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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古来征夫几人回-第11部分

小说: 古来征夫几人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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轲华与顾尚锦凑上前,只见少年血肉模糊的掌心居然有一颗圆滚滚的银色弹珠。

“这是什么?怎么会在狼的肚子里?”帕琏问。

小七看也不看对方,只对顾尚锦道:“这不是大雁之物,江湖上也没有哪个门派奢侈得用银弹来打猎,就算是暗杀,也不是寻常杀手能用。”

轲华将那银弹拿起来对着天空看了看:“苍蒙的银矿太稀少,更加不会用它来做弹珠,而且这么细小,做工太精细的工艺不适合草原人。”珠子在指尖滚了一圈,轲华的目光有意无意的在树林扫视了一遍,最后望向尤远似近的岐崀山山峰:“已经有人赶在我们之前先来了。”

顾尚锦问:“要打战了?”

“不,”轲华摇头,“秋冬时节天气这么恶劣,再打战的话就是自取灭亡了。部落与部落之间,就算迁徙,所去的地方也依然是属地之内,没有哪个部落会挑在最冷的时候来挑衅,我们都需要休养生息,静呆来年。”

顾尚锦凉凉地道:“还是要打战。”

帕琏举着刀子强调:“我们是为了荣誉而战。”

顾尚锦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们,轲华道:“是为了生存。”他握着刀子,相当轻松的走向还嗷嗷待哺的狼崽子,“就像这些狼群,它们为了子孙,明知道有猎人,也依然要袭击我们的羊群。为了幼崽,它们必须去拼杀。”

他提起一只小狼。狼崽才一个多月大,比男人的巴掌大不了多少,被提起来的时候,还没有长出乳牙的牙床鲜嫩鲜嫩的,像是少女脸颊上的红晕。

顾尚锦心里一动,即刻问道:“所以,失败了后,连自己的幼崽都存活不下来?”

轲华数了数草堆里的数量,一共六只,那神色明显是要斩草除根。

顾尚锦抢先一步,从他手中夺过小狼崽子:“知道你们草原人为什么一直无法壮大么?你们太凶残了。明明知道人口不多,还喜欢屠城,动辄残杀妇孺百姓,到头来,不是没有女人生孩子,就是没有孩子可以平安长大。”

她像一只老母鸡一样,急躁的把小崽子们抓到怀里,搂了个满满当当。此刻,她倒不像屠杀者,反而成了保护者,在冷冽中透着温柔。

轲华难得的轻松起来,指着狼崽子们道:“你要养大它们?担心会被反咬一口。”

顾尚锦呲牙一笑:“你觉得我会那么善良,平白无故的养大一群白眼狼?”她招呼上小七,把其他几只兜在少年怀里,自己手中只提着一只小白狼的脖子在空中晃了晃。那小东西肉球似的,长牙舞爪的在空中嗷嗷的叫着,目光凶狠。

“我爹说了,再凶狠的野兽也有天敌。对于幼崽来说,年少时,第一个对它凶狠无情的人,就是它一生最大的敌人。它会反抗你,更会从心底畏惧你。我养大它们,只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它们。”

帕琏在一旁冷哼:“狡猾的汉人。”

顾尚锦点着对方额头:“目光短浅的草原人。”

帕琏嗷嗷大叫,举着刀子恨不得把顾尚锦给劈了,顾尚锦一脚踹在他屁股上:“看,这样无脑的狼崽子,最好养了。只要你赶在第一眼给他一块肉,你就是他一辈子的统治者,你让往东他就不会往西,叫他杀人他就不会放人。把他丢在战场上,哪怕敌人是自己的亲人,他也会痛下杀手。”

“你胡说!”

顾尚锦笑了笑,并不答话。

回去的路上,轲华不禁问她:“你在怀疑什么?”

顾尚锦坦坦荡荡地:“我这人心直口快,有话就说。就算有什么疑惑,也不会无凭无据的没得放矢。”

轲华笑了声,突然伸手将她从马上搂到自己的身前,顾尚锦挣扎:“你又要干什么?”

轲华把毛皮大披风兜住两人,递了酒壶给她:“我看你跑出满头汗,这一路回去肯定会风寒,先喝些烈酒保暖。”趁着她喝酒的空档,忍不住咬了她耳尖一口,顾尚锦手肘一拐,直接朝着他肚子冲了去。

轲华闷笑:“你有没有想过,我也是你爹爹养大的狼崽子?”

顾尚锦喝酒懒得理他。

轲华自顾自的说:“不过,我是被你照看着。我的第一口肉是你夹到我的碗里,第一顿揍虽然不是你打的,也因你而起。”

顾尚锦气哼哼:“我揍你的日子还少?”

轲华把她搂紧了些,轻轻抖着缰绳:“那不同,你那些打骂就跟挠痒痒似的,一天不挠我也不舒服。你记不记得,有一次我出门了三日,回来后遍体鳞伤足足躺了半个月。”

顾尚锦扭头:“不记得。”

轲华的气息吹拂在她的耳畔,撩拨着:“那你知道我出门之前做过什么。”

“谁会关心你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轲华呵呵的闷笑,下巴压着她的后领,贴在她冰凉的肌肤上,轻声道:“我趁着你午歇的时候,偷偷的,”张嘴,倏地咬住了她那细嫩的后颈,“吻了你……”话还没说完,额头剧痛,身子一倒,胯下骏马已经扬起前蹄嘶鸣了起来。

顾尚锦嬉笑的回头:“是吗!我一直在疑惑,爹爹那三日怎么没把你给扒皮抽筋,抛尸荒野。”轲华张嘴,顾尚锦的脑袋又狠狠的撞上了他的鼻梁,震痛下,身子已经被顾尚锦给推了下去,咕噜噜的在荒原上滚了几圈。

顾尚锦勒着马缰在他身边跑了两圈:“敢再非礼我,我就让你再在床上躺上十天半个月。”

轲华看着骏马那矫健的四蹄,识相的闭嘴了,他十二分的肯定,恼羞成怒的顾尚锦说得出做得到。

骄傲的‘母狼’顾尚锦,居高临下的鄙视了他一眼,压着手中狼崽子的脑袋,娇喝着骑马飞奔向山谷,那背影要多潇洒就有潇洒。

他们迁徙的山谷在几座山的山坳间,呈合围之势,进进出出只有一条路,周围的山体已经被凿成了峭壁,寻常人无法爬行通过,只能从谷口的天堑中进来。

天堑高达上千米,越往上越窄,像是通天的小路,从路的背后透出耀眼的白光,寒风刮进来的时候还可以发出呼呼的啸声,滴落的水珠落在肌肤上又冰又疼。

顾尚锦回到帐篷里的时候,手脚都冻得麻木了,身子都忍不住的发颤。

青霜一边给她解衣裳一边让人尽快把炭火再烧旺盛些:“都说外面冷,阏氏你还硬要跟着跑出去打狼,也不怕病了。”

顾尚锦头皮被她扯得嘶嘶的疼:“一天到晚的呆在山谷里有什么意思,不如出去走走。”她随手从袖袋里面掏出一片碎布,“林子里发现的,你看看这是哪里的料子。我们还在狼的肚子里发现了银制的暗器,相当的精巧。”

青霜拿着那布料在烛火下仔细的端详了遍:“像是许国那边的织锦,不贵重,一般的老百姓也买得起。”

“许国?”

“不过也不一定是许国人,他们新皇登基没几年,几位王爷还在内斗,传闻皇帝的位置名不正言不顺,没有闲人派出来。”

顾尚锦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正裹着毛茸茸的毯子坐在火炕上,小白狼迈着小短腿,勾着炕边的垫穗挣扎着往上爬,好不容易够到了毯子边缘,顾尚锦又把它给抖了下去,随意地道:“许国也有商人运着本国廉价的茶叶丝绸来苍蒙换皮毛和马匹,而这几年与苍蒙比邻的大雁却暂时还没有商人来边关通商。”

青霜提醒道:“阏氏要不要给赵王写封信?”

顾尚锦抓了抓脑袋:“让我再想想。”忍不住又抓了抓,抱怨道,“有没有热水,我想沐浴。”

青霜为难道:“这山谷的水源有限……”

顾尚锦难受的揉肩膀,扯头发,外面一身脏兮兮的帕琏跑了进来,大喊大叫:“我要洗澡!”

顾尚锦呸他一声:“回你自己的帐篷吼去。”

帕琏在地毯上打了一个滚:“你这里有热水,我知道,我要洗澡,快给我准备热水。”

“没有!我都没热水洗浴。别呆在我的帐篷里,臭死了。”

帕琏从地毯上爬起来,抓耳挠腮的:“那我们去山里?”

顾尚锦没好气地道:“才回来又跑去山里干什么?”

帕琏嘿嘿笑道:“我知道哪里有热汤,滚烫烫的,泡在里面可舒服了。”

顾尚锦眼眸一亮,抓起衣裳就道:“一起去。”

“阏氏”青霜唤她,顾尚锦回头,笑意盈盈的道:“你去给小七说声,让他去找吴大人,就说我与九王一同出门了,不知道什么时辰回来。”

青霜一惊,还想阻止,顾尚锦已经一蹦一跳的裹着披风出门了。
作者有话要说:顾(揍人):让你偷香,让你偷香……
轲华(捂住流血的鼻子):我以后不单要偷香,还要窃玉
顾对着某人两腿之间猛地踩下去:让你窃!
轲华:嗷——
小白狼:——呜!




、十六章

轲华回到帐篷的时候,乌朝阳阿卜塔已经提前在里面等着了。

他随手抓下脑袋上的帽子丢在了一边,在早就预备好的银盆里洗了脸,又搓手,这才问他:“准备辞行了?”

阿卜塔从墙上挂着的那一张草原大地图上收回目光:“父亲派人送了消息来,说如果事情都谈妥了就让我回去。明年开春我再领兵与你汇合,一起攻下樊古和夸阳。他觉得郯其大草原上你我两大部落联手,没有什么战是胜不了的,说不定以后联军对大雁宣战也指日可待。”

轲华举着酒杯走到他身边,一起仰视着面前地图中那数不尽的丰饶牧场:“九华的大君至始至终认定我娶大雁公主只是缓和之计?”

阿卜塔挑眉:“难道不是?”

轲华笑了笑,一口就灌下了半碗酒:“每个草原人都有着一颗苍鹰的心。”

每一只苍鹰都是翱翔天际的王者,高高在上的俯瞰着脚下的土地。

阿卜塔本是半躺在软垫上的惬意姿势,闻言撑起上半身,将目光从地图移到轲华的脸上,似乎想要辨别这句话里面的真假。

两人只对视了一瞬,阿卜塔就站起身绕道帘子旁边,挑起一角看着帐篷外忙忙碌碌的人影:“说起来,临走之前,我倒是有一个请求。”

轲华‘哦’了声,自斟自饮的又倒了一碗酒,顺道给阿卜塔的银碗也斟上了。

“我想要找你要个人,一个女人。”他想了想,补充道,“一个大雁的女人。”

“名字?”

“不知道。”

“不知道?!”轲华瞄了他一眼,绕到了桌案后坐了下来,“是什么样的女人居然能够让草原上最倨傲的王子倾心?甚至于,让他连对方的名字也不敢打探!”

“呵呵,这是你苍蒙之王的地盘,我只需要向你要一个人,至于找不找得到,如何找那就是你的事情了。”

“原来九华的二王子是个懒惰的胆小鬼。”

“不不不,”阿卜塔焦急的走了两步,“我特意留意过,不过,你知道的,她们大雁的女人一看到陌生男人靠近,就像见到了黄鼠狼的鸡,瞬间跑个没影了。别说我找到那个女人,就是没找到我也没法抓一个大雁人去问。那些侍卫,一听有人打听大雁的女人,就不管不顾的先揍人了。”他耸了耸肩膀,“所以,我只能找你这位苍蒙大君替我做主,把我心仪的女人给揪出来。”

轲华喝干了酒,半响才道:“我也想见见能够让你念念不忘的人,到底是长什么模样。”

阿卜塔终于出去喊人收拾东西去了。他前脚才走,后脚就有人急急忙忙来了。

郭莺款款的提着食盒进来,一双温柔似水的眼几乎要黏在了轲华的身上,只唤了他一声“大君”,眼眶就红了。

轲华挑眼看了看帐篷外的日光,再看看对方楚楚可怜的脸,平静地道:“谁让你来的?”

郭莺泪光盈盈,即刻跪了下去:“是我自己想来向大君赔罪!我错了,请大君不要抛下我。”

曾经有人说过,草原女子眼中的泪就像是岐崀山上镜湖里的水,晶莹剔透,难得珍贵。

在顾尚锦看来,要让一个女子落泪太容易,让她泪汗隐襟就有点难度了。

她在爬山,确切的说是骑着马爬山,而且,似乎,她还迷路了。原本的引路人方归山帕琏早就在带她到了半山腰之时,不知了去向。

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

“我原本以为他会把我带到山里,然后找一处陡峭的悬崖,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我给踹下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顾尚锦啧啧的感慨,“或者直接一刀捅了我,丢在荒郊野外,等到了半夜让那些循着血味而来的野兽,把我大卸八块吃得骨头都不剩也行啊!”

偏生那小蛮孩子心不够狠毒,只是把她丢在了半山腰,什么也没做就跑了。

顾尚锦下马牵着马缰一甩一甩,看着秋日那不够明亮的日光逐渐从山顶爬了下去,斑斑驳驳的夕阳从树林的缝隙里穿透过来,留下一道道似魔似鬼的阴影。

不用多久,整个山林会变成一团漆黑,唯一的亮光是逐渐从巢穴里爬出来的野兽,闪动着鬼火般的眼眸一遍遍在寻找着新鲜的食物。那时候,就算一身是胆,顾尚锦也会被林中的野兽给吓得寸步难行。

她叹气一声,果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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