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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朝秦不暮楚-第111部分

小说: 朝秦不暮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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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连瑜对她的尊重让她的心情相当不错:不管别的方面如何,自己的未婚夫总算还是很尊重她这个未婚妻的。
方夫人进门的时候,正看到女儿拿了女婿送来的信,便笑道:“女婿倒是个知情知趣的人,事无巨细都要问问你!”
方云清倒并不是很在意,闻言把信折起来塞回到信封里:“无关紧要的小事儿罢了,便是他现在不问我,日后成亲了,屋里摆放什么东西,院里种什么花草,还不是我说的算么?”
方夫人笑道:“话虽如此,可你也得领情才是。想要举案齐眉地过日子,案子可在你的手上呢!”
方云清笑道:“我省的。”
方夫人又道:“你嫁过去,上头没有正经婆婆,自己做主,日子肯定是自在的,只是要记得,他家里那位姨娘,好歹也是女婿的生母,你行动间要尊重些,可别把她当做家里这几位。”
方云清点点头:“庶母也是母,您教养我这么多年,这点道理我又怎么会不懂呢?自然会按照规矩来做的。”
方夫人点头道:“你明白就好!我使人打听过,女婿的那位姨娘倒是个老实的,你照规矩行事便是。其实便是她刺头一些也无所谓,毕竟是个连诰命也挣不上的庶母罢了。”
方云清笑道:“不是说庶母也能请诰命么?”
方夫人哼了一声:“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除非是面子极大的臣子,圣上额外施恩,否则哪个庶子都能给嫡母生母都请了封,那嫡子不是亏死?按规矩只能给一个请封,像女婿这样的,才五品,哪可能同时给嫡母庶母都请封?这样的官位想要给庶母争个体面,一般都是把妻子的这份封号让出去的,丈夫是一样的品级,你却没封号,出门都比人矮一头,你可不要干这种傻事儿!”
方云清笑道:“我省得,不过他才刚刚为官,应该不会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很是不用担心。”说着又冲方夫人道:“我听说母亲请了中人,又要买人么?”
方夫人点点头:“我让他们寻几个绝色的女子与你做陪嫁。”
方云清皱眉道:“这未免太露行迹,说出去不好听。”
方夫人伸出指头点点方云清的额头头:“好不好听的,你管别人怎么说呢?女婿的性子你又不是没听说过,那是最风流不过的!你不找几个美貌的收拢他的心,难道由得他整日在外面流连?那才糟糕呢。”
方云清点头道:“母亲说的是。”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也别光看长相,总要老实些才成,弄些轻狂的过来实在闹心,虽然说一个侍妾之流的不用放在心上,可是弄个讨厌的在我面前晃荡也实在闹心。”
方夫人嗤道:“讨厌的?你以为侍妾什么的又不讨厌的不成?无非是十分讨厌跟有点讨厌之别罢了……留她一半个能作死的也好,跳来跳去的热闹,有这样不懂事儿的,才越发显得你不容易。”
方云清皱眉道:“实在是麻烦!”
方夫人叹道:“你当我舍得你这般辛苦么?这不也是没办法么?女婿若没这个毛病,也就轮不到咱们家了!咱们既然事先已经知道了他的脾气,又怎么能不对症下药呢?他家里本就养了两个妓女出身的妾,这等女子最会讨男人欢心,又在女婿身边呆的久了,只怕早摸透了习性,这样出身的最没规矩。做太太的总不能跟这些人打擂台吧?没得丢了身份,总要带上几个带上几个替你做打手才体面。”


、第一百四十八章

连瑜并不知道他的妻子还没进门;就已经想着要给他选几个美妾了。这会儿,他仰头看着房顶上的丽苏:“丽苏;你小心些啊;算了直接下来吧!我明天叫砖瓦师傅过来啊!”
丽苏摆手道:“小问题,我过去在家的时候,房子漏了都是我上去修的!这不过是换个瓦片,太简单了。”说着手脚麻利地把碎洼拆了下来;把新瓦装了上去,然后沿着屋脊走到墙边;蹲下来;一个纵身跳下房子。
连瑜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的天啊;我可得跟管事说说,下回房子坏了什么的千万不能告诉你!你说你;怎么就怎么要强?”
丽苏笑道:“也不是要强了,这种活儿我本来就会做,何必让人大老远地去请瓦匠师傅?大热的天,跑出去多晒啊!”
连瑜连连摇头:“说的好像你大热天去修房顶就不晒一样!”说着掏了手帕出来给丽苏擦了擦汗:“你看你这一头汗,女孩子哪有这么不爱惜自己的,晒黑了当心嫁不出去!”
丽苏嘻嘻一笑:“我这是不想嫁嘛,好几百两银子的嫁妆,我要是说我想嫁人,肯定一群人哭着喊着要娶我!”
连瑜顿时被她逗乐了:“傻丫头,冲着钱才想娶你的男人能嫁么?嗨,你啊,就算一分嫁妆都没有,也肯定有人哭着喊着要娶你的。”
丽苏点点头:“这倒是!我小时候总觉得自己不讨人喜欢……可自从公子你给我起了丽苏这个名字,说这名字是人见人爱的,我发现我现在还真是一点点变得人见人爱了!”
连瑜顿时喷了:“人见人爱我没发现,我就发现你脸皮变厚了!”
说话间,丽苏想起连瑜的婚事,忍不住问道:“公子,咱们家的大奶奶是不是特别漂亮啊?”
连瑜笑道:“等成亲了你不就知道了么?”
丽苏吐吐舌头:“我就是好奇嘛!我听说少奶奶的脾气出了名的好,心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呢!”
连瑜微微一笑:“那是,脾气不好的话,我哪里敢娶进门啊?早就打听清楚了,那位方夫人就是个慈善人,养出的几个女儿教养都很好,你尽管把心放到肚子里去!”连瑜说这,忽然忍不住笑出声来:“你说你,又不准备跟着我一辈子,这么担心干嘛?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好几百两的嫁妆呢,一群人哭着喊着要娶你呢!”
连瑜捏着嗓子把丽苏刚才开玩笑的话学了一遍,只把丽苏羞的够呛,恨不能追上前去打他两下才好,到底主仆有别,忍了回去,想起与她最要好的胜男,轻声问连瑜:“公子,我听说您准备把玻璃坊迁到开封来?那胜男是不是也要过来了?”
连瑜点点头:“她自然是要过来的啊!总不能一直都在江宁呆着。”
想到胜男,丽苏心里有些不舒服。曾几何时,胜男跟她一样,都只是连瑜的侍女,那时候多好啊!公子对她们,就像对亲妹妹一样……那会儿胜男比丽苏更能干,更要强。所以可以说,连瑜对她,是比丽苏更看重的。
可是胜男偏偏选择了做公子的外室。这一点,丽苏真的不能理解,做外室有什么好的呢?从那时候起,丽苏就觉得连瑜对胜男就跟过去不一样了,按照时下的说法,大概有人会觉得这是得到了就不稀罕,可是丽苏知道,真的不是的。 她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在公子眼里,她跟胜男原本是于别人不同的,与那些丫鬟不同,与他喜欢的那些相好也不同,具体为什么她也搞不懂。可现在,公子提起胜男,就像提起别的莺莺燕燕一般:胜男以为她能提、替公子招呼生意,所以总是不同的,可是,可是丽苏觉得,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这些乱糟糟的念头在丽苏心里只是闪了一下,便飘走了,忽然想起一件事儿,小声说:“公子,那位顾大人昨天又过来了……”
连瑜笑笑:“过来就过来呗,有他跟芳姐说说话,芳姐不是挺开心的?”
丽苏小声说:“我讨厌他!”
连瑜哈哈大笑:“你还记恨他说我的事儿啊?他也是好心,觉得我整天眠花宿柳实在不像话,嗨,怎么说也算长辈,说几句就说几句呗,秦叔叔还总说我呢。”
丽苏一听,也忍不住笑了:“嗯,他前阵子看到公子总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也不知道芳姐跟他说了什么,这几天态度又好了起来。哈哈,燕姑娘跟穆姑娘那天在姨娘那里坐着,一听说顾大人来了,跑的比兔子都快——我不信她们是避讳,绝对是被顾大人给吓怕了!哎呀呀,这位顾大人是怎么做官的,脾气好奇怪!”
连瑜笑道:“他若是八面玲珑,就做不得御史了!当御史的,就是要这样爱憎分明……”说着他也觉得有些牵强,忍不住吐槽道:“好吧,爱憎分明这个特点太明显就是他到现在还只是七品官的缘故。”
丽苏点点头:“是啊,这人一眼就能让人看穿了,什么都写在脸上呢!说起来比秦老爷还大几岁呢,行事的老练的程度连秦大人三成都比不上。不过这倒也好,他要不是这样的人,只怕公子也不敢让他跟姨娘多交往了。公子,我觉得您回头也应该到顾家走动走动什么的,好歹也是姨娘的同乡。”
连瑜笑着应下:“我省得,这阵子是太忙了,回头你给我准备些礼物,我去串串门。”
朝廷规定,四品以上的官员不得经商,连瑜现在才五品,爬到四品还有的熬呢,更别提四品往上,故而也没什么忌讳,这边把婚礼的安排委托出去,那边便亲自出去踩点,准备在附近弄个玻璃厂。
开封地贵,不过最贵的还是城内的地皮,庄稼地什么的出产有限,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其实在开封周边买地,最大的问题压根不是地价,而是很难买到:农耕社会,但凡有点钱有点地位的人都以攒地皮为乐,开封最不缺的就是权贵了,这种情况下,但凡有点成片的好地要出售,转眼就会被人吞了去,想要找大片的土地,哪里这么容易?
幸而连瑜卖地是为了建厂而不是耕种,故而对田地的要求非常低,只要是大块的的靠近官道的地皮,不拘是否平整,也不拘旱田水田,只要不是在半山腰,啥都好说。
有了这样宽泛的条件,中人踅摸起来确实也就不难了。没多久找到了一大片沙土地,土质本就不好,再加上地势高,引水不便,一亩地种下去,折腾上一年种不出一百斤的粟米,绝对是实打实的劣地。
中人把连瑜请去一看,连瑜立刻拍板:“就它了!”
中人一听连瑜同意,顿时喜出望外,赶紧去请了地主商量此事,地主一听有人要买,更是喜出望外:原来这田地的主人是一个小官的妻子,她出嫁的时候,父亲已经去世,因为去世前请人立了凭证,必须要给前妻的女儿若干田地若干家具若干现银做嫁妆,收留她的叔父婶婶不得不照做,可心里毕竟气的很,别的地方不好做手脚,便把良田换做了沙地……这位夫人成亲已经七八年,被这几百亩地虐的心烦意乱,种地还不够人工钱,不种的话就只能看着它长草,总想卖出去,却总是卖不出去。这会儿有人要买,怎么能不开心?
两方一合计,大家都各让一步,二百八十亩的地,一千两现银交割。连瑜这边拿钱给了这位夫人,这位夫人当即请中人在京里寻个小铺面:“一千两银子,捡好地段,临街的房子买上他三四间,租出去一年也能赚个百十两。阿弥陀佛,可算不用看着这地长草了!”
三百多亩地,一千两银子就搞定了。卖地的人十分满意,买地的人也觉得幸运极了,真真是皆大欢喜。
连瑜买了地,便找了附近的村民帮忙做平整,又让中人帮忙去寻一队靠谱的建筑工,这边写信让丽苏准备迁厂子,跟工人们商量,能过来的一定请过来,不怕工钱高!连瑜虽然不算太在意玻璃泄密什么的,但是能多吃几年独食还是更好的。
于连瑜而言,他并没有准备把玻璃工艺捂在手里太久,在他看来这个东西的市场非常大,市场做大了,就算他个人产出的比率降低,那总量还是高的。当然了,绝对不是现在,他现在还在积累财富,自己的地位也不是很高,所以现在绝对不能干这种事儿:好歹要等他本人站稳脚跟,别人都动摇不了他之后,这时候他已经把名声打响了,就算有人仿造,只要他这边应对得当,保证自己的利益还是没问题的:撇脂策略什么的,当年郝家一家子玩腻了的,太熟练了!而且他真不希望百十年后,这种工艺又像前朝一样出现断层:要让它成为一项普及的工艺才不会在历史中被冲散消失,这样子失传的技艺还少么?那太可惜了。至少,在玻璃这方面,连瑜不希望出现这种事儿……



、第一百四十九章

此时已经是八月;连瑜的亲事被定在了次年三月,正好是春暖花开的好时候。芳姐每日里忙忙碌碌地为儿子准备成亲的东西;时不时回秦府看看冯文跟秦昭;偶尔还能跟着冯文出去逛逛街,日子过得十分安逸。
当然,芳姐心情好,除了儿子终于定亲以外,能在二十几年后与青梅竹马的邻居大哥重逢也是重要的缘故之一。
顾惜之此人,颇有些文人的牛心左性;小时候还算是个谦谦君子;可连遭变故之后;他过的艰难,脾气不但没给抹平;反倒越发地犯起犟来。说起来,他这个破脾气简直跟连曾有一拼,当然区别也是有的:连曾的犟是埋在他温和的表情下头的,他当日被点了探花,那绝对不可能只靠一张脸,他脾气温和,带给有礼,举止也十分得益,只是骨子里太过耿直才落了那么一个下场;相比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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