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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栖凤帷+番外 作者:司幽(纵横12.10.20完结)-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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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小孩都看得出来的问题,她一个骨子里浸满血泪的亡国【纵横】之君怎会看不出?沉水摆出一副心无旁骛的微笑,迎着看上去有些紧张的天逍走去,心里却在暗笑——跟不了他,还防不了你?有鬼没鬼,今晚便可见分晓。




030、下元
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因而分别有上元、中元、下元三节,四国虽习俗不同,却都有过三元节的传统。
在祥国,三元节的最显著标志就是灯,上元节赏花灯,中元节烧魂灯,下元节放河灯,天色才将将黑下来,整座王都的所有河道就都飘满了荧荧的河灯,若是从望天塔上俯瞰下去,就好像是天空中的银河落入了凡尘,美不胜收。
沉水一身妃色纱衣,一道碎玉流苏带将月白色的鳞纹罗缎裙束在腰间,二八年华的少女身段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看上去窈窕而又不失矜持,妩媚而又不失端庄,便是不言不语地往人群中那么一走过,也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
她的眉眼尚未完全长开,但仍然看得出天生的美人胚子,而这略带青涩的少女矜雅之美,恰好是她最吸引人之处。
养在深宫,众星捧月,却又不被娇惯得放肆任性,只是那么素净,那么剔透,眉宇间甚至透出一股淡淡的怯意,让人不由得想要将她拥入怀中,保护起来,不受浊世的玷污。
沉水并不在乎路人看自己的眼神,也不担心自己看上去过于柔弱的外表会引来不怀好意之徒的窥觊,因为在身后不到两步远的距离,还跟着个尾巴似的贴身护卫。
和锦衣华服的她相比,天逍的打扮可算得上是十分磕碜了,从沉水第一天睁眼见到他到现在,翻来覆去,也就只见他穿过那么几身粗布僧衣,颜色早已洗旧,扎紧的袖口也磨得起了毛边,但旧归旧,却是从来都一尘不染,就连脚上那双几乎磨破的僧鞋也是干干净净,没有半点邋遢之感。
行人看到沉水,就不免多留意几眼,待看到紧随其后的天逍,却又讪笑摇头,意味深长。
沉水只顾着跟踪走在前面不远处的乐非笙,并没过多在意身后的天逍,一直到乐非笙进了一家卖黄纸的店,一时半会儿可能不会出来,她才借着路边一小摊贩的遮掩停下脚步,回头去看,却发现天逍落后了老大一截,正蹲在一处地毯上翻捡着什么。
“你做什么拖拖拉拉的,一会儿跟丢了怎么办?”见他这么不在状态,沉水有些恼火,冲过去质问道。
天逍抬起头抱歉地笑了笑,道:“就买双鞋,一会儿的功夫。”说着扬了扬手里的一双灰色布鞋。
沉水这才注意到他脚上穿的鞋已经豁了个大口,套着袜子的脚趾都露出来了,不免为自己的不分青红皂白后悔,语气也放温和下来:“挑好了吗?”
“嗯,稍等一下,”天逍转过头,灰布鞋拿在手里拍了拍,对小贩讲起了价,“施主,再便宜点儿吧,二十个铜板太多了,你这鞋不值这个价。”
小贩差点气笑了,食指一晃一晃:“我说这位僧爷,二十个铜板买一双百纳布鞋你还嫌贵了?这可是我老婆一针一线辛辛苦苦做的,小本经营,本来就赚不得几个钱,这价儿已经到底了,不买拉倒。”说着一把从他手里把鞋抢了回去,掸掸灰,放回了原处。
天逍一把没捞着,不由的不满起来:“哎哎,我也没说不买啊,施主何不当做积德行善,便宜点儿卖给贫僧,贫僧定会对施主感恩戴德,早晚诵经时,替施主向佛祖祷告,保佑施主早登极乐世界。”
“你说什么!”小贩顿时暴跳如雷,“你这秃驴,没钱买鞋也就算了,还在这儿咒我早死,我呸你个积德行善,我先送你去极乐世界吧!”说着抡起扁担就要打人。
站在一旁的沉水简直要哭出来了,心说这笨蛋不会说话还是怎的,笨成这样。
她劝了几声,没被听进去,灵机一动,从荷包里摸出一锭小银锭子,往那二人中间一伸,小贩的眼顿时直冒绿光,马上把扁担藏到了身后,满脸堆笑:“嗳哟,对不住啊这位小姐,小的这……不、不太懂规矩,冲撞了您,您可千万多担待点儿,对不住对不住!”
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沉水弯下腰去随便捡了一双黑色的棉布鞋,然后把小银锭子轻轻抛了过去:“不用找了,就当我替他向你赔个不是,刚才那些话,就请当做他没说吧!”
小贩握着银锭子满脸发光,点头如捣蒜:“小姐哪儿的话,是小的没眼色,您二位别生气才是真的。”
天逍还想说点什么,沉水已板起脸,狠狠一把拧在他胳膊上:“还不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硬是将人拖远了去,留发了横财的小贩在原地欢送:“回头再来啊!”
回到那家卖黄纸的店门口时,乐非笙果不其然已经走了,沉水气得半死,抡起手里的鞋就想拍死他:“你是故意的吧!故意跟小贩吵架好让我跟丢了,是不是?”
“我没……”
“还说没有!那人呢?人呢?”沉水原地转了转,两手打开,怒不可遏地问,“天逍,我以为你是个聪明人,没想到你居然笨成这样,你以为这样能够帮他脱离我的视线?就算有阴谋,也用点高明的手段来蒙我吧,啊?”
天逍“唉”地长长叹了口气,一手叉腰一手捂脸,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水怒气难消,正要再寻话来骂,肩上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一转头,竟然是抱着一叠七七八八东西的乐非笙站在背后,霎时就哑了。
乐非笙一脸好奇地来回看着他们俩,问:“你们为何事争吵?”
依照过去的经验,这种时候都是天逍出面解释,她是不用管的——想管,也抢不到说话的份。
但现下的情况却是天逍掐着鼻梁一言不发,沉水怔了怔,竟也不知道该怎么扯谎把事情盖过去。
“怎么了,你们……”乐非笙更是困惑了,话才说了个头,沉水已经勾上他一边胳膊,用力把他朝后推搡:“你要烧纸祭祀?正好我也想去,前面有个僻静处,我们上那儿去吧。”不由分说地就将人连拖带拽着朝长街那头走去。
乐非笙眉头不觉一皱,想是不大情愿,但眼见俩人闹得这么僵,权衡利弊,还是觉得沉水这金主不能得罪,便由得她拿自己做挡箭牌,逃离了天逍身边。
这会儿时辰还早,人们多半都去放河灯了,年轻的姑娘也都挽着如意郎君在月老庙前烧香磕头,祈祷能有三生三世的缠绵爱恋,沉水虽是挽着乐非笙,一路上却是各怀心事,彼此不言,与身旁经过的情侣眷属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二人穿过长长的街道,来到接近城郊的护城河畔,官府在这处设了一道竹篱笆,拦住沿河飘下来的灯,待下元节过了再派人来打捞收拾,于是这僻静无人的城郊野地被一水的各色河灯照得明如白昼,烛火摇曳,令周遭的一切都笼罩上一层轻薄的梦幻色彩。
乐非笙自蹲在一旁避风处点火烧黄纸,沉水便静静伫立在护城河畔,望着那密集的河灯,久久出神。
城里远远传来的撞钟声,唱戏声,和眼前的美丽景致,都好像不能吸引她的注意力,眼前晃来晃去,都是临别时天逍复杂的神色,和过去任何时候所看到的都不同,不是那种轻佻的玩世不恭,也不是那种刻意的严肃认真,而是一种冷冰冰的敌意。
当然不会是针对自己,那么,就是针对那时被自己硬拖走的乐非笙了。
她曾经在饮鸩毒之前,在叛徒的眼中看到过类似的神色,那个已经记不清是谁的人,看着自己时眼里就蕴着这种无法掩盖的敌意,恨意,所以她知道,在自己无措地逃离那一刻,天逍对乐非笙是真的动怒了。
若他们是同伙,任意一个赢得自己的信任,都是成功,犯不着争风吃醋,而且看乐非笙的样子,也压根没有同他吃醋较劲的意思。
真的是自己搞错了吗?他们之间,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联合的阴谋,根本不是同党。




031、索吻
“你在想什么?”不知何时乐非笙来到了她身后,第一次用“你”而非“公主”来称呼她。
“我在想……”沉水恹恹地答道,“为什么我能相信君哥哥,也能相信你,甚至相信想要谋害我娘和师父的止霜,却就是不能相信他。”
乐非笙笑了声,背着手与她并肩站在河堤上,语气如春风般和煦:“信任是在相处之中建立的,你和一个人相处得越久,就越了解他,了解到他的好,对你的好,对你身边的人好,然后才会愿意相信他。”
沉水发出一声既不像哭又不像笑的哼声,蹲了下去,两手各拿着一只鞋,百无聊赖地拍着:“是啊,我又不了解他,怎么会相信他呢?”
乐非笙静了片刻,语出惊人:“但,那不过是寻常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这世上还有一种人,他们决定是否信任一个人,完全凭一瞬间的感觉,面前的人明明是素不相识的,心里却有一种感觉——这是我一生……一生都在等待的人。”
沉水面露讶异之色,望向他,乐非笙冲她笑了笑,道:“你不是不能相信他,而是不想相信他。我虽不知道你对他心存戒备是对是错,但在我的故乡,有一句老话说的很好。”
“什么话?”几乎是情不自禁地,沉水追问道。
乐非笙含笑指了指她,又指了指远处,用他引以为傲的南疆方言一字一句地道:“再拉不出圈门呢话,艾边呢毛驴就要着别人家牵起克掉了。”
沉水愣了下,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在说如果你再死要面子,心上人就要被别人抢走了,只是……
“你把我比作驴?”沉水有点恼羞成怒地问。
“话粗理不粗,驴也是有尊严的。”乐非笙忍俊不禁,掸去袖口上沾的一点纸灰。
沉水回头看了下树下那摊尚留有火星的黄纸,忽地问:“你烧纸……祭拜的是谁?”
乐非笙却答非所问:“我要回宫了。”
沉水见他不愿作答,只好跟着起身,艾艾道:“那我也回去了……”
二人又沉默地原路返回。
下元节虽无宵禁,但城中的百姓都是要早期劳作的,到了宵禁的时间,也大都返回家中歇下,街上的人一少,便显得冷清了,一地的花纸被秋风吹得阵阵旋舞,卷出一股萧瑟的意味。
走了没一段路,乐非笙忽然停下了,笼着手道:“就在这儿分开吧,我是一个人出来的,也想一个人回去。”
沉水先是呆了呆,接着脖子不受控制地向一旁扭去,看到先前那家卖黄纸的店门前台阶上,有人正在打坐,光亮的脑袋格外醒目。
她明白了,再转回头来,就看到乐非笙唇边带着一丝温暖的笑意,温厚的手掌在她额上轻轻按了按:“去吧。”
“……嗯。”沉水缓慢地点了下头,乐非笙就飘然离去。
去就去吧,反正今晚上确实是自己做错了,没凭没据地就朝他发脾气,于情于礼,都该道个歉。看着手里那双鞋,沉水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步履显得轻快一些,然后朝那边走了过去。
天逍已经在这儿坐了有半个时辰,当然也已经被参观了个够,不时就有小朋友把自己吃剩一半的糖人糖棍糖葫芦递过来,问他要不要,都被他笑着拒绝了。
他坐在那儿不是为了化缘,而是在等。至于等什么,可能是等沉水回来道歉,也可能是等自己冷静下来,连他自己都说不太清楚。
太久没有生气的感觉了,以至于差点就控制不住,坏了大事。
街上的人越来越少,就在他终于觉得能够继续以之前的面貌出现,打算起身离开时,一只手从旁伸出,递给他一双黑色的棉布鞋。
“看什么看,”沉水有点尴尬地嗔了句,然后晃了晃手腕,“送你的。”
天逍笑着接过来,把脚上豁口的旧鞋换了下来,鞋底相对叠起来,揣进怀里。
沉水忍不住问:“都坏了的鞋你还留着干什么?”
天逍拍拍屁股站起来,一语双关地道:“坏了的鞋可以补补,虽然会不如从前牢靠,但必要的时候还能应急,若是有了新鞋就把旧鞋扔了,早晚有一天会没鞋穿的。”
话不长,仔细琢磨起来却是包含了不少道理,沉水不由自主地喃喃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想通了这重,心里顿时亮堂多了,之前别别扭扭拉不下面子道歉的感觉也消失殆尽,沉水微微仰起头,看着比自己高了一个头还多的天逍,道:“先生让我回来找你,告诉你两句话。”
天逍做了个笑脸,纯粹是做出来的,他问:“疯子乐师说什么了?”
“他说……你是头毛驴。”
这话一出,天逍的脸霎时比街边的马粪还要臭。
沉水强忍着笑意,又说:“他还说,如果我不早点用辔头把你拴好,你就去找别的毛驴了。”
天逍的眉一下子皱得拧出了个川字,似乎很难接受这古怪的比喻,他原地吐纳几次,勉为其难地点点头:“受教。”又见沉水仍然看着自己,不由得呼吸一滞,张了张口,又问:“你也有话要对我说?”
沉水交叉着十指,用力握了握,真心实意地说:“对不起。”
误会了你,还蛮不讲理地发了脾气,明知道自己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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