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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重生种田养包子-第52部分

小说: 重生种田养包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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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想着,却没注意到迎面一个小孩子朝着这边跑过来,一下子撞到了羿元敬的腿上。

下意识的,羿元敬伸手扶住了小孩子,笑着问道:“子君没事吧?”

那小孩子呆了一下,桑朵却是疑惑的问道:“巴图哥哥,子君是谁?”

子君是谁?羿元敬的心里也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名字脱口就喊了出来,似乎有一个小孩子……

没等羿元敬回话,那孩子身后连忙有个妇人跑过来:“对不起啊巴图,撞到你了,这孩子真淘气。”

“没什么,小孩子嘛!倒是他没撞痛吧?”

那孩子朝他笑笑,这才转身跑去阿母那里。

“巴图哥哥,你怎么了?”看到那孩子跑远了,“巴图”还在看,桑朵不由得问道。

羿元敬听见桑朵的问话摇摇头:“没什么,桑朵,我们回去吧!力格阿爹还等着呢吧!”

“嗯。”桑朵应了一声,可心思却一直在“巴图”之前的那个称呼上。

那样的称呼应该是中原人的名字,难道她的巴图哥哥要想起以前的事情了吗?

不行,万一他想起来,也许会离开这里,她一定要想个办法留住巴图哥哥。

羿元敬并没有留意到身旁大眼睛的桑朵的眼中流露出一丝迫切,因为此时他也在想这个名字到底是谁?

为什么看到小孩子他就下意识的喊出了这个名字,这到底是谁?

初一的一大早,小子君从炕上爬起来,笑嘻嘻的爬到林双的身上:“娘,新年好!”

林双听见糯糯的声音喊自己,还有一双肉肉的小手在拍着自己,也没睁眼便将儿子的抱住一下子坐了起来:“你个小淘气。”

小子君笑的咯咯的,在林双的怀里扭了几下便钻了出去。

现在他可是灵活了很多,基本上都不用林双抱了,更喜欢在地上跑来跑去。

林双这才睁开眼,昨夜其实她睡的并不太好,做了一晚上的梦。

梦里的羿元敬骑着高头大马在宽阔的大地上狂奔,那样子意气风发,哪有受伤的样子。

林双在心里叹口气:终究梦是反的吗?若是真的该多好?若是他还活着……

“娘,起来,起来。”没等林双想太多,小子君便拽着林双的衣角让她起来。

“知道了,别拽了,娘就起来了,你肚子饿了?”

小子君笑着朝林双点点头,然后撒开小脚丫往外跑,不一会儿便拿了一个鸡蛋回来:“娘,娘,君君想吃蛋蛋。”

“好。”林双摸了摸儿子的头,这个小机灵鬼儿,之前看过她去鸡窝拿鸡蛋,现在倒是会自己去拿了。

下了地,林双还没等去洗漱,却是看见一只鸡竟然踩住了门口往里溜达。

扶了扶额,林双叹口气:还真以为儿子会帮她做事情了呢,现在看到还是只能添乱,看样子是去过之后没有关上鸡窝的门。

“君君,你过来。”林双将儿子手里的鸡蛋拿起来,然后拉着他的小手走到了门外:“你看,鸡都跑出来了,你为什么没有把门关上?”

小子君大概也没想到自己闯祸了,抿着小嘴低着头。

“君君,跟娘把鸡都送回家里去,不然就没有早饭吃咯。”林双耐心的说道。

这会儿她不会骂儿子,但是也不能就这样算了。

“好,可是娘,我们怎么把它们送回家?”小子君看着满院子溜达的鸡,心虚的问道。

“君君去那边往这边赶,娘从这边赶,把鸡尽量赶回去,你看好吗?”

小子君用力的点点头,朝着另外一边的院墙就跑了过去。

不过会儿就赶着最大的一只母鸡往这边跑,边跑嘴里还边叫着:“快回家,快回家。”

林双看着儿子的举动不由得笑笑,随后拿了扫帚从这边赶,若跑过了便用扫帚拦。

母子俩轰了好久,总算把几只鸡都赶进了鸡窝。

还好这些鸡鸭长大之后林双将它们分开放,现在也只有鸡跑出来。

小子君跑的满头大汗,这会儿也饿的肚子咕咕叫:“娘,鸡都回家了,君君肚子好饿。”

“那君君下次会不会记得把鸡窝的门关上呢?”其实这件事情若是林双自己来做,可能时间还要短一些,毕竟小子君太小,很多时候跟着跑着跑着就忘了目的,所以一下子反而轰远了。

可林双却坚持让儿子跟自己一起来做这件事,就是希望他能记住,而且从小就要做一个有责任和担当的人。

毕竟小子君是留卫的孩子,林双可不希望儿子长大以后像他爹那样,没有担当,吃不了苦,四处留情,还眼高于顶。

所以不管这一世还是上一世,林双都会尽可能的让儿子从小养成,自己犯的错要自己承担。

现在看到事情完成了,林双给了儿子一个赞赏的眼神:“好了,鸡都回家了,子君饿了吧!娘要去做饭了。”

“娘,君君帮娘抱稻草。”一听说娘要做饭了,小子君连忙自告奋勇的说道。

“好,真是娘的好孩子。”这稻草不重也比较干净,需要的自然也不多,就是最开始点火的时候需要一些,所以平日里林双偶尔也会让小子君帮这些小忙。

小子君领命,连忙朝着院角跑去。

第103章 土壤

年很快就过去了,全国因为过年而平静了一下之后再度乱了起来。

不过这只是说嵩国的国内,战事那边依旧战火连天。

过完年,瑾王爷赵瑾也领了命离开了都城东临,去寻找适合栽培的土壤。

而过完年之后的林双也忙碌了起来。

之前分类出来的一些种子,年后便可以种植了。

林双将地也分了几片,专门种一批,而不是分散开来种植,因为现在虽然看不出好处,以后当果树什么的长成,就能够看出单一品种分开的好处了。

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将种子一一播种下,林双便开始细心呵护。

每一种分片,林双都在前面竖起一块标志,用来分辨这里是种了什么。

不过林双播种的举动却是引起了还没有搬离这里的村民一阵耻笑。

谁不知道这是荒地,他们不论是种庄稼还是种菜都产量很低,只有当地的一种土梨能成活,可那种土梨又酸有涩根本不能入口,所以也就没人来大量的种。

现在看到林双每天费力的播种,心里不由得嘲笑她白费力气,只有一户老婆婆,战争开始之后儿子就没有回来过,也不知道生死,所以老婆婆守着家哪里都不去,就是担心有天儿子回来找不到她。

见林双带着孩子不容易,悄悄来找林双。

“丫头啊,这片地大娘不瞒你,都是些荒地,你当初收地担心毁了村里人的钱路怕他们来报复我,所以大娘没敢跟你说,可是你现在别再种了,会浪费了好好的种子的。”

“没事的大娘,我心里有数,您放心好了。”林双很感谢还有人肯对她说实话,虽然她其实早就知道了。

但是自己知道和有人过来好心的告诉她却还是不同的,也不由得关心起大娘来:“大娘,您家儿子之前去了什么地方?”

大娘叹口气:“唉,我家柱子也不晓得去了哪里,战争开始前也是个不争气的,家里的东西都被他输光了,这么大人也没讨到个媳妇,后来战乱开始,他把家里最后一贯钱拿走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林双一听就很生气,这样的人真是没心没肺,把自己的娘的钱都拿去赌了,到了生死逃难的关头还丢下了自己的娘,简直禽兽都不如。

“大娘,那您现在靠什么生活呀?”

“没事的,大娘还有些积蓄那小子没发现,是以前老头子留下的,而且咱们广游村也是靠山靠水的,若非这片地种不出东西,却也是个好地方,平日我们都直接去山里采东西,倒是饿不到的。”

林双看着大娘,心里到底有些同情:“大娘,若是不嫌弃,以后就跟着我吃吧!家里就我和儿子两个人,做少了也会剩。”

“那怎么行,丫头,你带着个孩子就不容易了。放心吧,大娘家里还是有存货的。”大娘朝林双笑笑:“既然你心里有数,大娘就不打扰你了。”

送走大娘,林双叹口气,她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也就够她和儿子吃饭的,所以也没办法再贴补别人了。

出了门看了看自己播种的那片地,这个时节种下的种子大多都是仁果类果树和核果类的果树,这片果林长成至少还需要一年的时间。

而过些时日播种的那批浆果类的种子则需要的时间比较短,最短的只要三、五个月便可收获,只是相对照顾起来也麻烦很多。

再想想自己口袋里的那些钱,实在感叹钱真是不够花。

原本从西山脚那片地里挖出了金子,原以为足够她和儿子用一辈子了,现在不过短短两年便用的没多少了。

虽然因为之前她给小弟林天了不少银子,又让人捎了一些给莫氏夫妇,可之前剩余还是很多的,现在来收地用掉了大部分,现在仅有的也就刚刚够生活罢了。

不过林双倒是没有后悔把钱花掉,只是想想上一世那件事发生的时间,林双再算算她手里的银子,又想到刚刚来通知她的好心大娘。

林双决定,除了这个长久的依靠之外,她还要想想别的法子赚钱。

江南的某地,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男子翻身下马,之后查看了周围的土壤。

随即朝坐在另外一匹马上身型颀长,长相英挺的男子回道:“回九王爷,这里的土质似乎也不是我们要找的,属下曾经到过番邦的地方,那边的土质有些干燥,不太适合庄稼的生长,却是对您所说的珍果很适合。”

赵瑾点点头,他就知道这件事没那么容易。

从都城东临一路出来,沿途不管是村落还是山区他们都跑遍了,想着江南的气候宜人,来碰碰运气,可是依旧没有适合的地方。

“你既然去过那里,你能不能形容一下那种土壤是何样子?”赵瑾缓缓开口,虽然不清楚那种土壤如何,但是也算在嵩国走过大江南北的他,多少对疆土有一些概念。

眼前这人是他这次从梅城发现的人才,名叫陆成。这人对土壤十分了解,家里更是培育了不少奇珍。

只是大多是名贵的药材,这次听闻有人在四处打听可以种植珍果的土壤,陆成只以为是志同道合之人,便有心结交,想跟着他们一同去寻,这样也好培育出新的品种。

可是,让陆成没想到的是,这寻土壤之人居然是当朝九王爷。

不过赵瑾也很是佩服陆成的能力,便邀他一起寻,并许他若是寻得,他会帮他找奇异的药草。

想着这九王爷素闻不管朝政,陆成想着只是各取所需,何况这九王爷倒是先征求他意见,也说明这九王爷性情不错。

若是九王爷直接命令,他也不敢反抗,何况他对于九王爷提出的条件也很有意,所以便欣然应允了。

一路上跟着九王爷赵瑾来到江南这边,可是依旧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那种土壤。

这会儿九王爷赵瑾问起,陆成便把所见描述了一番。

赵瑾皱了皱眉头低头沉思,半晌才开口道:“你所说的这种土壤,本王似乎有些印象,好像就在边关附近,看来我们明日要改方向了。”

第104章 兜售

林双想到就做,这种事情都是时不待人的。

何况她现在就在为钱的事情有些心急,既然想到办法当然不会拖。

至于林双的办法,其实就是凭借她的手艺来赚钱。

现在正是兵荒马乱的时候,虽然芬城还算平静,可也要天天训练备战,那衣服自然磨损的很快。

所以很多士兵就特别喜欢用一些护具。

但是打仗时候用的护具很硬,长长一整天用下来,手腕口,脚腕处就被磨出血印子。

所以士兵们便会在里面缠一些布条,但那布条裹起来时间长,而且经常裹的并不服帖。

这还是上一世,在战争差不多结束,林双给儿子去城里学堂送饭,听一些老兵闲聊时候说起来的。

既然如此,何不发挥她的长处。

她从上一世就在给人做活儿,就是为了补贴娘家的那些人,还有就是为了儿子上学堂的事情。

现在虽然不用担心以后儿子上学堂的问题,也不用再给娘家那些没心的人送钱,但眼下她依旧需要钱。

所以想好了,林双便去芬城买了大量结实和柔软的布,结实的布做面,而柔软的一层做内里,用两种布来制作护套。

主要就是手腕和脚腕的,如此一来外面结实的布和护具磨也不用担心马上就坏,而里柔软的布则贴在身上更舒服。

不过因为是用来做内里防护用的,倒也不必有特别的花纹,林双做起来倒是特别快。

以前给羿元敬做的那些,外面她都会细细的绣一些花纹,所以做一副才会那么慢。

现在这种只是为了实用,林双自然做的特别的快,只不过她也会特别做两副精致的放着,但价格也会贵上许多。

林双这个想法当初就是考虑到了士兵们都有军饷,可实际在这里根本花不到什么,尤其天天都要训练备战也很是辛苦,再加上手脚被磨,肯定有不少人需要,但是这些大男人会做针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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