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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by漠小兰-第4部分

小说: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by漠小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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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剧情恐怕终于要接上了,我要不幸地被三振出局了。

没想到谢平之竟然又自虐地戴上耳机听了我刚才唱得那一遍。

我大气都不敢出,看他终于放下了耳机,说了“差强人意”四个字。

大哥,你为人太厚道了。

谢平之将比较多的a段分给了顾筱云,相对较短的b段分给了我,合唱部分穿插其间。

中间她一句“爱不能”,我一句“爱无路”,这么来回唱几轮,听着俨然像是一首苦情的拉拉之歌啊。

不得不承认的是,顾筱云确实状态好,她的a段录得很快,又把中间和音部分唱了一遍,就被经纪人领走了,说是要赶通告。

剩下的大半个上午就是我一个人苦命地来回在录b段。

等到终于录到谢平之点了头,我身旁都摆满了八个空的矿泉水瓶,嗓子都快冒青烟了。

谢平之当着我和米易的面放来听了一遍。

声音有些暗哑,婉婉转转,听得我觉得很是别扭。

米易倒是可劲儿地点头,嘴里念叨:“芳芳,你都在调上。”

米小哥,你这要求未免也太低了吧。

临走的时候,谢平之还在复杂的操作台前修音,编辑,一个人,很是孤僻。

我觉得原剧里的谢平之虽然前期表现得也很清冷,可是演员选的是个阳光派,断然没有眼前的谢平之高冷。

果然还是要等待顾筱云的爱情小火焰来温暖他啊。

按照行程,我和米易回了公司。蔡寻芳的经济公司叫做云龙,是个老资格的演艺公司,旗下艺人很多。

三楼大厅正对的一面墙上,贴了许多明星的图片,我找了一圈都没看见蔡寻芳,果真是不怎么红啊。

为首的女星叫做于晴,是当家花旦,云龙的台柱子。

长得清清秀秀,胜在气质佳,演技好。

可惜在电视剧里只能算是女二,最后被顾筱云取而代之。

在这里,默默为她点一个蜡。

待我练完瑜伽,米易又带我马不停蹄地去拍平面广告了。

居然是麦当劳的广告,始料未及。

因为麦当劳是杂志社的新近赞助商,所以要在杂志里夹一幅两个a4大小的扉页广告。

汤米给我化妆的时候,米易就在我耳边唠叨:“待会儿的汉堡,你不能真的吃下去哦,即使是咬一口,稍后拍完也要吐出来哦,薯条也是,不能吞下去哦,卡路里高的太可怕了,吃下去,你就真的万劫不复了,芳芳!”

这种情况下,我敢告诉他昨晚我吃了两包奥利奥的事嘛。

摄影师是个大胡子,叫了米易过去商量时间。

汤米用刷子在给我刷腮红,痒得我挤眉弄眼,他却忽然开口问道:“上周我问你的那件事,你考虑好了吗?”

坏菜了。

上个星期的事情,我哪里知道,况且汤米是个电视剧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人物啊。

当下我只好左顾而言他,“这个腮红的颜色好看。”

汤米理都没理我这一句,只说:“你是不是觉得公开不好,我知道你有顾虑,可是我不想一直这么神神秘秘下去了,芳芳,我想堂堂正正做你的男朋友。”

擦,电视剧里特么绝对不可能有这段啊。

人家蔡寻芳可是一心一意地喜欢男猪脚的啊,你是哪里来得路人甲啊……

他本想再开口,却看见米易跑了过来,突然闭上了嘴。

原来是段连米易都瞒着的地下情啊。

不过搞不好是蔡寻芳身为白莲花处处搞暧昧,让这个汤米误会了也说不准啊。

我再坐不住一分钟,他一给我化完,我立马起身去找摄影师,假意讨论了一下拍摄的事情。

要求很简单,我只要坐着假装很开心地吃汉堡和薯条就好了。

这实在是我的强项啊。

拍摄很顺利,除了最后米易在拍摄现场的嚎叫:“芳芳,我早叫你不要吞下去的,你怎么都吞下了,万劫不复,万劫不复啊!”

我妆都没卸,就急匆匆地拉着米易走了。

汤米还在化妆室,我如何再敢进去。

犹豫了好一阵,我还是问了问米易:“你觉得汤米人怎么样?”

“汤米哥啊……”米易想了想,“人挺实在啊。”说完,又埋头捣鼓他的手机了,显然是当别人路人甲,就这评价了这么一句。

人实在,我也不熟啊。

难怪他要送蔡寻芳一只表,原来是真的暧昧,还要转正。

可惜蔡寻芳已经换了芯,我真的没有办法陪他演下去啊。

我回家以后就开始冥思苦想对策,可是还没等我冥思苦想出来,汤米的电话就打来了。

真是个急性子。

看电话上一闪一闪着汤米和汤米的大光头,我就头疼。

还是无可奈何地接了起来,“喂。”

“寻芳。”他的这一声叫得十分温柔。

我都起鸡皮疙瘩了,只能默不作声。

“今天我跟你说的事情,你考虑好了吗?”

大哥,你也太咄咄逼人了吧。

我只犹豫了那么短短几秒钟。

他又说话了,“你是不是喜欢上谢平之了?”

料事如神啊。

蔡寻芳喜欢的可不就是谢平之嘛。

我终于“呃”了一声。

他就把电话撂了。

果真是个急性子。

我本以为躲过了一劫,门铃却响了。

隔着猫眼一看,竟然真的是大光头。

着急得我开始满屋子乱转,门铃却还在锲而不舍地响着。

无数个怎么办盘旋在我头顶,都快把我憋死了。

终于心一横,把门打开了。

汤米的样子有些憔悴,脸上表情明显不好。

我微侧了身,他就进屋坐下了。

这个时候我该说些什么才好。

这个汤米,不管曾经蔡寻芳是不是真的喜欢过他,可惜对我这个才来的来说,就是个陌生人啊。

还是快刀斩乱麻的好。

“那个……呃……我考虑过了,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适合,还是做朋友吧。”

“你是不是喜欢上谢平之了?”他还是问了这么一句。

“没有的事儿!”

我说得也是实话。

他不说话了,侧脸连带下巴的曲线都是僵硬的,周围清晰地缠绕着怒意。

我好怕怕。

他却突然从沙发站起来了,吓得我猛然后退了一步。

他的表情一瞬间就很受伤,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以为我要伤害你?”

我赶紧摇了摇头。

他从裤袋里摸了一根烟点上,吸了两口,才仿佛平静了些。

“外面那么多人上赶着的追着谢平之,你不要那么傻,不要去飞蛾扑火。”

我正要说话,他却忽然上前一步,双手落在我的肩膀上,脸就近在我眼前,刺鼻的烟味袭来,我下意识地偏头一躲。

他的手颓然落下,“我知道了,以后不会再来烦你了。”

他说完就走了。

我长舒了一口气,略觉残忍。

日子照着米易本子上密密麻麻的行程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爱无路”的发布是在半个月后,我在车上的广播听到的。

不得不说,剪辑制作得很好,弥补了我唱功很大的不足。

因为谢平之的作品,他的万千粉丝自然力挺,云龙高层也配合着狠砸了银子,买了几个好榜。

歌曲如原剧里面一般大红了。

我侥幸地沾了光。

米易这几天忙得不可开交,他原本计划是再选一些歌来唱,可是我毕竟声音条件不算好,唱歌的路很难走,米易纠结了好些天,终于等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6第 6 章
“芳芳,你造吗,云龙这次金牌制作的电视剧‘携手同路’,点了你的名作女配诶,班底超级好,主演是于晴哦,收视保证哦。”

米易一面说,一面从他的大包里摸出剧本递给了我。

这一段在电视剧里也是没有的。原剧里蔡寻芳和于晴是没有交集的。

我为自己能够稍微地摆脱剧情,感到甚为欣慰,并且事情貌似是往好的方向发展的,于是我放下心来开始浏览剧本。

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我在这部电视剧里演的也是一个恶毒女配。

wtf!!!

我在剧中饰演的是男猪脚的妹妹,十分势利眼,嫌弃女猪脚穷酸,配不上自己的富二代哥哥,因而处处刁难,最终被家人嫌弃了,得到女猪脚大度的原谅以后,才算痛哭流涕,痛改前非。

看得我直抽抽,要吐血了。

米易安慰我说:“芳芳,反派角色演好了也是好演员,星河的当家花旦穆娟从前就是靠演反派出道的,现在不也是大红大紫。”

那也得是像“东方不败”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反派角色啊,不然就是拉仇恨啊,你看,容嬷嬷一演,李明启老师家那段时间天天玻璃窗被砸啊。

我要演的这个女配就是一个纯粹恶毒啊,人物塑造什么的一点儿也不立体多面。

我默然再默然,米易又说:“电视剧往后如果卖给了黄金档,你的曝光量就上去了,演得好不好是其次,观众记住了你的脸,知道有你这么个人,才是最重要的。以后再演别的也不难,比起唱歌,演戏更适合你。”

这一句深得我心,唱歌什么的,实在是太刁难人,太伤自尊了。

我虽然没有演过戏,可是理论知识丰富啊,念书那会儿,戏剧课老头成天叨叨,前苏联的斯坦拉夫斯基体系,后来又被美国人拿去依照国情改了改,讲求的就是演义而出的“移情”和“代入”作用,举个最浅显的例子,比如你扮演的剧中人失恋了,为了唤起你的情绪,你脑中代入的就是曾经相似的失恋体验,命令你的大脑做出相似反映,再进行演绎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我那会儿上课记笔记可劲儿的认真啊。

然而,我却堪堪失算了。

我忘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真相,那就是我的记性不好。

这也是我交规考试挂了两次的根本原因。

我饰演的女配虽然台词不多,但是几乎一半的集数都是要出场晃个一两回的。

台词加起来零零总总也有整整十六页a4纸。

特么还是正反面啊。

还没正式开始拍摄,我光是记台词就已然陷入了绝望。

米易每天抽空跟我对台词,也陷入了绝望。

我日也愁,夜也愁,为了攻克记台词的难关,无所不用其极,买了很多彩色小贴纸,随手抄录,上厕所都带着,一本剧本画的五颜六色,惨不忍睹,还兼有我手画的不容直视的配图。

“芳芳,你画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家词儿都看不见了,怎么对词儿啊。”

“芳芳,你是不是故意的,是适可而止,你为什么总说适而可止。”

“这一段都第八遍了,第八遍了,芳芳!”

在米易的抱怨声持续了一个星期以后,我终于进剧组了。

因为是现代剧,于晴饰演的女猪脚是个性格略作的年轻医生,主体拍摄地点借了近郊医学院的一栋大楼。

我第一天进剧组,自然要夹着尾巴做人。

导演的助手,剧组里的人都叫她李姐,带我四处逛了逛,我安分守己地跟在她身后,和主要对戏的演员都打了一圈招呼。

于晴本人比照片漂亮,一张脸只有巴掌大,典型的鹅蛋脸,五官单个拆开看不算特别,可是凑在一起显得匀净,关键是气质好,一举手一投足都美。

米易趴在我肩上悄悄地说:“于晴跳舞出身的,身段没得说,不像你练个瑜伽都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你自己好好反省一下。”

我于是反省了约莫二秒左右。

拍的第一场戏,就是我饰演的妹妹跑去医院大骂于晴。

人都不熟,就要骂人,何况人还是个腕儿。

这种事情做起来实在是太闹心了。

我第一遍骂她自然骂得磕磕巴巴,导演喊卡。

我第二遍骂她,台词是说顺了,可是导演说没有尖酸的气儿,再卡。

我第三遍骂她,尖酸气儿是有了,可是气势不足,又卡。

直到我骂了她第五遍,导演才勉强给过了。

我骂得都心生愧疚,可被骂的于晴表情甚为平静,过了这条的时候,还冲我微点了个头。

于是我对她顿生好感。

看了她一天的戏。

于晴的演技到位却懂得适可而止,收放自如,演的女医生作起来的时候真心作,可做回救人治病的医生的时候,又极为理智周到。

繁复的医学名词从她嘴里说出来一点儿也不像演的,仿佛她就是一个医生,说这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个好演员。

不拍的时候,我看她手里捧了一本医书在看。

当家花旦果然也有当家花旦的道理。

我几乎每天都要跟她对戏,在剧中,我作为恶毒女配与女猪脚有尖锐的矛盾对立,摔东西的时候颇多,暗中挤兑也不可少。

这一天,女配与女猪脚在闹市,狭路相逢,场景挪到了市内一间人来人往的商店。

剧组虽然选了较高的楼层,又提前清了场,围观的不明真相的群众还是很多,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

其中尤以于晴的真爱粉居多,七八个人齐齐举着一个硕大的“晴”字牌站在最前面,后面乌泱泱地跟着一群人都穿着印有于晴头像的t恤。

个个看到于晴都激动到飙泪啊。

做演员做到她这个地步,确实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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