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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部分

末世一秒钟-第179部分

小说: 末世一秒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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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胜在有火焰的附加能力。

五分钟后,巨人一手怒拳,狠狠砸在恶魔巨人头颅上,喀拉拉……后者化为了一捧焦土。

“呼呼……”

巨人大喘着粗气,他也有些受伤,火焰的反炙太强了,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一双拳头就黑黝黝的了呢。

“怎么样,你可以下来了吧?”

“哈哈,我说过只有一个仆人了么?”

“什么?”

巨人眼神一凝,就看见那蓬散落的焦土,逐渐的聚在了起来,逐渐的塑成了一个新的……

“还来……这?”

以为还是先前的恶魔巨人,然而这一刻,焦土复原后,却变成了军装美女的样子,同样带着恶魔绿纹路。

“你!”

“出手吧。”

“……”

看着‘恶魔媳妇’款款走来,巨人缓缓的朝后退着,他下不去手,尽管那就不是他老婆,但样子是。那巧笑倩兮的脸蛋,他下不去手。

涛仔气愤的骂着:“可恶,你个无耻的混蛋。”

军装美女咬了咬牙:“我来。”

“啊,老婆你小心啊,它……反炙很强的。”

“没事!”

巨人的进化是力量,就像绿巨人一般,强悍的杀伤力,让人羡慕的生命力。但军装美女,她是念力的进化者,类似x教授。

她很聪明,看的出来真正操纵的是龙背上的那人,直接绕过自个的恶魔化身,念力如一道利箭般,朝着龙背上那人刺去。

然而……

“喝!”

咔……念力化形快快崩碎,出手的赫然正是她的恶魔化身。

“这,怎么可能?”

军装美女惊了,原以为化出来的都是力量型的,但现在看来,似乎是依照她们的能力创造出来的。这,龙背上的人,得多么的强悍啊。不仅是同样的能力,哈相应的加强了一些。恶魔巨人多了一份火焰,而她的恶魔化身,念力上也多了一丝灼热的火气。

嘭嘭!

没有身躯的较量,没有拳头的碰撞,两人都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面前的空气却如波纹一般,不如的激荡着。

这是念力的比拼。

“咳……”

单纯的比拼能力,不需要灵活性、身体的控制力,就比能力的强弱。在火焰反炙之下,军装美女受不住,轻咳了一丝血渍。

“麻的!”

巨人忍不住了,上去一记老拳,把‘媳妇’打成碎片。

“老婆老婆,你没事吧?”

擦了擦嘴角,军装美女摇了摇头:“我没事,只是气血有些翻涌。”

“我玩够了。”江洺轻哼一声,驾着耐萨里奥朝远处飞去,“涛仔,你好自为之吧。我欢迎你随时回来,带走菈菈,不过……那个时候,就是我吞噬掉你的势力的时候了。再见,祝你好运。”

第330章 :齐境

在原本的轨迹上,涛仔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幸运的小伙。

末日爆发了,他被困在了兽山公园。里面满是异兽、丧尸的地方,他居然成功的活了下来,而且还活了一个月。凭借着公园物资储备,两人硬是撑过了一个月。

一个月后,蟒龙、邪虎大战,以蟒龙获胜告终。

这场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期间惊走了无数的飞禽走兽,当然,也包括涛仔跟菈菈。

说也运气值爆表。

无数的飞禽走兽竞相躲避,居然没人要吃他俩,而涛仔更是意外的骑上了一头3阶的魔豹。那头3阶魔豹光顾着逃窜了,居然没发现背上托了俩人。涛仔也有些傻眼,想离开,却离不开了,魔豹跑的太快了。

等到魔豹停下来,他以为要必死无疑的时候,魔豹却很亲昵的舔了舔他的手。于是,原本轨迹上,末日里第一个驯兽师诞生了,尽管本尊都不知道是怎么训的。不过没关系,有了这头3阶的强悍战力,可以说,暂时安全了。

随后的一个礼拜里,涛仔发现,只要是能接触的异兽,都会成为他的宠物。于是,驯兽师的队伍越发的庞大了。

靠着庞大的宠物队伍,涛仔带着菈菈,赶回了老家辽南,尽管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

老爹、老妈,也找到了。

只是,他没有见过江洺,没有得知末日的‘真相’,所以他强的只是空有一身驯兽的本领。在这茫茫末日中,他只不过是众多强者中的一个。后来,实力越发强悍,心脏也越发的膨胀,导致最后我行我素,不服从调令,最终被燕都最强战将燕随风斩落。

而现在,涛仔并没有那么多强悍的实力,却知道了一些末日的真相,知道该怎么做最好、最合适。至于他的驯兽能力,或许慢慢的会出现吧,也或许……永远不会出现了,但谁又知道呢?

至于性子方面,因为受到江洺这个强者的打压,也懂得了该怎么为人处事。不会在想原本轨迹的那样,没有见过强者,而自我心脏无限的膨胀,导致最终灭亡。

有了变数了啊。

没了强悍的实力,却知道了真相,懂得了处事态度,或许……他不会像以前那般悲催的嗝屁了吧?

不过,谁知道呢?

江洺一直有个梦想,那就是飞跃大海,当然,这也真的只能做做梦了。不过现在么,他的梦想实现了。

飞跃勃海湾。

斜线的海湾是很长的,而且,中间没有岛屿,寻常的鸟类什么的,很难飞跃过去。不过对耐萨里奥来说,那就是小菜一碟了。

它是岩石生命体,无需考虑肌肉、体力方面的问题。它的飞行时间长短,取决于体内能量的损耗。以现在的等级来说,从冰市飞到辽南,基本上就消耗干净了。离开涛仔的地盘,江洺就找了个休息的地方,让耐萨里奥恢复能量。

再往南就是海边了。

划过一望无际的海面,江洺欢脱的笑着,然而看到海洋里时不时泛起的巨大浪花,再偶尔伸出一条又长又粗的臂膀后,他就笑不出来了。赶紧让耐萨里奥拔高,幸亏现在海中的异兽,都不算太高等级,也还够不到这个高度。

但最恐惧的是,海洋中但凡是存活下来的异兽,无一不是体型庞大之辈。

就刚才那头,比最大的大王乌贼还要大上一倍呢。大王乌贼产于大洋深处,没想到,海湾里也出现了。

现在的海水颜色,呈现出一种乌七八糟的色泽。

黑,那是死去尸体的颜色。

红,那是流的血。

黄,那是枯萎的海尸族残躯。

再也没有以往的那种深不见底的黑蓝色了,脏乱至极,光是瞅两眼,就有恶心感了。这比冰市地铁里面,那黄不拉几的水蛭浓汤,都要猛。

简短的感受了下,飞跃大海的向往,江洺就指挥着耐萨里奥升高,再也不往下看了。

也太恶心了。

“都有啥感觉?”

龙背上,大头、小头回去了,涛仔离开了,就剩下他跟无衣、阿信、杜康四人了。这问的,自然也就是他们了。

“唔……海洋果然恐惧啊。”这是阿信的话。

“我,我打死也不下……海了。”这是杜康的,身为枪虾进化者,他对海洋有着一种憧憬,可惜……现在的海水让他想死。

江洺无奈的摇摇头:“我没问你们这些啊。”

无衣知道,但她不说。

“哦,那就是海洋太可怕了。”

“是啊,刚才那个大王乌贼,那手臂……起码得三十多米长了吧?加上身子,那不得……五十多米开外?”

“呵呵,那二三十年后,它们能登陆之后呢?”

“啊?”两人懵圈了,登陆?

这个问题他们没有考虑过啊,会么?

“咱们江衣城的水潭里,都有登陆的了,上次的攻城事件,你们都忘了?”

两人顿时一哆嗦。

“上次我去江北救伍蓝衣的时候,亲眼见过,沿江边上前仆后继的江中异兽登陆。虽然它们最终因为无法适应陆地空气,死在了岸边。但这已经给我们敲醒了警钟,水里面的异兽,是会登陆的。或许一年,或许两年,或许五年十年,但它们肯定会上岸的。”

沿江异兽登陆,那是因为伍蓝衣的召唤,但他没说,就是想吓唬吓唬两人。

果不其然,咕咚……

“那怎么办?”

“活下去!”

“啊?”两人懵了,就这么个答案?

“还能怎么办,世界都这样了,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呗。”

“……”

“不过水中异兽,才是我们今后的主要应对目标啊。”

“原来如此。”

杜康突然喊了起来:“喂,看,前面有海岸线了。”

江洺猛地站了起来,看着这条故乡的海岸线,眼中有些湿润。

无衣知道江洺的心情,轻轻握着他的手,细声道:“接下来往哪儿走?”

“不知道。”

“啊?”不光无衣,杜康、阿信也懵了。

不知道是个什么鬼?

近乡情怯,江洺也不例外。

“确实不知道,我没来过这地方,只能知道大致的方位。对了,找入海口。”

如果没有飞错,这应该就是龙嘴的下颌位置。

“看到了,在那边!”阿信大喊。

潍河,古称潍水,齐境内最长和流域面积最广的河流。上游流经沂水、五莲,从五莲北部进入潍市,流经6个市区,最后在下营入勃海。

准确的方向就不知道了,但沿着潍水一直南下,肯定能找到老家。

第331章 :人有时候需要做些傻事

从冰市飞到齐境,谁都清楚该怎么飞。

大方向不会错。

就算没有gps,只要事先瞅准了方向,埋头一个劲的直线飞,总也不会错。可小方向就不一定了,尤其是到了齐境之后。稍微偏了一点儿,就很难找回家。

不过索性从入海口到家,也不是特别的远,稍微偏上一些,也总能找到回家的方向。

从冰市飞到齐境花费了两天,从入海口到家,一个城市里却耗了足足一天的时间。期间他也遇上过好些幸存者,但他没有下去询问,更不会去救他们。尽管,那些人里,或许有人知道他的父母,但他现在只想回家。

去看看‘家’怎么样了。

转了好几圈,凭着早年间的记忆,终于飞到了下店。虽然这里依旧破破烂烂的,但他还是认出了,这儿是他早年上初中的地方。还记着,四年的生涯里,风雨无阻的骑着自行车来来回回的跑。天一亮就出发,天黑了才回家,有的时候更是被鬼故事吓的,晚上骑的飞快。

找到了地方了,找到老农村所属的镇子了。

本来定定位置,就可以直接直线飞过去的,可是,江洺依旧沿着那条四年间走过的熟悉的道路,弯弯曲曲的飞着。

因为他怕,再一次飞没影了。

义气村、西围子、铁匠庄、西河南……终于到了自个的老家‘大河南村’了。

看着全部倒塌的村庄房子,江洺虽然早已经料到了,但心依旧在不住的沉啊沉……

定了许久,张口大喊:“爸、妈,我回来了!”

扑棱棱。

除了惊飞几只吓的混乱的鸟之外,连一丝回声都没。

飞回家了,村子里最破的房子,其中绝对有他家一号。老爹是愚昧的,是愚孝的吧?早年分家的时候,把好的房子让给了二伯,自个住着一个很破很破的屋子。为此,江洺也跟着沾了光,从小就住在一个,一下雨屋地里就返潮的房子里。

但小的时候,他从来不计较这些,就算偶尔去二伯家,也不觉得自个家里多么的脏乱。

什么时候会比较了呢?

貌似是高二的时候吧,情商发育了,开始懂得穿衣收拾形象了。别说,还曾经迷倒了几个情窦初开的少女。

‘黑马王子’可不是白叫的。

没有一丝的生气,江洺的心继续往下沉。

虽然他早就清楚了,即便人活着,也不可能呆在家里的。农村不比城市,还有什么地下室、车库什么的。其他山村里或许有地窖之类的,但他们这儿没有。房子倒了,人即便活着,也肯定早就撤离了。

余光一扫,一道黑影进入他的眼中。

仔细一看,是他家养的一条黑狗,大黑,据说是狼狗跟土狗生出来的。

也有几年了吧,记不清楚了,貌似初中就来家里了。上高中后,就很少见到它了,毕竟住校了,每月才回家一两天。

江洺特别喜欢这条大黑狗,会开门,特别的聪明。每天一大清早,就自个扒开门,跑到他床边,用热乎乎的舌头,舔他起床。

两天后回市里上学,它依旧会跑来看看,直到三四天后确定人不在了,才病怏怏的回自个笼子里。可一旦他回家,依旧会兴致高昂的,大清早跑来喊他起床。

而现在,死了。

以前的黑皮毛,现在变成了灰蒙蒙、脏兮兮的毛色。江洺知道,这是变成了丧尸犬,后来不知道……被谁杀死了。

大黑很聪明的。

它死的地方,依旧是它生前狗窝的位置上。

就算死了,变成了丧尸,依旧在守着门。

忠心耿耿。

看了一会儿,眼睛有些湿润了,小时候的玩伴,也不在了。

江洺伸手一挥,地面裂开了一个口子,大黑的尸体缓缓地沉了下去。生于大地,葬于大地,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没有立碑,不想,也不知道怎么立。

嗷……吼。

家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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