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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艳骨-第9部分

小说: 艳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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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摇钱树啊!
自今日后,她那双脚,就是看上一看,也要价钱飞涨了。
台上有人笑着高声宣布,今日评出的,金莲县最美的金莲出荷姑娘,要陪远道而来的沈千醒公子!
这位沈千醒公子到金莲县也好几天了,在县里也传遍了,只因这位沈公子,家里那可不是一般的有钱,乃是天下第一富商。
他作为万贯家财的继承人,来到了金莲县,那是真引人注目,不少人家都愿意让自己家的女儿自荐枕席,嫁去沈家可就是一辈子穿金戴银,那钱财,可着劲花也能够你花上十辈子。
况且沈公子年少风流,生得是一表人才,仪态不凡啊!是天下都知名的美男子,他这一来,可是牵动不少金莲县少女的心。
最重要的是,听闻这位沈公子,对三寸金莲,也是颇为喜爱的呢……
本来每次的点莲会选出的最完美的金莲,都会被县里的高官或富商带去共度春宵,这也是不成文的规矩了。这回沈千醒一来便抱得美人归,因他家中势力,也没人说什么,甚至还是大家主动奉送的呢。
只见人群中站出一个身形修长,年轻俊俏的男子,冲在场的人团团一揖,笑道:“沈某幸得佳人,实乃诸位给面子啊,这里多谢了。”
他笑意盈盈,态度诚恳又不失幽默,在场的人都十分给面子的鼓掌,这么会做人的年轻公子,谁能不喜欢啊。
沈千醒走到了台上,伸手揽住了那位出荷姑娘,顿时哄笑声、掌声更热烈了。
韩雁起却是猛的前倾,死盯着沈千醒看。
明盛兰奇怪他怎么忽然盯着沈千醒看,方才沈千醒说话时,他也不见异常啊。便问道:“怎么了?沈千醒有什么不对?”
韩雁起半天才回过神来,呐呐的道:“没什么不对……而是太对了。”
明盛兰道:“这是怎么了?”
“唉,我原本以为这个点莲会没什么看头,没想到还是有的,不过不是与会姑娘,而是抱得美人归的嫖客……哈哈。”韩雁起指着沈千醒,低声道:“他方才站上台我才发现了呢,你仔细看他的脚,看他走路的姿态。”
明盛兰莫名其妙的道:“走路?走的很潇洒啊。”
韩雁起道:“不是,难道你不觉得他走路的姿态,十分妩媚吗?就像踏在荷叶上,轻盈若飘絮。”
明盛兰好笑的道:“那是因为他练过轻功。”
韩雁起憋屈的道:“不是!明明是他身怀金莲名器‘度香’!”
明盛兰道:“什么叫‘度香’?”
韩雁起解释道:“便是名器的一种,指的就是天生秀足,香软秀丽,窄样销金。走起路来飘絮浮萍之态。古籍中记载,度香穿过的鞋,用来盛酒,则酒更清洌,且飘异香。”
明盛兰目瞪口呆,道:“喝……喝酒……”
韩雁起笃定的道:“我绝对没认错!”
明盛兰半晌才哭笑不得的道:“那可是个男人啊!”
韩雁起挠了挠头,道:“对啊,我看见了啊。”
明盛兰道:“一个男人,怎么可能有……天啊,你是不是看花眼了?”
韩雁起信誓旦旦的道:“绝对没花眼,而且谁说男人的脚不能是名器了?”
明盛兰刚想反驳,又想起昨夜里自己看着韩雁起的脚发呆的事情,好半天才勉强道:“他的脚一点也不小……”
韩雁起笑道:“谁说一定要小了,但凡金莲名器,都以未缠过足的为最佳,天然去雕饰嘛。”
明盛兰哑然。
齐眉探头道:“你们在说什么呢?”
韩雁起嘿嘿一笑,道:“我说,那个沈千醒今夜里要是用出荷的鞋子喝酒,一定会被熏死。但是他若是用自己的鞋子喝酒,一定会醉死。”

第十二章

今日可真是看了一出好戏,真的妙品金莲反而牵了个什么都不是的妓子回去,让韩雁起这个风月中人不得不啼笑皆非。
可这是韩雁起出门以来,头次见到“艳壶”。
艳壶乃是行内术语,指的是那些为下者拥有的名器,艳壶又有两大分类,春壶与莲壶。之所以有这个分类,是说莲壶,指的是女人身上的名器,而春壶,则是男人身上的名器——这里的男人,特指龙阳分桃中在下面那的那个。
春壶与莲壶都属于艳壶,其下各自又有细分。
而与艳壶对应的,便是艳戈,指的,则是为上者拥有的名器。如民间说某某某“金枪不倒”,那也能算是艳戈,或者说艳戈中有的品类能金枪不倒。
而沈千醒身上那个“度香”,毫无疑问,正是“春壶”。
韩雁起自小学习床技、认识名器时,便是从艳壶开始,他的目标也正是收集许许多多的艳壶,这无疑是风月中人最向往的事情。
如今方出门不过许久,就能遇到极为难得的上等名器,韩雁起不由坐立不安,老是想着沈千醒走路的姿态。
这正是内行看门道了,明盛兰那些外行人看了毫不觉得不对,韩雁起却是心痒难耐。
他在房里不安的走来走去,明盛兰都觉出不对了,问道:“你这是干什么呢?”
韩雁起叹气,道:“我很苦恼。”
明盛兰道:“为什么苦恼?”
韩雁起道:“我在想,到底要不要去找沈千醒,我很犹豫。”
明盛兰道:“你找他?难不成你还想跑去告诉他,他的那双脚是名器?”
韩雁起呐呐的道:“没有啊……”
明盛兰道:“那你是为什么?”
韩雁起又唉声叹气,道:“不仔细看一看,我真是不甘心。”
明盛兰黑着脸道:“你……你还说你没打那双脚的主意。”
韩雁起连连摆手,道:“不是不是,我只是想看看,这可是我第一次看见活生生的春壶名器,哪里会打什么主意。而且,你难道没有看出来么?他已经被破过身了。”
明盛兰险些喷出来,道:“破、破身?又不是女人,破什么身啊!你若是想说他不是处男,那是肯定的,都二十多了,凭他家中,怎么可能还是处男。”
韩雁起道:“我是指……他被男人上过了……”
……
明盛兰许久才怪异的道:“这也能看出来?”
韩雁起小声道:“我还看出来你约莫是十七岁……”
“别说了!”明盛兰止住他的话,扶着额道:“我们去他下榻的客栈找他……”
两人到了沈千醒下榻的那间客栈,站在下面,正想上去呢,不想那三楼窗户猛的破开,仔细一看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丢了出来,顺道撞破了窗户。
那人在空中极为勉强的稳住身形,狼狈的落在地上,险些摔了一跤。他这一落下,吓得旁边众人都散开来看稀奇。
传说中的武林高手呀,从三楼掉下来都没有事,老婆老妈,快来看大侠!
那人站稳了一抬头,顿时又惊艳了在场许多少女。此人年少俊俏,生得是好看的教人移不开眼睛,唇角还挂着一抹略带无奈的笑容。
明盛兰乍见到此人,便惊讶的皱起了眉,他怎么会在这里?
这时那破了的窗口出现一个人。
沈千醒。
他搂着出荷抬着下巴看下面那人,冷冷道:“滚吧,混蛋。”
那人低声下气的道;“千醒,你不要这样,是我错了……”
“你有什么错?”沈千醒打断他的话,道:“是我错了才对,我怎么会愿意和你这个人渣交朋友呢,你现在就给我滚。”
那人道:“别啊你,千醒,我知道那天是我错了,可是我真是不小心,我是无意的啊!”
沈千醒忽然勃然大怒,转身拿起一个花瓶就往下砸。
他是练过武的,准头好,那花瓶直直照着下面那人的头去,幸好下面那人似乎武功也不错,闪开了。
沈千醒见砸不到人,放开出荷,回头在屋里专捡大的家伙什向下丢扔。
于是人群散的更开,下面那人闪转腾挪的躲避,并且随着东西仍得多,围观的人们开始惊呼,“镶金的脸盆!”
“上好的青花瓷!”
“还有五尺高的盆栽!”
……都砸了。
沈千醒忙活了一阵,看来是将屋子里的东西都给砸光了,连椅子也丢下来了,气哼哼的瞪了下面那人一眼,拂袖而去。
下面那人弯着腰气喘吁吁的向上看,长叹一声。
围观的人们见主角之一都走了,想来也没戏看了,便纷纷散去了。
明盛兰这时才拉着韩雁起过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
那人一回头,惊讶的道:“小兰花!”
“……滚。”
“噗。”韩雁起笑着重复那人话,“小兰花?”
明盛兰瞪着两人,道:“你怎么在这里。”
那人道:“我还想问你呢,小兰花啊,你怎么在这里。”
明盛兰道:“别叫我小兰花……”
那人道:“为什么啊。”
明盛兰道:“总之你别叫了!”丢人……
那人道:“我就要叫……”
“你可别逼我……”明盛兰眯着眼道。
那人沉默了一下,迭声道:“小兰花小兰花小兰花花花花花兰花花!”
……
明盛兰一字一顿,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
“小,蜜,蜂!”
那人甜甜的应了一声,道:“哎,我在呢。”
“噗……咳咳……”韩雁起笑的喘不过起来,捂着肚子道:“你,你们俩真幼稚!”
明盛兰面无表情的指着那人道:“这是我曾经的同僚,如今调到了江南,他叫米其妙。”又指着韩雁起道:“我师父好友的徒儿,韩雁起。”
米其妙笑眯眯的道:“你好啊,大雁。”
韩雁起甚至没来得及反驳自己不叫“大雁”,瞪着眼睛半天,才道:“你……你叫米奇妙?”
明盛兰抢着道:“你可以叫他奇妙娘。”
“噗哈哈哈哈哈……”韩雁起乐不可支,道:“我还以为捕头里可乐也就明盛兰了,没想到啊,看来是我的认识有错误呢。”
米其妙也不生气,道:“这不是好朋友嘛,你可以叫我小蜜蜂,或者奇妙娘也行,都可以!”
韩雁起也十分喜欢米其妙这开朗豪爽的性格,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你可以管我叫大雁,哈哈。”
明盛兰道:“现在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你怎么在这里。”
米其妙摇了摇头,道:“唉……说来话长啊……”
明盛兰道:“那就先和我们回客栈,慢慢说。”
米其妙点头道:“也好。”
三人一齐回到了客栈,正临近开饭的时辰,齐眉和杨意坐在一张桌子上,杨意抱着剑一言不发,齐眉百无聊赖的看着他,怎么说话杨意也不理会她。
齐眉先发现他们回来了,嚷道:“你们怎么这么久才回来,杨意闷死了。”
明盛兰道:“遇到了一点事情。”
齐眉看到了米其妙,“咿”了一声,围着他转了几个圈,道:“你怎么这么眼熟啊……”
米其妙笑呵呵的道:“你不记得我了,我可还记得你,大名鼎鼎的偷天手啊,当初我可是参与了追捕你的。”
“是你!”齐眉恍然大悟,面色难看的道:“就是你,害得我三天三夜都没睡!”
米其妙道:“可还是没抓到你呀,没想到被小兰花抓住了。”
“都是熟人就好了,杨意,你怎么不说话?”明盛兰道。
杨意撩起眼皮,瞟了米其妙一眼,还是不说话。
米其妙坐在他旁边,手搭在他肩膀上,道:“小咩你怎么啦?看见我心情不好吗?”
“哈哈哈哈哈哈……”这回笑的不止是韩雁起了,还有齐眉。
杨意看样子也习惯了,白了米其妙一眼。
明盛兰坐下来,道:“现在说吧,你怎么和沈千醒顶上的。”
“不是盯上,”米其妙纠正道:“我和他是朋友来的。”
明盛兰嘲笑道:“朋友?真是好朋友,舍得用景泰蓝瓷器砸你。”
米其妙红着脸道:“那不是意外么,谁说朋友不能吵架了。”
明盛兰道:“你又做了什么混事啊?”
米其妙长叹一声,开始了自己的讲述。
原来米其妙被调到江南后已经好几年没回京,这年正好上京述职,他也不急的,在路上途径金陵,巧遇了沈千醒。米其妙本就喜欢结交朋友,见了沈千醒,便上赶着要和沈千醒做朋友,沈千醒也颇为欣赏米其妙的幽默,于是两人一见如故,感情迅速好起来。
只是米其妙这人,什么都好,却是贪杯。一日同沈千醒饮酒,沈千醒酒量不好,喝了两杯便迷迷糊糊的了。米其妙喝至半醉时,看着沈千醒醉中的姿态,竟然误以为是个绝色美人,酒是色媒人,米其妙喝多了眼一瞎,把好朋友看成美人,居然将沈千醒给上了。
沈千醒次日发现自己被米其妙侮辱,哪里肯罢休,和米其妙大打了一架,米其妙理亏不敢还手,还要求沈千醒原谅。
两人如此反复纠缠了一段时间,沈千醒为避米其妙才来到了金莲县,谁知米其妙附骨之蛆一般如影随形的跟来了,便发生了先前的事情。
明盛兰听完米其妙的详细述说后哑口无言,他纵然不好男风,也听出来不对了。米其妙是什么人?好歹也是个捕头,哪能因为喝了酒就干出这种事来?再怎么俊俏,那男人和女人能一样么?沈千醒生得可是丝毫不娘气。
分明是米其妙这浑人,不知不觉中早对沈千醒起了意,借着酒上了人。可偏偏米其妙从前也是不碰男人的,自以为是真饮酒误事,日日求着“好朋友”原谅。
明大捕头推断能力非凡,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指着米其妙,是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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