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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部分

萌女难嫁-第179部分

小说: 萌女难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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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了。”
“本王真的很羡慕那个让你如此为他痛哭的人。”
“王爷,我还有一事相询。”
“何事?”
“三个月前,我由于身体不好,开始在路边摆小摊卖些自己做的绣花鞋和棉鞋,但是,很奇怪的是,每次一出摊,我卖的绣花鞋和棉鞋都被人一抢而空,而别家的绣花鞋就没人买,当时虽然我也感到很奇怪,但是也没多想。直到早上在王府,我见到府内的仆役丫鬟都穿着我做的鞋子,问他们都说是王爷赏的,我想我以前做的那些鞋子莫非是王爷找人高价买下的?”
庆王不想被她发现了,笑起来,“原来你已经发现了。”
庆王背过身,“其实在一年多以前,皇兄将你相公贬为庶民之后,我就知道你们回了京城,当时我想只要丁正廷能对你好,你过得很开心,那样就足够了,我自然不会再去打扰你们。直到三个月以前的某一天,我微服出去庙会玩,在庙会上,我又看到你,看到丁正廷那个赌鬼当众抢你的钱之后,我就明白你过得肯定很苦。随后我找人去调查了你们,发现他天天虐打你,而你忍受着这些苦,还要挣钱养活他这个渣滓,我很是心疼,我只好暗中命人买下你买的所有东西,用这种方式来帮你。不然,以丁正廷那家伙的嫉妒之心肯定会把你往死里打,因为你毕竟是他的妻,他做什么我确实也管不了。直到……”
庆王说到这里很愤怒,“这家伙为了偿还赌债要将你卖掉给那个姓白的,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于是设计派了两个高手夜闯白家救出了你。”
“璎璎再次多谢王爷的救命之恩。”金璎璎弯腰又是一礼,被庆王一把拦住,“何须如此多礼。”
金璎璎拿起手中的发道:“这个发想必是王爷买下的,敢问王爷这个发是多少银子买的?”
庆王摇头,“是我叫人抢回来的。昨天,我实在忍不住想去看看你,就带人去了你家,在你家门外就看到他抢了你的东西,要拿出去卖,我强按下去见你的心,让我手下的人找来几个街头混混,抢回了这个发。”

、第51章 珍珠换休书

“原来如此。”金璎璎想了想又道。“王爷为璎璎破费赎身,璎璎感激不尽,璎璎虽然现在无力偿还,但是,在璎璎有生之年,一定凑足王爷为璎璎赎身的六百两银子还给王爷。”
庆王一听就懂了金璎璎的意思,“璎璎,你何苦要如此固执,一定要回去那个完全看不到希望的家?”
“王爷,我现在已经嫁为人妇,怎可以不顾惜名节的留在这里,给正廷难堪呢?求王爷放我出府吧。”
“璎璎,我不会再让你回到那个家受苦的!”庆王说完,一拂袖很生气的离开了。
他边走边生气不已,这时一个男人匆匆往这边走来,看到他立刻叫了声,“王爷。”
庆王停下脚步,问道:“事情办得怎么样?”
这个人三十多岁的年纪,生得像一个白面书生,正是王府的管家邹润成。
邹润成摇头道:“丁正廷不肯写休书。”
“不肯写?”庆王问道:“为何不肯写?”
“他听说我是王爷派来的人,就一口拒绝说是不管多少银子他都不会写休书的,后来我就用匕首威胁他,他不写就要他的命,他竟然不要命的说,就算我杀了他也不给写。就算他死了,金璎璎也只能是他的妻子。”
“混账!”庆王气得握紧拳头,“他到底想怎么样,一定要璎璎死掉他才甘心吗?”
“王爷,那位丁夫人真没看男人的眼光。”
庆王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今早我又去宫里求皇兄将璎璎赐给我做正妃,你知道皇兄怎么说,璎璎未嫁之前,他是用璎璎身份低微,又是罪民之女来拒绝,这次说法可是变了样,虽然还是说她身份卑微。不但是罪民之女,这次居然又加了一条,是人妻,人妻啊。说什么人妻岂可夺。因此,现在首要就是要得到璎璎的休书堵了皇兄的口才行。”
庆王走了几步,一筹莫展,“可丁正廷不愿写休书,这可怎么办?”
邹润成上前献计道:“王爷,我有一计,王爷只要依计行事,我想不出两天,丁正廷就会乖乖找上门写休书了。”
“是何计策?”
“上次王爷让我去调查丁正廷的情况,我发现丁正廷在外面养着一个女人。丁正廷很宝贝那个女人,王爷只要在那女人用的脂粉里放上一些药粉,最好是那种女子用过后肌肤会起上疹子之类的,等那女子脸上起了那些红疹后,再让全城的医生告诉那个女人只有用一种特殊的珍珠粉才能消褪。到时候王爷再放出消息,说府内有那种珍珠,丁正廷在找不到珍珠之后,绝对会上门求珍珠,到时候不是一切都好办了吗?”
“好,妙计!一切照你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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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王府已有三四天了,庆王虽然对她很好。却丝毫没有打算放她回去的意思。王府戒备森严,以自己这病弱之身也难逃出去。
她烦郁的坐在桌子前,手里握着那个发。
晶莹的发,在光线下发着红光。
她拿在嘴里呜呜吹起来,记忆在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回到雪原上他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日子。回到了他们在庄里相处的那段美好日子……
她吹得聚精会神,没注意到庆王轻轻推门走进来。
听了一阵子,庆王忍不住啪啪鼓起掌来,掌声让乐声戛然而止,金璎璎连忙起身相迎。“王爷,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他盯着她手中那个红色的发,笑道:“原来这玩意是个乐器,吹起来这般的好听。”
“是。”
“你那个朋友在哪里找的这样稀奇古怪的东西,挺有意思的?”
金璎璎摇摇头,摸了摸发,目中满蕴深情,“当日他教我吹发,我不过是说了也想要一个这样的东西吹吹看,他第二天就送了这个给我。”
庆王看着她的表情,沉默一下,忽然问道:“你说的那个朋友是南十夜吧?”
金璎璎身子一震,握着发的手捏得更紧。
虽然她没回答,但她的表情已说明了一切,他又问道:“既然你心里只有他,那为何当年你要选择嫁给丁正廷?”
金璎璎叹息一声,“因为一个误会,我和他有缘无分。”
“是因为我吗?”庆王想起冰灵雪原上,他出于嫉妒有意在他们之间制造出的谎言。
金璎璎道:“不是的,王爷引起的那个误会早已解释清楚了,我和他是因为另一个更重要的的误会才闹成这样的。”
“什么误会?“庆王好奇地问道。
金璎璎却不愿再说了,只是道:“我不想再提当时之事。”
她将话题一转,“王爷,我现在既然已经是丁正廷的妻子,就该恪守妇道,请王爷放民妇回家与相公团聚吧。”
庆王看着她重重叹息一声,从怀里取出一封信,递给了她,“璎璎,你回去还有何用,他已经为了别的女人将你给休了!”
金璎璎如雷轰顶,呆立在原地。
他到底是写了……是写了啊!
她呆呆看着手中的休书,颤抖着手打开休书,休书确实是丁正廷的字迹,他是以七出中的无子为缘由休掉她的,那白底黑字的休书让她瞬间一阵头晕目炫,连忙伸出手扶住身边的桌子,才稳住摇摇欲坠的身子。
“其实不瞒你说,丁正廷除了你以外,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那个女人近日得了一种病症,浑身长满很难看的红疹子,很多医生看过后都说只有将一种产自南海的养了百年的那种大珍珠研磨成粉,配上药材内服外敷后,才能将这个病症医好,而那种珍珠说来也巧,那种活了百年的大珍珠可是奇珍,只有我们王府里有,他打听到以后,到府里找到我说愿意用你的休书交换那两颗百年大珍珠。”
金璎璎看着休书,手依旧在颤抖,却并没有哭泣。
她咬着唇,那唇都被牙齿给咬出血,她却在惨笑道:“对他而言,我就值两颗珍珠。”
“不,对我而言,别说是两颗大珍珠,你比世上的任何宝贝都值钱。”庆王望着她表示道。
金璎璎低垂着头,没再说话。
她知道她和丁正廷之间已经彻底结束了,这封休书就是最后的休止符,所有的爱和恨,伤与痛,都随着这封休书落下尘埃。

、第52章 再遇婉伶

休书事件后,金璎璎病倒了。
庆王立刻请来医生为她医治,又过了一月余,她的病才逐渐好起来。
这日,丫鬟进门来禀告道:“金姑娘,门外有一个叫婉伶的女人求见。”
婉伶?
“快请她进来。”金璎璎道。
“她说过请姑娘移步门外,她在门外等候姑娘。”
金璎璎想了想,叫上翠屏一起到了王府门外,见台阶下果然等候着一个背朝着她的女子,那曼妙的体态和窈窕的背影,立刻勾起三年前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婉伶姑娘,你找我有何事?”
台阶下的女人慢慢转过身,依旧是那张美艳绝伦的脸,她穿着黯沉的梅红色衣裙,但这样的颜色丝毫无损于她惊人的美貌,只是她的眸子如同死水波澜不惊。
“丁夫人,不,我想我该叫你金姑娘……”她看了眼金璎璎背后的翠屏,“我有话要和你说。”
金璎璎点头,转脸对翠屏道:“你在这边等我。”
她和婉伶往前走着,在一处空旷之处停住。
金璎璎忍不住问道:“十夜……他还好吗?”
婉伶摇摇头,缓缓道:“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三年前不是你让我离开他的吗,现在你如愿了,还说不知道。”
婉伶幽幽长叹一声,“我从一年多以前就没见过他了。”
“一年以前?”
“是的。”婉伶美眸黯淡下去,“三年前,我去找过你不久,十夜就带着我离开了京城去了金陵。”
“金陵?”
“是,因为当时他只剩两个仇人没杀掉,一个是叫鹰的男人,还有一个是金陵世家的司马擎。”
司马擎?不是三师兄的爹?
金璎璎立刻道:“这个司马擎是不是有个儿子叫司马瑞枫?”
“嗯,他就是你的三师兄吧。”
不待金璎璎说话,她又道:“当时十夜设计让我去接近司马擎的长子司马霆。司马霆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不但年少英俊,而且很有作为,他也确实如十夜所愿对我情根深种。不想司马瑞枫却找机会接近我,说是在冰灵雪原上就对我一见钟情,只是当时碍于我已经名花有主,而当时你也在雪原里,他才不敢有所举动。其实你不知道,你这个师兄对你一直并无爱意,他只是觊觎你们山庄里庄主的位子,才千方百计的讨好你的。”
金璎璎却道:“我知道的。”
“你知道?”
“是的,爹死了后,在朝廷来封庄之前的一天。他带着人借口金陵有事就走了,明摆着就是怕我爹的事会连累到他,那一刻我就知道他平常装出来喜欢我的样子都是假的。”
“结果他们两兄弟为了我争风吃醋,从明争暗斗到最后撕破脸大打出手,他们的爹终于露面要找我谈。我就将他给骗出来,让十夜杀了他。在这之后又过了半年,十夜忽然留给我一大笔巨额钱财和一封信,不辞而别,说是要独自去杀鹰。”
“杀鹰?”
“没有人知道鹰是谁?长什么样子,就连十夜查了这么多年,也没查出他到底是谁。但他说鹰很狡猾。不但心狠手辣,而且心思之歹毒前所未闻,他不希望我会遭遇不测,更不希望他身边的人成为鹰用来对付他的筹码,因此,他打算一个人去杀鹰。”
金璎璎问道:“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出家为尼。”婉伶平静道。
“出家为尼?”金璎璎睁大眼睛。“为什么?”
“因为,我找不到他。”婉伶仰望着天空,“两年了,我走遍东西南北,也没再见过他。我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但我知道他一定已经易容成别的身份去杀那个鹰了,我只是希望他能平安无事。”
“我原以为让你离开他,他就会永远属于我,不想在他心里除了你,真的只剩下那无可覆灭的仇恨。他就这样离开了我,我的心也死了,所以我决定为自己以前犯下的罪孽赎罪,也为十夜的安危日夜祈福以求得上天的宽恕和庇护。”
金璎璎看着她美丽的脸庞,想着她就要去当尼姑青灯古佛终老,顿觉惋惜,不由劝道:“世上也并非十夜一个男子,你也说过那个什么司马霆和我三师兄都对你一片痴心,人也很优秀,你为何不忘掉十夜,忘掉过去和他重新开始?”
“你不懂的,这世上只有十夜才是我的一切。”
婉伶喃喃道:“认识他的那一年,我才十三岁,那年家乡发洪水,我的爹娘都被洪水给吞没,在我饿得奄奄一息之时,是十夜给了我一个雪白的馒头。我还记得,那时才十七岁的他浑身洒满金色的阳光,宛如我生命中的神祗,向我伸出那只命运的手。”
“我不管这只手会将我带到何处,即使是地狱我也无怨无悔。认识他越久,越觉得他的内心是那般的难以走入,他以冷漠的姿态的拒绝着所有人的靠近。”
“在我十七岁那年,我无意中发现了他复仇的秘密,我就开始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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