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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重生之今晨-第4部分

小说: 重生之今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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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军抿嘴一笑,道:“难怪叫你骡子呢,原来你姓骡(洛)。”

严洛晨忍不住白他一眼,环顾整个天桥下的场地,问那几个人道:“那这儿还有我的东西没有?”

“有啊,那个大包。”黑漆漆的手一指桥墩下面靠着的一个灰扑扑的行李箱,“你刚开始来这儿的时候穿得挺好的,我们还以为你是哪家有钱人家的少爷呢,没想到你跟我们一样是来要饭的。”

“……”严洛晨心说,您能不能不要总提醒我之前是要饭的?

闷闷的走过去,蹲下身去拿行李箱,严洛晨愣住了,有些不敢相信——FENDI !!!

一个流浪汉用得起意大利原产的皮箱?

这绝对是骗人的吧!

严洛晨虽然对那些名牌不怎么关注,但跟周淮在一起五年,也早就看惯了它们的商标,摸惯了皮具的质地。因此,只一眼,一个触摸,他就知道这绝对是正版原产的FENDI,而且,箱子上的锁还是很少见的指纹密码锁。

严洛晨很庆幸这箱子不是数字密码锁,要不然,他又不知道那家伙之前设的密码,怎么能打开箱子呢?现在多简单,只要把拇指按上去,箱子就打开了。

严洛晨看着箱子里的物件,心里的疑惑更深。

箱子里有几件范思哲的衣服,一双耐克的球鞋和一双意大利手工制的小牛皮鞋,剩下的就是一些小物件了。有钢笔、手表、手机、铂金项链,当然毫无例外也是名牌。然后有一个塑料袋里,装着很多竹子编制的小玩意儿,像什么小桌子、小椅子之类的,很粗糙,其中有两件还歪歪扭扭的,看来这人的手艺不太好。

先不看那些手工制品,就手机、项链之类的小玩意儿和衣服鞋子来说,一个靠要饭为生、连人家介绍工作给他都不愿意去干的人,有可能买得起这些世界级品牌的东西吗?

不知何时,于军也走过来,跟严洛晨蹲在一起看这些东西。

于军拿起手机,吹了声口哨,笑看着严洛晨,说:“苹果,还是国内刚刚上市的型号。”掂了掂手机,“看这手机的损耗程度,大概用了超过半年的时间,而半年前,这个型号国内还没上市呢。”再次看严洛晨:“洛晨,你其实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吧?难怪以前总是不接受我帮你找工作呢……”

“我才不是!”严洛晨下意识叫了一声,见那几个流浪汉好奇地盯着这边,又收敛了怒气,压低声音对于军说:“你不要看我失忆就胡乱给我安身份啊!”

于军噗地笑了,“开玩笑呢,不过这些东西跟你的身份摆在一起确实很可疑。”说完又尴尬地蹙起眉,“那什么,我的意思不是说你这样的身份有什么,就是……咳,我没有看不起你……”

严洛晨见他一脸窘迫,失笑,“行了,我知道你没看不起我。”要不然他不会三番四次地帮助洛晨。

其实严洛晨何尝不是很疑惑?如果说洛晨真是个有钱少爷,那干嘛要做个流浪汉?谁会放着有钱的舒服日子不过,来当个乞丐啊!难道是搞行为艺术的?不然就是脑袋被骡子踢了。

呸呸呸!!!

严洛晨气闷,继续翻箱子,在箱盖的夹层袋里终于找到了洛晨的身份证。

真是越看越觉得奇怪,这个洛晨的身份证上所写的地址是某省某县的一个小村,也就是说,他来自农村。既然是来自农村,又是个流浪汉,那他是从哪儿得到这些价值不菲的东西的呢?他在成为流浪汉之前,到底是干嘛的?或者经历过什么?

严洛晨摇摇头,他现在可没兴趣研究洛晨的身世。虽然占用着洛晨的身体,但他骨子里还是严洛晨,这是他也没想到、也不能控制的事,即使心里过意不去,也只能按照冥冥之中的安排生存下来。

于军对于严洛晨要继续睡天桥底下的做法有些惊讶,他以为他至少会跟自己求助,托他帮忙找一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安顿,因为他现在根本没有康复,身体肌肉还有轻度的萎缩症。

严洛晨淡淡而笑,说:“于哥你已经帮我很多,就到这儿可以了,接下来的路我得自己走。而且,欠你的人情太多,我怕我将来还不起。”

于军看着严洛晨一阵沉默,眼神似有愧色,却只拍拍他的肩,放柔了声音说:“既然决定要重新做人,就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生活不会亏待勤劳的人,加油吧!就算还不上欠我的钱,起码挣一碗馄饨钱的能耐还是有的吧。”

严洛晨笑:“嗯,馄饨钱不会亏你的。”

“那行,我可就记着你这碗馄饨了哈。”

于军离开了,严洛晨站在原地,看着于军的车消失在前方转弯处。

回头看看这巴掌大的露天场地,再看看不远处那几个曾是洛晨的同伴的流浪汉们,严洛晨心里止不住一阵发酸——这就是他将要独自面对的境地,处在社会最底层,落魄,潦倒,遇上有同情心的也许会扔个硬币,心肠硬的会冷漠地走开,会丢白眼。

严洛晨抿着嘴唇,将心中的无助和凄凉强压下去。

蹲在地上好半天,双腿有些吃不消,严洛晨看着地上属于洛晨的那张破烂草席和满是灰尘的一团旧棉被,情不自禁地心生嫌弃和厌恶。这么脏,还散发着一股让人作呕的臭气,不知道洛晨躺在上面是什么感觉。

上辈子跟周淮在一起,严洛晨不说过着贵族般锦衣玉食的生活,可也绝对是舒适优渥。周淮做房地产,自己有一家公司,称不上钱多得流油,至少也做到了平常想买什么都不用担心钱不够的程度。

房子是市中心黄金地段一套150平带阳台的三室两厅,装修精致时尚,一切现代化的家用电器、用品一样都不缺。出行有周淮开着的沃尔沃,如果他没空,就会派司机来接严洛晨。至于平时的吃穿用度和零用钱,严洛晨就更不用操心,周淮给他的卡里永远不低于五十万。

除开这些,周淮本人对严洛晨也是照顾得无微不至。

严洛晨记得自己不是很爱吃海鲜,却独独喜欢一道象拔蚌刺身。X市不是沿海城市,海鲜尤其昂贵,寻常人家极少有吃得上海鲜的,一般的酒店也做不了,要吃就必须到专门做海鲜的聚鲜楼。周淮带着严洛晨去过一次之后,他就彻底爱上了象拔蚌刺身。不过他的吃法跟别人不一样,他喜欢用绿芥末和山西老陈醋蘸着吃,而聚鲜楼里不会准备江西陈醋这种东西,所以周淮就自己悄悄学习象拔蚌刺身的做法,把象拔蚌和山西老陈醋都买回家,亲手做给他吃。

当周淮变戏法一样将一盘刺身端到严洛晨面前时,他终于体会到了一种名为“家”的温暖和感动。

周淮坐在严洛晨对面,右手撑下巴,精神放松,两眼亮晶晶地凝视着他,勾起微笑弧度的嘴角尽是温柔与纵容。

看着严洛晨红着眼睛却又津津有味地吃象拔蚌刺身,周淮忍不住伸手去挠挠他的下巴尖,笑着揶揄道:“小吃货,你不用感动成这样吧,一道菜而已。”

严洛晨抬起头瞪他一眼,“你这个坏人,存心要让我哭的吧?”

周淮大喊冤枉,“我单纯只是想看你吃到我亲手做的菜时高兴的样子,谁知道你会哭鼻子啊。”有些故作委屈地讷讷道:“我要是坏人,这世上哪儿还有好人?”

严洛晨不甘心地瞪他,觉得周淮实在太可恶了,害得他如此丢脸。

周淮怕了他,举手投降,安抚道:“好好好我错了,小祖宗你快点吃吧,这玩意儿过了时间就不新鲜了,我怕你吃了闹肚子。”

严洛晨这才嘿嘿一笑,绕过桌子赖皮一样扒着周淮的肩,说:“承认你错了吧?不过这是你亲自为我做的,是爱的刺身,我就不计较你故意让我哭了,我一定会吃光的,一点都不能浪费你的心意。”

周淮一把抱起严洛晨放在自己的腿上,捧着他有些妖冶的脸,亲亲他的小嘴,一股陈醋的酸味,说:“恩,这马屁拍得我很美。不过我怎么觉得其实是我的手艺超级棒,你个小吃货只不过是吃溜了嘴舍不得浪费,并不是因为我的爱吧!恩?”

严洛晨不好意思地嘻嘻直笑,“哎呀!被你猜到了啊!”

于是周淮二话不说扛起他直奔卧室。

那之后,只要严洛晨说想吃象拔蚌刺身,周淮除非是出差去了外地,只要在公司,不管多忙都会准时回家给他做。

严洛晨露出个迷蒙的笑。

曾经那么爱他宠他的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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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06

严洛晨撑着身边的行李箱慢慢站起身,再次环顾这块地方,心中不免有些自嘲地感叹,果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更何况他这还是从奢华的云端直接摔进了落魄的泥沼。

不过,从前的奢华应该从来没有真正属于他吧,那么麻木、颓废、得过且过的他,还要在周淮的家人面前万般隐忍,在得知一切真相之后,那些所谓的幸福啊、快乐啊、安宁啊,都在眨眼间灰飞烟灭。

看着那脏兮兮的草席和铺盖,严洛晨自嘲地笑笑,也许,这才是属于他的……

但是,甘心吗?

当然不。

他可以暂时忍受,但绝不会认命。

以爱为种子,将恨生根发芽。

只可惜,新生的严洛晨,没有报复的能力。

现在他能做的,只是从周淮的阴影里挣脱出来,找到除了爱情之外、能够使他坚强起来、让他堂堂正正地站在别人面前、理直气壮地宣称“这是我属于的”的东西。

他要做一个除了爱情、任何人都不能威胁到他的人。

严洛晨强忍着内心的厌恶躺在草席上,他很庆幸现在是炎热的七月份,这样不仅不会感觉冷,反而凉快得很。看着天桥的顶部,以及旁边的星空,才感觉原来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感觉是这么……凄苦和狼狈,根本就没有武侠小说里描写的那种洒脱的自由自在之感。

周围很安静,偶尔会听见车辆从天桥顶上的路面驶过的声音,因为有路灯所以也不必担心黑漆漆一片看不见东西而害怕,那几个流浪汉同伴已经睡着了,还打鼾。

于军走后,那几个流浪汉便小心翼翼地朝严洛晨围过来,十分愧疚地跟他道歉。

原来,洛晨那天遭人殴打时,这些流浪汉们因为胆小怕事而纷纷逃跑,甚至警察局就在前面转弯之后不远,他们都没有去跟警察求救。而等他们天黑回到这个地方时,洛晨和那帮凶徒都不见了,只有一地的血迹。他们猜测,可能洛晨被那群人抓走了,或者打死了,被他们扔到了别的什么地方埋了。

严洛晨听了之后,心中暗暗气恼。他原本就很看不起这些四肢健全却又自甘堕落的男人,现在又知道他们为了保命而集体弃洛晨鲜活的生命于不顾,心里的鄙视又更加深了一层。

他们唯唯诺诺、姿态十分低下地跟严洛晨不断道歉,说当时他们也是逼不得已。

严洛晨看着这些人肮脏邋遢的外表,羞愧中带着麻木的神情,那一刻心里的怒火又消失无形,甚至还觉得只要愤愤不平的自己很可笑。

这些流浪汉们,一心一意就只有“活着”两个字。他们连吃一顿饱饭都很奢侈,去乞讨和流浪,遭受无数漠视、唾弃和白眼,他们内心的那点火热只怕早就被“日子”磨得干干净净,变成只要活着怎样都好的麻木。你能指望这样的人做出什么实质性的帮助呢?没有能力救别人,连向他人求救也没想到过。关键时刻逃生,是任何人都有的本能,何况他们?

只是,洛晨死得太冤屈。

夜深人静,公路两边有个把蛐蛐的叫声,隔一段时间就有一辆车经过天桥底下,明晃晃的车灯每次都照得严洛晨双眼条件反射地闭上,车走了后他又睁开。

他睡不着。

这样寂静到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感觉,寂寞如鬼魅般纠缠着他,使他情不自禁想起周淮成熟中透着些邪气的宠溺目光。

那次的会计事件,果然如周淮所说,万森源没多久就恢复如常,不仅没有再反对严洛晨去上培训班,甚至从外地回来后对他更好。对万森源态度的转变,严洛晨感动之余,最多的心思还是感激周淮。

万森源不可说对严洛晨不好,只是他脾气有些倔和躁,加上多年自己当老板,掌控欲强,习惯别人按照他的思路做事,遇到不服管理的下属,会十分恼火,会发脾气教训人,态度强势。他虽然喜欢严洛晨,可度过了恋爱期间的美好之后重归柴米油盐的俗套生活里,就难免把自己这些脾性带入与他之间。

严洛晨比万森源小九岁,年纪轻轻,虽然个性温顺平和,可毕竟处在年轻气盛的时期,不懂人情世故,不懂迂回转寰,更不懂爱人之间的相处之道,只知道万森源那么强势地不准他这样、不准他那样,就感觉自尊心受到伤害,吃软不吃硬的个性这时尤为明显。

万森源越是强势,严洛晨就越是抗拒。

两个人之间争吵和冷战的次数渐渐多起来,去学会计这件事只是众多争执中的其中之一。好在万森源是个动口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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