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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针推系少年的悲哀-第5部分

小说: 针推系少年的悲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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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出息了——”他一边笑一边点头。 
“南哥,这还不是您的功劳……啊!不是!我再怎么猖狂也不敢再您头上动土啊……” 
封南又点点头。暗自沉吟。 
我的心有一下没一下的跳着,老师说青年人都有点窦性心率不齐,我看大概都是恋爱啊暴力啊闹的。你还别说,封南安静的时候能帅的让人失去理智,如果不是因为我前一阵子给吓怕了,现在又有大好的机会让我洗心革面,我现在就要冲上去了—— 
封南抬头看我一眼,突然露齿一笑。随后又收起笑容淡淡道:“哥哥我倒要认真看仔细了,你玩不玩得起。” 
“玩得起什么?” 
封南横了我一眼,他眼睛里有些东西我看不懂,正如他说的话也可以有好多的解释。 
“明明就快不一样了,却等不了……”他的声音低低的,象只是说给自己听。 
我又不太懂了。“什么不一样了?” 
封南不再说话。他的目光淡淡的扫过我的面颊,擅自结束了这次不愉快的会谈。“当!”巨大的关门声几乎震碎门上的玻璃。 



15 
那件事以后我多了一个心眼,封南的女朋友再多也不要去数,更不要心存不满。我的女朋友再好也不要到封南面前去炫耀,因为我不配。人家说爱情的眼睛里容不得一粒沙子,在封南这里要变为不管什么眼睛都容不下,没看见沈青已经被眼刀千钉百穿吗?我对他的杀伤力比较小,所以还可以做小心翼翼的做朋友。 



日子在平静中一天一天的过去。我和晓雁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倒也没红过脸,晓雁事事对我千依百顺的如绕指之柔,所以我大可正经八百的对她相敬如宾,我以为女孩子就是希望男生对她们尊重,以至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以为爱情就是这样的。 



自我和晓雁出双入对以后,沈青陪读的位子也终于固定了下来。那是一个比我们高一级的护理系女生,公认的校花。她对沈青好的程度能让我们这帮傻小子羡慕的口水流到3000年去。不过我看沈青还是一张扑克脸闷声闷气的,也不知道女孩一天对这一个闷葫芦有没有意思。不过我还是喜欢沈青就保持这样爱谁谁不理的清高样,说白了沈青在我眼中就是杨桃,看起来很漂亮颜色也很诱人,但吃起来又酸又涩浑然不是想要的味儿。 



我和沈青都喜欢在十一教上自习,那里暖气充足又不容易被学生会征用,沈青每次坐第一排靠窗座位,我坐第二排正中间。那是我从小学起就喜欢的位子,又靠近老师又方便看窗外的美景,包括窗内的……有时我学累了,会一直盯着沈青出神,这时候我是带着一种纯观赏性质的目光去看他,看他一丝不苟的坐在那里安静的学习,好象时间并不存在……渐渐的我的心也会变的很静……我和沈青的关系,就象是两条永远不相交的平行线一般,各自在各自的路线上安全行驶——不象我和封南是在赛车道上,常常撞车不说,而且每次九死一生的都是我。 



大一的学生有个特点,什么都新奇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咋咋呼呼的。眼看元旦节就要到了,大家都有心在元旦节好好闹一个晚上。学校规定是不可在教学楼里开舞会,我们就去包了一个小舞厅,打算痛痛快快的玩一个晚上。 



说到跳舞可是我的强项,因为我运动神经不足所以艺术细胞就比别人多了几个,又加上相貌漂亮头脑清楚,小时侯没少参加文艺演出,时不时还客串一下“孔雀舞”什么的。后来大了一些,自知在运动方面是烂泥扶不上墙我就剑走偏锋选择在交谊舞上一展绅士风采。不过以前初中高中在一群老学究之中无法展示,现在我又是名草有主,所以我在知道是舞会和歌会的时候心里并没有多少惊喜,倒是晓雁眼睛一亮心中仿佛有嫩草茁壮成长。 



十二月二十九日正好是星期五。下了课小伙子们便暗中较上了劲,有女朋友的打算在舞会上大展身手(希望不要被看官们误以为是大施拳脚),没朋友的更是武装到了牙齿誓要抱得美人归。封南要参加学校元旦晚会的武术表演,说好晚点到。沈青穿着一件高领的紧身黑毛衣,米色休闲裤,头发松软的垂在前额上,象漫画中的男主角一样俊美。我不禁自惭形秽,胡乱套了一身牛仔就上场了。 



到了KTV,里面已经是热闹非凡了。商家装饰了许多色彩鲜艳的大气球,倒也衬托的喜气洋洋,我正在那里东张西望,一个人拍了我一下,我转身看见一个衣着时尚的美女正冲着我乐。???莫非今天走桃花运? 



“怎么,不认识我了?”美女笑吟吟得看着我,眼睛上的亮粉一闪一闪的。 



如果我带着眼镜,几百副都保不住了。原来是晓雁!!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晓雁认真的换了套马甲我还真认不出来了。看见我的诧异晓雁虚荣的心灵立刻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并且也夸奖我的衣服很好看平淡中见潇洒随意中见飘逸。我知道一直以来晓雁都因为自己不够漂亮而耿耿于怀,现在我一头一脸的平淡其实正合她意。穿上水晶鞋的灰姑娘就是要配布衣王子嘛,她高兴的拉着我入了场。 



16 
等我和晓雁落了座,我才发现班上的女生几乎都化了妆。不过打扮是打扮了,是不是都变漂亮了,这就要用辨证的眼光来看了。至少我看了几个女同学的妆,就有一种深夜在乱坟岗上走的感觉。 



舞会开始没多久,晓雁就要我带她跳舞。她不知道我会跳舞,估计是受了衣饰的鼓励,想下场秀秀。不过我不得不认为她这个算盘打错了,平凡再怎么打扮也是平凡,但精英就是精英鱼目混珠的事是干不来的。不久晓雁就发现不仅没有因为昏暗的灯光为自己加上多少分,反而让自己的固定舞伴成了拍卖会上的俏货,标价一路看涨。 



与全班最漂亮的女生跳完后,我满足的走到旁边去喝水,封南还没有来,沈青坐在一个角落里,好象连姿势都没有变过。 



进这里了还装酷,不是可惜了一身派头?难道是不会?我想象着他道明寺一样壮硕的身体在舞场上大跳猩猩舞,几乎要笑出声来。这么一走神,当我再去看他的时候,他一双眼睛幽幽的也正落在我的身上。 



我的一口水几乎喷了出来,大概我一使劲,就能看见我可爱的小心脏在水杯里扑腾扑腾的跳。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我的想法,沈青站了起来走到场中央。我这才发现音乐已经换成热辣辣的电子舞曲。 



“哗!哗!哗!”大家一起有节奏的鼓掌。沈青动了起来。拌着闪烁的亮光,他的身影简直可以用神出鬼没来形容(好象不是什么褒义词)。他太出色了,以至于他动起来的时候别人都停了下来,围成一圈打拍子——很好。很好。目光都被他吸引住了。我一点一点的把自己溶入黑暗中,不让别人发现我。包括我自己。 



大概接近十点的时候,大家的情绪几乎到了极点。这时灯光都亮了起来,其貌不扬的主持人夸张的笑着,在山呼海啸般的嘘声中:“好!在一段热舞之后,我们要选出今天舞会的国王和王后,哈哈,有神秘的礼品哟!——谁丢的橘子皮?站出来先!——好好,我说我说,别再扔了——首先是今天的国王,大帅哥沈青!——请到台前来!” 



在鲜花与瓜子皮之间,沈青稳步走上台来。(鲜花是给沈青的,瓜子皮是给主持人的,不过不少瓜子皮误伤了我们的帅哥……请自动省略沈青满身瓜子皮的形象!!!) 



“下面是大家票选的王后,很出乎大家的意外哟!——吴昊!” 
真的很意外,而最意外的就是我。当主持人不耐烦的把我拽上台的时候,我仍然保持着张大嘴的白痴形象。 
“吴昊好可爱哟!奖励他,奖励他和国王kiss!” 
“kiss,kiss,拉拉拉拉拉拉!” 
“鼻血喷出来了,快表演!!” 
等等!我的大脑在一片240分贝的尖叫声中反出奇的慢——他们在叫嚷什么?k—i—s—s!!! 



“不行!!!”我大喊一声,上大学以来第一次力拔山兮气盖世!当场就把所有的人都震住了,我自己都被吓住了,怔了好半天,才一点一点的扭头看着沈青:“我们不会同意的,对吧?” 



沈青专注的看着我,又仿佛是看着我身后的某个点。半晌,他潭水一般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一挑眉头:“如果是吴昊的话,我没意见。” 



他在说什么?场面一下子热闹起来——他在说什么?我死死的盯着他——他在说什么?你一个人下地狱好了,干嘛要拉上我!!! 



“沈青,你想害死我吗?身败名裂遗臭万年永朽不垂……”我语无伦次的低喃着。沈青轻轻的笑了:“别说的那么严重,大家玩玩罢了。” 



玩玩?是你玩我还是我玩你还是大家玩我和你?正当我在这里缠缠不清的时候,沈青又冲着我一笑,或者是冲着我身后的某人——他一把搂过我,转了半圈,脸象快速放大的画面向我伏了过来…… 



“扑通!”我成功的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 



与此同时,门发出了一声巨大的响声。 



17 
当我清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安全的躺在自己的床上。一点一点的,我想起了刚刚发生的事情。我、和、沈、青、接、吻、了!!! 
! 
!! 
!!! 
我的身体弹了起来,把照看我的人吓了一大跳。当我落下的时候,我已经是面朝枕头背朝天,惊天动地日月无光的痛哭了起来。一般劳苦大众当众批判剥削阶级,或是无知少女惨遭蹂躏后就是这么哭天抢地苦大仇深的。室友们吓坏了,连忙安慰我:“吴昊,别伤心了,只是个玩笑而已,再说又没有真正的吻上……” 
哦?没有真正的吻上?我的心稍稍安稳了一些。但哭声却不见小:“你们……根本……就不明白……” 
“对对,我们不好……” 
“士可杀不可辱……” 
“对对,都是我们的错……” 
“你们每个人,都要请我吃饭……” 
“好好,没问题……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就这样,我敲了室友们三顿饭,改善了我整个一月的伙食标准。不仅如此,我这么一闹,班上有关我的无聊传言又少了许多,由于我的长相过去没有少被人揣测过,现在寻死揽活的闹的这么大,彻底推翻了流言中伤,可谓一举两得,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会有这么好的效果。 
但是,我总觉得不高兴,不是为装蒜,是真的不高兴——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好象失去了什么,又好象明白了什么…… 
这件事后我整整郁闷了一个星期,连晓雁叫我元旦陪她玩我都没有兴趣。封南神情也怪怪的,据说二十九日晚上跟外面的人打了一架,连元旦晚会都没有赶上,超级不爽。但封南不是最喜欢打架的吗?在他眼里打架不是要比无聊的晚会有趣多了?他郁闷是因为我郁闷吗?封南果然是好兄弟,可以感同身受,我真的是非常的感动。因为我太感动了所以不打算去安慰他,不然我们俩闷闷得正,拍马屁拍在马脚上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今天是元旦放假得最后一天,晓雁又来叫我出去玩。我还是没心情。晓雁真是个好女孩,见我任性一点怨言没有,反而乖巧得说在校园里散散心好了。我觉得自己挺对不起晓雁的,自己在这儿郁闷干嘛还捎带着人家过不好节。我雄心一起就豪情万丈的答应她出去走走——当然外面太冷了我建议只出去半小时…… 
走到人稀处晓雁突然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昊昊,我们认识有一整个月了。” 
啥?记得这么清楚?因为这是蒙难纪念日还是幸福纪念日我一直没分清楚,所以决定把这一历史性的时刻从大脑库存中剔除。早知道晓雁这么在乎凭我这P5运算速度的大脑我说什么也要记住它——不过话说回来,一个月好象没有什么必要纪念吧? 
“和你在一起我很快乐,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晓雁凝视着前方,说出的话随着呼出的热气似乎可以凝成一个一个的字,“但是和你相处的越久,我就越是迷惑,有时我明明觉得你就在身边,但感觉却是很远……” 
“晓雁,这个……我们不要迷信法轮功……” 
“昊昊,”她不理会我的调侃,转头认真的看着我,“你心里在想什么,为什么我都猜不到?” 
“恩……这个嘛……根据我的判断,你不可能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昊昊,你到底有没有正经?”晓雁恼了,通红着脸跺跺脚。 
“人家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怕我太正经了你就不要我了……”我假意抹眼泪。晓雁被我搞的无可奈何,不禁笑了。 
原谅我晓雁。我必须耍宝。因为你问的问题,我也不知道答案。 
“昊昊,你喜欢我吗?”晓雁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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