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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重生之与你共缠绵-梦完自然醒-第47部分

小说: 重生之与你共缠绵-梦完自然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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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心里一想到这个俊美的少年打起架来的狠劲,小心肝禁不住颤了两颤,肯定好帅!怎么不叫我去看看呢?!下次再弄场架让他打打,好跟去瞧瞧。唉,果然是个惹事生非的沈妲己。

  沈意意不知道,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在听取了莫小猪关于众大小公鸡意图对程苏不轨的汇报下,在痛打小流氓的经验教训下,莫亦非做出了人生第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不考B市的大学了。莫家的小孩一向先在国内名牌大学读本科,因为可以建立一定人脉关系,然后再出国读研究生。

  以莫亦非的成绩,就读本市那所二流末三流初的全国重点大学,真是大材小用。

  本来这件事只有天知道地知道和莫亦非知道,但是临近高考前莫亦非居然申请了学校里本市那所重点大学的保送名额,因此大家全知道了。

  以莫亦非的毕业考成绩和平时成绩及表现,保送自然是没有问题的,连就读专业都可以由他挑。但是他的班主任本指望这个苗子能参加高考挣分上Q大B大光宗耀祖的,怎么现在居然要求保送上本市大学?

  班主任知道莫亦非家庭背景,心想莫家未必会同意让这孩子上本市大学,于是当机立断马上与莫正豪联系。

  莫正豪接到电话时也是万分吃惊,他家心高气傲的大儿子向来眼高于顶,志愿是从小就自己立定的,怎么现在改变主意了?于是告诉班主任等自己晚上回去与儿子商量后再定。

  都说三代才能培养出贵族。莫家已到了第三代,除了商业手段以外,莫家的其他行事均内敛低调。对孩子的教育也一向注重培养其独立、自信、坚强的品格,这样的孩子,一旦性格养成,不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不需要家长太操心。除此以外的事情莫家都很民主,充分尊重孩子们的意见。

  家里第三代除了两个双胞胎女孩因为从小体弱多病,较为娇宠,以至于有违家训外,其他那三个男孩子倒是都培养得很好。

  莫正豪当晚回家和莫亦非谈话时并没有责备之意,只是想弄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以及突然改变志愿的理由。

  莫亦非当然不会说出心底的真实想法,他只说他研究过了,这所重点大学的经济学院也是全国排前几位的,并不输其他的一流重点,人脉关系依然可以建立,况且现在还可以让他自己选择专业。而且四年后总是要出国的,所以现在想在家里多呆一段时间。

  莫正豪沉吟之后,也并不反对,只是要求儿子再仔细想想,以免一辈子后悔。莫亦非当然不用再考虑了,这四年,正是程苏长大最关键的时候,他希望能随时随地守护着她。

  哥哥的事情嫂子怎么能不知道?莫亦凡当然是要汇报的,沈意意刚听到这个消息时也颇为惊讶,以她对莫亦非的了解,也觉得他不应该会去屈就这所大学,他现在这么做能够解释的唯一理由就是为了程苏。

  这么一想,沈意意一下如热锅上的蚂蚁了。

  莫家的三个男孩子都是她喜欢与欣赏的,她希望他们今后都能有所作为,所以她也才会经常管着莫亦凡,同样地,她也希望莫亦非能够越来越好。
  如果换了是十四岁的程苏,莫亦非这四年的陪伴当然会很有效,可自己压根就是个A货,再超A也还是A货不是正版,他陪不陪这四年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莫亦非真是为了这个原因不去考更好的大学,她不是要内疚一辈子?

  沈意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难道要告诉他不要守着自己?告诉他自己是老鬼魂附嫩身,其实年事已高,心中早有主见,守不守着自己根本没有区别?叫他不要为自己这个假程苏蹉跎青春?

  怎么办啊怎么办?沈意意矛盾不已。

  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

62 绮念

  告诉莫亦非,他会不会受刺激?以他的人品,让他为自己保密应该不是问题……

  告诉他也有告诉他的好处,可以间接阻止他对自己的绮念,趁着现在一切尚早,让他及时回头也好。

  主意打定后,沈意意当天晚上就给莫亦非发了个短消息:“莫哥哥,明天我要去少年宫学舞,十点半结束,你到时去接我好吗?我有话要和你说。”

  接到短信的莫亦非开心之后却又奇怪了:这是程苏第一次主动和自己联系,她会有什么话要和自己说呢?不过不管了,明天是小美女第一次有约,莫亦非很是期待。

  第二天,刚走出练功房的沈意意一眼就看到莫亦非坐在走廊的栏杆上含笑等着她。

  真是花儿一样的美少年……温柔的眼神,亲切的微笑。

  不禁想起很早以前的一首歌:春天的花,是多么的香,秋天的叶,在风中遗忘,少年的我是多么的快乐,美丽的他不知怎么样……

  莫亦非穿着一条白衬衫,米色的布裤,一双咖啡色的皮质人字拖鞋,双手正撑在栏杆上,悠闲地坐着。沈意意眼光顺势而下,看到莫亦非的脚,原来男人的脚也可以很好看的……打住,打住。

  五月的风缓缓吹来,带着一股青草的清香,沈意意眯着眼深深呼吸,那是年轻的味道。

  沈意意微微叹了口气,走到莫亦非面前,“莫哥哥,带我去吃冰淇淋吧。”

  莫亦非跳下栏杆,接过沈意意手里拎着的包,牵着她的手走出少年宫,少年宫里人来人往,莫亦非把沈意意拉到他身后,护住她往外走。

  这样一个俊美的少年,跟在莫亦非身后的沈意意注意到很多女孩子都在偷偷看他,正在暗中好笑:好色之事,天下男女之心皆同。

  突然间背上有人拍了一下:“程苏。”

  沈意意转过头去,原来是同一个舞蹈班的陈绮英,陈绮英平时都眼高于顶,不屑与人打招呼的,怎么会屈尊叫她呢,但是出于礼貌,沈意意也只好停下与她打招呼。

  沈意意很快就发现了陈醉翁之意,悄悄挣脱了莫亦非牵着自己的手,干脆大大方地给他们互相介绍:“这是莫亦非,就是那个经常和我一起走的莫亦凡的哥哥,也在我们学校,高三的。这是陈绮英,是我们舞蹈班里跳得最好的,是XX学校高一年的。”

  “莫哥哥好。”陈绮英大方地叫。沈意意恶寒了一下,当初她第一声“莫哥哥”叫得自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瞧人家现在才第一次见面就叫得多顺溜,前浪不想死在沙滩上都不行啊。

  莫亦非脸上表情不变,不动声色地再拉起沈意意的手,礼貌地对陈绮英点了点头,又转身对沈意意:“苏苏你不是想吃冰淇淋吗,我们快走吧。”也不多说话,继续拉着沈意意往外走。

  沈意意只好转头与一脸失望的陈绮英道再见,只见陈绮英盯住了他们相拉的手,嘴里敷衍地再见了事。沈意意苦笑了,姐姐,你表急,你还有希望,今天的秘密一说完,相信莫亦非他就自由了,不用再等我变老了。

  出了少年宫的门,莫亦非问她:“你喜欢吃哪里的冰淇淋?”

  沈意意想了想,总得找个安静的地方才能好好说话,于是先问:“你带够钱了吗?”我现在可没什么钱。

  莫亦非咧嘴笑了:“你吃个冰淇淋就想把我吃破产吗?不够钱也还有卡呢,放心吧。”  

  太好了,沈意意兴高采烈地提议去湖边的伦伯朗咖啡厅,那里白天人少,又有市面上较少的菲律宾进口榴莲冰淇淋,味道很纯正,得先吃点美味壮壮胆才好发表演说,演说完毕万一莫亦非翻脸还可以再吃一点压压惊。

  两人坐下,沈意意一人点了两球榴莲冰淇淋,要死也等吃完冰淇淋再死,又看了一眼莫亦非,心道:莫哥哥,你应该不会听了这个消息,五雷轰顶之下,连单都不买了吧?我身上的钱可不够付的。

  莫亦非不爱吃冰淇淋,点了一杯冰咖啡,被沈意意看他的奇怪眼神弄得莫明其妙。

  沈意意一边吃,一边在脑袋里整理昨晚想好的发言稿。吃完后,擦了擦嘴,百家讲坛开讲:“我以下要说的话,你最好先做个心理准备,小心被雷倒。”口气自然是老三老四的。

  莫亦非询问地看着她,小姑娘有什么事能雷倒人的?

  “做好心理准备了没?”

  莫亦非点了点头。

  “我不是程苏,听清楚了?我不是程苏。”

  “那你是谁?”莫亦非话是听进去了,应急机制还没开动,连这句话也不过是下意识问出来的,不代表任何意义。

  “我是一个三十一岁的女人,我的身体已经死了,灵魂却跑到程苏的身体上了,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沈意意注意观察莫亦非的反应。

  莫亦非现在总算是三魂七魄各就各位了,不能置信地看着眼前粉嫩可爱的程苏,她疯了?

  沈意意仍然不动声色,用平静沉着的目光回视。

  沉稳的目光,老练的语气,确实不象十四岁的少女,蓦然间,被他压在心底的疑问一一浮现脑海,找到了解释:怪不得自己以前总觉得程苏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很多,怪不得她一双眼睛后面好象藏着一个大人的灵魂,怪不得自己总觉得她很神秘,原来自己的感觉一直都没有错。

  虽然怀疑,但从来没想过事实竟然如此惊人!

  望着眼前带着成熟眼神和表情,却依然美丽可爱如昔的程苏,莫亦非把脑子里的思绪翻来覆去,整理了又整理,最后还是不得不选择了相信程苏的话。

  这些话确实是能雷倒人!

  表情复杂地看着她,莫亦非终于还是提出了心中最大的疑问——向洋。

  “你,你……”莫亦非在考虑措辞,“你的前生,认识向洋?”

  沈意意无声地点了点头。

  莫亦非再想了想,三十一岁,听说过向洋的女朋友年纪比他大很多,难道……“你是向洋那个死去的女朋友?”

  沈意意又点了点头。

  奇怪的是,这个消息竟然比刚才那个消息更加打击莫亦非,他没想到心里会百般滋味,以苦和涩为最。

  如果说刚才的消息让他震惊,那么这个消息却是让他心痛,他已经分不清自己喜欢的是哪一个程苏了。

  “我第一次认识你的时候,就是那次郊游,你就不是程苏了吧?”不然哪里可能那么沉着应对自家那一众小屁孩?

  沈意意也想起那一次郊游和莫家一群宝贝的交战,笑着点了点头。

  如果刚开始认识的就是真正的程苏,他会爱上她吗?

  也许他根本就不会太注意她,只不过是个长得好看一些的女孩子罢了,并没有什么不同。

  意识到这一点的莫亦非自己把自己给打懵了,原来自己喜欢的是这一个成熟的女人!喜欢的是一个三十一岁的灵魂,曾经的向洋的女朋友。自己喜欢的根本不是那个十四岁的程苏!原来自己喜欢的人是她……

  她看着向洋时的哀伤,她在新加坡乌节路上追不到向洋时的难过,她和小凡小航逗趣时的可爱样子,她对小凡神气活现的指手划脚,她把一双脚伸过来让自己帮她穿鞋时的调皮,自己拉着她手时她的沉默无语,和她的第一次甜蜜接吻,一幕一幕浮现脑海……那个甜蜜的吻,不管怎样,她今生的第一个吻是给了自己的,她心里也不是完全没有他的。

  莫亦非凝视眼前的女孩,她脸上最为动人的正是那一双眼睛,那双慧黠的能看透人的眼睛,却又带着不经意的妩媚的眼神,似要将人吸进一个无尽的深渊。他只有气苦:即使你现在告诉我,也已经太晚了!

  本来以为守着个十四岁的程苏,就算是任重道远了,现在守着这么个妖孽,岂不是担子更重?!想放弃吧,却又实在舍不得,再想想可预期的未来,不禁想起了那句: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也只能义无反顾了。

  莫亦非放在桌上交叉的双手互相挤压着,手背上青筋突现。男人手背上的青筋只会显得更男人,而女人手背上的青筋却只会显得老,多么不公平啊。

  沈意意看着这双手,想起古龙在《多情剑客无情剑》里对李寻欢那一双手的描写: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干净,手指修长有力。啊,小李飞刀的手,令人向往无比。

  那时候,沈意意是连李寻欢这双手都YY的(及至后面看到焦X俊扮演的那个精雕细琢,油头粉面,每日里穿得象要去赴宴,头发梳得水光滑亮,两颊边还可疑地垂着两缕卷曲发丝的李寻欢时,简直生不如死:怪不得金庸会说有人改编他的书就象在打他的孩子。古龙若还活着,看到原本寂寞落拓的李寻欢现在居然整得跟个西门庆似的,少不得也只好再次含恨而死了)。

  其实,人身上的许多部位,只要有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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