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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狙魔人之岚风记 作者:阿首-第11部分

小说: 狙魔人之岚风记 作者:阿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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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便知是师父到了,微弱的呻吟着:“师父~来了~救……”
  林田闻声望去,只见玉机道长发髻、道袍,手提拂尘,背上的宝剑正兀自狂躁的抖动着,欲与对手一决高下。
  只见玉机道长一甩拂尘,占住那洞口,大声道:“冤孽,你即不愿超生,那本道只能让你魂飞魄散,免得贻害人间了——”说话间,道长已取下腰际的红色葫芦,手结法印,将其祭在半空,口诀念闭,大喝一声:“疾!!——”
  那葫芦血光大作,在场的几人顿时被笼罩其中,众人渐渐体会到一种原始的生命,那生命无比顽强,林田闭上双眼最大限度的感受着其中的意境:“我要好好生存下去……”
  地下的深处,开始传出剧烈的抖动,“咿咿呀呀——”的叫声顺着楼梯爬了上来:“臭道士!——有种等到今晚零时再决……”只见那洞口膨出一团巨大的黑煞之气,形成一个巨型的骷髅模样,然后“嘭”的一声四下散开了,落入尘土。刚刚那些枯死的植物,又逐渐的回复了绿意。
  玉机道长将葫芦收了回来,那宝贝却自己挂在了道长腰间。
  由于那葫芦的法力,包头和兰小婷都恢复了不少气力,从地上站了起来。包头的鲜血已经把胸前的衣服染红了一大片,林田微笑着走上前去,与包头紧紧的拥抱,然后,与兰小婷深深的对望。玉机道长站在微风之中默默的看着这一切。
  此刻,包头走到玉机道长面前,问道:“师父,您不是回武当了吗,怎么……”
  “我知道此事不易解决,这厉鬼是无法超生的,它本性嗜血,并不是一般的冤死亡魂,而是凶灵了,因为她为人时就本心险恶,何况为鬼,它已经害了不少人命,怨气颇深,我那么急着回武当,是去取本门的终极宝贝——血葫芦。”玉机道长拍了拍腰间的葫芦,继续道:“要不是有这个法宝,今天可不容易收伏这厉鬼了。”
  道长看了看兰小婷,然后不知是与包头私下说了什么,只见包头脸色忽地沉了下来,脸色愈发的苍白。
  “道长!包头!走,肚子饿了,我们去喝酒吃肉,哈哈哈——”林田过来一把搂住包头的肩膀,却没留意包头的眼神。
  此时,天空已经是风吹云散,撒下一道道傍晚的霞光,四人朝酒家走去。
  兰小婷站在绿色的芳草丛中,闭上眼睛,任风吹动着裙摆与秀发,然后看着林田的背影婉尔一笑,继而追了上去,大声在林田耳边说道:“林田!秋天来啦——”
  林田与包头接着道:“秋天来啦——天气凉了,燕子向南飞走了——哈哈哈~~~”
  笑声,融化在微微的秋风深处……
  (冰尸传说·完)—待续—
  【作者语:本篇的最终谜团,将在两篇外传中记述:“前传之·杀人者”,“前传之·路小可”,请期待吧。】
  冰尸前传 第一幕 杀人者·狼
  我叫狼,因为在我手臂上刺有一个白色的狼头,所以他们也叫我“雪狼”。
  我这个人喜欢自由。在休息的时间里,会常常去人群喧闹的地方,最喜欢去肯德鸡或是麦当劳。并不是因为喜欢吃那些幼稚的东西,那是因为我在那里能感受到一种宁静。一个人在家待着的时候,却很难安静下来。我很喜欢安静,心的安静。
  一直以来,我的工作都是接受雇佣,杀人,或者这是我对自己无聊生活的一种——娱乐?或是别的的什么吧。我喜欢他们在我刀前发抖的样子,很滑稽。鲜血喷在脸上的感觉,很舒服,让我能感觉做人的快感,呵呵,他把生命丢了,丢给了我,我会很艺术的处理他们,然后把他们装在袋子里,随手扔在某个垃圾站。
  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事情的,模糊的印象里,只有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头儿,他什么时候便跟我一起生活,我也不记得了,只知道他临死的时候,把一把极其精致的短刀给了我,这把刀太漂亮了,我只能用绝美来形容它,这个老头告诉我,它叫——凌迟。很好听的名字,像个女孩的名字,我把它收在胸口的时候,感觉到它在呼吸,吸进滚烫的热气,呼出冰冷刺骨的冷气。老头在死前要我好好对待它,平时不要老把它拔出来玩,因为它一离开刀鞘就要吃血的,不然它会死。
  一个星期后,我才发现那老头子已经断气了,晚上的时候,我把他埋在了我住的那栋楼的花圃里,自此,那花圃里长出了许多健壮的绿色植物,不错啊,这老皮囊还能养花啊。
  有次在外面,肚子疼得厉害,于是去了一个偏僻的公用厕所,蹲厕的时候实在无聊,我就把“凌迟”拔出来看看,这刀在这昏暗的地方,看上去好像雪片一样,刀锋有着清冷的光,我看得有些入迷了,但没想到,一会功夫,这刀颤抖了起来,抖得厉害,就像一个病人突然吸不上氧气了,全身痉挛。渐渐的我发现这刀变得黯然无光,仿佛中毒一样“肤色”黯淡起来。我忙站起来,心里急得很,想起了老头临死前的话:离开刀鞘就要吃血的,不然它会死。
  这时正好有个人进来,拉开了裤链,在小便着。我走过去,把刀伸了过去,这刀仿佛没有刺中他,我感觉是不是刺空了。但面前这个人身体在不住的抖动,嘴巴发出呜咽声。我揭开他身后的衣服一看,这刀居然已经没入到刀柄了。真的很不错的短刀,现在又是像雪片一样好看了。
  有天,一个电话打来,说是要找“皮革师”,我想他应该是要找那老头子吧,于是我说他死了,然后电话里说,哦,那你是他接班人吧。我在电话这头说了声算是吧。电话那头说现在有个比较急的活,做了就有一万元。而我当时在家很闲,于是说去玩下吧。他说你口气可真不小。我却觉得电话里的人有些可笑。我去玩了,玩了才知道“凌迟”用来切肉是很不错的,骨头也是稍稍用下力就如豆腐半被切成两半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下雨的声音,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喜欢坐在窗台上听雨,感觉美妙。我在办事的时候也喜欢下雨的天气。如果一定要把这两个联系起来,我可能是觉得雨声与喷血的声音很相近吧。常常在想,不知道血从自己身上喷出来,会是怎样的声音和感觉。我又有些害怕起来,如果有一天我觉得杀人不好玩了,那我改怎么生活下去,这世界太没多少有意思的事情了,不如自杀吧。
  都说一个人身上背负的人命多了,总会遇到鬼魂报复的。说到这些,其实我也很怕,毕竟,鬼是异类,是人总会怕的。你也许会问,象你这样的,也算是人?其实我也并没有把自己当过人,但在杀人的时候人除外。
  小区里有家小小的餐饮店,我很喜欢她那儿的碗面,味道很不错,简单、干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了这个习惯,每次办完事情之后,都会到那家小店光顾。我十分痴迷的喜欢那家的汤面,因为她的汤够烫,辣椒也放得很多。当那种又烫、又辣的感觉,到达我的喉咙的时候,感觉身体不在那么冰冷,也感觉自己还是个人。呵呵,做人的感觉对我重要吗?
  当然重要,因为,我要很好的掩饰在人群里,这样,比较安全。
  这家小店其实只是用一些竹竿和塑料搭成的小棚子。开店的是一个女孩,很漂亮。也许她是专门等我吧,或者她知道我每天晚上都一定会来。所以,就算是半夜,她也会为我这个只吃一元五角的光头面,而且从来不说一句话的客人做最后一笔生意。
  有个不错的夜晚,下着小雨。因为是年底了,天气有些冷,我刚刚做完一笔生意,杀了几个人,把他们处理之后,便随手扔在一个垃圾站里。雨下得大了起来,全身早就湿透了,那衣服冰冷的贴在皮肉上,让我感觉冷得有些战栗。想去吃碗面,一看表,都凌晨2点了,还会有吗?碰碰运气吧,我朝小店那边走去,远远的就看见那个女孩在雨中撑着伞,好像在等人。看见了我,她笑了,白稚的面颊在街灯下显得绝美。
  “我还以为今晚你不会来了呢。”她似乎有些冷,声音有些发颤。
  原来她一直都在等我,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她说道:“今晚雨好大,你没打伞吗?”
  我只是对她笑了笑。
  “喔~,我忘记你不会说话,呵呵~,还想吃面吗?”
  “…你…,是一直在等我?”一直以来,我都懒得说话的,我也不知道现在为什么会对她这样说。
  她有些惊慌的说:“你会说话呀,真对不起,把你当…呵呵,我还给你留了最后一碗面。请问今天你还吃吗?”
  “…恩,好。”我很感激她,要是没有这碗面,今晚一定睡不好觉。
  从这一刻开始,我和她说话了,还聊得很多。原来她是个孤儿,叫路小可,父母是在车祸中死的,当时我就在想:要是死在我的刀下,一定比车祸舒服,因为我的刀够快。她现在一直住在姨妈家,姨妈30多岁,对她很不好,常常打她。
  此时,我开始努力回忆着自己的童年,可就是想不起是怎么一回事。也许,时间太久了。
  “我该回家了。”路小可小声说道,她似乎很不想回家。
  “好的,明天见。”我说道。
  她撑起伞,然后递给我,在接触到她手指的那一刻,有种温暖。这,就是人的感觉吗?此后的一段时间,我们每天都聊到很晚。
  清闲了一个月,渐渐的觉得快失去自己,我对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产生怜悯,将它带回家。只因为小可喜欢小动物,我想送给她。我会很关心她的喜怒哀乐,每天都会去看她。
  我怎么了?也许病了……
  有天,我的经纪人找到我,这次的活儿是去杀一个很有背景的人,会很危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经纪人还告诉我,可以不接这笔生意,但做完这一单,就可以收手了,因为可以得到两千万的报酬。我突然有个决定,做完这次就不干了,带小可走,去没人认识的地方,或许去有天空与草原的地方,过我们自己的生活。
  柜子里,有我的刀,喜欢鲜血的一把好刀,我仔细的抚摸着它,虽然隔着刀鞘,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它的狂暴。我要用它做完最后一次。
  来到小店,小可正在忙碌着,她不知道今天,对我,还是对她,都是最重要的转折点。
  “小可,今晚12:00,地铁站等我,我带你走。”我对小可说。
  她点了点头,默默的没说什么。
  此时,天空下起磅礴大雨,一个很好的天气。我不想打伞,任凭雨水顺着头发不住的往下滴。按照线路,我来到了一个很气派的大宅。“呵呵~,你真的是该死。”我走了进去。
  刚踏进门,许多黑衣人拿着武士刀堵在庭院里,原来是早有准备啊,手中的“凌迟”今天显得非常狂暴,在刀鞘里剧烈的抖动着,恨不得马上“痛快”一番。第一个人朝我奔了过来,我拔刀时看也没看他,“哗——”血喷到了我的脸上,很热,还有几滴喷在嘴唇上,用舌子添了下,会有种甜甜的味道,这就是血的味道。
  冲上来的第一个倒下了。我随意的挥舞着手中的刀,红色的液体和雨水混在了一起,交相变成一种奇怪的红色。
  “刷——”一颗头颅从肩膀上飞了出去,血却肆无忌惮的喷射着,我想,我是不是给了他一种解脱呢,那么谁又能给我解脱?我只是站在那里享受着被鲜血喷洒的快感。
  “哈哈哈哈~”忽然传来了一阵怪异的笑声。
  “不愧是‘利刃雪狼’,真是又快又狠。你也许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早有准备。因为,呵~,因为你的经纪人出卖了你,他拿了我的钱。他被我收买了!哈哈哈~”在那些刀客后面站着的胖子大笑着。
  我有些诧异,但这对我来说,却是无所谓的事情,我用手梳了一下头发:“不管怎样,你得死!”我说。
  “死?!我想死的那个是你吧。看看,你中的刀不少了。”他抽了一口雪茄。
  我的确中了几刀,血汩汩在的流着,我却没什么感觉,但看到自己身上流出的红色液体,心里一阵发痒,居然有些兴奋起来,那种心里的痒让我想大笑。
  “啊!!——”我冲了上去,血,滚烫的血四处飞洒着。刀客在我身边一个个的被砍翻,在我面前会有些零散的手臂或是头颅乱飞。片刻,我已冲到那胖子面前,他有些不敢相信的,同时十分惊恐的看着我,“别……”我的刀已经从他的眉心插入,又从后脑贯穿而出,红色的物质夹杂着血液流了出来。
  雨水正如线珠般飞快的落下,水滴打在墙角的一株芭蕉上,也洗刷着这个已经变成红色的庭院,雨声让周围的一切变得安静起来,我站在这里倾听。身体的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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