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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刀殇-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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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生活在狼城里的人呢?

同样也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天然草原,他们又会采取什么样的疯狂报复?

失去了生存环境的人群比狼群更可怕,更恐怖,更具有破环性。

狼烟滚滚,天昏地暗,月色渐没,繁星隐退。

浓云滚滚,铺天盖地压下来,惊魂未定的众人,眼里再次泛起恐惧之色,只有孟九奔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是天意?还是某种神奇的魔力?

清空万里,月明风清的夜晚,在一番恶斗后,竟然落下了绵绵细雨。蔓延的火势,在一番细雨扑打下,很快便奄奄一息,冒出最后的几屡白烟后,彻底熄火了。

骤雨袭来,寒意袭人,被烈火烘烤的一身汗水的勇士们,冷得瑟瑟发抖,但他们依然伫立在雨水中,透过雨雾监视着重归寂静的草原。

刚刚还在为湿了裤子尴尬的叶飞燕,细雨袭来正好帮她掩饰了窘迫,她急忙跑进了专为女人准备的那顶帐篷。

“好大的雨,衣服都淋湿了。”看着安坐在毛毡上的孤雁婆婆,叶飞燕红着脸解释道。

“是么?这雨水似乎有一种骚味。”孤雁婆婆一脸坏笑的回应,故意将鼻子凑过来闻了闻。

“是么?大概是那些死狼燃烧散发的骚味。”叶飞燕脸有些发烫,含糊其辞的回应。

“不错,一定是母狼的骚味,还是那种发情的母狼骚味。”孤雁婆婆一本正经的说。

叶飞燕恨恨的瞪了她一眼,急忙拉了一条毛毯盖在腿上:贼婆娘,敢讥讽本小姐,等回到傲雪上庄看我怎么收拾你?

心中虽然发狠,但她对这个讨厌的女人却充满了敬佩和恐惧。

自从今天阵前突袭刺伤敌酋后,她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过。即便外面狼群围攻,烈焰横飞,浓烟弥漫,她依然一直安坐在帐篷内。

现在居然有心情拿自己开涮,难道她对外面的局势早己胸有成竹?

她那张浓浓脂粉掩盖下的面孔总是透出一种怪异气氛,让叶飞燕不敢正面直视的诡异气氛。

……

暖阳初照,寒意顿消。

恶梦已结束,新的征程又将开始,商队沿着昨天的路再次驶向卧儿父城堡,一只肩负特殊使命的队伍,绝不会因为挫折而折步返回。

他们的目标是向西,向西,一路向西!

一路向西打通那一条边塞与西域的通道,然后牵着战马东。不是一匹两匹,是成千上万匹。一个小小的城堡,又怎能阻止寻马勇士的脚步?

满是泥水痕迹的城堡围墙,显得破败而残旧,绿苔斑斑的城堡大门缓缓开启,参差不齐的城堡土兵护卫着老迈的使者在城门口远远迎候着远道而来,去而复返的客人。

孟九奔用流利的番语跟老使者互致问候,热情的交谈着并肩步入了矮小破旧的城门,仿佛彼此之间从未发生过冲突,一直都是友好往来的朋友。

什么是外交,这就是外交。

当你展示了让对方折服的强大实力,并替对方解除了几十年的困扰,对方自然会主动跟你攀附交往。

数十年来,这是第一只击退狼群的队伍,面对这场奇迹,狼城人已被彻底折服。

他们的胜利向狼城士民传递了一种自信,一个消失已久的自信:狼群并非不可战胜,狼王也并非不可战胜的神话。

一支百余人的商队,因为勇气和自信,彻底击溃了盘踞狼城几十年的狼王。

而他们这个积聚了数万人的城堡,一个居住这里数百年的种族却一直不敢面对狼王,一直龟缩在城堡里,一直与侵袭蚕食自己的敌人一直保持着妥协忍让。

作为一个有着优秀战斗传统的种族,简直是一种耻辱,奇耻大辱。

狼城人血脉中的那份血性在耻辱中被唤醒,知耻而后勇,此刻他们个个勇气焕发,血脉贲张。

一时兴奋之下,他们竟然赶走了对他们指手画脚的胡族人。

领队的老大被人一击刺瞎一只眼,躺在帐篷里疼的哇哇乱叫,一群无头的家伙凭什么七嘴八舌,对我们趾高气扬,指手划脚?

这里是狼城,是我们的地盘,我们不再是任人宰割,任狼欺凌的弱小城邦。

我们要与狼争衡,彻底摆脱压制和欺凌,要做一个强国,一个敢于挑战强势的强国,绝不再忍受任何居高临下的指使。

被激发起勇气和信心的狼城人,一哄而起赶走了二百八十六名胡族骑士,还有那位被刺瞎了一只眼的独眼头领。

在中土商队到来前,受到致命创伤的仆固苍狼知趣的领着部署溜走了,但他们并没有走远。他们会一直跟随着这只令他们心仪的商队,一直到地老天荒。

因为商队当中有令他们魂牵梦绕,神魂颠倒的恋人,一生眷恋,难以割舍的恋人。她的名字就是——财物。

不是黄金白银珍珠玛瑙,而是丝绸,棉布,茶叶。

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就不用在炎热的夏天,还裹着厚厚的皮袍,他们的女人可以打扮的更漂亮更迷人,他们再也不会因为常年吃肉,肚子鼓胀积食不化而烦恼。

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居家旅行,游走放牧的必备佳品。

孟九公带着商队在狼城稍作停留,拜见了城堡里唯一穿绸缎的人——国王大人,便离开这里,直奔西边而去。

他的直觉告诉他,狼群的密探还在跟踪他们,狼群现在虽然被沈落石牵制,但迟早会回来的,留在这里必然要面对更血腥的报复,必须尽快离开,在日落之前离开狼群的活动范围。

他们顺利通过狼城,已暗示狼群他们与狼城的居民是一伙的,他们走后,狼城居民一定会面对狼群的血腥报复。而被他们激发起热血的狼城人也绝不会妥协退让,一定会选择与狼群拼死对抗,一场持续长久的人狼战争即将拉开帷幕。

等他们西去贩马回来时,这里将不再是一个繁华的荒野都市,将是一个堆满人狼白骨的荒原废墟。

第六十二章 人狼共存

刺眼的光线将沈落石从酣睡中唤醒,此时已是日上三竿,暖暖的阳光透过木围栏,照射在草棚下的烂草堆上。

沈落石身上的衣服早被暖暖的羊群烘干,躺在烂草堆上,暖阳照在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和舒适。自从离开古镇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安心的睡过。

在狼群环伺,狼王潜伏在侧的险境中,他竟然可以睡的这么安心,竟然有一种久违的平静,平和,平淡的心绪,仿佛回到了古镇,又睡在了铁匠铺炉火旁的木板床上。

破旧的铁匠铺,是他江湖梦开始的地方。在那里,他开始接触江湖人物,听江湖故事。

师傅打造的菜刀,杀猪刀在附近三乡八镇很有名气,刀厚重,刀锋利,砍骨剁肉从不卷刃。附近的一些小帮派隔三差五就会要求给他们打造几把砍山刀。

当然都是免费打造,算作是缴纳了保护费。

有了这些黑帮的照应,铁匠铺一直平平安安生存着,直到那一夜残月出现,一切才完全改变。

自从他拿起残月刀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以前的那种平淡的生活,至于铁匠铺以前的记忆,他已很模糊,只记得父亲是开裁缝铺的,妈妈大多数时候是在照顾孩子。

他离家时,好像已经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几个弟弟,几个妹妹,具体数目他已经记不起了。

大哥大姐已开始在店铺里帮忙,小弟小妹还在家里的火炕上爬来爬去、

家里整天闹哄哄的,唯一值得记忆的就是老爸竟然将他们几个大一点的送进了学堂,理由是识几个字,将来好帮着店里记账算账。

他很感激父亲的这一英明决定,让他可以读一些江湖故事书。学堂门口买书的秃顶老人那些破旧的侠义话本,将他带进了一个精彩纷呈,奇妙诡异,刀光剑影,血腥残酷的世界。

从此他迷上了江湖,心中多了一个江湖梦,整天梦想做一个快意恩仇,仗剑纵横的剑客……

“#%&;*())))_(*&;^@。”一阵奇怪的呼叫声,将沉浸在往日回忆中的惊醒。

他急忙翻身站起,头顶乱草横飞,他的头已顶破了茅草棚顶,头已伸到了低矮的棚顶上。

羊圈围栏外一个黑壮的汉子,手拿铁铲对着他呼喝着,背后的辘辘车载慢了沙土,显然这个汉子是负责收拾羊圈的卫生的。

昨夜下了一夜雨,羊圈里面全是雨水和烂泥,和着粪便的泥水会弄脏羊毛的,必须要垫一层干沙覆盖污水烂泥。

他在说什么呢?

看着那个冲他挥舞着拳头,愤怒的吼叫的大汉,沈落石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终于意识到,掌握一门番语是多么的重要。

“呕!小伙子,你钻到羊圈干什么?”一个熟悉的苍老声音穿过来,正是昨晚半夜叫狗的老人,听到壮汉的呼喝,他从靠近这里的毡房里钻出来。

“我在躲雨,顺便睡了一觉。”

“睡觉?”老人疑惑的看着他。

“你会说官话?”

“当然会,不会说,怎么做生意赚钱?”

“你好!”沈落石急忙跳出羊圈,走过去跟老人打招呼。

“远方的朋友,你好,你可以睡我的毡房,不用睡那里。”老人指着羊圈笑着说,一边的壮汉奇怪的看着他们,一脸疑惑。

“¥#%%,)×&;……%%。”老人冲他咕噜几句,大汉一脸憨笑的招呼一下沈落石,将辘辘车推进羊圈,埋头干活去了。

“你,昨天半夜来的?”

“是,你怎么知道?”

“嘿嘿,半天阿黄阿黑叫得那么凶,肯定是有狼进了羊圈偷羊。”

“我不是狼,也没有偷羊。”沈落石尴尬的说。

“你是被狼赶来的,呵呵,年轻人,能从狼群逃出来,了不起!”老人赞赏的竖起了中指,中指是五指中最高的,也是处在最中间的,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标志。

“你们了不起,住在狼群周围,它们不敢攻击你们。”沈落石一边赞叹,眼里却满是疑问。

“我们和狼群是敌人,也是朋友。”

“狼群是你们朋友?”

“有它们在,野兔,野鼠就不会多,草长的好,牛羊长得肥。”

“它们不攻击你们?”

“它们只是偷羊吃,不会攻击我们,除非我们晚上有人单独外出。”

“这是为何?狼群完全可以毁灭你们部落,吃掉所有的羊,为什么要偷?”

“因为它们很聪明,吃掉了所有的羊,以后它们饥饿的时候,就没有可以偷羊的地方,就会慢慢的饿死。”

“那么它们为何要攻击我们,在狼城人的传说中它们却是那么恐怖。”

“它们结成群攻击你们,是因为你们是闯入它们世界的陌生人,它们不喜欢有外人骚扰。平时它们都是单独行动,群体的攻击很少,我活到这个年纪,只见过两次,上一次已经是十九年前的事了。

住在狼城里的城里人不懂得草原的规矩,狼的规矩。所以它们害怕;我们不怕,我们住在周围的四十七个部落都不怕。”

“那么狼王呢?”

“狼王,哈哈,只是一个传说,从来没人见过。”老人笑着摇头。

“不是传说,我昨晚已见过它。”

“你看到了狼王?”老人平静的面孔现出极度恐怖的表情,手脚也开始发抖。

“是,我见过,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可怕,它只不过是皮毛脱落的小狼,而且受了伤。我一路跟着它追杀过来,看着它钻进这里就消失了。”

“它受了伤?你昨晚在追杀它?”老人恐惧的退向角落,操起一柄马刀劈了过来。

变化陡生,沈落石一脸愕然,翻身退出毡房,老人举着刀一路追砍,嘴里不停的大声呼喊着,留在部落里的男人们纷纷操起手里的工具,四面合围过来。

“小伙子,快朝西北方向跑,那里没有狼。”老人在混乱的呼喊声掩盖下,悄声对沈落石指点了一句。

沈落石愕然回头看了一眼老人,飞身而起,越过部落围栏,朝着西北方向箭一样的飞驰而去,转眼便消失在蓝天绿草之间。

追赶的人群渐渐慢了下来,陆续返回了营地,开始各自干自己的活去了,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老人忧心忡忡的步入毡房,来回徘徊着,嘴里念念叨叨:“但愿这个年轻人听懂我的话,永远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再回来。”

沈落石已听懂他的话,他为了保护他的部落成员。他既不想得罪来自东方的客人,也不想让狼王误会他与这个陌生的年轻人有牵连。

所以他选择了这种公开驱赶追杀的方式,向狼王传递一个信号,这个突然闯入的年轻人也是他们部落的敌人,不是朋友。

但是他错了,他这样过激的表演,反而会引起多疑的狼王的警觉,它一定已怀疑他和这个陌生人之间有猫腻。

狼王之所以躲到这里,说明它信任这里的人,它一定在暗中监视着部落里的一举一动。

如果老酋长将沈落石客气的送到围栏外,指明去狼城的路,它一定不会怀疑,因为草原部落本就是一群好客的人。

但老酋长却选择了太过明显的表明态度的方式,提着刀追砍着将沈落石赶向远离狼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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