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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魔法纪元之神纪元-第11部分

小说: 魔法纪元之神纪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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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热闹的小镇,镇口有数条马路,很显然从这里到迷雾森林不只一条路,每一条路上都有人进出,有拉货的商人也有冒险者,这里是有三千流动人口的小镇,同样的小镇还有很多,全是为冒险者服务的。

    贝克斯等人很自然的进入了小镇,雷欧从后面跟上,他们要把今天的收获拿去卖掉,那头独角巨猪更是重头戏。

    贝克斯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小铺子,店铺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地精,他正躺在椅子上,看样子是在抓虱子。

    “弗洛斯有大生意来了。”贝克斯一进门拍着桌子大声喊道,那地精正抓了只大跳蚤,听到贝克斯的声音后将其塞进嘴里吃掉后才跳下椅子,一脸奸商式笑容迎接客人。

    “呦,这不是贝克斯大爷吗?今天有什么好东西啊,我这里一点高价收购。”地精弗洛斯搓着手,标准的小商人口气。

    贝克斯取下空间匣子,将里面的东西都倒在柜台上,弗洛斯眼前一亮,上前清点起来。

    “王蛇的毒牙一对,值两个金币,金线草一株价值三个金币,鬼面猿猴的皮毛一张,价值六个金币,一阶魔核五颗值二十个金币”弗洛斯清点着每一份材料,每一份都要报价,全部材料清点完,总共价值五十六个金币。

    弗洛斯报出这个价格之后看了眼贝克斯,显然这点东西被称为大生意连贝克斯自己都不信。贝克斯嘿嘿一笑,将那些材料扫到一边,又从匣子里倒出了来一堆东西道:“你再看看这些。”

    弗洛斯仔细一看,倒吸了口冷气,他拿起那个核桃大小的银白的魔核说道:“我的天,你们居然杀了三阶魔兽。”

    贝克斯嘿嘿笑道:“可不只我们,还有这位小兄弟帮忙,他可是一位中级法师。”弗洛斯顺着贝克斯指着的方向望去,这才发现了站在一旁打量店铺的雷欧,见众人看着自己只好腼腆的一笑。

    难怪啊,我就说凭他们几个怎么能杀掉三阶魔兽,原来是有法师帮忙。这种话弗洛斯可不敢当面讲出来,只能在心里腓腹几句。

    “好了弗洛斯,你就说这些材料值多少钱吧!”贝克斯见他发呆,有点不耐烦的说道,他可是指望着这些钱弥补自己的损失呢!

    弗洛斯回过神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三阶雷系魔核一颗,价值一百三十金币,独角巨猪皮一张,价值二十金币,獠牙一对价值二十金币,雷属性兽角一只价值五十金币,总价二百二十金币。”

    弗洛斯报完价,讨好的问道:“贝克斯大爷,这价格还满意吗?”

    贝克斯没想到会值那么多钱,心中一喜,脸上却是满脸嫌弃的说道:“怎么才那么点儿?那可是少见的雷属性魔核,至少得卖一百七十金币吧?还有那兽皮,那可是制作皮甲的上好材料,怎么也得值个四十金币吧?你这里怎么收那么便宜?”

    弗洛斯皱着眉说道:“贝克斯大爷,我可没坑你啊,这魔核虽然是三阶的,可它是独角巨猪的,你也知道这独角巨猪是不擅长魔法的,这魔核里的魔力说实话比其他三阶魔核要低不少,要不是它是雷属性的我也不会出那么高价格。

    再说这兽皮,要是完整的一张它也值那么多钱,可你看它上面那些破洞,本来能做一套全身甲的,现在做一件胸甲都够呛,能卖二十金币已经不错啦!”

    听着弗洛斯那尖细的声音,贝克斯也知道自己是占不到这个精明的地精商人便宜了,于是说好价钱,弗洛斯从身后的房间里取出一大袋金币,贝克斯仔细数了一下,一个不少。

    贝克斯数出四十四个金币交到雷欧手中,:“里奥小兄弟,这是你的份。”本来雷欧的功劳是比较大的,是他独自击杀了独角巨猪,可他坚持要平分,贝克斯也只好心怀感激的答应了。

    独角巨猪的,加上先前的材料,贝克斯的小队每个人都分到了五十八个金币,几乎快有他们一个月的收入了,每个人都很高兴。

    贝克斯耶是如此,他回过头高兴的说道:“里奥小兄弟,你不是说要去找旅馆吗?走,我带你去。”说罢便拉着雷欧要出去。

    雷微微一笑,说:“不急,我也要卖点东西。”说罢,将自己空间匣子里的魔核全倒了出来,有七颗一阶的五颗两阶的,至于其他材料雷欧懒得扒,只拿了魔核。

    桌上的魔核闪闪发光,贝克斯和其他人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他一个人居然杀了那么多魔兽!看其价值得值个一百多金币,要知道他们在迷雾森林里一个星期才弄到价值五十六个金币的材料,要不是有头独角巨猪,一个星期下来每人才能赚十多个金币。

    而他一个人光魔核就值一百多个金币,要算上那些魔兽身上的材料得值多少钱啊?

    这也不能怪雷欧太变态,只是因为他经验不足,一开始没弄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儿,魔兽全顺着血腥味找上门来,雷欧是靠着左轮枪的威力才能杀那么多。

    弗洛斯咽了口唾沫,敬畏的看了眼雷欧后,低头清点起魔核来,最后算出来总共价值一百二十八金币,加上先前的他身上一共有了一百七十二金币。

    弗洛斯诚惶诚恐的问清楚雷欧的意思后,迅速的把一大袋金币交到他手中。

    “走吧,找旅馆去。”这次轮到雷欧拉贝克斯了,他正张着嘴陷入了呆滞之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五章() 
一行人找到了一件看起来颇为华丽的旅馆,这个小镇的大建筑基本上都是为冒险者建立的,旅馆酒馆满大街都是,雷欧睡惯了好床,自然不想去那些破旅店,直接叫贝克斯带他来最好的旅馆。

    “里奥小兄弟,你真要睡这里吗?虽然这里很好,但是一天最少要一个金币呢!”贝克斯好言劝道,在他看来为了一个暂时的落脚点花那么多钱有些不值。

    雷欧主意已定,自己已经这么惨了,要睡也要睡最好的地方。

    贝克斯劝不动他,只好叹了口气,这迷雾美人旅馆虽然价钱贵,但装修和服务却是远超其他旅馆的,里面住的都是有钱的主儿,雷欧那赚钱能力,住这里倒也应该承受得起。

    “好了,小兄弟,我们也该分开了,你要找我们帮忙的话,就来龙蛇兰酒馆找我们,我们不出去的话每天都有人在那里。”贝克斯等人向雷欧告别,菲娜在依依不舍的看了雷欧一眼后也转身离开了。

    进了迷雾美人里面,雷欧首先花了六十个金币,开了一个月的双人房,拿到钥匙后雷欧上楼,找到自己的房间,看到雪白的床单后一把扑了上去,这两天他可没睡过一次好觉,很快鼾声响起。

    雷欧这一觉直接睡到大中午,直到旅馆内的仆役敲门他才醒来。

    敲门的仆役送来了午餐,当然,这是他花了钱的。雷欧一只手拿叉子将切好的,带着血丝的牛肉送进嘴里。另一只手翻阅着雷瑟给他的魔导书,这两天他一直没时间看,现在得了空闲拿出来阅读。

    书里面记载着许多东西,有魔法,魔法阵,铭文,炼金术,看样子雷瑟是把雷欧会的东西都写了进去,至于雷欧想学什么就看其自己的意愿了。

    书也不知道是由什么材料做的,雷欧翻了几百页还是那么厚,看样子自己翻过的才不到百分之一,至于后面的雷欧翻不动了,他最多翻到了高级魔法那里,至于后面的看样子要雷欧的实力达到才能解锁了。

    魔导书的体积不大,长三十公分,宽二十五公分,厚四公分,表皮漆黑,看起来跟地毯货没什么区别,但里面的内容却是极其珍贵。

    里面记载了各系魔法,就雷欧知道的来讲,一些常用和不常用的魔法都在里面,甚至还有一些失传的魔法,加上其他东西可以说是一部极其珍贵的百科全书。

    如果不算上各种对魔法的理解之外,里面记载的魔法种类可以跟一座小型魔法图书馆相媲美。

    这也就说明雷欧不用为了学魔法而发愁了,然而雷欧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左轮枪子弹,他匆匆翻到了炼金术里关于子弹方面的介绍。

    他之前看过关于此篇的记载,薄薄的纸片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雷欧细看了一下上面最少有十多中子弹的制造方法,还有一下关于给左轮枪铭文的建议和推荐,按照其上的说明,这把枪最强能一枪击杀六阶魔兽,也就是s级魔兽。

    雷欧仔细一看,对其上的介绍嗤之以鼻,按上面的介绍,一颗子弹要用到五阶魔兽的魔核以及其他许多珍贵的材料,枪上的铭文也得刻到不可思议的地步,简直是天方夜谭。

    雷欧仔细看了眼普通子弹的制作方法,只需要一些普通的材料和工具就能做,他不想用这种普通的子弹了,连三阶魔兽都打不动要来何用。

    说实话,雷欧确实有点小看了普通子弹的威力,他也只用普通子弹对付过独角巨猪,却忘了这独角巨猪正是以防御力著称,不然凭它那角上发出的闪电,怎么也得不到三阶魔兽的评级。

    雷欧仔细看了一下,一种名为穿骨弹的子弹引起了他的注意力,像名字一样,穿骨弹的穿透力极强,根据介绍是能打穿一切三阶魔兽的头骨,这也是雷欧唯一可能造得起的子弹。

    雷欧看了一眼上面的材料,估算了一下自己造一颗,身上的钱就得花得差不多,权衡之下,他决定去找贝克斯等人,问一下他们哪里能买到一些造普通子弹的材料,穿骨弹等有钱了再说。

    雷欧在出门前看了一下旅馆门口的多伦玛镇地图,很快就在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找到了龙舌兰酒馆。那是一个挂着破烂招牌的小酒馆,里面人看起来挺多,当然穿的也不是特别好,显然是低级冒险者的聚集地。

    雷欧先开门口的帘布,他的出现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因为这里的都是交换信息来的,什么样的人都有,雷欧虽然长得帅点,但还不至于引起太大反应。

    雷欧在一个僻静的角落找到了正在喝酒的贝克斯和吉拉,贝克斯不愧是个标准的酒鬼,他正喝的酩酊大醉,拉着一个红头发女服务员在那吹牛皮。

    “蕾莎,蕾莎,你听我说,我今天有钱啦,喏,看到没有”贝克斯拉着那个漂亮的女服务员,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币强塞到人家手里,说道,“蕾莎,等我有钱了就把你娶回家”

    贝克斯现在就一个猥琐大叔一般,那个女服务员从贝克斯的手里挣脱出来,把金币塞回他口袋里,头也不回的走了,旁边的人看到了嘲笑道:“贝克斯就你这怂样还想娶蕾莎,先把你家里那头母老虎解决了再说吧,哈哈哈哈”

    一众冒险者纷纷笑了起来,贝克斯家里那头母老虎可是厉害的很,据说有一次贝克斯在街上调戏人家小姑娘,被他家母老虎看到了,那母老虎撵了他三条街,至今还是一桩笑谈。

    贝克斯酒喝多了想反驳,却想不起该怎么说,只能打了个酒嗝,倒在桌上睡着了。众人又是一顿嘲笑,接着就不再关注这里了。

    雷欧直接过去,吉拉看到他,急忙招呼他过来,而后雷欧点了一瓶红酒和一些水果。

    雷欧说明自己的来意,吉拉他们对这里很熟悉,应该知道那些材料哪有卖。吉拉一听雷欧是要做子弹,当即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雷欧也不是小气的人,将左轮枪掏出给吉拉把玩。

    吉拉对这种没见过的武器很新奇,在雷欧讲解完其基本原理后,感慨的说道:“这玩意太好用了吧!比弓箭方便多了,要是我有这枪,早就不当弓箭手改当枪手了。”

    雷欧笑了笑,道:“你别把它想的太好了,这东西造价很贵的,而且子弹又是消耗品,而且现在只能对付一些低级魔兽,那些高级魔兽连皮都伤不了。”

    吉拉将枪还给雷欧,道:“那也比弓箭好用多了,高级魔兽实力不够的话弓箭也射不动,你们法师就是好,有这么多好玩意儿。”

    雷欧不置可否的道:“你知道这玩意有多难造就不会这么说了,而且那子弹成本价都要一个金币,还是因为我自己会炼金术。”

    吉拉咋舌,在他心中,元素法师们都是一群有钱人,可还是没想到这么有钱,一颗子弹要一个金币,简直就是拿钱在战斗啊!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等太阳落山了,吉拉带雷欧去了夜市。至于贝克斯交给了那个叫蕾莎的女服务员。

    “我跟你说啊,蕾莎也对老大有意思,就是老大那婆娘太凶了,要不早就表白了。”这是吉拉的原话。

    多伦玛镇最热闹的时候还属晚上,那时该回来的都回来的,没回来的要不就是在露营,要不就是死在了里面。

    有些冒险者不愿把材料卖给商人,就会选择在夜市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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