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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剑的旋律-第68部分

小说: 剑的旋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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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我替换你吗?”佛勒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

安博尔·诺德也打了一个呵欠,他是被吵醒的。

突然安博尔·诺德感觉浑身一凉,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紧接着他就发现身上浮出很多白色泡沫,嘴里也一样,且不只是他,前面的佛勒也是如此。

不久后这些泡沫聚拢在一起,变成黑乎乎的东西,顺着窗口飞出来。

安博尔·诺德顿时感到神清气爽,好像刚刚洗了个澡似的。

“魔法这东西确实方便。”安博尔·诺德轻叹一声,可惜他不是魔法师。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们或许可以早几个小时到马内!”拉佩大声宣布。

“傍晚之前能到吗?”安博尔·诺德立刻问道,晚上他不想再吃烤鸡了。

拉佩稍微想了想,不太肯定地说道:“应该可以。”

“那就好,到了马内后,我请你们好好地吃一顿。”安博尔·诺德提议道。

“还是改天吧,在马内我有一幢别墅,不过还没收拾。”拉佩拒绝了安博尔·诺德的好意,他怕安博尔·诺德再提引荐的事,现在他还没有一点准备。

果然,看到拉佩没有答应,安博尔·诺德顿时露出失落的神情,他确实有那样的打算,好在他并不气馁,因为拉佩之前已经答应了,以他对拉佩的了解,拉佩说过的话还是算数的。

“我更关心的是早餐吃什么……”佛勒在一旁嘟囔道。

“前面应该有城市,我们可以稍微停一下,买些吃的东西……干脆连午餐也一起准备好,这样就可以节省时间,保证我们在晚餐之前能到马内,你们觉得这个方案怎么样?”拉佩在那里做着计划。

突然,拉佩打了一个喷嚏。

“长命百岁。”安博尔·诺德和佛勒同时说道。

“有人在想你了。”佛勒说得很猥琐,他知道西尔维娅的事。

“也可能是在诅咒我,譬如贾克卜。”拉佩笑了笑,说道,绝对没有意识到他居然猜对了。

没有了生死攸关的威胁,也没有了紧追不舍的跟踪者,旅途变得安静却又乏味起来。

虽然拉佩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照理说应该很兴奋才对,但是他有幸运金币,那里面有很多地方的记忆,看得多了,也就不在乎了。

太阳出来后,赶车的人换成佛勒,拉佩回到后面的位置上,他靠在椅背上打起盹。

这段日子拉佩太累了,现在总算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不知道过了多久,拉佩被车外的喧闹声吵醒,他透过车窗看了外面一眼。

不知不觉已经是黄昏时分,外面全都是房子,看上去就和塔伦的市中心差不多。

“已经到马内了?”拉佩睁着蒙眬的睡眼问道。

“没错,这里是马内的东郊。”安博尔·诺德也正看着窗外,神情看上去有些急切。

拉佩默然无语,仅仅是郊区,就和塔伦的市区差不多,马内的繁华确实不是吹的,两边的店铺让拉佩的眼睛都快看不过来了。

这里就是马内,既是首都,也是这个国家的中心。

不过拉佩表面上却没有显露出丝毫异常,此刻的他早已换成演员人格,从他脸上能够看出的只有缅怀和回忆的神情,好像他曾在这里住过很久,时隔多年又回来了一样。

“那是斯特罗斯餐厅,马内最好的餐厅之一,也是最大的餐厅。”安博尔·诺德突然指着远处的一幢房子说道。

安博尔·诺德指的是一幢七层的高楼,马内没有这样高的楼房,不只是因为建造的难度太大,把房子造得这么高,爬楼梯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听说过,那里的烤骆驼好像很有名,不过更有名的是顶楼的花厅。”拉佩的脸上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

安博尔·诺德听到这番话,也露出类似的神情。

这下子安博尔·诺德彻底放心了,他提到斯特罗斯餐厅,也有一些试探的意味。

佛勒并不认识路,走这边是安博尔·诺德提议的,他也是无意间看到斯特罗斯餐厅,一时冲动提起这件事,这一切都很偶然,拉佩怎么可能事先有所准备?

再说,斯特罗斯餐厅并不是很大,而且绝对算不上是最好的餐厅,顶多就是新奇,因为店里有很多异国风味,唯一吸引人的就是顶楼的花厅,那里有肚皮舞表演,如果看中某个舞娘,底下两层就是旅店,有的是空房间。

“你来过?”经过了一天的旅行,安博尔·诺德自觉和拉佩已经拉近关系,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客套。

“没有。”拉佩摇了摇头,道:“当初我来马内的时候,年纪还小,那里面是不让未成年人进去的。我听别人说起过,却一直没机会进去看看。”说着,拉佩露出遗憾的表情。

这些当然是比格·威尔告诉拉佩的,现在是冬天,黄昏时分,天已经很暗了,所以这只鬼魂跑了出来。

“过两天我请你。”安博尔·诺德顺口说道。

拉佩摆了摆手,道:“等其他人到了之后再说吧!这两天我很忙。”

拉佩不想再提这个话题,连忙问道:“我们要去红枫大街,您呢?”

“海德勒大街五百三十六号。”安博尔·诺德说出他家的地址。

“我可不熟。”佛勒喊道。昨天一直是拉佩在指路,今天是安博尔·诺德负责这件事,之前没进城还好,现在就不行了,几乎每过一个十字路口,他都得问上一问,他已经烦了。

“好吧,换我来,我对那里还是有点印象,我记得海德勒大街有一幢四层楼的红色砖房。”拉佩再一次显示他对马内的熟悉。

“没错,我家离那幢红房子只有两个街区。”安博尔·诺德愈发没有怀疑。

那幢红房子可不是什么有名的地方,只不过是一幢普通公寓,之所以会被人记住,是因为它太显眼。

拉佩和安博尔·诺德正在说话,突然有人敲了敲车厢。

拉佩拉开车门后,看到一个警察正站在那里,这个警察板着脸,很漠然地看着他。

“怎么回事?”拉佩皱起了眉头。

“这算什么东西?马车吗?”那个警察用警棍敲了敲那皮质的车厢,说道:“不是什么车都可以进城的。”

“你这个有眼无珠的东西!怎么能够理解这辆马车的内涵?”拉佩破口大骂。

拉佩并不是故意找事,此刻他扮演的是一个秘密警察头目,就算只是一个小头目,也不是警察能够招惹的,他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威严。

“没必要和他多啰唆。”佛勒摆了摆手。

也不知道佛勒做了什么,前面那匹马突然发出一阵嘎嘎吱吱的声音,紧接着外面的皮肤渐渐消失,露出里面的一堆东西,有的像骨骼,有的像筋腱,不过更多是杠杆、齿轮之类的。

那个警察瞪大眼睛,旁边来来往往的马车里面也伸出一张张好奇的脸,这下子再也没人觉得这辆马车寒縿了。

“恕在下冒昧,这……这是在下的职责所在……在下……”那个警察连退了几步。

“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他吧!他说得没错,马内确实有这样的规矩。”安博尔·诺德在一旁劝道,毕竟他也是警察系统的,不过他也不能让拉佩太没面子。

安博尔·诺德伸出头,朝着那个警察骂道:“以后多长眼睛,也多动一动脑子!”

“是、是、是。”那个警察连连鞠躬,他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帮他说话的老头也是大人物。

拉佩瞪了那个警察一眼,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驾着马车往前而去。

因为那匹马诡异的模样,这一路上再也没有警察跑过来找麻烦,半个小时后,拉佩送走安博尔·诺德,然后驾着马车来到红枫大道七十九号。

这条大道同样也在郊区。

“真没想到,这里居然是郊区。”拉佩惊诧地看着四周。

塔伦的郊区住的全都是穷人,在拉佩的记忆中,郊区的印象就是房子挤在一起,街道狭窄、小巷幽深,地上到处是垃圾,而且路面湿滑,还有很多水塘。

可眼前的景象完全不同,一条宽敞笔直的大路,两边是成排的别墅,式样都不相同,别墅周围都有花园和草坪。

现在是黄昏时分,每一幢别墅的窗口全都透出灯光,马内人好像很不在乎钱,所有房间都有灯光射出来,但很多房间里面应该是没人的。

“乡巴佬,这有什么好惊奇的?”比格·威尔在一旁讪笑道:“这里是首都,国王住在这里,历任国王都有给自己另外建一座王宫的癖好,新的王宫一般都建造在郊外,而每一座王宫都会成为新的城市中心。”

“原来是这样。”拉佩总算明白了,突然又问道:“这里怎么一棵红枫也看不到?”

“我怎么知道?”比格·威尔耸了耸肩膀。

就在这时,一个二十多岁,管家打扮的人从里面出来,这个人长着一张圆脸,个子不高,身材瘦小,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还抹了发油,看上去埕亮,因为在屋子里面干活,他的身上只穿了一件小牛皮背心。

“老爷,您总算来了。”费德里克迎了上来,他和别的扒手不一样,他不叫老板,而是叫老爷,因为他的身份是管家兼仆人。

“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红枫大道吗?”拉佩问道。

“我不知道,老爷。”费德里克连忙回答,紧接着又说道:“回头我会打听一下。”

拉佩没有阻止,他并不是心血来潮,也不是刻意刁难,只是想尽可能了解这里的情况。

当初在塔伦的时候,拉佩对街道的熟悉曾经帮了他不少忙。

“我的实验室在哪里?”佛勒一把拉住费德里克。

“在地下室,那里原本有一间藏宝库,外面是青条石,中间是一层铁板,里面是混凝土,非常结实。”费德里克对佛勒绝对小心,他早就听吉雅说过佛勒的恐怖。

“马马虎虎吧。”佛勒倒也不急着去看那间地下室,因为实验器材和材料至少要两天之后才能到,他现在就算想布置实验室也做不到。

“有马车吗?”拉佩这两天肯定要出去,他的那辆马车是赶路用的,在城里就太显眼了,所以他需要一辆低调点的马车。

“有,我已经租了一辆马车,不过还没拿回来,因为我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式样?”费德里克为了当好一个管家,花了很多时间学习。

做个管家不容易,既要考虑到主人的需要,也要兼顾主人的喜好,费德里克猜到拉佩需要马车,但是具体的式样和装饰的细节要由拉佩来决定。

“很不错。”拉佩夸奖道。

拉佩在院子里面转了起来,这里就是他今后的家。

院子很大,这幢别墅原来的主人没怎么打理,地上只是普通的杂草皮,那些草有高有低,种类也不一样,一簇簇地乱长着。院子后面是一条小河,宽大概有三尺左右,河边芦苇丛生,另外三面竖着高高的铁栅栏,对于真正的强者来说,这些栅栏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就算是拉佩也能一跃而过,它们更多是象征意义,证明这是属于私人的地盘。

“我不喜欢这里,还是原来的老巢更好,至少隐蔽得多。”拉佩低声自语,站在这里,他有种被人一眼看穿的感觉。

“去找个擅长建造玻璃暖棚的人,我要搭一座超大规模的玻璃暖棚,要把整幢房子罩起来,里面种上各种植物。”拉佩吩咐道。

“我明白了。”费德里克连忙应道。

“在马内,哪里可以买到狗?”拉佩又问道。

“买狗?”费德里克迟疑了半晌,最后道:“我去问一问。”

拉佩倒没感到失望,毕竟费德里克只比他早来这里几天,对这里同样不熟。

“你买狗干什么?”佛勒很奇怪地问道。

“我怕有人会找我的麻烦,我可没钱养一群保镖,所以只能用狗代替。”拉佩道。

拉佩说这番话半真半假,他就算有钱也不想养保镖,因为他有太多秘密,汉德和那些小扒手倒是可以信任,但是他们的实力不够,所以拉佩只能用狗来代替。

狗可以信赖,也不会泄漏秘密,嗅觉和听觉也远比人强,而且尽忠职守,让它们值个夜班什么的,它们绝对不会反对,也不会偷懒。

当然狗也有缺点,譬如一块肉排就能把它们引开,弄出点声响就能吸引它们的注意力,还有一些药剂也会对它们产生影响。当初拉佩就是用一种药剂,让马文家那条叫罗宾的狗变得狂暴,以至于被关起来。

好在,这些全都有办法防备,拉佩自己就是这方面的行家。

马内的东郊有一座市场,这是一座很大的市场,占据了半个街区,被一圈篱笆围拢着,正面是一道十尺宽的铁栅栏门,足够让两辆马车并排进出。

远远地就可以听到里面传出嘈杂的声音,有各式各样的鸟叫声,还有犬吠声。

这里出售的全都是宠物,因为不景气,很多人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不用说饲养宠物,所以大部分店铺没什么生意,店铺老板全都三三两两地坐着聊天。

中午时分,一辆马车停在路口。

那是一辆等级不低的马车,外表看上去很简洁,没什么装饰,但是油漆得如同镜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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