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绯闻夫妇 >

第13部分

绯闻夫妇-第13部分

小说: 绯闻夫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言已经很久没有动笔了,过去那份记忆,她想要全部割裂,因为哪怕只要想起一点就会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沈酩。
而沈酩,是她绝对不愿想起的一个人。
刚来台湾的那一会儿,千言几乎每晚都要做恶梦,梦中被鬼压,那鬼长得是和沈酩一样的脸,好可怕……
更有几次,她梦见自己被绑在椅子上,被沈酩肆意□。
沈酩已经在她的脑海中留下了不能挽回的伤害,以至于千言虽然身边有着很多的狂蜂浪蝶,却没有任何找男朋友的想法。
甚至于现在,只要被陌生人碰到,她都会条件反射地反应过度。就像是受惊的兔子,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它风中战栗。
“哎……”月下虫前,她低低地叹了一口气,明知道自己这样的心结,可是千言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她不能够去看心理医生,因为那样的话,这段最不想记忆起来的回忆就会重新在她的心中翻涌出来。
“怎么办?”千言双手覆住脸,平静的表情下是心中的痛苦纠结。
“啪啪啪!”有人在敲店门。
千言拈起一颗葡萄放到嘴里,“菁菁,有人敲门,你去看看是谁。”
“老板娘,我们已经歇业了好不好?!”菁菁刚洗完澡,湿漉漉的头发匆匆用毛巾一包,嘴里嘀嘀咕咕地抱怨着,“也不看看现在都什么点了,有没有眼力劲儿?”
陈菁菁开门一看,原来是个西装笔挺的小年轻。她看着这人有点儿眼熟,前几天他都连续出现在店里过。
“喂,这么晚了,你来我们店里干嘛?”陈菁菁扫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问道。
那人彬彬有礼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带着一丝拘谨的笑说道,“今天我来花店买花的时候,好像把手机落下了,我能在这里找找看么?”
陈菁菁还没作答,他就已经从陈菁菁的身旁挤进了店中。
“诶,诶!你这人!你这可是私闯民宅你知道么?趁着老娘还没发火,你快点给我滚出去,不然我报警啊你信不信?”
那人根本不理会一旁陈菁菁的絮絮叨叨,他也压根没有做做寻找手机的样子,而是径直朝着后面的花圃走去。
看到千言躺在躺椅上吃葡萄,美态而又慵懒的模样让他眼前一亮。
他脚下轻快了起来,几步上前凑到千言跟前,单膝跪下,“许小姐,在看到你之前,我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可是看到你之后,我完全明白了什么叫做沦陷。除了你,我眼中再也看不进旁人,希望你能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说着,他将一个钻戒递到千言的面前,伸手去拉千言的左手。
不是……这什么状况?!
千言有些懵,这小伙的攻势也太凶猛了吧?
千言最讨厌被陌生人触碰,尤其是陌生男人,咸猪手来了她惊慌之下扬手一巴掌摔在此人脸上,那一颗闪亮亮的钻戒掉进了一旁的花草丛中。
清清脆脆的一声,除了千言之外,另外两人完全懵了。
那男人只是一瞬间的愣神,等他回过头来的时候,脸色迅速地沉了下来,“你个贱女人,你敢打我?”
这就是一见钟情?这就是所谓男人的真心?
千言挑着下巴看着他,一脸的讥诮不屑。
这男人皮肤白皙,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人,哪里受过这样的气,他当即扬起巴掌,就要朝着千言的脸上抽去。
作者有话要说:碎碎念,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


、第二十八章

各位看官,想那许千言岂是仍人欺侮之辈?
只见她左手飞快抄起盛着葡萄的塑料篮子;一个倒扣狠狠地扣在那死男人的脑袋上。那男人大惊;抬脚欲踹,千言却比他更快地躲了开来;篮子中紫溜溜的葡萄滚落一地。绿色的篮子;正好盖了这男人一头。
那男人气得浑身发颤,一把扯下头顶上的篮子;狠狠地摔在地上,“死娘们;今天老子和你没完!”
千言朝他吐吐舌头;忽然绕到了后门;扯开嗓子大喊;“来人啊!救命啊!有人私闯民宅啊!”
千言孤身一人来到这个小镇;一住就是四年。千言本就嘴甜,性子更是四面逢源,街坊领居和千言的关系都不错。
一听到千言呼救,果然住在千言花店旁边的大伯果然就抄着一把菜刀奔了出来。
“小言,谁敢欺负你,和大伯说!”
“就是他!”许千言向那人一指,“他闯进我家,踩烂我的花,还想占我便宜!”
“啊?你小子嫌命长?”大伯当真好人,顷刻怒发冲冠,提着菜刀怒气冲冲地准备前去砍人。
“诶,别别别,这是个误会。”
“放屁!什么误会?这花圃都被你踩成这样了你还敢跟我说是误会?那我砍你一刀也说我手滑你乐意不乐意啊?嗯?!!”大伯体型彪悍,五大三粗,乍一眼看就是那种压迫感很强的人。
小年轻再怎么得瑟,目前这个情况也只有乖乖服软。他连连摆手道:“大佬,真的没什么事儿,我不过是来看看我手机是不是落这儿的。现在我找了一趟没有,我这就走。您随意啊!随意……”
就这么片刻的功夫,街坊四邻都被惊动了。
千言平时注重同人民群众搞好关系,所以到了革命危急的关键时刻,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当真是气势如虹,好不壮观!
“谁敢欺负我们千言?作死啊!”
“那穿西装的小子,皮痒是不是?老娘给你来松松骨!”
“我都忘了告诉你,我爷爷乃叶问宗师传人!小子别走,我让你见识一下我们叶问宗师门下的咏春拳!呔,看拳!”
“大侠饶命,小的我有眼无珠。”穿西装的小年轻连连告饶,从前门灰溜溜地逃走了。
正义的力量终于战胜了邪恶势力,周边的邻居在千言的身边热切叮嘱。
“那个小言啊,你和菁菁两个女孩子家,手无缚鸡之力的,晚上的时候一定要关紧门窗,不要放坏人进来啦。”这是阿松嫂,开水果店的,经常照顾千言。
“对啊,你看你人呐,长得又漂亮,脾气又好,那些死男生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你,你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大伯家的女儿爱思,平时经常缠着千言给她化妆。虽然有时候有些小肚鸡肠,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好人一枚。
“千言姐姐,如果有坏人敢欺负你,我就帮你打坏人!”小阿丁是镇长丁叔的儿子,小小年纪,人小鬼大。
“那姐姐就谢谢小阿丁了,阿丁是小英雄,要什么奖励呢?”千言笑眯眯地摸摸小孩子的头顶问道。
小阿丁双手叉腰,大声说道:“长大后,我要千言姐姐嫁给我当老婆!”
“你小子还真敢想!”旁边的阿是狠狠地赏了阿丁一个爆栗子,“你才三岁,就想着娶千言姐当老婆,会不会想太多了?”
阿丁用含糊不清的童音严重抗议,“钱阿是,我警告你,千言姐是我的,你不准抢!”
“哼!”钱阿是是肉店老板家的孩子,小伙长得十分壮实,要是比力气的话,一般成年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千言姐明显更喜欢我,怎么,你不爽咬我啊?”
夜风正好,天朗星稀,千言站在他们中间,笑得如花儿一样。
与此同时,罗曦已经登上了前往台湾的飞机……
有的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
千言到后来才明白,有人不是她想避,想避就能避。命运纠缠在他们身上的枷锁,比她想象的还要牢靠。
“沈总,这次台湾也有一场签销会?”莫西看过公司安排的行程之后,忍不住去找了沈酩。身为作家,最重要的就是多花时间在写作上,新书必须保持一定的更新度,她的时间已经够紧了。
而且在大陆安排的签销会就已经够多了,她又不是什么明星,有必要这么追求曝光度么?
沈酩穿着银灰色的西装坐在办公桌前,“大陆的读者是读者,台湾的读者就不是读者了?”
他将手中的文件合上,抬头看了莫西一眼,“这是公司的安排,你不能拒绝。”
莫西苦笑,“沈总,我这不是在和您商量么?咱们少去一场就不行么?”
沈酩一张冷冰冰的棺材脸,“台湾有一场作者研讨会,你作为小说界新锐,也被邀请一并出席,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台湾举办一场签销会?”
“什么?”莫西转怒为喜,惊讶地问道,“我是受邀之列么?”
沈酩点点头,“怎么?莫大作家对自己没信心?”
“不是不是!”莫西连连摆手,俏皮地朝着沈酩抛了个媚眼,“沈总,不要老是把惊喜变惊吓啊!”
沈酩淡笑一声,“我们公司的出版业务一直和台湾那边有合作,这次我正好要过去洽谈一些生意上的事情,所以你可以和我同行。”
“Great!”莫西欢欣雀跃,“这次和老板一路同行,希望能擦出点火花哦!”
沈酩脸上笑容一收,“我倒不希望有什么火花。”
原本莫西只是开开玩笑的,没想到沈酩竟然当真了,气氛忽然尴尬起来。
“沈总你先忙吧,我出去了。”匆匆打了声招呼,莫西低着头从房门中走了出去。
迎面撞上一人,正是时谦。
大学毕业之后,时谦管理家族企业,当然还和沈酩保持着良好的来往。莫西他也是认识的,现在沈酩公司里的王牌作家。
可是现在看着这位作家的脸色,似乎并不是那么好看。
“怎么,你们公司的金字招牌,你也敢惹?”时谦臭脾气不改,见了沈酩,首先调笑两句。
沈酩看也不看时谦一眼,低头专心处理公务,“无事不登门,你今天来做什么?”
时谦自来熟地在办公桌前的真皮沙发上坐下,“我听说你要去台湾,我哥在台湾忙生意,有空你们可以聊聊。”
沈酩听了这话放下手中的活儿,五指悠闲地交叉,“我是做出版的,你家是做化工的,我们两家生意八竿子打不着,我为什么要去受这趟罪?”
时谦脸上肌肉一抽,“凭我们交情,你和我哥吃顿饭委屈你了?以后你在台湾万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哥还可以帮衬着你点儿。”
沈酩听了时谦这话,脸上的笑容更深了,“时谦,别人不知道你,我可知道!你会这么好心?”
时谦脸色顿时垮了,“你爱去不去。我还有事儿,我可走了。”
大步流星地出了沈酩的办公室,时谦暗自松了一口气,这家伙难道真是孙猴子,火眼金睛么?这都被他看出来了?不过按照沈酩的性格,这个面子,他应该还是要给的。
老哥,你交代的事情,我可是给你办妥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伤不起真的伤不起,收藏少啊少啊少得昏天黑地,呜呜~


、第二十九章

两天之后,沈酩和莫西也乘坐同一架飞机赶往了台北。
在台北兜了一圈风;他们下榻五星酒店;于此同时,罗曦已经已经赶往了新竹附近。
原计划是要去采风;可是忽然接到台湾一个朋友的电话;说他准备在新竹开一个画展,罗曦应邀前往。
盛夏八月;骄阳似火。
罗曦顶着烈日来到画展的现场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前来观摩了。进门摆放着的一张画作让人眼前一亮;盛夏的酷热也被驱逐了不少。
见到罗曦前来;老同学赶紧上前迎接。两人应酬一番;罗曦让老同学去接待别的客人;他独自一人在这画展里看看。
走廊的尽头摆放着一张素描;在这么多色彩绚丽的画作当中,这张素描是相当不起眼的。
可是罗曦在看到这张画的时候,顿时双眼瞪得浑圆。
话中的女孩穿着线衫,一缕刘海在风中漂浮。虽然画的只是一个侧脸,可是罗曦只需要一个侧脸,就立马认出来这女孩绝对就是许千言!!
“裴风,你快过来,这人你是在哪里见到的?”不顾上画展现场安静的环境,罗曦没有风度地朝着裴风大声喊道。
裴风皱着眉头走过来,“怎么了,什么让你大惊小怪的?”
“就是这个女孩,你在哪里见过她?”罗曦心脏砰砰地跳。
“哦,她呀,我没有见过她。我是看到朋友手机里一张照片,觉得很美,就描摹下来了。”
“你那朋友怎么联系?”罗曦锲而不舍地追问。
半小时之后,罗曦已经坐上了从新竹赶往千言所在那个小镇的班车。
“哦,她呀!她是那个小镇有名的美人,开花店的。我这张照片可是好不容易偷拍到的呢,那女生不喜欢别人拍她。”罗曦的脑海中还回响着和裴风朋友的对话。
“你知道她姓什么吗?”
“姓什么?好像……姓许。”这种惴惴不安又充满期待的心情,让沈酩恨不得租一架飞机顷刻间飞往小镇。
“裴风先生。”当罗曦离开之后,一个穿着黑色笔挺西装的男人又站在了这幅素描的前面。
他很英俊,脸型偏瘦,一双眼睛给人一种精明凌厉的感觉,嘴角却偏偏又要带笑,让人防备也防备不起来。
“我很欣赏这幅画,不知道可以买下来么?”
“当然可以!”裴风有些受宠若惊,同时他也感觉到十分奇怪。他这次展览的作品,很多都要比这幅画好上许多,为什么这人偏偏对这幅画感兴趣了?
这位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在将画买下之后,在附近的快递公司寄了出去。
收件人赫然就是沈酩!
“沈总你去哪里?研讨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