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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春天喜剧(蓝色酒馆16)(寄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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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本来想说满山的云雾,但因为那个雾字和她最痛恨的人有关,所以她将雾改成海,特别用红笔圈起来加注,免得自己念错。

    只是她没看清楚编写旅游指南的文字创作者正是她的死对头,还喜孜孜地当自己很有文学气质,刻意用如诗如幻的声音描述山城的风光。

    「教堂。」

    咦,教堂?「你喜欢我们圣辉大教堂呀!前面路口向右转,然后走两百公尺左右再往下,经过两棵老樟树爬上七十八个石阶,有条小溪流过……」

    顾其忧不假思索的口绘一张通往人们心灵入口的地图,凭熟悉的记忆「走」到做礼拜的歌德式建筑物前,怀抱圣子的圣母图像镌刻在墙壁上。

    有百年历史的圣辉大教堂是镇上居民信仰的寄托处,每逢星期假日总会有不少在地人涌入,听不老的保罗神父以风趣幽默的口气说着主的神迹。

    大概是宣传得宜吧!有些虔诚的信徒不辞千里而来,就是为了一睹古老教堂的风韵,抚抚年代已久的生苔石墙也觉得不虚此行。

    「你是外地人不懂得我们这边险要的山势,一不小心容易踩滑或走错路,昨天下了一阵雨路面有点潮湿,但如果有个擅走山路的向导就便利了,你绝对不会有任何意外发生。」

    话一出口她暗骂自己乌鸦嘴,没事干么乱诅咒人家发生危险,不过她暗示的那么白他应该听得懂吧!她十分乐意当伴游女郎。

    「不必了,我自己可以找得到路。」他不是路痴。

    「可是外地人若没熟人带路真的会迷路啦!你没瞧报纸才报导过几个登山客迷失在山间出不来吗?你千万不要逞强跟自己过不去。」

    异常热心的顾其忧不死心的游说着,一路尾随其后在他耳边滔滔不绝的讲述一年有几人因山难而下落不明,谁家的儿子被大水冲走,哪个地方地势险要害死多少人。

    她没发觉她现在的行径简直和长舌的顾大妈如出一辙,人家不响应就当他认同的说个没完,只差没挽起他的手臂当个小鸟依人的小女人。

    身材健美的她有着原住民特有的黝黑肤色,鼻梁很高眼睛有神,扬散着乐天知命的热情天性。

    唯一的缺点是嘴巴太大、骨架太粗,为了方便她将头发削薄剪短,发型太过现代感没有布农族少女的娇羞,猛一瞧还以为她是变性失败的男人。

    「我不在意。」眼中流露出冷漠的拒绝,季靳挪挪遮住勾魂瞳眸的眼镜,拉开和她的距离。

    「我会担心嘛!照顾出外人是我们店家的责任,我总不能让你在山里乱逛找不到路回来,我家的民宿一向有提供导游的服务。」

    意思是她就是要赖定他,不让他走出视线之外。

    不想再和她纠缠下去,他表情一冷的停下脚步,以过人的身高挡在她面前,不希望她一直跟着自己。

    「顾小姐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现在需要的是安静,而不是一只饶舌的鹦鹉。」受了某人的影响,他出口的言语十分毒辣。

    远在他处的酷酒保大概没料到他也会学她的辛辣作风,近墨者黑的定律不论走到哪里都行得通,不多话的他说得一针见血。

    「什……什么,饶舌的鹦鹉?!」微微一怔,顾其忧的神情有点茫然。

    虽然她没有被刺伤的神色,但抬高的脚迟缓了一步,显得重如石臼。

    「我自己的事自己负责,不劳操心。」季靳成功地表达对她痴缠不休的行为感到不耐烦,那冷冽的气质如刀一般隔开两人的世界。

    「呃,这个……你在生气吗?」奇怪,她忽然觉得他有种高深莫测的可怕。

    好冷呵!她的手脚都快被冻僵,气象局的预测又不准了,三十度西的温度怎么只剩下十度左右,她想回去穿大衣御寒啦!

    「别再跟着我。」

    冷冷的撂下一句话,他优雅的转身,像高贵倨傲的王子,没看她一眼地朝着路的那方走去,云深不知处的翠羽雷雀发出尖锐的长音。

    人的心就是一张地图,不需要人引领就能到达目的地,他只要听从心的声音往前走,目标便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他。

    他不急,从容不迫的身影沉稳的踏出每一步,满目的海芋似在说--欢迎、欢迎……

    「女儿呀!别太死心眼,妳高攀不上人家,不要傻呼呼的一头栽下去。」

    「哼!谁说我高攀了他,我和他站在一起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美得像一幅画,妳不要扯我后腿啦!」她才不会灰心呢!再接再厉为美好的未来努力奋斗。

    一听女儿不害臊的自我吹捧,顾大妈捧着肚子大笑。「什么画,妳班上学生画的鸭子走路呀!还是扑通跳下水有翅膀的青蛙?」

    「什么鸭子走路,妳根本没有艺术天份,那是鸳鸯和天鹅。」一想到学生四不像的涂鸦,顾其忧的头开始发胀。

    「是是是,鸳鸯和天鹅,随妳怎么掰都成,不过我看他跟赵老头的孙女比较适合,两个人都很漂亮。」至少他们说的什么气质很搭,都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

    看了看女儿,她实在很想叹气,同样是喝山泉水长大的孩子,怎么差别会那么大,一个像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差之十万八千里。

    「风夕雾?!」黑幽幽的瞳孔骤然放大,似要从鼻孔喷出火来。

    掩着耳一瞟,顾大妈没好气的要她小声点。「妳要多跟人家好好学学,不要大吼大叫地让我不好意思承认妳是我的女儿。」

    人比人气死人,她早就看开了,什么种生什么瓜仔,一点也瞒不了人。

    「谁说我比不上她,妳越是不看好我,我越要让他喜欢我,我就不信我会一直输给那个多病的臭女生。」

    童稚的怨恨延续至今,顾大妈的劝阻反而让她更加不肯服输,怒火熊熊的握紧拳头挥舞,不相信近水楼台会得不到月。

    她一定要得到他,绝不让风夕雾又再一次踩到她头上耀武扬威。

    顾其忧孩子气的立下誓言,不为一份真心只想赌一口气,玩着一个人的爱情战争,没有男女主角。

    她,注定是个配角。

 第四章

    「啊!小心、小心,麻烦让让,我的煞车不太灵光,别让我撞上你。」

    铃铃的簧片撞击声及不上女子仓皇的急切声,一辆保养得像新的粉红色淑女车速度极快的往下冲,跟有没有煞车一点关系也没,因这路可是斜度六十的下坡路,一往下滑势子很难挡得住。

    飞扬的长发在肩后划出一道美丽的弧度,似波浪般一波波起伏不定,煞是好看的令人着迷。

    若是手握车把的女孩神色不那么慌乱的话,眼前的一幕还真是赏心悦目,彷佛悠闲的淑女骑着单车漫游山林美景之间,人与树影合成一体,成为天然景致之一。

    可惜惊恐的轻喊破坏她脸上的惬意,一手要握紧把手怕车头偏向路旁,一手按住遭顽皮的风戏弄所扬起的裙襬,还要担心篮子里的鸡蛋会撞破,她比挡路的「路霸」更惊慌,生怕一个不慎撞个正着。

    「下回飚车时请净空路面,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让出行走的路权。」

    戏谑的男音当头淋下,脸色微白的风夕雾气息不稳地冷抽口气,发现一只有力的手捉住车头中央的横杆稳住她,让她不致继续狂奔千里。

    风随着她的停止而静止,但被打乱的发却不肯服贴地落于身后,乱得俏皮让人伸手想去抚平。

    而那只足足有她白皙小手两倍大的大掌正顺心而为,轻柔但不造次地以指代梳轻轻滑过柔软发丝,让那头乌黑秀发如瀑直流。

    「真是不好意思,我不是在飚车,没撞到你吧?」她表情微窘的连忙道歉,低头注视前方多出来的那只手。

    「妳看我像是被撞到的样子吗?」瞧她耳根倏地红透,季靳突然兴起捉弄的趣意。

    好优雅的手形,修长得像……钢琴师的手。「呃,对不起,是我太冒失了,没控制好车子的速度横冲直撞,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莽撞行径。」

    「妳一向有对着别人皮鞋说话的习惯吗?」她多礼得让人想笑。

    「嗄?」他在取笑她吗?

    「我想我还不至于丑到面目可憎的地步,我保证不会吓哭小孩子。」他的脸比他的鞋子好看。

    「你误会了,我只是在研究你漂亮的手……啊!是你!」头一抬,她惊讶的露出意外的神色。

    「又见面了,种花的小姐。」季靳有礼的行了个绅士礼,下颚一点帮她扶住车子好让她从容下车。

    粉颊微赧的风夕雾有些难为情的朝他一笑。「英勇的骑士救助落难的少女该如何回报呢?可别说以身相许,我正打算打破传统。」

    「妳可以从自我介绍开始,我不介意当个失望的勇士。」她的幽默让他差点笑出声,心底保留的柔软地轻易被她占据。

    「风夕雾,风中绯缨的风,夕阳西下的雾岚,很平凡的种花女子。」她套用他的话自嘲,但举手投足间不自觉的散发着大家闺秀的高雅气度。

    「风夕雾……」他仔细的咀嚼这个梦幻的名字,罕牢记在心版。

    「你是季……呃,还是靳先生,我的记性不是很好,老是忘东忘西地闹笑话。」他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可是他的外表比姓名更容易记忆。

    「别把自己忘了就好,我是季靳,一个居无定所的天涯人。」

    维也纳森林暂停营业,他真的不知该何去何从。

    那年在纽约苏活区的黑人爵士乐团遇到一身故事的老板后,他淡寞的表情有了一丝明亮,彷佛他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老板说他下一个目的地是台湾,如果有兴趣欢迎同行,他的小酒馆缺一个美丽的钢琴师。

    当时他的心情是复杂的,举棋不定徘徊在去与不去的十字路口,他放不下照顾他多年的黑人乐手,却为Kin的提议而心动。

    后来,他从口袋拿出一张老旧的发黄相片,指着里头温柔的女子对Kin说,如果可以,请你帮我找到她,届时我会为即将开幕的酒馆弹奏美丽的音符。

    他不以为Kin的找寻会有结果,没想到四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台湾的信,当下他毅然决然的告别暂居的黑街,背起行囊迈向未知的世界。

    家对他来说是个遥远的梦,他已经不记得欢笑的颜色,除了钢琴声他一无所有,孑然一身漂泊在茫茫人海中。

    说也奇怪,对于酒馆的伙伴们平时众在一起从不觉得有何珍贵处,可是一旦分离,他竞怀念起维也纳森林悠然的气氛,以及阳光般的侍者James和尽说冷笑话的酷酒保Hermit了。

    当然Kin的自得和风趣也是不可或忘的,他们丰富了他贫瘠的灵魂,让寂寞的他有了个歇脚的地方,分享孤独的滋味。

    「居无定所也是一种寻找自我的快乐吧!至少季先生不是流浪成癖的怪叔叔。」风夕雾打趣的揶揄,羡慕他闲云野鹤的清闲。

    怔了怔,她的话让季靳为之一愕。「请叫我靳,我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

    「靳?」她笑笑地牵着车与他并行。「很高兴能当你的朋友。」

    「不客气,这是我的荣幸。」莫名地,他喜欢她笑起来淡淡的模样。

    「喂!你还真是不客气呀!淑女装模作样表示大方的时候,你应该非常知书达礼的回一声谢谢,不客气是我的台词,你怎么好意思抢女孩子的话。」

    她做出「你该羞羞脸」的表情,为他的不可取感到孺子不可教的痛心。

    「是吗?」眉毛一扬,他眼医渗入些许的笑意。「下回我会谨记风小姐的教诲,别去挡一辆煞车有瑕疵的淑女车。」

    「哎呀!你这人真无赖,拿人家的糗事当笑话看。」她微嗔的跺了两下脚,双颊飞红地显得羞人。「还有你叫我夕雾就好,别文谵赞地喊我风小姐,人家的疯病早就好了。」

    「嗄?妳有病?」换他一讶的为之傻眼,不由自主的看着她。

    噗哧一笑,她雪嫩的肌肤浮上艳色。「你是老实还是常被人骗,我随便说说你也信。」

    此风非彼疯,她可不想疯小姐、疯小姐常挂人们口中,到时人没疯早晚也被他们叫疯。

    季靳微拧的眉头一松,有种冲动想捏她顽皮的鼻子。「有没有人说妳很调皮?」

    她故作思考的低吟了一下。「嗯,好象没有耶!我一向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尊师重道、孝顺长辈,是个百分百零缺点的优良典范。」

    并非她在自我吹嘘,从小到大她就是认份的孩子,健康上的不允许让她只能单向的朝课业着手,学测成绩很少跌到第一名以下。

    不管在台湾还是法国,她向来是师生眼中最优秀的模范学生,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踏实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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