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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部分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第286部分

小说: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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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伦敦的夜空漆黑深邃,一轮半勾的弯月挂在广阔无垠的天空上,将淡淡的光辉洒落大地。

    这里是酒席会馆的一个小阳台,夏夜的清风从不远处的森林里吹拂过来,夹杂着湖水清凉的气息。克多里将手臂撑在黑铁的镂空雕花栏杆上,放目远望,四野里是一片寂静,只有在遥远的地方闪烁着伦敦绚烂唯美的灯海。

    既然已经成为了维斯克·埃尔德的未婚妻,那么凯伦的生日会自然是在前者名下的会所里举办的。这间高级会所是埃尔德私人的一处地产,位于伦敦的郊区,被葱葱郁郁的森林包围住,安宁寂静。

    这处小阳台其实很隐蔽,需要从生日会的主宴厅穿过三扇门、走过旋转楼梯,才能找到。但是这里真的是一处非常美好的地方,红酒香醇的气息从楼下的宴会厅中弥漫上来,在阳台的地板下,就是正在参加生日会的宾客们,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在自己的头上还有这么一个隐蔽的地方。

    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后,克多里感觉自己昏昏沉沉的大脑似乎清醒了许多。他不是一个会喝酒的人,刚才出于礼貌多喝了几杯红酒,就让他觉得脸上有些发烫,如今吹了晚风才感觉好一些。

    “我小时候经常来这里。”

    男人低沉沙哑的声音一下子吸引了克多里的注意,他转首看去,却见到那双冰蓝色的眼眸正安静地凝视着自己,那眼睛真的太透彻了,被月光一照射仿佛能照耀到最底端,反射出冰川似的纯净光芒。

    克多里忽然觉得刚刚清醒的大脑,又有些晕沉了。他迷迷糊糊地听着男人这样说道:“这座庄园是我十岁的时候,我的祖父赠送给我的。夏天的时候,我很喜欢来这里,在那边的森林里有一个小湖,里面有很多鱼。”

    顺着维斯克手指的方向看去,克多里的目光落在了一片茂盛葱茏的森林里。

    “不过你不能一个人单独去钓鱼,因为在那附近的森林里,还会有一些小动物。”顿了顿,维斯克说道:“祖父很喜欢打猎,所以会在森林里放一些小动物,我很多年没有打猎过了,它们应该都长大了不少。”

    克多里忍不住地问道:“你会打猎?!”

    维斯克轻轻颔首:“嗯,我会打猎,但是我很少打猎。”

    克多里对这件事也没有太多的兴趣,只是他却不由对此产生了一点好奇,也忍不住地多看了维斯克好几眼。而后者则是心领神会地翘起唇角,接着说道:“在那一片的森林里,有一个很漂亮的喷泉。现在应该还能看到一点影子,就是在森林中间空出来的那片空地。”

    克多里凑近了一些,看向了那片森林,果不其然,他在其中发现了一个圆形的空地。不过月光实在是太明亮,隐隐约约地只能看到一个朦胧的影子,却看不清那个所谓的喷泉。

    “这座喷泉是我后来修建的,四周做了一些绿色雕刻和图案植坛。”

    听着这话,克多里有些遗憾地说道:“真可惜,晚上太黑了,我看不见它们。”

    闻言,维斯克眸子一亮:“你如果喜欢,随时都可以来这里,我带你去看。”

    和谐亲昵的氛围在两人之间徜徉起来,从这所庄园到埃尔德家族的老宅,从柏林爱乐乐团到慕尼黑音乐学院,克多里从回到伦敦起就一直在心里沉淀的那丝失落,逐渐消失得一干二净,到最后,听着对方说笑的话语,他甚至情不自禁地轻笑出声。

    “虽然我的父母一直希望我能多听听音乐会、培养情操,但是可惜的是,我对音乐真是没有太多的欣赏天赋。”说出这话的,正是在外冷峻淡漠的维斯克·埃尔德。恐怕就连他的父母、凯伦都不知道,这个男人其实也有这种幽默无奈的一面。维斯克继续说道:“很早以前就听说凯伦有个小提琴天才的弟弟,我当时有想过,或许……你会和法勒·路易斯很像。”

    法勒·路易斯出生优渥,是世界顶尖的小提琴大师,能有人将之与自己对比,对于克多里来说,其实算是一种赞美了。

    大概是气氛太过美好,克多里一时忽视了对方提到的“凯伦”,他笑着说道:“我曾经与法勒大师见过面,他是一位很和蔼可亲的小提琴大师,我与他差得很远。”

    “不,你比他优秀。”

    男人斩钉截铁的话让克多里一愣,他诧异地抬首,只见维斯克正敛着眸子,郑重认真地凝视着自己。这个时候连一个字都不用说,空气便仿佛凝滞了一般,让克多里浑身的血液一点点地僵住——

    他好像意识到,有些东西正在偷偷地发酵。

    维斯克俊美如雕刻的面容上露出一抹很淡的笑意,他道:

    “你的琴声……”

    “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美的旋律。”

    或许是那一刻的月光太过朦胧,也或许是那一刻男人如同冰层断裂、春暖花开的淡笑太让人心动,当克多里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情不自禁地与这个男人开始了一场接吻。

    这个吻开始于两个人渐渐靠近的动作,这个吻也加深于他们紧紧拥住的身躯。

    口鼻间到处都充斥着男人冷冽清爽的味道,和这个人冰冷的皮肤不同,这个人拥有着炙热的嘴唇。当两唇相碰时,克多里只感觉自己仿佛被对方融化了一般,即使后来理智渐渐苏醒,他也痛苦地不愿意挣脱开对方。

    脚下是嘈杂热闹的宴会厅,耳边是夏夜里呼啸而过的晚风。两个男人仿佛偷情似的在这小小的阳台上,开始了一场不|伦的爱恋,这种爱情只能是一场火,感性的人被灼烧得粉身碎骨,而理性的人却用铁锤凶狠无情地凿着另一方的心脏。

    这个漫长的吻,从开始的一刻就没有想过结束。

    很少有这样不自重的时候,如果放在半年前有人告诉克多里,以后你会为了爱情不顾一切。那么克多里只会无奈地告诉对方:“你真是想多了,我的家人,永远都会比我的爱人重要。”

    但是现在,他却无情地给了自己一巴掌。

    他在亲吻的是他的姐夫,是他姐姐的未婚夫!他的姐姐正在楼下举行着生日会,可是他却在这里勾引姐夫,妄图与对方发展不|伦的关系。

    当楼下忽然响起了一阵掌声的时候,克多里的理智陡然回归。他用力地推开了眼前的男人,只见维斯克也是一脸怔然,惊诧地看着他。

    用力地喘了几口气,克多里尽量让自己保持理智,声音也不颤抖:“抱歉,刚才……刚才是个意外。我……还要赶凌晨的飞机,我先走了。”

    “克多里!”

    回答维斯克的,是青年飞奔离去的背影。

296。安吉尔的日记6() 
大多数人都会忘了自己五岁前的事情,即使记得,也只是零星的一点片段罢了。但是对于一些记忆力超绝的人来说,有些事情他们却能记得非常非常清楚。

    比如闵琛,每当朱莉调侃他“奥斯顿小时候总是抱着我的大腿要糖吃”的时候,他都无法反驳。因为他自己也记得那个场景,记得那一大捧的糖,记得自己耍赖一样要糖吃的模样。

    闵琛是在4岁的时候开始学习钢琴的。

    学习乐器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起步便是第一大难关。很多人在面对钢琴、小提琴这类的乐器时,经常会在第一个月就结束了自己的学习。因为学习乐器需要天赋、时间,最重要的还是耐心。

    闵琛是幸运的,他在钢琴上的天赋堪称罕见,就连起初给他启蒙的钢琴大师朱莉都惊骇得无法形容。朱莉当时是这么对柏特莱姆公爵说的:“奥斯顿应该在古典音乐上再发展下去,这种天赋……这种天赋实在是百年一见!”

    是的,一个月就已经掌握了所有的基本技巧,半年开始进行十级曲目的演练,等到了一年后,才6岁的闵琛就可以尝试着进行一些简易的谱曲,并且用那双稚嫩的手演绎出很多精妙绝伦的高难度钢琴曲。

    起初想要让儿子学习钢琴,只是出于一种贵族礼仪的教导,但是看到儿子既然如此有天赋后,柏特莱姆夫妇也决定了,培养儿子在古典音乐上的成就。

    这件事自然是征得了闵琛同意的,接触钢琴以后,闵琛已经渐渐地从“天天要糖吃的小正太”变得成熟起来,在被父母询问是否想继续在古典音乐一途上走下去时,他像个小大人似的点头道:“嗯,我想继续走下去,我想作曲。”

    既然想作曲,那么自然不可能只学习钢琴这一种乐器。

    闵琛第二个去尝试的,就是小提琴。

    朱莉对小提琴是没有太多了解了,于是她便将闵琛介绍给自己的朋友,一位住在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希望对方可以培养闵琛在小提琴上的造诣。

    于是,当时才7岁的闵琛便直接从法兰克福来到了斯图加特,在管家的陪同下开始了一场小提琴的启蒙生涯。

    启蒙,需要的是一个好老师,而等后来则可以正式进入学院,与更高层次的大师们进行学习。

    闵琛早就被莱比锡音乐学院的钢琴系录取,但是学院的老师毕竟层次太高,多年来从未接收过音乐新手,所以小提琴启蒙这种事自然不可以交给他们来做。

    总而言之,在正式进入学院的半年前,闵琛开始在斯图加特求学。

    后来曾经有音乐家如此形容过奥斯顿·冯·柏特莱姆的音乐造诣:“他是21世纪当之无愧的钢琴之王,他是最出色的指挥家、作曲家,他精通多种乐器,包括小提琴、小号、圆号、竖笛……”

    没错,小提琴只能放在“精通”里,根本无法拿出来单独谈,因为……闵琛在小提琴上的天赋真的实在一般。这个一般是指的与他的钢琴天赋相比,事实上,如果闵琛单独地攻克小提琴,四十年内,他或许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大师。

    但是,这样的天赋放在整个古典音乐界,只要是有名有姓的小提琴家,都可以拥有。

    弦乐器一共分为三种,擦弦乐器、拨弦乐器和击弦乐器。

    在这之中,很明显小提琴属于擦弦乐器,而钢琴属于击弦乐器。按理说虽然是不同的弦乐器分类,但是都同属于弦乐器的话,也不会有太多差别。可是对于闵琛来说,当他面对小提琴的时候,他真的恍若遇上了一座大山。

    对于钢琴来说,52个白键、36个黑键和3个踏板,这便是演奏钢琴的全部了。在闵琛的心中,他非常理解钢琴、非常明白钢琴该如何演奏,可是当7岁的他遇见了小提琴时,却彻底地怔住了。

    这种弦乐器,完全靠你按压琴弦来选择音调。

    她不会有一个特定的琴键来让你按压,也不会有一种特定的延音、柔音、消音方式,来让你选择。和钢琴相比,小提琴真是一位任性骄傲的公主,你想演奏我?可以!那你就来征服我吧!

    从一开始的《沃尔法特》,到后来的《开塞》,闵琛进步的速度一点都不慢,甚至让朱莉的老朋友——那位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大为惊艳。然而,闵琛自己却相当地不满意,因为这和他在钢琴上的前进速度相比,真是太慢了。

    骨子里,闵琛真是一个骄傲至极、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自负的人了。

    出生贵族世家,拥有着出色的外表,刚刚触碰钢琴不过半年,就被莱比锡音乐学院破格录取,甚至被很多人称赞过百年难得一见的钢琴天才。

    闵琛是有野心的,即使现在才7岁,他却已经开始预见了自己站立在音乐巅峰上的未来。他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即使被贵族礼仪掩饰得再好、外表看上去再绅士谦逊,掩藏在他骨子里的,仍旧是日趋增长的骄傲。

    骄傲到一定程度,就是傲慢了。

    而在这份骄傲即将演变成傲慢的时候,闵琛却被小提琴彻底地击溃了自信。

    他以为他能够像学习钢琴一样,极快地掌握这种乐器,但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刚开始触碰小提琴的头三个月,他几乎是被这样乐器牵着鼻子走,远远达不到当年学习钢琴时候的进度。

    对于一个骄傲的人来说,失败简直就是奇耻大辱。虽然那位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一再夸赞“奥斯顿,你真是太棒了”,但是闵琛却完全无法接受他的赞美,因为他知道……在小提琴上比他出色出挑的人,真是太多太多了。

    半年的学习相处,闵琛已经将小提琴基础全部打牢,同时也再也没有了当初刚刚来到斯图加特时的高傲与自负,甚至在那位小提琴家结束了最后一节课程的时候,他显得十分的不上心。

    这个孩子如此的表现,让那位小提琴家不由地皱了眉头。

    诚然,他听朱莉说过,这个孩子在钢琴上的天赋真的是无与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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