支,他手头上有一万多块。

    虽然有点惋惜,但他心里早有准备,像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生意,想独占是不可能的。能挣这么多,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一开始,他的最高目标是在暑假这两个月里,挣五千块。这已经不少了,毕竟这是在两千年,工人的工资普遍不超过一千。

    结果,只用了七天,就赚到了两个五千块。

    这让他意识到,自己确实是低估了重生的优势。对于能够先知先觉的他来说,这里处处是商机,就看他能不能把握住了。

    “以后卖西瓜的利润会越来越少,得想想别的赚钱的路子了。”他心里琢磨开了。

    一天六百不算少,可是以后加入竞争的人会越来越多,收入肯定会再度减少。这活又那么辛苦,不太划算。

    钟林他们见他在沉思,也没有打扰他,三人在那里聊天。

    “心里的他,快归来吧”

    就在钟哲思索的时候,一阵熟悉的歌声传了过来。是陈慧娴的歌,很久没听过了。

    他转头望过去,不远处有一个移动式卡拉ok的摊位,好多人围在那里,一个女孩拿着麦正在唱歌。

    他一眼就认出,这是张依敏的摊位。

    这种摆在路边的唱歌摊位,当年他第一次见的时候,觉得挺新奇。堪称露天ktv,当年一般都称为卡啦ok。唱一首歌两块钱,以当时的物价来说,并不便宜。

    不过,再过几年,就见不到这种摊位了。

    张依敏比他小一岁,刚上完高二。她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就给家里帮忙挣钱。像这个卡啦ok的摊位,就一直由她负责。只要天气允许,每天晚上她都会出来摆摊。

    在这方面,她比他强多了,他一直到上了大学后,为了新买手机才第一次出来摆摊挣钱。

    说实话,当年他对她的印象很差。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跟一个中年男人因为买东西起了争执,对骂起来。她骂得非常难听,把那个男人气得爆跳如雷,忍不住动手了。

    她那时也就十六七岁,面对高她一头的男人,居然一点也不怕,抄起一张小木凳就拍过去。

    那一刻她表现出来的凶悍,让他永生难忘。

    接着,她几个哥哥赶到,对着那个男人拳打脚踢,差点闹出人命。

    当时,他把这个女孩归为小太妹一类,敬而远之。

    直到几年后,他们成为了朋友,他才知道,原来当时那个中年男人借着买衣服,对她动手动脚,她才会骂得那样难听。这样的话,那个中年男人倒是活该挨揍。

    旁边的阿虎见钟哲一直盯着唱歌的摊位那边看,问他,“哲哥,你认不认识那个穿黄色衣服的那个男的?”

    “黄色衣服?”

    钟哲扫了一眼,只有一个穿黄衣服的,因为隔着不远,又有路灯照着,能看清长相,回忆了一下,没什么印象,摇摇头说,“不认识。”

    阿虎说,“听我妈说,他爸就是市场的老板。而且,他是咱们的老乡,家住在镇上。”

    钟哲有点意外,倒没太在意。

    能承包这么大一个市场,黄衣服的年轻人家里肯定很有能量,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他却没有去结交的想法。

    他们老家那边,到珠三角这边来做生意的非常多,毫不夸张地说,整个镇,起码有七成的年轻人都走了。

    要是到乡下去,更是一个年轻人都看不到,只有老人和孩子。

    而绝大部分人,都是出来做些生意,挣大钱的也有,不值得奇怪。

    也正是因为出来做生意的老乡太多了,想要借着老乡的名义让对方照顾一二,搁十年前还行得通。现在嘛,自然是不可能了。老乡这么多,哪照顾得过来?

    这时,原先唱歌的女孩唱完了,就见那个黄衣服的年轻人拿起麦,前奏刚响起,钟哲就听出这是喜欢你,用普通话说,就是黑凤梨。

    那个年轻人一开口,钟哲就恨不得捂上耳朵,那鬼哭狼嚎的,完全不在调上,简直就是噪音。

    原本围在电视前的几个年轻人显然也受不了这灌耳的魔音,纷纷离开座位,然后向钟哲他们这个宵夜档走来。就坐在他们旁边的一张桌子上。

    钟哲目光在他们脸上扫过,在其中一个女孩脸上停顿了一下。

    女孩似乎感觉到他的目光,朝他看了过来。他注视着她的眼睛,露出一个微笑,略一点头。

    女孩略有点惊慌地收回目光。

    阿虎正好看到这一幕,小声问他,“哲哥,你认识?”

    他这时才移开眼睛,摇摇头,说,“不认识。”

    “哦。”阿虎忍不住向那个女孩看去,只看了一眼,心中就狂跳起来,他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007 绑架() 
钟哲十九岁的年轻身体里面,隐藏着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的灵魂。作为一个大龄男青年,看到漂亮女孩,不会像小年轻那样偷偷摸摸躲躲闪闪,生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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