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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旷世兽王-第20部分

小说: 旷世兽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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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狼牙则高兴父亲也已经顺利进阶了,它原来还怕父亲见到昔日的儿子,手下都强于它时受不了。现在可以说皆大欢喜,尤其是狼天知道了狼牙他们的实力进阶这么快的原因后,更加高兴了;同时也为自己当初的明智而得意,要不是它当初认唐风为主,哪会有今天实力的提升呢?
因此狼天在心里发誓:一定会好好的追随主人,为他开疆扩土,保家卫业!
当然这不光是狼天的想法,同样是狼牙等众狼的想法!没有唐风的话,他们此时还可能在拼死抢地盘呢,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死去,而且实力也不会提升这么快!
唐风不知道此时狼天等狼的心理变化,因为他此时正在准备收服血狼回去陪爱丽丝共享早餐呢。不过就算他知道也只会笑笑,因为他知道,只要众狼不是傻子早晚会替自己卖命的!没有哪那个人会不把快速进阶放在心上的,人都要如此,更别提智力低点的魔兽了。
等将众狼都放出来后,唐风就开始布置道:“我想你们都知道我们今天来干什么的,如果能顺利收服他们的话,我希望以后在一起大家都是朋友不在是敌人!你们能不能做到?如果不能提前说出来,我会满足大家的。毕竟你们先跟了我,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唐风虽然是对着众狼传音的,不过眼睛却一直毫不避讳地看着狼天。
对,唐风的这番话就是为了看狼天的反应。毕竟血狼杀了他的孩子,虽然魔兽很少讲亲情但是他不得不防着啊。毕竟狼天现在是自己亲自任命的狼群首领,不能寒了他的心。不然以后他虽说不会叛变但还是怕会有芥蒂。更惨的话进来个听宣不听调就完了,他的契约就这点不好,没有绝对的控制力想来那位创造功法的高人是动物协会的吧……
狼天听完唐风的话,也发现唐风看着他;也明白唐风的意思,就表态道:“虽然血狼杀了我的孩子,但是毕竟我还有狼牙。而且您知道我们魔兽一般都只养一个孩子的,即使多个同时成长,到时也会互相厮杀只留下一个。我们懂得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所以您不用担心我,我会好好的和他们相处的。”
唐风听完狼天的话后很高兴,也没多表示就接着道:“狼风,狼裂出列,你们两个领一半的手下从左侧围过去;狼火,领剩下的兵力从右边包围过去,记住我们这次的目的已经有所改变:这次主要是收服血狼,其次是练兵,这是我第一次让你们集团作战,你们只要记住战前侦查,战中机变,战后总结就行了。另外,路上碰上的魔狼尽量清理,不要让他们发现你们的行踪。具体其他的等我们建立了自己的基地再细致的告诉,教给你们。狼天和狼牙跟着我出发,到时全部听狼天的号令。出发!”

第二十三章 收服血狼

交代完一切后,唐风再一次上了狼天的背,朝着峡谷奔去。
自从第一次骑了狼天后,唐风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感觉骑在高大的黑狼背上很拉风!简直酷毙死了!不过要是再弄条黑色的披风,穿上乌黑的战甲那就太完美了!估计比那些什么白马王子还有龙骑士更能吸引美眉的眼球唐风经常这样想,也下了这个决心,以后一定要这样做。
不大会儿,一人一狼就到了峡谷所在地,唐风往四周一打量就发现了这出地方简直太好了!
地方偏僻不说,地理位置还很好。虽然听狼天描述过,也想像在脑海中勾画过了;但是真是看到才知道,狼天描述的只是周围的地理,并没有看到他真正的价值!
这峡谷易守难攻自不用说,用来做秘密基地最合适不过了!四周都是几十米的峭壁,而且还只有两个出口,再加上就是宽阔!足够几万人的部队驻扎了。加上四周没什么湖泊河流的,以后也不会有什么水攻之类的危险;不过这些树到要小心点。
而且在这里据狼天说已经离塔尔镇有千里远了!并且还塔尔镇的背面,很是偏僻隐秘。加上四周都是高大的树木,如果不是这里的魔兽或者是路熟的佣兵很少能有人摸到这里来的,而它狼天要不是血狼主动招惹他,他还不知道旁边有这么个邻居呢。
细细的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再回想起狼天的话,唐风顿时打定主意:以后安定下后,一定要在这里建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秘密基地!一个集训练和培养为一体基地。
打定主意后,唐风估计了一下,想到狼风浪火它们也应该到了,就命令狼天发出信号开始包围峡谷收服血狼!
“嗷…呜…”
狼天接到命令后就发出了啸声;这是它们先前制定的信号。
紧跟着这声长啸后面又响起了连绵不绝的狼嚎声,众狼足足叫了有五分钟!
这嚎叫声惊天动地的,传出去好远好远。把数百里外的佣兵们都吓得不敢进魔兽之森了!以为是魔兽暴动了,因为魔兽之森的魔兽每隔几年就会暴动几次,进攻一些城镇的,而塔尔镇每次都首当其冲,只不过因为他的特殊性几乎没有被攻破过。不过每次也都会有很多损失……
当然了,唐风现在并不知道自己弄出了多大的动静,而是回去后听爱丽丝他们说起的。
这一阵狼嚎停后,唐风就直接带着狼牙和狼天进入峡谷去收服血狼了。
就在这啸声刚起时,峡谷里的狼群就开始慌乱了。
因为它们听得出来,刚才的啸声最低也是四级魔狼发出的,而且第一声狼啸更是狼皇发出的!所以他们慌了,来进攻的魔狼头领可是比他们的头儿还要高一阶狼皇啊,而且听叫声数量比他们的也不差!顿时血狼所属气势全无,众狼虽然摄于血狼平时的威严不敢跑,可是一个个却吓得拉回转悠,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
就在众狼慌乱时,唐风就带着狼牙和狼天走了进来。
虽然只有一人两狼,不过众狼却全部后退了,就连他们的头领血狼也后退了,因为他们的感知告诉他们,眼前的这两匹魔狼都是狼皇!两匹狼皇啊!就是来一只他们还不一定敢战斗,现在来两匹,就连血狼此时也是哆嗦的发抖,哀怜的看着狼天,他认出了狼天:那个他前几天去偷袭的邻居。
不过,他此时已经提不起战斗的信心了,狼皇的威严已经不是他所能冒犯的了。
虽然狼王和狼皇只差了一个字;但是实力和境界确实天差地别。更别说旁边还站了一个貌似普通的人了;能让两匹狼皇跟随的人会是普通人?血狼认为自己比猪聪明得多,所以他不会小看这个人类。
唐风在旁边看着血狼还有他所属的众狼那畏缩的样子摇头感叹道:原来魔兽的等级这么森严啊,遇见了比自己实力高的同族连战斗的骨气都没有了。
哎!真是……
不过这样最好,唐风就这样不费一并一卒就收服了数量近千的狼群;实力再次扩大…
收服完血狼群后唐风,让狼天把队伍集合,因为天已经快亮了,估计要不了一个时辰了。他还要趁着爱丽丝他们没发现赶回去呢。他还不想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具体实力。淡然,懒得解释也算是个理由吧。
虽然唐风也了解魔兽的等级观念很强,不是同族还好些;但是要是同族的,实力低的只会无条件的听指挥,不敢有一点反抗的。而原来的血狼之所以敢向比他高两阶的狼天挑战,关键就在于他的变异血统。
当然了,一般的魔兽基本是不敢越阶挑战的。但是,魔宠另当别论了;不过,魔宠即使能战斗,阶级相差过大的话,实力也会有所压制的。
感叹归感叹,唐风并没有忘记来此处的目的。
所以他匆忙的收复了血狼等后,就命令他继续统领狼群留守峡谷,既然决定了以后要在这里建基地,还是先占着安心。吩咐血狼一有情况就到塔尔镇附近联络,他会在那留下一批狼用来联系的。
血狼还叫血狼,名字唐风认为不用改了。因为血狼是一匹血红色的异种狼,潜力据唐风估计比狼天他们都好。很有培养价值……
吩咐完血狼后,唐风就把带来的众狼收起来准备回去。
就在准备走的时候又把狼风和狼裂留了下来,同时又留下了那二百三十匹帅级巅峰和二十五匹王级魔狼,一方面是保证狼群的实力,另一方面是让他们在一起多交流。
并且唐风还破费的给他们布下了两个聚灵阵。一个给头领级以上的用,一个给下面的小弟用。具体怎么分就是他们的事了;这样就不怕留下的狼群不满,也可以笼络新收的魔狼。
毕竟是新收服的给点好处让他们知道老大的实力后,以后更容易让他们办事。至于怎么用这两个聚灵阵,唐风已经告诉了狼风狼裂要轮流换着来,一批站岗一批修炼,一定要保证都有机会修炼,这样才能达到笼络狼心的目的。
同时还交代他们,一定要保持这个峡谷的秘密性。必须要将任何可能泄漏峡谷位置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交代完一切后,唐风就把剩下的魔狼收了起来带走了。
当然,唐风还是坐在狼天的背上。
快到塔尔镇的时候,唐风又把狼火和二十匹狼卫放了出来。让他们在附近等着和狼裂等联系,走时同样在一处隐秘的地方布下一个聚灵阵来方便他们修炼;并且还额外布下一个迷踪阵以防止被人发现。
交待他会经常来看情况后,唐风就让他们在聚灵阵内耐心的修炼了。

第二十四章 安家!幽云居

搞定联络员后,唐风就运起龙力飞快的跑回了房间,等着爱丽丝他们。
刚躺了大约有半个小时,就响起了敲门声。
于是唐风起身开门,一看,可不就是爱丽丝三人吗?
幸亏回来得早啊,不然就要被抓现行了。
唐风在心中庆幸。
“唐风,今天准备干什么啊?”
爱丽丝一进屋就开口问道。
“等会吃过饭去买房子吧,毕竟总住在这酒馆里也不是办法。花钱不说,办事情总不方便。对了,我走前让你们找的房子呢?怎么样啊?找到了没?”唐风回答后问道。
“有啊,很多的。就是。就是太大了!估计要十几万金币呢!我们也没敢问具体的,还是等会你自己去看吧。”
爱丽丝紧接着回答道。不过说话有点不自然,看样子事情没办成不好意思了。
“没关系,等会吃晚饭我们再去看。现在让小二上饭吧。”
唐风看出了爱丽丝不好意思,就急忙安慰并且把话题转移到吃饭上了。
见爱丽丝三人都没说话,唐风就吩咐小二上些早饭后就配爱丽丝三人坐下等候了。
没一会儿饭菜就上来了,不得不感叹佣兵酒馆的效率啊。
吃过早餐后,四人就结伴出去了,径直前往风云帝国设立的房办处,也就是买卖房屋的地方。
神魔大陆上除了官方和领主外其他任何人即使有很多地都不得私自出售,违令者蹲大牢罚款;严重的杀头甚至全家株连。
所以,虽然这塔尔镇归风云帝国是名存实亡的,但是这房产业务还是归风云官方的。毕竟这镇还是名以上的风云国土,其他国家和势力想占领或者占便宜还要风云帝国顶缸,所以还是要给官方点好处的,虽然只此一样,但是这里的房价很贵的,可谓是寸土如金啊。这也算多少让官方满意了一点儿。
由于几人是有目的的出行,所以走的比较快;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房办处。不过,里面人不多,冷冷清清的。
一个面带桃花的接待小姐看见来人了激动的大叫一声:“哇,各位勇士你们是来买房的吗?要多大的?什么地段的?……”
看着接待小姐还没完没了的问,唐风赶忙打断道:“停!我要面积大点儿的!而且离城门不远的。”
“哦,好的。对不起啊,勇士,我太激动了。恩,刚查了一下,符合您条件的只有佣兵工会对面的‘幽云居’了,占地面积两千多平米,有山有水,环境优美,避暑防寒……”
接待小姐听到唐风要大的,就知道来了大户。于是赶紧卖力的介绍了起来,要是这房子能卖出去她就能得最少上百金币的回扣了!足够她几年的工资了!
看着接待小姐有滔滔不绝的介绍,唐风有一次打断道:“停!直接说多少钱?提前说,太贵我买不起的!”
唐风已经知道了幽云居的位置了,就在接待小姐介绍时,爱丽丝就告诉了唐风。并且还说幽云居确实很好,不但位置好,而且面积足还有……
看到爱丽丝好像很喜欢的样子后,唐风就决定买下来了,所以直接问价不看房了。不过为了防止碰上黑客宰人的情况,就加了一句太贵买不起的话。
“幽云居由于地处繁华区,加上对面就是佣兵工会,旁边还有剑士公会,魔法工会等,所以价格吗,比较贵…”
接待小姐听到唐风说可能买不起就在说到价钱时停了下来,准备卖个关子看看唐风几人的反应。因为‘见多识广’的她这才发现唐风几人的衣着虽说不上寒酸但并不华贵,不想买得起几十万房的款爷。
虽然唐风之前给过爱丽丝一些金币让她买了些衣物什么的,但是一向节俭习惯她并没有奢侈的买多名贵的;只是买了一些实惠又看得过去的。所以,他们几个看着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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