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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部分

重生之平淡欢乐的生活-第457部分

小说: 重生之平淡欢乐的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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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转过一片大楼之后,朝另外一条不大的街道处看去,她想要买点东西敷敷脸,要是让自己的女儿看到了,岂不是丢死人了?

    车子刚转弯的时候,突然熄火了,她刚要将火打着,就看到不远处来了几辆面包车,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里她就觉得会出事,结果她的车门还没关好,车窗户上的玻璃就被一个彪形大汉一把击碎了,然后双手抱着肩膀盯着她道,“没有想到这个死太监的女人还不错哦,哈哈,没让我李仕兵白来一趟。”

    “李爷,这个女人当初可是我们这里的第一美女哦。”这个时候,一个五十多岁,说话声音极为尖锐的干瘪黑瘦的男人走了过来。

    一看到来人,周惊蛰感觉自己的胸口都要爆炸了,因为这人竟然是——乔六指。

    至于面前的这个李仕兵到底是谁,她不知道,不过也应该不是个简单的角色,因为乔六指是有名的不要命的人,竟然有点怕他。

    “乔六,你想干什么?”周惊蛰故作镇定地呵斥道,不过她也知道,这个根本就没用。

    “干什么?”乔六指嘿嘿地盯着周惊蛰的胸口道,“干你啊,还能干什么?以前的时候我是不太敢,因为有那个死太监在,现在他都死了,老婆我难道不能玩玩吗?”(未完待续)

104 大菩萨() 
“你放肆。”周惊蛰脸气的煞红,刚才的那个手掌都没有这个话让她难受。

    “我还就放肆了,你觉得你今天走的了吗?我后面今天可是有五十个兄弟,今天我爽了之后,就让他们好好爽爽,哈哈,n市第一美女有这样的死法,肯定会让很多人都激动的吧?”乔六指的牙齿都是黑色的,看人的眼神阴森恐怖。

    “那个什么狗屁叶凡呢?”李仕兵却不管这些,直接问道。

    “你们不是来找我的吧?”周惊蛰似乎抓到了一个救命稻草一样。

    “嘿嘿,找那个叶凡自然是需要找的,至于你,肯定也不能浪费了,听说你们都住在一起了,魏端公才死几天啊,你就耐不住寂寞了?”乔六指的话极尽侮辱,眼神放肆的过分。

    “你如果不想现在就被后面的人轮的话,就打电话。”李仕兵说完就转身朝车子里走去,这里不适合说话。

    周惊蛰看着乔六指的眼神,没有办法,只好拿起了电话。

    在她心神不宁的播下电话号码的时候,在n市,陵墓处,此时正值旭日东升,霞光万丈,一男一女拾阶而上,最终来到了一处不太起眼的墓碑前。

    这个墓碑没有那些有钱人去世之后的那份大气魄,像是吞山吐云的气势,似乎周围的一切都是可以吃的一样。

    墓碑前有一小块空地,一颗苍老松树,树下有一张木桌和两张椅子,木质普通,就算是没人看着也不会有人费这个劲将东西拿走。

    其实,站在这里的视野极好,足以看到n市的全貌。而这个墓碑上就写了两个字,很多人也不会多想:钩沉。

    身材魁梧的男人站在松树下,心旷神怡。宛如多日的那些烦恼事都不见了,道。“虎踞龙蟠何处是?只有兴亡满目?辛弃疾这句有杜甫的风采,当代也就只有唐太祖一人有如此气魄。”

    女人的眼睛片极厚,像是没有这个东西就基本上算是睁眼瞎一样,眼睛很大,遮住了一半的容颜,一头青丝扎成及腰长马尾辫,一身藏青色麻料衣衫,没有花样。简朴到了极点,白袜黑布鞋,不染纤尘,安静祥和站在男人身后,像是一朵菩提莲花,看似清秀婉约,与世无争。

    男人似乎习惯了她的沉默,转身走向墓碑后面的茅草屋,别看茅屋不大,可是竟然还有竖条编制的门。而栅栏用的是一些生长极为乱杂的细树枝,正好从外面看不到里面,从里面可以看到外面。

    他的手刚刚推开这个柴门。一道白光就射了过来,他似乎没有看到,而刚刚还在他身后的那个马尾辫女人却抢到了他的面前,一个青年男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冲击变成了倒飞而去。

    开个门就有可能被人收拾,也算是这个年轻人倒霉了,他仔细打量着这个容貌风范都挺有神仙范,就是出手类似鬼魔一样滴女人,啧啧称奇,将刚才的那个男人扔到一边。围着这个这个四处处处。

    她丝毫不在意,安静地就像是释迦牟尼佛右侧的密宗码葛像。让人称奇。

    而身边的中年男人则看着这个院子里的一尊菩提像,似乎非常不错。只是这人身上的阴柔之气比魏端公可要厉害的多。

    “据说菩提本身是棵树,就因为有人在它身边当了大爷了,所以,才会变得不一样了。”男人的话有点粗,不过却说明了一切。

    刚刚还盯着女人的年轻人,突然抬头看着他,小心翼翼地说道,“你是陈龙象?”

    “你知道我的来意吧?”这个中年男人非常的平和,似乎什么事都不能让他觉得有情绪的波动。

    “你也是为了那尊雕像?”青年男人面带一丝嘲讽,对,就是嘲讽,只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人的脸上就不知道了。

    “怎么,我没有这个资格?”陈龙象似乎永远都不会生气,而是笑呵呵地看着他问道。

    “师父说,二十年前你有资格,可是现在却没有。”年轻人一点都不怵这人,反而有点害怕那个马尾的女人。

    “哟,看来你师父还挺厉害的哦?”陈龙象虽然祖上是个算命的,可是他对于这个东西有点都不相信,不屑地说道。

    “我师父不厉害,他就是个倒霉蛋,只是这个倒霉蛋的话,你不信为什么会来呢?”青年人笑呵呵的说道,表情自在而又轻松。

    “你不怕我杀了你?”陈龙象说这话就是像是在玩弄一个小屁屁一样的简单,丝毫不见杀气,可是却让四周的虫子都不叫了。

    “杀我?”像是听到最大的笑话一样,年轻人哈哈大笑,最后似乎笑的受不了了,也不管地上脏不脏,指着陈龙象道,“大道无形,你以为你真的是龙象?”

    “蜗,打断他一条腿。”陈龙象轻声地说道,然后就看着那块石碑不说话了。

    他的话音刚落,那个叫做蜗的女人还没动,年轻人就赶紧后退几步,摆出一个防护的姿势道,“陈龙象,你就不想知道这个东西要给谁吗?”

    “打断了,我也可以知道啊。”陈龙象风轻云淡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道。

    叫做蜗的女人一看陈龙象没有说停手,就忽然一个朝前踏步,就到了年轻人面前,一把抓住了年轻人的胳膊,然后抬腿就要踢到年轻人的膝盖上,这一下子虽然看似不重,可是如果真的踢中的话,以后他可能就真的只能一瘸一拐地走着了。

    “住手,我说,我说。陈龙象,你真的不顾及一点我师父的面子了?”年轻人说这话的时候看着陈龙象,发现他根本就没有反应,于是一咬牙,从左手处流出一丝不同于别人的气息,直接到了自己的膝盖处,蜗的脚虽然厉害。可是踢到他膝盖的时候,却也朝后退了一步,然后年轻人突然站住了。眼神里已经没有之前的那种怕事的气息,而是充满暴虐和狡猾。像是狐狸和暴熊的合体一样。

    “啧啧,不愧是状元王玄策哦,怎么,你以为你会的那点异能我就收拾不了你了?”陈龙象从边上的树上摘下一片叶子,笑呵呵地说道,“枯枝败叶,就要修剪一下,你说是吧?”

    “好了。好了,老子认输了,那个东西你要的话,我就给你,不过我告诉你,我师父当初说了,这个东西除了那个人任何人都最好不要碰,否则就算是九两二钱的命都扛不住。”叫做王玄策的人虽然已经暴虐,不过语气里已经开始求饶了。

    “九两二钱?”陈龙象虽然对于堪舆之术不屑于顾,可也知道这个词代表的意思。九五之尊,想要做到必须达到一个点才行:十世行善,一世繁华。不用想就知道这个有多难了。

    “是的。”王玄策说这个的时候,看着还要对自己动手的蜗,不由得后退了几步看着陈龙象道,“我知道相比于你,我就是个蝼蚁,不过如果你不想李夸父去死的话,你还是快点走吧。”

    “李少怎么了?”这个可能是跟着陈龙象这么多年来,蜗第一次主动说话,不过陈龙象却似乎一点都不生气的样子。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可是我知道他让自己的表弟李仕兵去招惹了一个疯子。”王玄策现在真的非常窝囊啊,自己怎么也是盗墓这个行当的状元啊。怎么今天变成这个样子了。

    “疯子?”李夸父死了就死了,陈龙象本来就不是特别的在乎。可是这个人毕竟是李家的人,自己的一个不错的棋子,如果自己还没下棋的话,就被人弄死了,自己岂不是很没面子,虽然自己一直都觉得面子这个东西可有可无,但是自己知道的,和别人认为的不是一回事。

    “是的,这人是个疯子,本来陈福应该可以接收魏端公留下的产业的,可是这人来了,直接将魏端公黑色的资源拿走了,而且据说还在金陵饭店将李夸父的几个手下打个半死。”王玄策恢复了之前的吊儿郎当的模样,语气里还带有一丝幸灾乐祸。

    陈龙象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平和如风,却让王玄策不敢正视这人,这人不是疯子,是个大菩萨,而且是一个更加不要命的主。

    “走吧。”陈龙象似乎从他的表情里得到了什么东西,转身就走,似乎也不要那个东西了。

    蜗紧跟着他,步子不快不慢,王玄策松了一口气,发现自己的后背都湿透了,不由得再次坐在地上,抚摸着自己的膝盖道,“都是疯子,只是不知道这个疯子对那个疯子会如何?”

    山下一辆最少一百万的轿车停在那里,一个一身彪悍的司机站在那里,低头,一身的西装遮盖不住这人庞大的气势。

    “去微风古语。”陈龙象坐下车子,就说道。

    司机根本就不问,直接就将车子启动了。

    等了好一会,蜗似乎才组织好语言道,“这事李少不是为了故意隐瞒您的。”

    她用的是一个您,可见陈龙象在自己心中的地位。

    “我知道啊,他希望自己可以处理掉这次的事,没出息,一个女人都搞不定,也就是个楚霸王的命,这样的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他只是想向您证明自己而已。”

    “是啊,我知道,至于其他的事,见面再说了。”陈龙象看着不远处的丛山之间的隐约可见的墓地道,“富贵像是我的种,那个病秧子,出来找死。”

    司机和蜗都不说话,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一样,可是这人的话却让蜗记住了另外一个人,陈福。

    陈福此时在干什么,他此时正在方洁公司的会议室,手里拿着一把刀看着四周的那些不屑的眼神道,“我不是商人,不是官员,也不是慈善家,既然芳姨让我来这里坐坐,我希望不要听到别人的废话,你们说我既然敢说出这样的话,你认为我是什么人?”

    话音刚落,芬兰的杀鲸之神就插在会议室的红木办公桌子上,在灯光下发出寒光,四周的公司元老只能低头,因为这小子的身上的气息像极了魏端公,阴寒而又无耻。

    “我知道你们都不怕死,可是你们有家人吗?”(未完待续)

105 一死一残() 
李夸父站在一张檀木桌子前,手里拿着一只狼豪正在狂书,是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特别是在最后几个字的时候,本来的楷书变成了狂草,他写完了就将狼豪扔到昂贵的地摊上,墨迹染黑了一方白色的地毯,他有洁癖,所以很多东西都是白色的。

    按理说,他一个这么年纪的男人,有钱有势,什么都不缺的,不应该写这首不合时宜的诗词,可是李夸父别看表面是个身体不好的纨绔,可是他的内心更有自己为什么不能杀敌的感慨,也就是说,这人其实内心充满了暴虐之气。

    之所以说自己白发生,是因为他一直到现在一切都是被某个人安排好的,这种安排让他发现虽然只有二十七八岁,却有五六十男人的心事,因为就算是等到死就是按部就班。一个男人如果不能找个机会去放肆一番的话,那么他的生活是不完整,至少对于他来说是如此的。

    他不喜欢的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因为他觉得男人就应该时刻准备打仗,时刻准备去死。

    可是当曹青这个自己一直认为是自己的人变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其实也不是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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