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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春日满藤-第13部分

小说: 春日满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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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然和杨柳其实挺般配,我是说性格,都是直肠子,眼里揉不进沙子,皓然是1。0,杨柳绝对是2。0。”
“不要乱点鸳鸯谱哦,杨柳最瞧不上的就是程皓然这种痞子气十足的公子哥,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看到这种吊儿郎当的男人恨不得用高跟鞋踩上去再跺两脚也不解气。程皓然恰好又是她最讨厌的那种:长着一副祸水样,眉眼微微上挑,就是一副轻浮相,还自以为自己很帅很酷。这不是我说的,我只是引用杨柳的原话,程皓然是你发小,我这么当着你的面说他坏话好像不好。他们不对头又不是一天两天,每次见面不是吵就是打,又有哪一次和谐过。如果他们真在一起,还不把天掀了。”
“这不就是所谓的‘欢喜冤家’么。每个人进入社会,都或多或少戴着一副面具,皓然用玩世不恭的面具对抗着这个世界,这只是不熟悉他的人才会这么认为。这样的人一旦动情,就是一辈子,只是要他动情,比一般人要难得多。我哪有闲心乱点鸳鸯谱,不是刚好说到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么?你那次的酒量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准确点说,那晚我、皓然,阿森都被你的海量震惊,不过跟你回了曲离,我也明白你的酒量到底从哪里来。有一个以生产酒为主业的家乡,有一个以酿酒为生的父亲,自然从小把酒当水喝。肖冰还跟我说,曲离的孩子一生下来,父母都会将酒蘸着喂他们,所谓酒量从娃娃抓起,见着你,我倒是相信这个传言了。”
陈鸳鸯抿着嘴:“就当你是在夸我了。其实也没有你说得这么夸张,只是我们曲离爱酒也惜酒,酒也成为我们生活里的一部分。古代有些民族会将鹰,狼这些动物当作本民族的图腾,我们曲离偏安一隅,就把酒当作文化标识,我们对它的热爱,并不亚于古老民族对骁勇的鹰,聪明的狼。当然,还是我外婆,我爸爸这一代的这种情节稍微深些,到了我这一代及以下,生活里已经有了红酒,啤酒,葡萄酒这些外来酒,自家酿制的米酒出现在生活里的次数大大缩减,这种感情的累积也越发稀薄。”陈鸳鸯话锋一转:“你觉不觉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wanabar之前,我总觉得应该在更早以前见过你。可能我们没有像wanabar里那么正式,或许我们自己都没发现,早在以前,我们就曾擦身而过,那会儿我们没有目光相视,我不知道你叫沈俞晔,你也不清楚我叫陈鸳鸯。”
陈鸳鸯嘴角遗漏着一丝红酒痕迹,她正想拿纸巾擦拭,沈俞晔已经凑过唇,当了一回纸巾。他的唇在陈鸳鸯面颊上稍作停留,陈鸳鸯只觉得脸红心跳,举着纸的手停在半空,最终又缓缓落下。
沈俞晔并未有进一步动作,他帮陈鸳鸯盛了一碗汤:“你再这么跑题,我外公外婆的故事你就听不着了。我不太清楚wanabar之前我们是否真的遇见过,无论是否遇见,命运都让我在恰当的时刻遇到你,又在最好的年华里爱上你,这对我来说,才是重要的。其实我外婆外公的相逢,也是一场出其不意的意外。外公与共和国一起出生,又一起成长。49年的静安还是一片山穷水尽的小山村,你也知道,像静安这种虽然处于南方区域但又不是腹地的地方,从静安的历史算起,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封建王朝,静安既就没占到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从秦王朝开始,政治经济中心就一直在北方,即使后来安史之乱后中心有所南移,再到赵构定都临安,南方的地利人和一直都被江浙沪占据。静安被大片丘陵环绕,交通不便,发展缓慢,50年代的静安更是如此。我外公这一代人对*的崇敬,对祖国的感情是我们这一代人体会不到的,即使当初那么艰苦的环境,但他们痛并快乐着,生活单纯,又容易满足,幸福指数特别高。”
“纪家从我外公这代算起,就是贫农出身,方家文雅点说是大户人家,实际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地主。静安丘陵众多,四季分明,适宜茶叶的生长,方家最鼎盛时期,掌握着静安三分之一茶园,也垄断了静安及周边城镇的茶生意。我外婆姓方名心辰,是方家的三女儿,生在方家由盛转衰前期,从小跟着家中长辈做生意,被茶界其他同僚唤作‘方三郎’。方家家大业大,对儿女十分开明,在其他大户人家父母教女儿针织女红时,我外婆已经打得一手好算盘,算得一手好帐,是父亲的好帮手。大家都说外婆是投错了胎,要是个男儿身,铁定能接管方家的生意。在我外婆跟着父亲出门谈生意时,我外公新添了一个弟弟,他是老大,下面还有三个妹妹,两个弟弟。外公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跟着邻村的伯伯去了北方,每年只有寥寥几封书信往来,一家那么多张口都靠外公的妈妈支撑。她生下新弟弟不久,就挨家挨户地帮人家洗衣服,寒冬腊月里,双手长满了冻疮,一双手肿得不像样子。外公自小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从10岁开始帮着母亲支撑着摇摇欲坠的家,照顾着嗷嗷待育的弟弟妹妹,新弟弟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唤外公‘爸爸’。如此悬殊的家庭环境,本来外公外婆是没有相遇的可能,如果外婆不走那条幽深的小巷,如果外公不赶时间抄近道回家的话。”

☆、蓦然回首,你成全了我的碧海蓝天

“几个因为被方家抢走生意的茶商不服气,瞅着方家生意越来越大,就合计着绑架‘方三郎’要挟方家当家人。他们动手的当口,刚好被拐进巷子的外公瞧见,他二话不说抡着拳头就打抱不平起来。那会他不过也是个刚刚满20的毛小子,个头又矮,身形瘦弱,赤手空拳对付三个人,被揍得鼻青眼肿也誓死维护这个素未平生的‘男子’。最后,外公瞅着机会拉着看愣的外婆在各个长长短短的巷子里穿梭,穿堂而入的风吹走了外婆的帽子,露出长长的辫子,不要命地奔跑,也跑掉了外公很宝贝的草鞋。那几分钟里,外公拽着年轻外婆的逃亡,是他们缘分的开始。他们跑到一座断桥旁,身后才没有人追来。外公几乎瘫倒在桥沿边,外婆却从口袋里抽出一方素色的手绢,轻轻在外公受伤的胳膊上绑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并将自己的名字一笔一划写在外公手上:方心辰。接着大方地问了外公的名字,得到答复后,她将辫子潇洒地甩到身后,边走边后退,最后将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地呼唤:纪起霖,我们还会见面的。”
“外公被她豪迈的笑声所震惊,他以为自己救了一个半大小子,没想到救的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他看着胳膊上的蝴蝶结,又望着外婆窈窕的身影,只觉得心忽然沉了一块。他并未将这桩平日里做过多回的好事放在心里,反而为一脸的青肿惆怅,也为遗失的鞋子心疼,回到家后,外公鬼使神差将素色的手绢洗干净,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口袋里。伙伴们瞧见,都嘲笑他怎么带着一条娘们的玩意儿,外公也不为意。过了这么多天。手绢洗了好几回,但每每拿在手里。似乎都带着那日方心辰身上的清香。第二天一早,就有人送来一双崭新的棉鞋,全家都很诧异,只有外公知道是谁送的。他将新鞋放进衣橱里,不舍得穿。”
“经人介绍,外公去了方家的茶园里做事,也再次见到工作状态下的方心辰。如果说那日他牵住的是一个柔弱的方心辰,那么与外公擦身而过。每个人见着都停下手里的活儿恭敬地喊一声‘三小姐’的方心辰,就像浑身带着光的公子,举手投足间都有着世家风范。外婆见着外公也很是意外,她不动声色地将这抹欣喜藏在嘴边,只在经过外公身侧时,才略略停下脚步,用只有两人才听得见的声音,告诉外公:纪起霖,我说过,我们还会相见的。”
“哇。很像我听过的一出戏,剧名我忘了,但这感觉。这节奏,就是美貌小姐爱上善良汉子的话本。后来呢?”
“后来就简单了。外公在方家茶园勤恳又努力,加上模样俊俏,很快就得到赏识,从最平凡的长工升到外婆的助手。因着频繁的接触,两人郎有情,妾有意,外公更是在确定关系的第一时间到方家求亲。外婆的父亲自小就拿外婆当男儿养,又见外婆一脸坚定地与外公并排跪下。恳求双亲的成全。堂下的男子牵着满脸娇羞女儿的手,用最真挚也最平凡的口吻求娶。并未带一分彩礼,但这份真诚却意外打动了外婆的父亲。外婆的父亲也算是白手起家。也曾有过外公这番境遇,他看人向来看一个人的品德,而非家境。方家最终同意婚事,并将方家最赚钱的一块茶园作为陪嫁,但外公拒绝了。嫁到纪家的外婆用心供奉母亲,悉心教导弟妹,并将自己的首饰全部拿出来,作为外公创业的第一笔资金。如果事情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每个人都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但你知道那个年代曾经发生过什么。你我都清楚的因素,方家迅速成为批判的典型,一夕之间由鼎盛转为衰落。外公俨然成为内忧外患的方纪两家的支撑,他与外婆一起,陪着方家最黑暗的日子,外婆的母亲弥留之际拉着外公外婆的手不无欣慰地表示替方家找了一个好女婿,帮女儿找了个好丈夫。”
“方家的倾覆只是个开始,接踵而至地是更为混乱的环境,加上恶劣的自然因素,方家举步维艰,纪家进退两难。自外公以下的弟弟妹妹相继饿死,婆婆也哭瞎了眼睛。外公亲手埋葬了弟弟妹妹后,外婆在渡口含着泪在送别丈夫,表示自己可以照顾好婆婆,转身又送别娘家存活下来的亲戚。他们有些要搬回轻纺老家,从头开始,或许能找到一方清净的世界。外公走后一个月,外婆才察觉出自己有了身孕,她又惊又喜,婆婆也因为这个喜事渐渐收了眼泪。只是这个孩子在揭不开锅的岁月里最终没保住,外婆被当作典型抓走,孩子也在一片混乱中流失,从身下流出的血染红了一地,外婆一点点感觉到孩子的消逝,那响彻天际的恸哭,让听者为之动容。据说当夜静安就发生了不小的地震,震感十分明显,备受折磨的外婆几个月后最终被送回了家,她并未将家里发生的一切告诉远在天边的外公,只是默默在纪家屋后那棵掉光叶子的李子树下,替未出生的孩子立了一块碑,擦干了眼泪,继续与生活抗争。”
“外公回来时算衣锦还乡吧,那都是三年之后的事。那场意外怀孕与流产一点点蚕食着外婆的身体,她跟目不能视物的婆婆相依为命,彼此依靠,她们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但婆婆并未等到儿子回来的那天,外婆又亲手埋葬了婆婆,整个纪家,就剩下了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外公回来后,日子才慢慢好过起来,他们前前后后一共有过三个孩子,但都没保住。当年那场流产留下了病根,要想怀孕,生产,在外婆那样的年纪,几乎不可能。她想要一个与外公的孩子,是那么迫切。外公的事业渐渐起步,虽然一开始他只以一个木匠的身份当了三年学徒,回到静安后,也以一个木匠师傅身份谋得一份工作,但他至少是有了一门赖以生存的手艺,方庭的前身就是一间窄小的木匠铺。外婆闷闷不乐,外公就让她打理生意,这些,都是外婆曾经拿手与熟悉的。求子之路如此漫长,外婆一向开朗豁达,生活有了新的寄托,心思也没那么重,她也渐渐以赤诚之心一心向佛,吃斋抄佛经,对于求而不得之事渐渐看淡。”
“就在日子一点点红火之时,外婆忽然有了身孕。那时她已是高龄,不是怀孕的最佳时机,加上多次流产的经历,她的身体根本负担不起这一胎。外公表示没有孩子他不介意,但这一次外婆异常执拗,表示就是死,也要生下她。她亲眼看着自己第一个孩子消失在眼前,那样惊心动魄,那样触目惊心,加上纪家早夭的多个弟弟妹妹,孩子,早已是外婆心中的一根刺。外公拗不过外婆,只好由着她。那时方家大部分人都回了轻纺,得知女儿怀孕,外婆的父亲让外婆的表妹方黎末回静安陪产,方黎末就是纪婷妈妈的闺名。”
“不应该呀,你外公外婆既然感情甚笃,这个孩子来得又是如此来之不易,这个方家表妹即使美貌赛过西施,应该也入不了你外公的眼,也破坏不了他们的感情。”
“这点我也想过。外公本身就是长情又专情的人,外婆当年算是下嫁,两人又携手走过那么多风雨,经过岁月的沉浮,早就将爱情深化成无法企及的高度。我见过方姨,模样只算可以,并不算好看,倒是很沉静,我看她对外公敬多于爱。或许这其中还有我不知道的秘密,我也相信外公不会做出那些事情,但中间又有什么插曲,我不知道,外公也从未提及。反正最后呈现出的状态,就是外公娶了方黎末,方家表妹当了我妈妈的继母。”
“外婆这一胎十分艰难,生产更是惊险万分。外婆生下妈妈后,瞬间晕了过去,还伴随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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